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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案

2025/05/23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平台。是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的迫切需要。为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有效机制,现结合新城花园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网格化为依托,以新体制为保障。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管理服务网格。使社区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以适应现代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建立起条块结合,以居民院落划分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夯实基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扁平化,精神化,信息化,全覆盖化和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

四、组织建设

成立以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社区副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成员,社工,劳动平台专职人员为成员的新城花园社区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

五、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按照任务相适应,方便管理,界定清楚的要求。根据自管小区楼院,物管小区,单位小区,散居民区等分类。依据户籍人口,活动人口,人户分离,和管辖面积。社区单位等合理设置社区网格,原则上按照辖区院落分布划分网格。驻社区单位就近划入网格,网格负责人一般由社区两委成员及社工担任,同时制定网格划分网络图。各网格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全部划分入网格。

六、工作职责

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行人员、职能、任务三落实。具体承办民政、计生、就业、社保等社会事务。协办党建、创建、综治、共驻共建、安全消防等工作任务。网格责任人的管理和服务,要以身作则带领网格工作人员贴近居民群众合理需求和诉求的`实际。关注民生问题和社区居民对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负责信息收集全民服务简易问题处理等。对于涉及面大,深层次复杂的问题,以及当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社区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综合处理或上报镇有关部门处理。

七、工作程序

一般性工作网络责任人现场处理,登记备案。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受理,带回社区商讨处理,处理结果报街道相关部门。反馈服务管理对象,社会性工作网格负责人立即上报,社区及镇相关部门紧急处理,网格责任人现场跟踪。需要审批的工作,网格责任人掌握信息,社区受现界定,上报镇职能部门审批,同时实行三级公示制度。

八、工作要求

1、岗位要求:网格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启动阶段网格责任人实行“双岗双责”,要尽快熟悉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过渡到“一岗多责”。能够发现问题,善于处置问题,及时报告问题。推行错时工作制,坚持每天至少到网格巡查一次,主动与社区居民沟通,增进感情,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填写网格责任人工作日志,做到工作日清周结。动态信息及时录入,注重自身形象,严格保守服务管理对象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

2、加强宣传:多渠道、多形势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居民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在小区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个楼栋张贴宣传材料。向每个住户发放一封信,在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管理服务职责等信息。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

3、完善功能:要强化以下五种功能。一是信息联通功能,准确快速完整的获取和反馈信息;二是处置快速功能,调节、执法、处置环环相扣,运转快速;三是资源配置功能,对党的基层组织,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善于整合利用;四是全民服务功能,社区居民能够就近、及时、便捷的获得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五是社会保障功能,为社区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救助,创造就业机会。

4、整合资源:立足自身与借助外力相结合,与社区单位共驻、共建、共享,合理分割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吸纳物业管理机构,社区自治组织,居民组长,楼栋长,热心社区的同志及社区自愿者等作为义务信息员,监督员,视情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九、考核奖惩

对网格责任人及格内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网格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及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我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改革,形成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结合新韶镇实际,现将我镇13个村(居)划分为四个网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具体的人,强化日常巡查、处置、监督,制定管理方案如下:

一、网格划分

根据村(居)的位置分布,将全镇13个村(居)划分为四个网格。设总网格长1名和网格长4名。网格管理组成人员由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涉及领域的职能部门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岗位有调整时,由接任该岗位的工作人员补充。

(一)网格人员分组名单

总网格长:

第一网格长:

成员:

第二网格长:

成员:

第三网格长:

成员:

第四网格长:

成员:

(二)区域划分

第一网格负责区域范围:黄金村、水口村、黄浪水村

第二网格负责区域范围:大陂村、东山村、陈江村

第三网格负责区域范围:府管村、侯山村、石山村

第四网格负责区域范围:东河村、东联村、莲花村、韶东居委

二、网格职责

1.总网格长统筹负责全镇网格管理事宜;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2.网格长统筹负责本网格管理区域内的执法事宜。对违法线索进行初步线索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督促跟进后续整改工作的持续开展。

3.各网格小组巡查重点是各类土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农业生产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三、网格工作流程

(一)违法线索发现

各网格小组每周对其负责的网格区域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对于上级交办或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有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违法线索,应填写《行政检查记录表》(附件1),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线索内容等基本信息。

(二)违法线索核查

网格巡查人员主要核查以下内容,并收集相关证据。

1.涉嫌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了解并记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户籍等个人信息)。

2.涉嫌违法的基本事实:

(1)拍照取证:对现场拍照记录(统一用水印相机),要求拍摄的照片要有全景和局部的,周边有明显的参照物。

(2)对违法线索的基本事实进行全面的了解;通过询问当事人(负责人)、走访村委会干部以及四邻村民等对违法事实进行全面的了解。

3.经初步核查后,填写《行政检查记录表》(附件1),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进行研判分析。

(三)核查结果分类处理

1.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属于镇自身执法管辖的,立即启动执法程序,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2.持续跟进线索

属于职能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案件,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转发国家卫计委等三部委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的通知》、市卫生局《市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引导重点管理人群增强自我管理意识,提升自我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延伸管理触角,健全组织体系,增强重点人群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意识,扎实推进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构筑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统筹建设相一致、与人民群众健康相适应的基层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卫生事业的“北抬头”。

二、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县、镇、村、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

一级网格为县级(卫生局),二级网格为镇级(卫生院),三级网格为村级(卫生室),四级网格为组级(自然组)。在第四级网格内选聘有知识、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或离岗的老村医担任网格长,作为县级医院、镇区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及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

(二)明确网格长职责

1、健康信息员。及时向网格成员传达卫生政策和信息,定期报送网格成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活动信息记录,协助村卫生室采集居民健康档案有关信息。

2、健康宣讲员。对网格成员进行健康防病知识培训指导,协助村卫生室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板块,通过村级广播向居民宣讲健康知识,协助乡村医生入户宣讲健康知识。

3、健康督导员。督促网格内成员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督促慢性病人按时服药,协助健康管理团队开展巡诊和随访工作。

4、健康帮办员。帮助网格内成员联系县级专家和健康管理团队人员,帮助重点人群查阅个人健康档案,帮助网格成员购买药品。

(三)落实活动场所和时间

在每一网格内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用房,配备桌椅、黑(白)板、挂图、体重秤、血压计等基本设施,作为网格内健康重点管理人群的活动地点。原则上每月活动一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2月10日前)。县卫生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镇区卫生院要通过“三位一体”和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团队、乡村医生要通过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画廊橱窗、媒体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健康自我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向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等发放“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成员邀请信”,同时有意识地选聘网格长。竞聘人员较多的地方,可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聘网格长。

(二)组织培训(20xx年12月20日前)。镇区卫生院负责对网格长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老年人自我保健、养生康复、慢性病自我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自我管理活动形式等,明确网格长职责和责任,指导网格长制订网格活动计划。

(三)活动启动(20xx年12月21日起)。自我管理活动由网格长召集,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活动要有计划、签到、书面记录、照片或影像资料等。县级专家、镇区健康管理团队、乡村医生要定期参加网格活动,协助网格长做好课前动员、授课支持、课间鼓励及课后总结等工作,每次活动有记录。

(四)阶段评估(20xx年3月下旬)。对活动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排查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形成阶段性报告。

(五)巩固推广(20xx年4月起)。总结交流并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县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局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实施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结合“三位一体”、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和计划,全力做好试点工作。

(二)落实责任。局公卫科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查指导等;县疾控中心负责具体业务指导,针对不同人群做好技术培训、活动指导和质控评估等;镇区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具体操作;镇区健康管理团队要不定期参加网格活动,为网格成员答疑解惑;网格长具体承担“四员”职责。

(三)强化投入。镇区卫生院要将健康网格化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活动场所建设,添置必要的'设施,设立明显的标志牌,保证活动场所设施齐全,环境整洁。要配齐网格活动相关的资料、用品,为网格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四)严格督查。年终,对各网格开展活动进行评比,优秀网格长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对网格长适当安排活动经费,活动经费额度由卫生院自行确定,可按月或季度发放,也可年终一次性发放,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费用中列支。

(五)注重总结。各单位在开展、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时,要及时填写“三位一体”工作手册;小组每次活动要有相应的活动记录;县统一印制《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长工作手册》,各网格要及时记录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料要及时收集,确保台帐资料完整齐全。

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案 篇4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管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含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管理,衔接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

全区的网格化管理队伍划分为五级。其中: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网格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副总网格长,挂钩各镇(街)、分管园区的区领导担任副总网格长;镇(街)、园区管委会行政主官担任一级网格员;镇(街)包片挂钩领导、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二级网格员;镇(街)、园区挂村干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员;村(居)包点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担任综合网格员,镇(街)、园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两违”巡查、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物业小区等专业网格及人员,设置专(兼)职综合网格员。鼓励镇(街)、园区调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协管员制度,群策群力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

(一)总网格长、第一副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总网格长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根据需要设置管理指挥组、网格督查组、信息处置组、技术服务组等组织管理架构,统筹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副总网格长负责协助总网格长具体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副总网格长负责挂钩镇(街)、分管园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一级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分析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二级网格员。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协调督促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四)三级网格员。统筹协调本辖区各网格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定期巡查,督促业主及参建单位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五)综合网格员。具体负责对网格内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属地在建、已投入使用房屋工程的有关问题,发挥网格巡查“哨兵”作用。对199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房屋(小区)、低洼地段易受洪涝侵害的房屋每半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对未彻底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汛期或其它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密度。

(六)区直有关单位。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新罗公安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供销社、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国资、雁翔、龙传、龙盛等国有企业,要根据《新罗区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强各自行业领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的巡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三、工作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应落实“一底清、二公开、三到位”:

(一)一底清。做到网格内房屋底数清楚,房屋安全信息掌握真实、完整。

(二)二公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工程审批信息现场公示制度;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房屋“安全健康码”制度,现场公示隐患信息。

(三)三到位。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违法房屋建筑工程“零增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零容忍”。

四、工作流程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组织核实、抄告处置、协调督办、处置闭环”五个步骤,形成工作闭环。

(一)问题发现

综合网格员(网格巡查“哨兵”)、三级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并建立巡查台账。区农业农村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日常巡查发现;卫片航拍比对、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渠道发现。主要发现在建房屋建筑和既有房屋安全问题。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主要发现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工程审批信息,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在建农村房屋主要发现现场是否张贴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是否按照“一张图”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以及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等。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主要发现在册的安全隐患房屋封房和处置情况;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建筑(含加层建设)、擅自开挖地下室或者房屋地基出现沉降、滑移、建筑明显倾斜、墙体出现较大斜缝等安全隐患。

(二)组织核实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根据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信息类型、内容及样式,通过要求建设单位(含个人)提供、协调主管部门查询、现场比对等方法进行核实。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通过组织有关专家、网格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进行现场核实,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进行核实,判定房屋的隐患类别和情形。

(三)抄告处置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经核实属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抄告有关部门查处。

(1)属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的,抄告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查处。

(2)属已办理工程用地手续、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抄告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3)属已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手续但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手续的,抄告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4)属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抄告相应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对经核实发现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应及时上报区房屋排查办,并落实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措施。

(1)监测预警。设置房屋安全隐患警示标志,列入网格化巡查重点,抄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核查、联动处置。属地镇(街)、园区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尽快排险解危,确保人员安全。

(2)应急避险。对人员密集场所、钢结构房屋,以及经判定其它可能危及周边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房屋,应立即采取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等紧急避险措施,并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隐患处置。根据房屋安全隐患等级,按照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要求及时采取分类处置,并加快落实修缮加固、危房拆除等有效解危措施。以上问题信息及处置措施,应及时更新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四)协调督办

区房屋排查办牵头,五个区级房屋结构安全工作督导组负责对房屋安全重大问题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协调处置。

(五)处置闭环

处置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原抄告单位。经原抄告单位再次核实隐患消除后,方可销号。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及区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街)、园区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一网多用”原则,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及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具体网格区域及人员名单,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二)强化培训宣传。一是区住建局负责对各镇(街)、园区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各镇(街)、园区负责对专业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建立逐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各镇(街)、园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发挥房屋安全网格员、村(居)工作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宣传带头作用,教育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三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房屋建筑工程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造浓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保障。一是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园区具体落实,进一步夯实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待市级建立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后,深度融合系统数据,实现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二是在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之前,各级各部门巡查发现、抄告处置、反馈闭环等环节工作采用纸质方式流转办理(详见附件)。

(四)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区级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巡查执法、安全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保障,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各镇(街)、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经费列入本单位财政预算,统筹考虑三级网格员和综合网格员的工作待遇。

(五)强化监督检查。对未建立和落实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惩戒措施。对因网格化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六)强化线索举报。举报线索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核实查处,经核实并查处的举报线索,按照《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给予举报人奖励。

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案 篇5

为全面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堵塞工作漏洞,稳定低生育水平,打造和谐计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大排查大整改大提高”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彻底澄清各单位计划生育底数、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借助三级网格,通过镇村深入排查,自我剖析,找准问题的症结,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5日至11月7日)。

第二阶段:入户排查阶段(11月7日至11月20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主要包括宣传教育、完善档案资料、“三乱”治理、生育秩序整顿、整改提高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四、主要措施

1、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镇、村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实施计划生育。组织发动镇村干部深入镇、村查实情、澄实底、报实数,形成全镇上下清理、清查计划生育底数的浓厚氛围。

2、澄清底数

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的优势。调动各村计生管理员、各组计生宣传员的主观能动性,深入到村、到户,认真排查“漏档、漏管、漏检、漏术”情况,重点掌握事实婚姻、政策外生育、流动人口等信息。对未纳入管理的要及时纳入管理,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及时动员落实,未处理的违法生育对象要依法纳入程序。

各村要不失时机地做好涉及计生工作的矛盾排查,做好矛盾热点的稳控工作,积极帮助计生家庭困难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通过深入细致地入户排查,澄清本辖区计划生育的底数,了解和掌握基层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群众诉求,积极化解影响全镇计划生育健康发展的各种隐患,确保大局稳定。

3、严查“三乱”

排查村在生育证办理、奖扶特扶对象审理、新生儿入户、“四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等环节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各类奖扶资金有无不按时办理或发放不到位现象。尤其要查清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出嫁姑娘(户口未迁出)在生育证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办理或事难办、脸难看甚至搭车收费现象。对于查出的相关问题,各单位要迅速拿出整治意见,需终止的要立即终止,需退还的`要如数退还,彻底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

4、查摆问题

各村结合计生办反馈的出生名单,利用计划生育网格对本辖区出现的政策外出生进行再次地摸底排查,分类排队,深刻分析政策外出生的原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努力提高人口控制能力。

5、搞好整改

各村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和办法,最大限度地把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人口和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大排查大整改大提高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村要认真组织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具体安排、布置、协调、督导清理清查工作,统一思想,强化措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推动落实。计生办要对各村填报的基础信息资料进行抽查,及时督促指导各村,对信息错误或漏报信息进行整改,确保信息资料的全面、真实。

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把握重点、突出效能,便于执法、提高效能”的原则,以市、镇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防城港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推行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现有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市、镇、村(社区)为层级的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我市属于县级市,从二级网格开始划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20xx年起全面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建设。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按照自治区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四级建设要求,上一级负责监督和指导下一级的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并组织实施本级的网格化管理。我市属于县级市,从二级网格开始划分,各级政府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按照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把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一)二级网格

东兴市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东兴市政府,责任人为东兴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具体职责是:

1.负责指导镇级网格的建立,监督网格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2.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管理,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市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一级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和管理,做好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

3.负责整合本级环境保护监管力量,确定对应每个三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科级干部担(兼)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及时调查,及时督促属地调查或者直接查处,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二)三级网格

按照二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东兴镇、马路镇、江平镇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东兴镇人民政府、马路镇人民政府、江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东兴镇人民政府负责人、马路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江平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具体职责是:

1.配合二级网络全面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2.负责整合本级承担环保工作职责的机构力量,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保护纠纷案件,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负责该网格的二级监管工作组报告。

(三)四级网格

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按三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为四级网格区域,个别工作任务较重、管理难度较大的单元网格,还可细划责任网格。每个四级网格作为一个监管细胞单元,责任主体为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责任人为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工作职责是:

建立三级网格与四级网格的联动机制,发挥四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督和及时制止、向三级网格报告违法排污行为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网格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工作责任

建立各级网格内环境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监管事项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明确网格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二是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三是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

(三)加强网格绩效考评

一是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二是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职责分工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具体业务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主要是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责成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本部门相关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环保部门人员机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

(一)环保部门

落实市政府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具体工作;对三级网格的建立及日常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和组织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建立污染源台账;依法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治理;强化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信访的调查、核实、报告和处理;明确本级监管企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污染源现场执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操作规范。

(二)相关部门

公安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接受污染案件移交,重大环境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严肃查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督促交警部门负责移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把违法运输车辆上路关;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初检、年检,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抽检工作;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发改部门: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工信部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配合环保部门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和达标排放,牵头负责做好高效锅炉产业化工作,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国土海洋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市政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负责对已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推进城镇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以及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依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释化肥和提高化肥利用效率,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负责秸秆与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

水产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制定并监督落实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设施建设,督促畜禽养殖厂按照要求建设环保和治污设施,规范畜禽养殖企业环境管理。

水利部门:负责划定禁采砂区、查处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河道上漂浮物清理提出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予以落实;合理调度水资源,确保水源水量要求和下游生态用水需要;监督落实规定区域内施肥类网箱养殖的取缔,依法查处违规水产养殖行为。

卫生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医疗废水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

林业部门:负责对所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协助环保部门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保护动物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

安监部门:依法负责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职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对监管中发现的非本部门管辖的违法问题向相关部门移交移送。

工商部门: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根据环保部门通报的查处情况,纳入警示管理、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监察机关:对网格监管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者推诿执法等监管执法不作为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工信、海洋、住建、市政、农业、水产畜牧、水利、卫生、林业、安监、工商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二)强化督查督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制度建设

1.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联合执法制度。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3.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4.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5.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提升能力

1.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执法投入,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尽快申请标准化建设验收。同时,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探讨在乡镇(街道)建立专职环保机构。

2.加强岗位培训。要定期对网格责任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五)严格问责

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强化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海政办发〔20xx〕32号文件精神,从20xx年起在全街道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扎实推进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市、街道、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四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街道、村(社区)和网格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网格监管中的职责,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底前)。制订印发《硖石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召开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在街道办事处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划分出覆盖全辖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落实各网格安全生产责任人和联系领导,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编制网格化管理区域图、责任卡,做好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培训准备阶段(20xx年6月底前)。街道组织村(社区)负责人、各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海宁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检查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职责并统一上墙。各网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应工作,摸清网格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建立安全管理基本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对所有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和分级,列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9月底前)。各网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按规定频次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当场进行整改,对不能当场进行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需上级部门查处的及时上报,对重大隐患必要时进行挂牌整改。同时,在限期整改过程中,要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生产。从第三季度开始,根据考核办法组织对各网格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村(社区)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网格化管理工作资料,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机关各联村(社区)组长和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贸发展服务办公室(安监站),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按照《硖石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职责分工,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网格和网格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进行检查、督查和考核,并将网格化管理考核结果列入单位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对认真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村(社区)等基层网格单位要落实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对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村报以及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结合安全生产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开展全方位的宣传。要广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安全生产的常识,为全面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推行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推进过程中要不断地加以交流、总结和完善。要虚心学习试点单位推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经验,借鉴好的做法。同时,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对工作中要求上报的材料和各自开展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时形成资料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