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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废气除臭方案

2025/05/18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污水废气除臭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污水废气除臭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乡村振兴战略旗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导向,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治理、建管并重”的原则,以污水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不同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优先解决人口规模大且居住集中的村庄、中心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村庄、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及治理成效评估机制。

(二)年度目标。到20xx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已建设施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非正常运转的老旧设施和管网的改造任务。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形成评估机制。

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黑臭水体周边、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主体村、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其他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自然村新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三)镇街道任务。到20xx年,埔前镇需新增完成5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5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xx年完成17个、20xx年完成20个、20xx年完成14个自然村,期末治理率达75%;源南镇需新增完成12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0xx完成7个、20xx年完成3个、20xx年完成2个,期末治理率达79%;源西街道需新增完成1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8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xx年完成6个、20xx年完成5个,期末治理率达72%;东埔街道需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于20xx年底前完成,期末治理率达87%。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目标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自然村,提出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完成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要与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互相衔接,确保布局一致,项目、工程和政策联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配合。以下工作均由埔前镇人民政府、源南镇人民政府、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策划项目清单。合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建立“一村一策”治理台账,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组织做好新建和老旧设施改造任务。下年度项目清单每年11月底前,由主管部门按照市下达年度计划或区定年度计划,从各镇(街道)中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原则,结合《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xx年)》,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内各具体实施点位由各镇(街道)具体选址,并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审核。(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三)实施精准治理。实事求是,综合考虑人口规模、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水纳入市政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分区分类开展治理,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应接尽接、集中处理”。选择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工艺设备,同步推动村民户内设施卫生厕所、化粪池、隔油池等户内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完善化粪池防渗措施,实现管网范围内周边农户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通过完善已有排水管渠或其他污水运输设备、增设预处理设施的方式,就地就近将污水导入陆域、水域生态系统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四)开展提升治理。根据在用设施分类评估结果,以扩大污水收集覆盖范围、强化污水处理成效、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通过“修复、改造、重建”的方式,有序分批实施提升改造。重点完善居住集中、人口规模大的村庄管网,提升管网覆盖率及接户率。对废弃或损坏闲置、施工停滞的设施以及处理规模偏、成效较差的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对破损严重、错接漏接的管网进行修复;对治理模式不合实际、超出实际需求的设施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五)规范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结合实际精简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加强建设质量管控,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新机制,以常规验收机制为基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技术部门骨干、区级河湖长、镇(街道)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村委领导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验收团队,以污水治理设施成效为导向,严把验收关。(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六)落实日常运维。建立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管理体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区级奖补资金,配套出台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确保各镇(街道)、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属地镇(街道)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运维单位进行运行维护,实现运维管理制度常态化,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

(七)推行社会共治。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镇(街道)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八)强化成效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在线调度管理、问题转办督办、整改跟踪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将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设施运行率、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实行以效付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模式

(一)明确实施主体。加大统筹力度,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统筹,以各镇(街道)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承担“投、建、管、运”责任,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整合打包实施的方式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二)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三)落实资金保障。一是投资建设资金来源方面,各镇(街道)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或专业银行政策融资(如国开行“百县千亿、千县万亿”工程贷款资金)解决,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生态环保补偿资金和区内其他涉农涉水资金作项目资本金注入。二是运维管理资金来源方面,将各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由财政统筹污水处理费、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区级运维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领导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和资源,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万企兴万村”等的作用,及时推动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实施监管、资金保障2个专班,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依法依规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用地征地、报批建设等工作。各镇(街道)应参照区的做法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应主动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配合做好选址、用地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精简项目申报、审批等流程,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

2.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制度,统筹乡村振兴、涉农、移民等资金用于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维,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抓总单位,负责拟定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建设主体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

4.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指导有关镇(街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一体有机统筹,强化厕所革命工作推进,加强镇(街道)村河湖长建设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延伸;指导建设主体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等各类涉农涉水资金。

5.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市政管网及已纳厂自然村的污水管网的日常管养维护。

6.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保障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质监督性监测,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建设主体申请生态环保补偿资金。

8.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协调下属国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等工作。

9.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10.属地镇(街道)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有属地主体责任,负责根据攻坚行动目标和年度治理计划落实项目选址、征地设计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补助、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生态环保补偿资金等各类资金;负责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运维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管理考核。

(三)完善配套政策。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探索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按职责分工)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监测体系,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可作为评优依据或提拔任用考核内容之一。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运行维护考核方案,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各级运维奖补资金。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污水废气除臭方案 篇2

一、整治目标及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xx年在新发镇花园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分析农村生活污水问题现状,确定20xx年度治理主要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摸排整治,在统筹结合20xx年度新发镇花园村方家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基础上,确定整治范围为花园组、上城汪家等自然村。

二、预期目标及技术路线

20xx年度新发镇花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拟新建2685米污水收集管网,新建11处分散式三格式化粪池。项目建成后预期花园村总体将实现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60%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大幅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改善农村区域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进一步消除黑臭水体,保持水体清澈。

三、项目建设内容、目标与技术路线

(一)生活污水收集及工程建设内容

1.生活污水产生量

根据《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技术指南(试行)》中对于村民居住的分类,设定为二类,生活污水量按照70L/人·d计算。新发镇花园村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区涉及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为269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83吨/日。

2.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①管道。根据各整治区村庄当地情况,采用PE管或功能相似的管道。

②铺设要求。污水管道依据地形坡度铺设,污水干管的坡度应不小于0.3%,以满足污水重力自流的要求。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覆土厚度不小于0.7m,并与建筑外墙、树木中心间距1.5m以上。污水管道铺设应尽量避免穿越场地、农田,避免与沟渠、道路等障碍物交叉,并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检查井。

③整治区生活污水收集管道铺设工程计划。根据整治区各自然村居民区长度、宽度和整治区居民居住分散程度并结合污水处理设施位置,预测生活污水收集铺设管道长度等工程建设内容。

(二)工程实施进度(见表2)

(三)环境保护

1.控制施工噪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一般在晚上十点到次日上午六点内不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

2.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

3.施工废水和油渣处置。施工产生的油渣全部外运处理,严禁随意弃油、冲洗和焚烧油渣。

4.倡导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学校、工程影响,提倡文明施工。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一)投资测算分表

1.投资额概算依据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DJ/T206-2005)。

2.投资额概算说明

①建筑工程费参照本地同类建筑工程进行系数调整;

②设备购置费:参照厂商询价;

③安装工程费:按设备购置费的5%计提;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相关文件计取;

⑤预备费:仅测算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含设备)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5%估算。

3.投资测算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资预算

新发镇花园村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数量等因素合理预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为5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资金筹措及安排

新发镇花园村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主要由财政资金承担,该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如污水管网的.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为55万元。

(四)预期示范成效

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美丽乡村的实施,整体将使花园村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将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整体环境面貌彻底得到改善,使环境效益、社会效应形成高度统一。

五、保障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事关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必须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综合手段,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创新管理体制、推广先进和使用技术、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交流合作等方面着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做好项目的统筹部署,共同推进项目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严格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建成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督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抓好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

六、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整治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涉及到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269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量为18.83吨/天,避免污水的随意排放致使河流富营养化,可大大提高整治区附近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从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二)社会效益。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培养农民生态意识,规范和强化农民生态文明行为,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的文明进步。让农民在生活污水治理中得到实惠,促使农民逐步形成更加符合生态理念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树立起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通过村庄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固废得到整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固废统一收集,有效的解决了大量生活污染的问题。

农村社会环境和谐有序,贫富差距逐步缩小,农村环保设施日益完善,环境污染纠纷减少,日常矛盾减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农民享受的优惠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各项权利得到保障。

污水废气除臭方案 篇3

乡(镇)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点。为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补齐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治理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完善保障措施,努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夏邑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原则,新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优先对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20xx年6月底前,全县整治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4个;20xx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2个;20xx年6月底前,全县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15个,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6月底前,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实施。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机衔接,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乡(镇),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做到应纳尽纳;纳管或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要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要与供水、道路改造、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减少重复施工,对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要做好管控,避免产生新的黑臭水体。

(二)全面摸清底数。县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乡(镇)驻地生活污水现状摸底调查,将乡(镇)分为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正常运行类。新建设施类是指目前政府驻地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整治提升类是指政府驻地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无法满足当前需要,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需要进一步整治提升的乡(镇);正常运行类是指政府驻地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且运行稳定,满足当前生活需要的乡(镇)。摸底调查要全面扎实,深入细致,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要建好各类工作台账,实施台账管理。

(三)科学谋划安排。有关部门要以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乡(镇)为重点,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原则,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县域村庄分类规划、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科学制定具体管用的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重点乡(镇),明确目标任务和牵头部门,细化责任举措,定准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工作部署变成“施工图”“计程表”,20xx年7月5日前报送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快设施建设。在建、尚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调研乡(镇)政府驻地的规划定位、人口规模及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和工程内容。20xx年6月底前,太平镇、骆集乡、北岭镇、火店镇等4个乡(镇)务必完成进水调试运行;李集镇、郭庄农贸区在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加快建设进度,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进水调试运行;剩余未开工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15个乡(镇)要全面启动建设任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进水调试运行。人口较多且居住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宜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的,要以厕所粪污为重点,采取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导向的治理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要全面调研、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承受能力,采用符合实际、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技术和管材设备,严禁超越发展阶段搞“贪大求洋”。拟搬迁乡(镇)不建议新建设施,重点做好污水管控,可对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后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站)处理。

(五)提升现有设施。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精准识别问题,分类改造提升。对于污水收集率低、设施“吃不饱”的,提高管网收集覆盖率,完善入户管网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对于设计规模小于实际污水产生量的,要尽快扩容扩建设施,确保满足现阶段需求;对于出水不达标、污水来源发生变化或处理单元过于复杂的,应及时改造处理工艺,调整运行参数,确保设施达标稳定运行;对于设备老化破损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对进水水质异常的,要推进雨污分流,避免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等,防止生产生活垃圾、雨水、景观水等进入收集系统;对管网淤堵的,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修复更新老旧破损管道,清理管道及检查井内淤积杂物,确保管网通畅。

(六)严把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达到一定投资额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应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充分考虑防洪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相关部门结合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特点,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全过程监理,加强对进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管理,规范程序管理和施工工艺,做好隐蔽工程影像验收留存。筑牢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做好沟槽、基坑、高大模板等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强化运行管护。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推动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化、专业化、市场化,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行管护,择优遴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建、管、运”。鼓励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负责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现城乡污水一体化治理,有条件时可探索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让专业机构负责专业工作,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单位)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强化运维资金保障,将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统一运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监管效率。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安装流量计,监控用电量等掌握设施运行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夏邑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动机制。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

(二)强化督导调度。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运行情况、建设工程进度实行双周调度、月督查、交办督办、通报、专题会议等推进制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确保全县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时间节点建成运行。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乡(镇)政府(城关镇、曹集乡除外)要在7月5日前上报该项工作联系人及第一次调度进展情况,以后每两周上报一次,每月对调度情况进行通报,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的采取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依法依规问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村民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污水废气除臭方案 篇4

为做好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实现全镇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店子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双泉社区4个社区的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河村社区、官庄社区、河阳社区、阳光社区4个社区的已治理需提升巩固任务,解决村庄内存在农村生活污水乱泼滥倒、污水横流的问题,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思路。各村庄根据各自条件和类型,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灵活选择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适当采取单村或联村的方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可就近回用;确需排放的,应根据受纳水体功能区划,达到有关标准要求。鼓励充分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单村或联村收集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二)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简便适用的原则,实现有害物质和污染成分有效清除降解。

1、对靠近镇驻地且满足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区域,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如河村社区采取接入镇驻地污水收集管网的处理方式。

2、对不能纳入镇驻地污水管网的村庄,如埠园社区和东升社区,因村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处理:

(1)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无法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鼓励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

(2)对有少量污水径流的村庄,采取对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利用排水沟渠或管道系统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3)对污水产生量大的村庄或多户聚居区,可单户或联户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如一体化净化桶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

(三)时间要求。对尚未验收的河村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于11月之前完成治理并验收通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区书记、环保办人员任成员,统筹推进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和项目实施整合,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加强治理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对所有已完成验收的村居实行常态化督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重要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污水废气除臭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粤办函〔20xx〕285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省攻坚指导意见及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情况,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科学选择合理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治理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设施运维保障能力和污水治理水平,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城镇化水平高、人口回流比高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分区指导、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重点、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群众反映强烈及国考断面周边区域的自然村优先开展治理。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布局及自然环境承载力,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科学建设、合理使用和长效监管。

——政企结合、群众参与。压实建设主体、运维主体、监管主体责任,推行第三方运维,提升专业化、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镇村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提高农民参与度,畅通村民监督反馈渠道,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多元投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三)工作目标

深圳市共有187个自然村(110个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纳入乡村振兴规划范围;77个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斑鱼湖村和新田坑村等5个自然村已明确整村搬迁或无人居住),分规划建设、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全力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以20xx年为攻坚基准年,全力实现深圳市自然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1.规划建设阶段(20xx—20xx年)。

20xx年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数量110个,其中包含纳入民生实事的42个自然村,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初步建立运维管理制度。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5%以上,运维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同时,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8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0%以上。

2.查漏补缺阶段(20xx-20xx年)。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分阶段分批次深入各自然村反复排查生活污水收集情况、管网完善情况及处理设施运转情况,发现潜在的农村黑臭水体、管网堵塞及错接漏接、处理设施故障异常等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立即启动整治、整改补救措施。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

到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借助科技信息技术,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自然村分布、自然环境现状、资源整合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优先将城镇周边的自然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加强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对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但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或区域分布较集中的自然村,结合现状排水及周边受纳水体水质情况,优先启动生活污水治理,制定科学的处理设施选址方案及配套管网铺设方案,并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对于偏远城镇、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高的自然村,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承载力及老百姓传统习惯,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农田、果园、菜地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纳入合并、撤并、搬迁及城市化改造计划的自然村,结合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xx年底,预计完成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自然村19个、建设设施自然村145个,资源化利用自然村1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二)高质量推进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

加强前期工作,做好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项目设计合理、资金到位、质量优良。在工程质量方面,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验收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强化工程验收与环保验收。对于已建成设施,应加快验收,并尽快落实后续运维事宜;对于未建成设施,应加强对项目进度节点执行的过程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在实施模式中,对于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自然村,鼓励采用以工代赈、农民工匠等建设模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厕所革命、道路建设等民生工程的项目衔接;对于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接户管网建设工程,确保接户管网全覆盖;对于采用建设设施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管渠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管渠覆盖。(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三)深入排查治理缺陷及短板,落实整治整改补救措施

按照“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实现全收集、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基本原则,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期排查巡检机制。

一是定期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达标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运行异常、排水异常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达标排放;

二是定期对自然村已铺设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存在堵塞及错接漏接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管网通畅、雨污分流合理;

三是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查明黑臭水体来源、成因及去向,及时提出整治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消除,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

20xx年底,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同步摸排并解决已覆盖的11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潜在问题;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通过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先进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村庄污水横流及黑臭水体问题为出发点,科学选择运维模式和管理机制,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与完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提升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与责任意识。20xx年底,初步建立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责任主体、辖区各镇政府为落实主体、辖区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运维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对纳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管理模式的,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加强对镇级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并结合各镇纳厂治理特点,合理设定纳厂管网接户率等考核指标;对建设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模式的,在确定运维主体和模式后,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营单位对处理设施和管网设施进行运维,落实运维经费保障,制定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和纳污管网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对运维主体的巡查频次、出水水质、设备故障率、进水管网畅通率、附属设施完整程度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对采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的,制定实施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工作指引,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名称、地理位置、常住人口数量、污水日产生量、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受纳水体等信息,并定期评估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效果,发现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经整改或整治仍未解决问题的、属于治理模式自身局限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使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指导,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结合深圳市各河流水系水环境质量状况、国考断面考核要求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河流水系、国考断面、水质功能区及处理规模20m3/d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判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和治理成效,为巩固和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提供指导依据。对定期监测发现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流域或河段,根据生态环境管理的需要,因地制宜,对流域或河段受影响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出提标改造升级要求。(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六)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数字化管理

加快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积极引入智慧水务相关科技公司,协助建立农村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治理电子台账,通过电量、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加快推动移动客户端开发,畅通农民和基层干部的问题反馈与监督渠道。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20xx年底,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省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市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按职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攻坚任务并做好资金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做好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调配与使用、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镇政府加强资金使用及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各村级组织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领导作用,带领村民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加强资金保障

深圳市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预计总投资约21449.05万元,其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含配套管网)资金约16024.79万元,资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工程约2656.31万元,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约2767.95万元。20xx年深圳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100%后,全年度运维资金预计约1252.24万元(具体以实际运维情况为准)。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保障,在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多渠道筹措资金。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要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结合自身财力适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积极鼓励相关部门申报上级涉农资金及各类生态专项资金;要研究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各地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先引导企业、乡贤通过赞助、冠名等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符合市场化经营性的项目,鼓励市场主体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用于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性项目。

三是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镇综合考虑当地集体经济状况、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研究考虑将污水处理成本纳入供水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中。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等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畅通监督渠道与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多元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黑臭水体鉴别和防控知识,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村民生活污水排放行为;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镇、村级组织作用;入村、入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激发村民主体意识,调动农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污水废气除臭方案 篇6

根据省、市、县“五水共治,治污先行”专项行动的部署,为全面实施畲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规划和畲族自治县深化“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安排,加快推进我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五水共治”专项行动,以发挥水优势、治理水污染、美化水环境、恢复水生态、严防水灾害、倡导水文明、建立水机制为着力点,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花最少的钱、尽最大的努力、发动最广泛的群众参与、建设质量最佳的民心工程,确保完成三年和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快建设“魅力毛垟,边界集镇”。

二、工作计划与目标

全乡7个行政村中全部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分三年(20xx-20xx年)完成,第一年实施三个村;第二年实施炉西、两个村;第三年完成、两个村(具体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安排表)。地处偏僻且在家人口较少的村、以实施农民异地搬迁工程为主,部分不异地搬迁的农户,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其做卫生厕所,或集中连片以稳定塘的形式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面完成全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100%,农户受益率提高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根本改变,洁净村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乡农村污水治理办公室按照工作计划中的时间节点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全面推进新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人口聚居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池,纳管户数大于50户,可选用微动力处理模式;纳管户数在10户至50户,可选用人工湿地和无动力厌氧组合模式;在个别人口散居区、纳管户数少于10户的情况下,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⑴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对于毛垟、沙垟、库头、炉西四个村,建设污水管网并实现纳管排放。

⑵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毛垟、库头村及沙垟的'移民点,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并达标排放。

⑶对毛垟、沙垟、库头村(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纳管户数大于50户的已建无动力厌氧设施,对处理效果较差的、位于环境敏感区的村庄),增加人工湿地或微动力,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⑴各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⑵各村住村干部既为本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员,综合指导农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⑶清掏沉淀池、管道和窨井内杂物,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四、工作计划与步骤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4月)

每年度,列入年度计划的村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户调查,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同时,要对全村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清扫,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养、乱占、乱排、乱丢”等“八乱”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洁净村庄、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6月)

乡政府于6月份之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各村要配合施工单位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地“截污纳管”,把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工程管道,没有完成卫生改厕的农户必须加快改厕进度,确保与总体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向乡政府申请改栏、改厕、改路、绿化、清水绕村、阴水沟治理等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并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实施这些惠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全村上下的共同努力,让村容村貌发生根本变化,为建设美丽乡村、洁净家园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每年度12月,乡政府对实施村工程进行验收,各住村干部指导施工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并制作好工程项目验收材料,报县农办统一备案。对以奖代补项目,乡政府根据各村实施的工程量,综合考虑资金量大小、重要性和绩效高低等方面因素,统一报县农办争取以奖代补资金。各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后,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乡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由乡长陈勇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吴丽平同志任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吉祥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和推进农村“五水共治”。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认真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工作,政策处理原则上采取“零处理”。各村要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惠及每家每户,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确保本村干部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实施时间进度。各村要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和垃圾户收集制度,修订村规民约,广泛开展“好媳妇”评选活动,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农村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有明显改进。各村每月3日前向乡政府上报建设进度,由乡政府统一汇总报县农办。

六、资金补助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共建设资金统一安排;户内建设部分以农户自筹为主,根据各村实施情况按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清水绕村等附属工程,由各村上报到乡后,再由乡统一上报县农办争取以奖代补资金。

污水废气除臭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治理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完善保障措施,补齐环境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永城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采取新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等方式,优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20xx年12月底前,完成8个乡镇(街道)雨污管网设施配套及升级改造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沿沱河、包河、浍河、王引河的蒋口、裴桥、大王集、双桥、黄口、新桥、龙岗、卧龙、刘河、李寨共1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xx年6月底前,将我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实施。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机街接,对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乡镇(街道),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做到应纳尽纳。纳管或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要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要与供水、道路建设、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统筹衔接,实施系统治理,减少重复施工。对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要做好管控,避免产生新的黑臭水体。

(二)全面摸清底数。开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生活污水现状摸底调查,根据乡镇(街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周边水体等情况,将乡镇(街道)分为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正常运行类三个类别。新建设施类是指目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整治提升类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无法满足当前需要,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需要进一步整治提升的乡镇(街道);正常运行类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且运行稳定,满足当前生活需要的乡镇(街道)。摸底调查要全面扎实、深入细致,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要建好各类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

(三)科学谋划安排。以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乡镇(街道)为重点,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原则,根据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乡镇(街道),明确目标任务和牵头部门,细化责任举措,定准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工作部署变成“施工图”“计程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快新建设施。尚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调研乡镇(街道)的规划定位、人口规模及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和工程内容。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启动建设任务,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进水试运行,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延伸覆盖,优先选择纳管处理模式,加快推进重点乡镇(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作。在人口较多且居住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的,以厕所粪污为重点,采取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导向的治理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前需全面调研、科学论证,采用符合实际、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技术和管材设备。拟搬迁乡镇不建议新建设施,重点做好污水管控,可对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站)处理。

(五)提升现有设施。对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要精准识别问题,分类改造提升。对污水收集率低、设施“吃不饱”的,提高管网收集覆盖率,完善入户管网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对设计规模小于实际污水产生量的,要尽快扩容扩建设施,确保满足现阶段需求;对出水不达标、污水来源发生变化或处理单元过于复杂的,应及时改造处理工艺,调整运行参数,确保设施达标稳定运行;对设备老化破损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对进水水质异常的,要推进雨污分流,避免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等,防止生产生活垃圾、雨水、景观水等进入收集系统;对管网淤堵的,要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修复更新老旧破损管道,清理管道及检查井内淤积杂物,确保管网通畅。目前,全市8个乡镇(街道)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配套管网不完善,4个乡镇(街道)因设备老损等原因需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市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快整治提升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进水调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六)严把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达到一定投资额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应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充分考虑防洪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结合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特点,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全过程监理,强化对进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管理,规范程序管理和施工工艺,做好隐蔽工程影像验收留存。筑牢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做好沟槽、基坑、高大模板等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强化运行管护。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化、专业化、市场化,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行管护,择优遴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建、管、运”。积极探索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单位)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加强设施运行监督管理,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统一运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监管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城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保障措施,切实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政策,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治,推广先进实用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按照“成熟稳定、实用低耗、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方式与处理技术。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通过政府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逐步构建多元投入资金保障机制。

(四)发挥群众力量。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群众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村镇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凝聚群众智慧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等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严格督导调度。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评估的重要内容,将乡镇生活污水等突出环境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结合我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调度督导,对工作滞后的专项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帮扶,对工作突出的通报表扬,确保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