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工作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督导工作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督导工作方案 篇1
一、目标任务
结合国考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指导乡村补短板、强弱项、转作风、抓落实、促提升,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二、时间安排
2022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
三、督查范围
10个乡镇全覆盖;每乡镇抽取2-3个脱贫村和1-2个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每村抽取3-5户,每乡镇实地查看项目不少于1个。
四、督查内容
(一)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面。聚焦中办国办《通报》
指出6个方面问题和点对点反馈我省3个方面8个问题、以及资
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具体看4项内容:
1.责任落实
在问题整改上,乡镇党委政府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整改推进是否有力,整改进度和成效如何;在工作推进上,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是否形成,目标管理、工作推进、政策调整机制是否健全;在学习培训上,就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乡镇开展培训轮训的进展和效果如何。在驻村帮扶上,驻村帮扶管理是否规范,帮扶工作开展是否有力有效。
2.政策落实
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对象应享受政策是否全面落实。“三保障”问题是否动态清零,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是否全面提升。兜底政策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3.工作落实
产业发展情况。收益分配评议公示资料是否齐全,有劳动能力的是否存在“一股了之”,对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标,村干部对集体收入构成是否清楚。
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情况。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比例如何,公益岗位安排是否合理,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数据质量是否真实准确。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是否健全。致富带头人的示范
引领和帮扶带动能力是否提高。引导大学生、退役士兵回乡任职,
外出人员回乡创业效果如何。
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衔接资金项目是否按规定公告公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资本台账,是否有管护办法、管护台账,收益分配是否按规定落实。
4.成效巩固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是否有所提升,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的风险;衔接政策执行中是否有搞变通、打折扣现象;是否存在负面舆情,处置效果如何。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聚焦落实防贫监测“早、宽、简、实”要求,具体看4项内容:
1.“早”,是否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农户申报渠道是否通畅,基层排查是否全面,预警信息核查是否及时,村防贫网格员防止返贫政策是否熟悉,监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
2.“宽”,是否把识别认定标准放宽,是否做到了应纳尽纳,能纳多纳。是否存在人为提高门槛、对子女有房有车的“一刀切’
等,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
3.“简”,是否简化程序,是否做到15天内完成识别纳入;是否存在民主公开不到位问题。
4.“实”,防贫监测针对性帮扶是否实,是否对有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监测对象采取差别化帮扶政策,帮扶措施是否实用有效。
(三)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方面。聚焦克服疫情影响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重点查看贯彻克服疫情的政策举措是否到位。稳岗就业方面,因疫停工、因疫返乡回流、因疫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是否采取帮扶措施,并已帮助实现就业。产业帮扶方面,因疫情暂停或间断生产的帮扶产业项目是否已恢复正常生产,因疫情出现的产品滞销是否得到解决。
(四)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聚焦“两个高于”目标,重点看5项内容:
1.抽查20xx收入下降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台账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今年收入正增长。
2.抽查收入低于我省监测标准7300元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重点帮扶,确保今年收入高于监测标准。
3.抽查收入低于全国脱贫人口平均水平12550元的脱贫户,看实现是否制定增收目标计划,力争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4.抽查收入中“其他转移性收入”占比异常过高的脱贫户,看是否存在“赡养费凑收入”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产业、就业等方面收入。
5.抽查整户无劳动力且收入较低的脱贫户,看如何采取措施,确保无劳动能力脱贫户持续增收。
五、督查方式
(一)掌握整体情况。简要了解村级总体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部署、推进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
(二)随机抽样调查。每村随机至少抽取3户(含脱贫户、监测户、一般户),对国家反馈的点对点问题实行全覆盖督导。
(三)开展座谈访谈。采取小型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的形式,在村与乡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访谈,了解工作实情、查找薄弱环节、听取意见建议。
(四)实行明查暗访。在全面调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进行电话暗访,掌握实际情况,暗访发现问题要在问题清单中注明。
六、工作要求
(一)保证督查质量。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层面存在问题,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反馈意见建议。专项督查结束后,逐乡镇列出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反馈乡镇进行整改。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加重基层负担,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督导工作方案 篇2
一、督查内容
(一)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22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22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督导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系统实际,制订了《“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督导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和厅党组开展活动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督促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抓好各个环节具体工作的落实;了解掌握督导活动进展情况;参加所督导单位开展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切实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学习内容深入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准确,整改措施科学可行,落实措施富有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并向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单位党组反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督导方式
成立4个专项活动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采取自查、抽查、大督查的方式,拟于上半年5-6月,下半年8-9月,对系统“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分阶段分批次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听取汇报。按照相关活动计划安排和分阶段落实情况,听取所督导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资料。根据各个阶段的重点内容,查阅单位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相关活动开展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
(三)实地督导。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实地巡察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住关键环节,查找单位在推进“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开展的重点工作,着力查找“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督促解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四)开展座谈。召开干部、职工、群众代表等不同类别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关注民情民意,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五)分析总结。研究探索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选树典型,推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向厅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针对性指导性意见建议。
三、督导内容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2月下旬至4月下旬)
1.检查督导各单位是否按照厅“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征求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建议。
2.按照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检查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学习资料等是否齐全;检查领导班子学习计划的安排落实情况,抽查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3.采取个别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开会座谈等多种形式,全面征求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梳理各方面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向党组(党委)书记和个人反馈。
4.查阅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情况报告,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并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下旬)
1.根据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掌握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阅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材料。
2.会同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并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情况;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的自查自纠的材料,并提出意见建议。
3.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建议、相互谈心谈话情况。
4.适时参加被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由督导组组长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简要评价;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并报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下旬)
1.查阅整改方案。重点查阅被督导单位整改方案是否全面,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领导或者责任单位是否明确。整改方案是否向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是否进行了公示,对重点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是否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是否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是否做出了公开承诺。
2.提出正风肃纪建议。要深入了解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专项活动情况,着力检查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WW工作政策措施变形走样等问题;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驻厅纪检组《关于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十大整治”情况,坚决整治“四气”情况以及严查损害群众利益情况;特别要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三责”是否联动、集中发力;关键检查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工作岗位责任、重要领域改革责任是否层层压实、落实到位。在与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充分交换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
3.督促检查制度落实。各督导组要督促检查各被督导单位梳理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要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等问题。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具体制度措施,并督促推进“学转促”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总结工作阶段(10月下旬)
1.召开总结大会。“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阶段任务完成后,各单位要召开总结大会。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对相关活动进行总结,各督导组组长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相关活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相关活动提出要求。总结会前,各督导组要认真审阅被督导单位相关活动总结报告,根据活动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开展民主评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开展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民主评议表分为A、B、C三种,其中:A表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填写,B表由科级干部填写,C表由其他人员填写。评议表由各督导小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情况向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反馈。
3.提出意见建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的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总结推广典型。在督导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及时推广活动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既要正面宣传群众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又要剖析反面案例,以案说法,警示党员干部。
四、工作要求
(一)准确定位,认真履责。这次“学转促”专项活动,聚焦点是解决“四枫”“四气”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国土资源部党组和厅党组相关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总目标,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强化执纪问责,推动相关活动与各单位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共同落实。要找准工作定位,既要积极主动开展督促指导,又不过多干预具体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活动有效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要认真指导帮助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各环节工作,发挥党组(党委)责任主体的作用,确保学要学得真、转要转得实、促要落于行,切实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查促改,督导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专项活动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查找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活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和厅党组有关规定,把好的作风贯穿于督导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作表率、当模范。要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奋敬业。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督导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督导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动今年我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贺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督查内容
(一)省、清远市、连州市重大决定事项;
(二)20xx年连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约束性指标任务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三)20xx年连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指标责任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四)20xx年省、清远市、连州市十件民生实事;
(五)20xx年连州市各单位工作计划;
(六)20xx年度省、清远市和连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七)20xx年以来新签约项目;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工作会议决定事项;
(九)领导批示、指示和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十)省、清远市、连州市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十一)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调整补充督查内容,并及时下达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程序
(一)实行清单管理。对纳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要求分解任务,建立专项台帐,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市分管领导、牵头承办部门或责任单位等,及时下达至相关单位。各单位要以此为参照,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内部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月月有计划,步步有实招。
(二)强化过程监控。任务下达后,市政府督查室紧扣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督查过程中发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事项,应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会同办理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对所承担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全程督查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推动解决问题,需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上报。
(三)完善督查方式。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年度督查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全市督查人才储备库的作用,建立若干个工作领导小组式专项协调小组(小组人员组成视工作具体进度临时调配),与专项工作无缝对接,实施整体跟踪、协调、推进和督导。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结合督查内容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工作力量,形成合力,专项协调小组积极到遇到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度明显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开展协调和督导。督查组既要传导抓落实压力,又要查准摸清落实不力的原因,督促整改到位。
2.下达督查通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责任单位下达督查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3.提请领导约谈。下达督查通知书后,相关责任单位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督查室组织开展约谈或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
4.挂牌督促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促督办,并视情况在政务媒体公开。
四、结果运用
(一)情况通报。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以《督查通报》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和需协调解决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同时,定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作专题通报。对重点工作完成成效好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评。
(二)督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保质、依规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的,按《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启动问责。对年终推进工作滞后的任务,提请市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移送市纪委监委。
五、督查要求
(一)完善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协调,总结经验,推动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督查工作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牵头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对策举措,努力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主导责任,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要会同责任单位、有关镇(乡)开展对口督查、主动自查。责任单位要与牵头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
(四)按时上报进度。
1.重点建设项目。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报市重点办,市重点办收集汇总后于每月底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由市重点办制定。
2.常务会议决定的请款事项。由市财政局于常务会议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将拨付情况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见附件)。
3.其它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督办督查系统下发,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及时查收并按时报送。
督导工作方案 篇6
一、职能目标
1、坚持3天一督查,做好市中心城区69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督查、调度、协调服务工作。半月一简报;积极搞好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的宣传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考评工作。
2、排好工程进度表,组织实施局里负责的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及区间路建设工程、西一路建设工程、凤岗河公园建设工程、新区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公交枢纽站工程、历史名人诗词长廊、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安石大道至站前路)建设工程、南区水厂扩建改造工程等8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3、申报省级文明公园2个、省级园林小区2个、省级园林化单位3个。组织各县(区)开展文明公园、园林小区、园林化单位创建活动。
4、完成各县(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
5、加强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6、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加快建筑业发展。进一步推行房屋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
7、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力争上半年进行试点项目电子化招投标。
8、公开招标率100%邀请招标率98%进场交易率100%实行施工合同网上备案,加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公示、查询,实现投标业绩无虚假的管理目标。
9、建设工程依法备案率100%
10、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指标任务。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11、做好小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组建和小城镇建设的`融资贷款工作。
12、督促指导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3、业务工作在全省各设区市中走在前列或位置前移。
二、共性目标
1、且当年实际进资达1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目标: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在金巢经济开发区落户。
2、争项目、争资金”目标:向上争项目、争资金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
3、确保本单位无群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访现象。信访工作目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达标。
5、其他工作目标: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件或其他工作任务。
督导工作方案 篇7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