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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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加强重点学生群体帮扶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对大学生的危害,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主体
(一)心理危机帮扶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心理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的过程。心理危机帮扶的宗旨是缓解危机学生的症状,恢复心理功能,获得有效的应对技能,以预防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校医院、后勤处负责人和学生人生导师为成员的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
(三)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总体决策和部署。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依托校内专家成立心理危机帮扶专家组在学校心理危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化解危机风险。
(五)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学院学生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小组,负责危机的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心理危机的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在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的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心理危机帮扶方案的落实工作。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包院制,负责对联系学院心理危机学生开展专业指导和心理干预。
(七)各学院应发挥学生心理健康社团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在学生心理危机帮扶中的主体作用,开展学生朋辈帮扶工作。
二、帮扶机制
为确保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快捷有序地开展,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学校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机制。
(一)学校预警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要根据学生普查的筛查结果,为全校学生建立“心理档案”数据库,为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各学院上报的心理问题学生建立预警信息库,对入库学生进行分析、研究,掌握筛查出的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以及重点对象的相关情况,将有关情况汇报学校领导小组,向相关学院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同步跟踪关注,协助学院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小组实行动态化管理
(二)学院预警
各学院党委书记要密切关注本院有异常行为和心理的学生,帮助其解决心理困惑。学院发现已经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情况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危机帮扶专家的指导下及时对学生实施干预,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及时干预的学生,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班级预警
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委员以及班干部应及时了解和观察学生、同学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及心理状况,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院团学办主任及党委书记报告。
(四)宿舍预警
宿舍舍长应增强责任心,充分调动宿舍同学的积极性,唤起宿舍同学们的关爱帮扶之心,及时了解和掌握宿舍同学的心理动态和生活状况,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主动关心帮助安抚舍友情绪,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心理辅导员汇报。
三、帮扶对象
本方案的主要帮扶对象是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确定心理危机帮扶对象需要先筛查学生在半年内生活中是否发生有重大危机生活事件,其是否有情绪方面的剧烈波动或躯体、认知、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日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帮助其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重点帮扶对象包括以下三类学生:
(一)重点关注类
主要指有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学生。主要包括: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已被确诊的学生,如患有人格障碍、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二)重点干预类
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I类);近期发出自杀的警示信号、情绪突然明显异常的学生;生活学习中突然遭遇严重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困难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考试不及格、网络成瘾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突遭变故、身患疾病等);突发意外的学生。
(三)群体帮扶类
主要包括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来可能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II类);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受影响而产生恐慌、担心、焦虑等困扰的学生;群体心理危机事件或过激事件中受严重影响的学生。
四、帮扶措施
(一)重点关注类学生的帮扶措施
对重点关注类学生,依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和专业医疗机构诊断意见,学院依据不同的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经评估后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生,学院心理帮扶工作小组应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其情况,定时谈心,主动了解其日常生活和学习状况(一月两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指定专人开展跟踪咨询,及时、定时(一月两次)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要求学生到专业医疗机构找专家进行会(复)诊,学院根据复诊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经评估后必须住院治疗及回家治疗和休养的学生,学院心理帮扶工作小组应指定专人确保其人身安全,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治疗和休养。
(二)重点干预类学生的帮扶措施
对重点干预类学生,依据不同类别,帮扶主体各尽其责且相互协助解决学生问题。
1.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I类),针对此类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将详细测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党委书记,各学院党委书记应高度重视,指定心理辅导员联系和配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教师,对其进行第二次单独测试与访谈,并将测试结果和访谈内容记录。对于在二次测试和访谈记录被确诊为重度抑郁的学生,学院联系家长将其带至医院复查,依据复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被诊断为中度和轻度抑郁的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应将再测结果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学院指派专人(班主任或心理辅导员)对其密切关注。班主任或辅导员每周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和学习生活状况,并定期(一月两次)与家长联系,通过家长了解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同时做好宿舍其他成员的思想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定期(一月两次)为其做心理辅导并建立档案,通过多方协助帮助学生走出困境。
2.有突发应激事件倾向的学生(如:近期有实施自杀想法、情绪行为突然异常、家庭变故等),学院帮扶小组要对其进行密切关注,加强监护并采取相应措施。
(1)学院将相关学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启动心理帮扶工作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同时迅速联系家长尽快到校。
(2)发现有应激事件发生的倾向或应激事件发生后,学院党委书记应第一时间上报保卫处应急管理中心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指定老师对该生进行心理访谈和测试,对其心理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书面意见。针对可继续在校进行学习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对其进行(一周两次)的心理辅导,学院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进行(一天一次)谈心,并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相互沟通,了解其情绪状况和心理动态。对需要治疗和回家休养学生,由学生家长带回进行治疗和休养。
(三)对群体帮扶类学生的帮扶措施
对群体帮扶类学生,依据不同类别,帮扶主体各尽其责且相互协助解决学生问题。
1.针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II类),针对此类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将各院详细测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党委书记,各学院党委书记应予以应高度重视,指定心理辅导员及时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教师,在其指导下将学生依据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组,并协同制定小组辅导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定期(一月两次)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学院督促相关学生按时参加小组辅导,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提升。同时,学院每月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心理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电影、心理班会等,通过多样化形式宣传心理健康和保健知识,帮助学生改善心理状况。
2.针对由于身边出现个体危机或过激事件而受影响群体(如同学发生意外),学院应及时召集相关学生,并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对学生制定小组团体辅导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对其进行一周一次的团体心理辅导,同时对其进行逐一访谈(一周两次),学院心理危机帮扶小组指定专人密切关注这些学生(一周两次谈心谈话),并且关心其生活需求(如调换宿舍);对于需要回家静养的学生,应联系家长办理相关手续将其带回家进行调整。通过多方协助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平复学生的情绪,恢复学生心理建设能力,积极应对消极心理情境。
3、针对群体心理危机事件或长期受负性事件影响的学生群体,学院对相关学生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安抚学生情绪,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学院要积极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制定个体辅导方案和团体辅导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对其进行个体咨询(一周一次)和团体心理辅导(一周一次),二级学院应督促学生积极参与个体和团体辅导,尽快帮助学生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
(四)跟踪随访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相应复学手续外,还应向所在学院出具相关专业医院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负责人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学院心理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近期心理状况。
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要根据二级学院提供的情况,在一周内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立即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
4.对于有强烈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学院给予特别的关注,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对其进行密切监护,班主任、心理辅导员随时关注其心理动态,并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两周一次谈心谈话),以防止该生心理状况恶化。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应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指派专人在其复学后一年内对其进行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一月一次心理访谈)。
五、帮扶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帮扶工作,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培训制度
学校定期对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学院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开展专业培训。
(二)台账制度
学生危机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学院在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及工作过程建立工作台账备查。
(三)档案保存制度
各学院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与学生、家长、医院等各方面沟通的电话录音、谈话记录、书信、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和保留工作。
(四)鉴定制度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由相关医院或精神卫生机构提供专业证明。
(五)保密制度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的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遵循保密原则和恪守职业操守。
(六)奖励制度
对于帮扶工作中成绩明显的个人在各类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我校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德服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全的理念。根据国家教委新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大纲中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要求为指导。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及发展规律,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的身心全面地发展。
2、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理解学生。
3、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乐观的、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4、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三、具体做法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我校心理咨询教师一名,负责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成立以心理健康教师为主,班主任教师为辅心理健康教育战线,为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
(1)心理课辅导。本学期由心理健康教师不定期为各年级学生进行团体辅导。同时,各班在班内进行心理健康主题的班队会。
(2)心理咨询室。开设“知心小屋”,接受以学生个体或小组为对象的咨询。
(3)以“点”带“面”,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4)指导家庭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家长应该合力重视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指导家长开展小学生家庭心理健康教育。
(5)指导小学生进行自我心理健康教育简单有效方法
A、学会放松。
B、与人谈心。
C、学习写日记或周记。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明确本学期工作思路。
2、正常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规工作(摸底排查,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档案)。
3、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心理辅导的知识、方法等。
4、做好校刊知心信箱的编辑工作。
5、利用家长学校向学生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6、对学生进行常规心理健康测查。
7、进行“今年我要压岁言”活动动员。
8、心理健康教育学期工作总结。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确保学生健康发展。为了切实推行素质教育,落实决定精神,办好让人们满意的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育积极乐观的人格品质,根据【白银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规划】的安排和要求,特制定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
(一)培养学生学会做人,使学生形成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促进学生优良品德的形成。
(二)培养学生学会学习,树立敬学、勤学精神,养成自觉自愿学习的态度,促进学生学业的成功。
(三)培养学生学会创造,鼓励学生创新,发挥学生的个性,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个性特征的发展。
(四)培养成学生学会生活,增强学生人格协调能力,生活适应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学生生存能力的发展。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安排,协调,检查,指导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学校决定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王登谭任组长,郑新峰、张兰芳、李建成、王仲才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白彦革、高文国任办公室主任,中小学全体班主任均为成员。学校要把中小学生的心理教育和心理健康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灵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心理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新理念,切实改变教学方法和手段,真正使学校成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使教师成为学生信赖的良师益友,为他们的成人成才奠定基矗。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的科学方法和手段,培养成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和各种素质全面提高,其教育内容方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动学习的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因此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让学生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和策略,学会微笑面对学习和学习中遇到各种困难,树立积极乐观的学习心态,使他们把学习当着一种快乐和享受。
2.情感和意志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时期是人格塑造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进行人格、情感和意志的辅导,让学生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情感的主人,学会正确处理理智与冲动,个人和社会,挫折与磨砺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
3.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心理教育。在当今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处在多维的、错宗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之中,可以说协调、处理人际关系是中小学生经常遇到,不可回避的事情,因此,要培养学生能够正确认识、评价和表现自己的能力,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规范和技巧,养成宽宏大度,自我克制;尊重他人、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
4.个性心理教育,把塑造个性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像抓教学成绩一样,在安排工作时同时安排心理教育,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心理健康教育,总结工作时同时总结,反思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新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2.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已于XX年年起步,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教师,定期进行专题辅导和个别咨询辅导,为今后这方面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矗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配备师德高尚,富有爱心,具有专业知识的教师从事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集中讲座等形式,每学期开展两次有针对性的讲座,将确定为心理咨询日,还要设置学生心理咨询信箱,广泛了解中小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呼声,和他们面对面的平等沟通与交流,为他们释疑解难,及时矫正学生的心理偏差。
3.通过案例进行教育,用各种发生在学生身上或身边的事,设置教育情境,让学生自教或互教,让学生自己进行分析案例,并相互讨论当事人的过错或过失,教师及时加以正确引导。
4.充分利用课堂主阵地,开设心理保健课,加强心理健康指导。
5.疏通学校、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发挥家教的作用,邀请学生家长到校听课、座谈,增加家庭教育意识,提高家长心理素质,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建立校内外一体化网络,形成辅导学生,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6.开展丰富多彩的班团队活动,寓教育于这些活动中,引导学生在这些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中,提高认知水平,同时学会团结协作,从而健康成长。
7.利用校园之声广播站、校刊、校报、墙报,手抄报等多样化工具,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8.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磨砺学生的意识,让学生经风雨见世面,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9.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资料及信息。
10.以课题研究为载题,认真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和探索。今年我校已申报了【厌学学生的心理研究及对策】的研究课题,学校将和其他教研课题一样,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与保障,研究探索出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使我们的基础教育少走弯路,使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4
一、争创目标
通过争创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树立推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规范我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阵地,继续丰富课程内容,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学生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争创对象
全州中小学校。
三、争创时间、内容和步骤
1.启动我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20XX年7月)。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指标体系”,制定我州特色学校争创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我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
2.集中开展第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20XX年8月—20XX年11月)。
各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指标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第一批特色校争创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州教育学院心理教研室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对学校争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州教育局将组成巡视组适时对各县、市争创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
3.开展第一批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评选(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开展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校评选。评选分为县、市评选和州级评选,由各县、市对本地所有学校进行初评,择优向州里推荐参加州级评选。州里将组织由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和行政领导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各县、市上报学校进行评审,择优向省里推荐3所参加省级评选(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各县、市要对拟推荐学校在本县、市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各推荐学校要填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并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至州教育局。
四、相关要求
1.全州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对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扎实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特色学校争创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将此次争创工作作为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争创工作顺利开展。
2.各县、市向州里推荐争创学校超过3所(含3所)的`必须涵盖小学、初中、高中,2所的应分别为1所中学(初中或高中)和1所小学,以县、市为单位报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一式3份)。报送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县、市不予评选。
3.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参与争创工作,发挥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共同提高。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5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秦蔚莲(校长)
组员:孙伟英(党支部书记)、邵云仁(德育分管副校长)、郑桂珍(学校安全员)、毕宏(德育教导)、王梦汝(大队辅导员)、康佳琦(心理辅导员)、及各年级组长。
三、工作安排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排查建档。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心理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发现、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处理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特修订《商务外语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商务外语学院团总支负责紧急救助现场的指挥协调,调配人员、请示主管领导,做出决策。
商务外语学院心理成长辅导室负责心理危机评估及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院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院及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校医室及附属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当事人转至相关医院住院治疗。
各辅导员负责收集当事人相关资料,以及对当事人的紧急监护,协助学生工作部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
(一)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情感的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如抑郁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三)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五)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六)因学习压力大而出现学习困难、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由于身边同学出现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严重恐慌、焦虑、困扰的学生。
三、预防教育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心理成长辅导室应多方位、多途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并使学生了解什么是心理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以及如何预防及应对心理危机。
(二)各辅导员应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应通过学生心理健康社团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预警及发现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评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早期预警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每年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心理危机发现及报告
所有发现者(包括教师、学生、宿舍管理员、保安、辅导员、心理咨询人员等)发现心理危机情况时都可以直接报告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或心理成长辅导室。不同发现者还应当报告所在部门相关负责人,例如宿舍管理人员和教学楼管理人员应向保卫处或后勤部门报告,辅导员应向学院副书记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向学生处报告。如有严重伤人或自杀情况,还应该及时报警处理。
(三)心理危机评估
心理成长辅导室负责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
五、危机应急处置
(一)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学生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学院应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干预系统。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为主。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应立即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建议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院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应采取保护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可通过学生干部或同宿舍同学了解其心理与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院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院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告知相关情况,请家长将学生送医疗机构就诊,并视诊断结果决定是否作休学处理。在学院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院应加强对该生的特别监护。
(二)紧急救助
一旦出现学生自伤自毁或伤人的紧急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的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应在第一时间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校医室等部门。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特殊情况下,学院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然后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后期跟踪
(一)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医院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方可复学。
(二)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或宿舍心理信息员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三)心理成长辅导室要根据学院提供的情况,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班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7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二、活动主题
快乐学习,幸福生活
三、主要目标及任务
1.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引导学生主动快乐地学习。
2.积极推进心理咨询室建设,开展“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系列活动。
3.以“提升师生幸福感”为核心,加强心育文化建设,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8日—11月8日。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1.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
各中小学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安排一名校领导发表以“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推进“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责任主体:校长室(小志)
2.召开一次“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班会
以班级为单位,围绕“快乐学习,幸福生活”这一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力求取得实效。主题班会要有教案。责任主体:德育处(昝洪赋)
3.出一期“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黑板报
各班利用黑板报,以“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为主题,出一期专刊。学生动手搜集资料,设计版面,校内组织检查评比。责任主体:团委
(小华)
4.举办一次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
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面向学生举行一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责任主体:心理健康兼职教师,负责人(小李)
5.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
以市教体局编印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问答为基础,组织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责任主体:心理健康兼职教师,负责人(小李)
6.举办中学生征文评选活动
组织中学生以“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为主题,撰写一篇征文,要求紧扣主题,观点正确,体裁和字数不限。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若干篇优秀征文参加区级评选。责任主体:语文教研组(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