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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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篇1
春节临近,我镇将迎来人员流动、聚集高峰,疫情防控面临更大考验。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就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坚决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固根基,筑牢“人物并防”、监测预警、集中管控、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健康宣教“六道防线”,确保冷链物防闭环管理,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确保疫情风险点不发生失管漏管,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实施成效,成立清凉峰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金毅、镇长包钱法担任,党委委员洪加军任常务副组长,陈志军、卞迎翔、杨家平、辛长春、汪向阳、阮一栋、方春辉、张萍、俞光荣、吴涛等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洪加军兼任主任,王珏蓉、周佳波、方力行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李增辉、曹筠修、方杰。办公室主要负责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拟定,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防疫人员的安排与分工,集中隔离点、防疫物资的设立储备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坚决做好十个“一”,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一)签订落实一张责任状
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疫情防控责任状,由各村、各单位签订,压实各方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摸排,相关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科室、职能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加强对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卫生院、学校、养老机构、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要严格按照《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流动人员排查等防疫规定,确保各项防控责任落实到专门领导、专门人员。设立巡查监督岗,检查、督促、提醒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强化公共场所工作人员防控意识,所有工作人员每日必须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大检查、抽查力度,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各村执行每日一报告制度
各村要统筹开展流动人员排摸、防疫宣传、巡查走访等工作,实行每日一报告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疫情防控信息每日上报,每天下午2点前完成前一天到当日信息上报工作。对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核查任务要立即展开核查。强化值班值守,发现疫情立即规范上报。加强应急处置响应,对筛查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做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
(三)填好一张流动人员排查表
办公室负责制定流动人员排查表下发各村、各单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员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长代表、网格员等大网格作用,对外地返回人员进行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尤其对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加大排摸力度,发现后第一时间填表上报,落实管控。
入境人员需实施“14+7+7”管控措施,即入境隔离14天期满后,再落实7天居家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同时建立“4+1”核酸检测机制,即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初始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观察期满、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各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同时对其共同生活者进行一次免费的核酸检测。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应在抵临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人员实施“7+7”管控措施,即7天居家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
各村、各单位要提前掌握入境人员、国内回归人员行踪,提前报告镇防疫办公室,镇防疫办公室要会同各村、各单位提前做好人员回归的对接管护,防止出现人员交互流动的意外情况。
(四)发放一封村民告知书
办公室负责制定村民告知书,各联村组及村两委负责发放,确保到村到户。号召村民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文明习惯,慎购慎食进口冷链食品。引导广大群众科学认识疫情防控,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倡导广大村民合理安排行程,减少跨省流动,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广大村民春节期间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倡导就地过节,提倡网络拜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禁止举办300人以上活动。提倡文明节俭过节,红白喜事停办缓办,确需举办需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上好学校一堂辅导课
学校要严格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制度,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上好一堂辅导课,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场所。稳妥有序组织在校学生放假离校和节后返校,进一步细化师生健康跟踪管理,确保离临师生底数清、情况明、行程可追踪。
(六)开展每日宣传一广播
办公室负责拟定广播宣传稿件,进行录制后每日中午、傍晚两个时间节点通过镇广播系统进行播告,提醒群众如何开展防疫、发现情况如何处理,以及应积极参与那些防疫工作等,形成全民防疫的良好氛围。
(七)建立一支应急处置小组
组建镇村两级应急小组负责疫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15人的镇级疫情防控应急小组。各村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控。把青年党员、积极分子组织起来,成立5-10人的青年先锋队,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八)提前准备一个隔离点
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集中隔离点及其工作人员的筹备工作,严格落实市防控办相关要求,集中隔离点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配备足够的安保、医务、后勤人员。要加强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相关防疫知识和工作流程培训,确保疫情发生时人员队伍“拉得出”、“用的上”。
(九)积极储备一批防疫物资
党政办负责购买储备一批防疫物资,包括消毒药品、个人防护用品、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体温测量等相关设备,防疫物资储备量需满足全镇疫情防工作控满负荷运行15天所需的物资量。
(十)举行一次疫情防控演练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安排日期举行一次面向各村、各单位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演练,由清凉峰镇卫生院指导、公共服务办协助开展。针对防控工作中个人防护器具正确使用、重点地区人员排查、高危人员接驳转诊、集中隔离点运行规范等相关工作进行培训演练,切实增强广大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压实四方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摒弃厌战情绪,杜绝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压实各村属地责任,各科室、职能单位主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
(二)认真落实措施,确保到边到角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各方责任,慎始如终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织密网格化管理,做到政策宣传到位、风险排查到位、隔离管控到位、健康监测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三)强化组织纪律,保障防疫成效
强化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分片把手,确保统一指挥、高效运行、快速反应。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处置相结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防疫成效。
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学校对于近期的疫情做了如下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主动、规范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最严的要求、最硬的措施、最实的作风,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1.制定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xx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1)学校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信息排查上报组
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职责:根据县教育局要求,排查全校师生情况;做好日报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
(3)宣传教育组
组长:
组员:xx各班主任
职责:负责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的上级政策、公告、卫生健康教育资料、生活提示和防控要求;做好防控的相关工作宣传。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及时统计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情况;负责紧急物资的采办工作;做好防控物资发放工作。
(5)课业指导组
组长:
组员:xx、全体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延迟开学期间学生线上课业辅导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学生在家学习活动指导。
(6)环境消杀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做好校园(包括学校食堂)消毒杀菌等校园疫情防范工作。
2.制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的专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校园出入等制度,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师生疾控应急排查统计工作,密切跟踪寒假期间到达或途经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教职工和学生的情况,按时做好日报工作;
4.各班主任及时将上级文件精神予以传达,并要求班级同学将每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上报;
5.各班主任积极进行“停课不停学”活动,开学前的预习以及落实县教育局的网络资源平台的利用;
6.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班级群等平台渠道,及时向师生员工和家长发布相关通知和生活提示,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加大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师生、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劝诫师生、家长少外出尽量不外出,不参加集会,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外出要戴口罩,勤洗手,发现咳嗽、打喷嚏或发热症状应及时就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校师生员工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牢固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此次疫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坚决摒弃任何侥幸心理,确保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2.强化联防联控,及时有效处置。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加强与所在街道、社区及区健、疾控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疫情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快速有序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3.规范信息公布,确保教育稳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以权威部门发布为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营造健康舆论氛围。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宣传、防治等资料由学校宣传教育组统一发布。
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篇3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部署,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xx〕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防控办〔20xx〕1号)和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二、加强分类筛查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三、加强防控管理
1、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
2、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
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4、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机构一旦发现员工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四、加强卫生防疫
1、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
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2、严格管理饮食卫生。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杜绝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教育引导机构员工适度锻炼身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五、加强监督查处
1、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落实个人报告责任。
2、严格查处整改。
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
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篇5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等;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铁清兽医站,由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协办单位有:水清工商所、铁清防保所、铁清派出所
二、疫点、疫区划定:
一旦发生疫情、由动检站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三、采取紧急捕杀措施。
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疫区内进行全面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只畜禽,宰杀过后进行全面消毒,销毁深埋,作无害化处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点,疫区内饲养的畜禽,严禁转运,销售点由工商行政部门在集贸进行巡查,一经查出,给予严防处罚。
五、强制检疫措施。
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制,经检验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对进行检验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实行报检制度和消毒制度,对运载的动物用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实行强制销毁。
六、密切做好预防、消毒、接种工作。
在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内以及过往的人和车辆实行强制消毒,对周边未染疫的畜疫实行紧急接种,若凝似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由防保所人员进行紧急接种。
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篇6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乡人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乡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站应加强对动物疫情疫情的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畜牧站对家禽发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应及时监测。
3、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感染人群时,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
(二)疫情预警依照动物疫情疫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向全乡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信息分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种颜色,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
四、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动物疫情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鸟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畜牧站。畜牧站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动物疫情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局,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疫情时,要遵循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二)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方案。
(5)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7)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8)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9)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
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篇7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篇8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辖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工作原则
(1)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2)预防为主,有效处置。
不断健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3)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防控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组织管理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xx(负责医院全面工作)
副组长:孙xx(负责临床感控工作)
张x(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王xx(负责辖区内疫情上报、跟踪工作)
成员:刘x(救护转运、预检分诊、传染病分诊、防控物资调配)
林xx(乡村医生防控指挥、流行病学调查)
孙x(检验科)
李xx(药品供应)
刘xx(院内消杀)
李xx(放射科)
2、应对准备
2.1预案及方案制定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其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2.2定期定时群内上报
动员乡村医生收集上报回乡人员,特别是重点地区人员回乡情况的收集上报,重点监控。
2.3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要做好人员、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及时、科学、规范洗消,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自身防护。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2.4宣传教育
积极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技术支持。
2.5督导与评估
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
村级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方案 篇9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