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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帮扶方案

2025/05/21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贫困生帮扶方案(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贫困生帮扶方案 篇1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

贫困生帮扶方案 篇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xx〕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贫困生帮扶方案 篇3

为响应团委号召,资助家境困难的优秀学子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星小学校团委组织了“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生”的捐款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共收到捐款877.5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活动主题:

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学生

活动时间:

xx年3月25日第二节课下课

活动地点:

学校操场

活动参与人员:

全体师生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活动宣传(大力展开内部宣传,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精神和意义,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2.确定活动时间和地点。

3.准备捐助活动所需物品。

(二)活动实施

1、校长讲话(资助活动流程,资助意义)

2、公布捐款总数(各班捐款总数)

3、对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扬

4、现场捐款仪式(每班派代表上台将资助款项放入捐款箱)

5、财务公开清点

(三)注意事项:

此活动以自愿为主,不可强迫同学;

贫困生帮扶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教育扶持与资助政策,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消除因学致贫,实现稳步脱贫为目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开公正,应补尽补的原则。

三、资助项目

(一)县助学补贴

1.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申请、发放程序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由本人填写《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附件1)三份,提供户主及学生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或电子学籍)、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留证件复印件。村委会在申请工作结束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在本村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乡镇扶贫部门进行复核,乡镇复核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位在本乡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乡镇审核、公示结束后,将《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等资料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结束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供受助人员名单,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县教育部门10日内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8月1日—8月31日

乡、村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0日

县教育局审批时间:9月15日之前

打卡发放时间:分批打卡发放,在9月20日之前结束。

4.其他要求:县助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上报到市扶贫办和市教育局。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2.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向就读大学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高校进行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及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阜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受理时间、程序及部门

(1)现场受理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学生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所在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阜南县教育局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次贷款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不需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凭《扶贫手册》可直接优先办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扩面后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解决。

2.资助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教育局对学校报来的拟受助人员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级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签领表》中签名领取资助资金。

(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扶持

1.扶持对象及标准。扶持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请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申请、发放程序。

(1)上网申报。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乡镇扶贫部门、教育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判断申报者是否来自贫困家庭和在校学生。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具体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县级扶贫办实施。

(4)资金发放。由县扶贫办将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名单交同级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家庭的一卡通账户。

3.时间安排。每年分春秋两季报,具体时间为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由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行进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2.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加强与高校沟通,协调高校做好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各地要监督乡、村按年度做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做好资助帮扶措施和成效记录工作,并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备案。

贫困生帮扶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精准扶贫系列会议、文件精神为指导,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危济困的美德,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实现“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贫困辍学,不让任何一个思想上有困难的学生落伍,不让任何一个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掉队”的教育目标,为贫困学生提供物质上、学习上、精神上、心理上的援助,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贫困学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其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学区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职责 学区成立贫困学生帮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长:

副组长:

成员:

1、制定帮扶计划。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号召学生在不增加家庭负担和自愿的前提下,节约自己的'零花钱,向贫困学生献爱心,教育学生学会关爱,学会帮扶,发动全体师生爱心帮扶活动。

3、统筹组织安排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

4、负责有关学生帮扶工作文件的起草,材料的上报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三、帮扶对象

1、县、镇确定的在我学区上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学区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及特殊家庭学生。 (详见后附名单)

四、帮扶时间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5日起至3月10日,根据省上“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及府谷县教育局实施方案,结合学区实际,修订方案,分解任务,层层部署,广泛动员。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3月11日至6月2 0日,按照方案措施,认真开展全体教师与贫困家庭、学生双向互助活动。

第三阶段:小结梳理。6月2 1日至6月25日,认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不足,并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材料,于6月30日前报县教育扶贫办公室。

第四阶段:持续推进。至20xx年,要结合自查梳理情况,针对活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活动成效,常态化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五、帮扶方式

1、由领导牵头,领导小组每位成员至少与一位或一位以上贫困学生结对,并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

2、倡议学区每位教师每年帮扶一个或一个以上贫困学生。

3、班主任在班级内以兴趣小组、倡议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捐资捐物帮扶活动。捐助工作自愿进行。

4、落实国家帮扶政策和社会其他力量的帮扶政策,由总务处具体落实。

5、结对帮扶人员,多种途径和方式定期、不定期对贫困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及其困难,有针对性地对贫困学生进行生活、心理、精神、学习上的帮扶。

6、积极与民间助学机构、爱心人士和媒体联系,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帮扶。

六、帮扶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学生的特殊家庭环境,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贫困学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兄弟姐妹一样看待,经常给予关爱。

2、生活上资助

贫困学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比如购买学习、生活用品及课外读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其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学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学生要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基础,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七、帮扶管理

1、接受上级部门检查督导、考核,提高透明度。

2、教育引导受帮扶学生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积极上进。

3、帮扶责任人对受帮者经常进行关心、谈心,做好引领和鼓励。

4、做好帮扶工作督导考核。

1、《xx年县乡建档立卡麻镇学区在校贫困学生信息汇总表》

2、《xx年麻镇学区认定的在校贫困学生信息汇总表》

3、《xx年麻镇学区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结对名单》

贫困生帮扶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3115”脱贫计划,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扶贫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作用,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为实现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建立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体系,落实贫困救助与康复、产业发展、措施帮扶、兜底保障等多种扶持措施,实现农村贫困残疾人全覆盖,确保残疾人发展的重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县平均水平,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标得到较大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给予就业扶持。鼓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积极参加就业培训,自主开展就业、创业。从20xx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新就业创业的持证残疾人从业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贴。

(二)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救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救助政策,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倾斜。除了享受国家普惠政策外,如种养补贴、养老补贴、移民补助等,从20xx年开始,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对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优先评定低保,优先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三)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持证精神残疾人优先给予药费补贴,每年不低于100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

(四)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对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实现应术尽术,其筛查和手术费用实行全免。

(五)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0—10周岁残疾儿童,全部实现免费康复服务。

(六)开展临时救助。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残疾人积极开展临时救助。

(七)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确需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实行优先改造,每年不低于10户,每户改造费用补贴1000—3000元。优先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具,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持证残疾人优先免费发放辅具,如轮椅、助听器、厕椅、假肢、矫形器等,每年不少于100件。

(八)资助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对于新录用或在校的持证残疾大学生,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给予助学补贴,实现全覆盖。

(九)发放护理补贴。认真摸底筛查重度残疾人底数,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实现发放护理补贴全覆盖。

(十)代缴新农合和养老保险费用。认真摸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底数,按相关标准优先为他们代缴养老保险、新农合费用,实现全覆盖。每年至少为12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代缴新农合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县残疾人精准扶贫领导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残联、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教育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具体负责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全面促进残疾人脱贫工作有力开展。

(二)落实责任。县残联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底数,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残疾人脱贫,为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和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发挥作用;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负责提供脱贫大数据;县卫计委为残疾人康复、白内障筛查和手术以及残疾人参合、健康脱贫等方面提供保障;县人社局为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险提供支持;县教育局为残疾人优先提供教育支撑;县民政局积极做好残疾人享受低保、兜底保障等工作。

(三)精准数据。20xx年8月底前,由县残联会同县扶贫移民局以及各乡镇残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基础数据进行全面对接、核实、核准,实现数据精准,并登记造册,动态更新,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和数据平台,为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贫困生帮扶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内容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当年就读我校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继续实行享受免学费政策。同时,学校切实落实从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入中提取3%经费要求,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工作程序

(一)资助申请审批和核查

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执行:

1、学生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2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报“肥合六八一中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以及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和复印件: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的`其他困难证明。

2、学校初审。学校负责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按照本校贫困学生状况和贫困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核定享受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分班级为每个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学校将“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学生享受面目学费学生资助公示表”在学校醒目的地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及质疑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和学生反映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文字记录,未通过审核的要将原因告知学生本人。经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经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名单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

3、免学费资助发放。第一年入学所有学生按照宏志生正常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免学费认定对象在经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退还其学费和住宿费。以后如果没有变动,则按照规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本校普高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对流失、休学、退学等受助学生,及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贫困生帮扶方案 篇8

一、具体目标任务

1.资助范围: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xx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细则(xx年5月中旬前)。团县委牵头研究制定《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的实施方案》。

(二)社会动员(xx年5月至6月)。团县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省政府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让全社会知悉惠民政策,使政策入民心、暖民心。

(三)确定资助对象。按照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录取时间,对xx级录取新生,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进行统计确定。第一批统计对象(xx年8月5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xx级新生。第二批统计对象(xx年8月2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xx级新生。

三、责任分工

1.县教育局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xx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审核确认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

2.县民政局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xx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xx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逐级上报团省委汇总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由团县委牵头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项目。

(二)严格统计数据。县教育部门要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要建立科学准确的比对工作机制。团县委要做好公示和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制定高效、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