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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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篇1
根据《xx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xx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市级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事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不做为绩效工资奖励。(论文教师学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课例、案例、随笔,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第xx条精神,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或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试行方案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负责对教师进行师德、业绩绩效考核。由高田增负责对教师出勤考核。由梁建辉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负责解释
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完善学校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准确、多层次、多维度和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目的
1、通过公平、合理的'评价来确定教师日常工作标准,并以此作为对教师待遇调整和升职、
降职、调职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新星培训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考核原则
1、考核人员在考核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力求公平、公正,不得徇私。
2、绩效考核以行为模式考核为导向,把绩效考核作为提高校区形象和个人综合素质的管理工具。
3、不应由于有达到目标的压力而出现欺骗和不诚实的行为。
第四条考核期
每月为一个考核期,即每月1-31日为一个考核期。以月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考核方式
以记分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第六条考核指标
1、教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
第七条考核指标的权重
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各项指标权重由校部每年制订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八条考核依据
考核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1、工作行为
2、工作态度
3、工作能力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每月7日前,校长将上月的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情况即《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公布。
2、考核总分按比例计算,教务长评分占总分50%,教师测评占总分30%,分管领导评分占总分20%,以此标准计算该项评分总分。例如:某项总分7分,校区教务长打5分,总校长打3分,最后该项得分(5×70%+3×30%)=4.2分
3、前台根据绩效考核表统计总分数,并在每月20日前通报最终考核结果。
4、校长对人事行政部的统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奖励与惩罚
1、本绩效考核附带绩效工资,以(负50元——200元)为区间范围,在每月工资中体现。
2、课堂教学部分为本制度核心内容,要求必须达到25分(该项总分35分)为及格,低于25分均为不及格。
3、总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及格,处以50元罚款;
4、总分80-90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为及格,奖励50元;
5、总分90-99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以上为良好,奖励绩效工资100元;
6、满分100分,奖励绩效工资200元。
7、分数必须达90分以上取排名前1-3名,分别给予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办法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德育工作队伍,提升学校教育品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18〕3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校从事德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工作。
2、德育业绩突出。认真履行德育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德育活动,德育工作的实效性较强,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3、注重德育研究。有科学的德育理念和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
4、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德育管理人员:所管理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申报泰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在县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
2、德育教研人员:申报泰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3、德育课教师:德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县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等。
4、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深受学生及家长的好评,在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优先推荐。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参评:
1、所管工作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2、所在学校(德育管理人员)或所带班级(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有学生发生违法犯罪事件的;
3、发生有偿家教行为的;
4、因教育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评比时间和名额确定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公布的名额确定。
四、评比程序和方法
采取个人申报、小组考核、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小组考核有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按照本细则进行量化考核,算出考核分。学校推荐有校长室按申报者的现实表现和小组考核得分集体讨论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公示无异后,正式推荐上报。
五、评比细则:
1、思想政治(10分,有考核小组量化)
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工作态度(10分)
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班、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发现一次不良现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3、工作年限(10分)
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每超过一年加0、5分,加满10分为止。
4、德育业绩
所负责的德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普遍认可,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1)德育管理
①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作经验介绍、开设讲座或获得表彰,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所分管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在校际、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表彰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2)德育研究
①德育论文:所撰写的德育论文在县级、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7分、4分;
②德育课题: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结题)分别加10分、20分、30分、40分;
说明:作为核心成员参加上述课题研究的得相应层级的一半。
(3)德育课
①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评比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4)基本功
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强,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大赛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为与《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18〕30号)文件精神一致,今后学校市、县优秀德育工作者评比不再参考《泰兴市横垛小学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
本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讨论确定。如上级有此方面的新文件、新规定、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确保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xx]15号)和《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精神,结合我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统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兼顾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利益、适当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要突出体现班主任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双溪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平
副组长:吴祎张金霞
成员:学校行政人员和年级长
四、考核对象
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教师和工勤人员。
五、考核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两个方面。
(一)师德考核。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教师的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力弱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将以上规定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称职的必备基本要求。
(二)、履职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各学校要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考核,承担多个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分别进行考核。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效果、班主任工作以及教育教学贡献等方面。
2、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履职考核参照其他职责确定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六、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考“德”占考核总量的20%;考“能”占考核总量的30%;考“勤”占考核总量的20%;考“绩”占考核总量的30%。具体考评标准由各乡镇教育组会同学校参考该方案制定:
(一)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负责考评。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师考评。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七、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行政绩效考核等次由总支和本校校长根据该校的行政绩效考评小组的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绩效考核分优秀(综合考核分为90—100分)、合格(综合考核分为75—89分)、基本合格(综合考核分为60—74分)和不合格(综合考核分为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超过20%左右。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因病事假等离岗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的,适当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视考核等次发放,要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离岗退养人员;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3、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和各学科工作量系数比例
(一)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比例
班主任和行政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左右,超课时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其他综合考核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5%左右。
(二)、各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指导比例
1、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标准暂按《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xx]112号)执行,即初中教师周课时14—16节,小学教师周课时20—22节。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两课时,多出节次按超课时发给津贴。
2、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
小学语文、数学为1.2,其他学科为1。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召开绩效考核办法的行政会和教师会,指导绩效工资方案的施行。
(三)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考核工作要抽调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参加。并成立三个考评小组:考评组成员原则上由6-7人组成。
1、行政考评组。(张金霞、陈加胜、张远胜、石秋燕、李先平、张远发)
2、班主任考评组。(张金霞、陈夕信、王杰、陈恢家、徐晚仙、张远志。)
3、教师考评组。(张金霞、朱瑞丰、陈加胜、张远胜、陈夕信、周光恩、陈细先。)
考核人员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四)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校绩效工资实施后,要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岗的教师。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聘用、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五、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xx》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基本分为xx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xx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xx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xx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xx分、xx分、扣xx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xx分、0分、扣xx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xx分,每少听一节扣xx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xx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xx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xx分,旷课一节每次扣xx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xx分,监考迟到一次扣xx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xx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xx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xx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xx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xx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xx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xx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xx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xx分,手机铃声响扣xx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xx分。无故缺席一次扣xx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xx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xx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xx%以上的,加xx分;xx%以下扣xx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xx分xx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xx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xx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xx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xx分(超过xx人获奖的,按xx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xx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xx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xx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xx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xx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xx分,评为差课扣xx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xx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xx%加xx分,xx%——xx%加xx分,低于xx%的`扣xx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xx分)。
(1)每迟到或早退xx次扣xx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xx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xx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xx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xx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xx%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xx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xx》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xx,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xx系数。
四、说明
1、此《xx》教代会通过后,自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xx月xx日—次年xx月xx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xx》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篇7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通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进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2、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绩效考核标准的制订要本着“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原则。
三、绩效考核周期
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从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度绩效考评法:
360°绩效反馈是一种较为全面的绩效考评方法,它是指帮助一个组织的员工(主要是管理人员)从与自己发生工作关系的所有主体那里获得关于本人绩效信息反馈的过程。
我们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馈我们教师的工作。(可插图。就是首先,自我评价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过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师的岗位职责,他提出的意见常常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意义。第三,学生与教师保持着最经常、最直接的接触,他们的具体建议和意见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态度、组织管理等具体环节。第四,同行具有和评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识和背景,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他们能够提出中肯的意见。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师个人自评
2、组织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
七、具体实施:教师工作实绩考核量表
1、平级互评
2、学生评价
部门: 参评职工姓名: 职位: 日期:
八、分数计算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自我评价、上级评定、平级互评与学生打分的权重分别为20%,30%,20%,30%
2、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个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
2、凡申报学校教学科研岗位、专职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学业绩须达到有关岗位聘任要求。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业绩成绩须达到学校有关要求。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必须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必须有一年为A。
5、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要求。
6、对教学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E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
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篇8
为做好我校教师待遇保障工作,根据《泰兴市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发放指导意见(试行)》和市教育局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我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师德表现的考核,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度。
2、奖优奖勤、促进发展。重点教学工作量饱满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考虑参与学校管理和相关中心工作等因素。
3、客观公正、规范实施。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程序规范。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四、考核小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为方便管理,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工作小组和当年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一致。
五、考核数
全校考核总数由市教育局统筹发放,其中教师工作奖考核总数=市局下拨总额-班主任工作奖总额-争先创优奖总额。
六、考核项目
1、班主任工作,包括班级常规管理、专题活动、家校联系、班级安全等方面;
2、教师工作,主要考核教师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自身建设包括敬业奉献、遵章守纪、为人师表、学识提高等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包括出勤、工作量、服从工作分工、达成工作目标(教学业绩)、创先争优等内容;
3、校长工作,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七、考核细则
依据《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班主任工作和教师工作进行考核。
八、奖项设置和考核方式
教师奖励性补贴分基础性补贴和考核性补贴两部分,基础性补贴按年内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到人,考核性补贴由市教育局统筹并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一)班主任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春秋两学期“教育工作”考核得分,设ABC等奖若干名。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为A等奖,每学期奖150元;位列全校后5名的为C等奖,每学期奖50元,其余的奖100元。奖金总额按每学期100元/班直接从市局下拨总额中提留。
(二)教师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设A、B、C三等奖,且AC等奖差距不少于3000元。
A等奖:人数不超过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20%名;
C等奖:人数不低于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10%名;
B等奖:剩余人数。
说明:担任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和“教育工作”不再重复计算。经教育局备案的借出人员一并列入考核,其考核等级参考借进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由考核小组确定。产假、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的,其教师工作奖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三)校长工作奖(各等级奖金等同于“教师工作”)
由考核小组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经考核为优秀的,且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的得A等奖,考核为称职的得B等奖,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得C等奖,不称职的不得奖。
(四)争先创优奖(奖金在全校奖励性补贴中提留并发放)
1、专业奖励(同类活动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教师在联盟及以上级开设公开课、讲座、经验交流或上课、基本功在联盟及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得重要奖次,按层级和类别奖100元/次、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2倍)
2、个人表彰(校级)
教学实绩先进个人奖200元/年,其他单项奖100元/年(不含优秀班主任)(2倍)
3、集体表彰(不能认真履职的不得奖)
①学校获市及以上表彰(不含某类某个某次活动获奖)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创建验收的,牵头的负责人奖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增加100元)
②学校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兼职的`按最高职务计):(2倍)
三等奖,教师每人奖200元/年、语数英备课组长奖300元/年、术科教研组长奖400元/年、语数英教研组长奖500元/年、中层副职奖700元/年、中层正职奖800元/年、副校级及以上1000元/年。
二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1.5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一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2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4、教学实绩(2.5倍)
①在学校的平时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50元;期末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100元。
②在联盟及全市统一的期末学测中,班级总评进入联盟团体前两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四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六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班级总评进入全市团体前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0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二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平时学测按上述1/4奖励。
说明:所有数据以学校、联盟和市局统计为准;如遇学校、联盟、全市同时学测,只按最高级范围统计。
5、其他贡献(同类的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仍担任语数英教学的,奖励200元/学期。(2倍)
②节假日加班或为学校作出其它贡献的,如学校获得其他荣誉或所负责的活动团体获奖的;为学校引进或开展重要活动的;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等,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奖50元—1000元/次。
6、宣传报道:国家级50元/篇,省级40元/篇,地级30元分/篇,市级20元/篇,校级10元/篇。(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增加10元、5元)
(五)上述前四项汇总,即为教职工本年度奖励性补贴考核奖数额。
九、相关问题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或有岗位拒不履行的不享受教师考核性补贴。
2、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难绝症病人的考核性补贴按班主任工作奖提留后的平均数发放。当年度内退休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3、为鼓励教师扎根泰兴教育,扎根农村教育,凡从我校调出、辞职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可按C等标准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
4、、未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借用学校物资,拒不归还的及其它师德严重失范行为,其考核性补贴均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十、有关说明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修改,20xx年5月11日上午校务会和考核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20xx年5月11日中午教师会全体通过。自20xx年年度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起实施,原《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办法》(20xx修改稿)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2、本办法由学校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小学教师增量绩效考核方案 篇9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