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学网 > 短文 > 方案精选 > 正文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2025/05/27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教育扶持与资助政策,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消除因学致贫,实现稳步脱贫为目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开公正,应补尽补的原则。

三、资助项目

(一)县助学补贴

1.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申请、发放程序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由本人填写《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附件1)三份,提供户主及学生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或电子学籍)、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留证件复印件。村委会在申请工作结束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在本村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乡镇扶贫部门进行复核,乡镇复核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位在本乡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乡镇审核、公示结束后,将《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等资料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结束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供受助人员名单,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县教育部门10日内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8月1日—8月31日

乡、村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0日

县教育局审批时间:9月15日之前

打卡发放时间:分批打卡发放,在9月20日之前结束。

4.其他要求:县助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上报到市扶贫办和市教育局。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2.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向就读大学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高校进行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及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阜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受理时间、程序及部门

(1)现场受理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学生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所在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阜南县教育局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次贷款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不需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凭《扶贫手册》可直接优先办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扩面后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解决。

2.资助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教育局对学校报来的拟受助人员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级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签领表》中签名领取资助资金。

(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扶持

1.扶持对象及标准。扶持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请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申请、发放程序。

(1)上网申报。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乡镇扶贫部门、教育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判断申报者是否来自贫困家庭和在校学生。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具体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县级扶贫办实施。

(4)资金发放。由县扶贫办将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名单交同级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家庭的一卡通账户。

3.时间安排。每年分春秋两季报,具体时间为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由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行进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2.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加强与高校沟通,协调高校做好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各地要监督乡、村按年度做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做好资助帮扶措施和成效记录工作,并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备案。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内容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当年就读我校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继续实行享受免学费政策。同时,学校切实落实从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入中提取3%经费要求,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工作程序

(一)资助申请审批和核查

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执行:

1、学生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2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报“肥合六八一中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以及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和复印件: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的其他困难证明。

2、学校初审。学校负责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按照本校贫困学生状况和贫困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核定享受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分班级为每个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学校将“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学生享受面目学费学生资助公示表”在学校醒目的地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及质疑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和学生反映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文字记录,未通过审核的要将原因告知学生本人。经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经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名单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

3、免学费资助发放。第一年入学所有学生按照宏志生正常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免学费认定对象在经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退还其学费和住宿费。以后如果没有变动,则按照规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本校普高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对流失、休学、退学等受助学生,及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当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一、资助范围: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二、资助条件: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三、资助程序: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资助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学。根据当涂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认真做好彩票公益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五、资助款的管理与发放: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延伸,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素质,提高贫困家庭脱贫能力,让教育成就更多孩子和家庭的梦想,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圆满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到20xx年,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措施,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村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实现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间优资教育资源共享。

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

以提高就业致富能力为重点,实现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机会全覆盖。

构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留守儿童关爱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技能,家家能致富”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

坚持精准施策。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因校谋划,因生施策,确保扶持到校、资助到生、全面覆盖。

坚持改革驱动。针对制约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和关键领域,在教育扶贫工作推进机制、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工作措施

根据省市扶贫工作部署要求,对确定的451个省、市级贫困村进行全面摸底,梳理贫困村教育需求,托清底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计划,精准扶贫。重点实施十大行动,力争20xx-20xx年基本完成工作任务,20xx年进行扫尾和验收工作。

(一)贫困村学前教育普及行动

1.加大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力度。20xx年—20xx年新建和改扩建贫困村幼儿园23个,其中,新建幼儿园12个,改扩建幼儿园11个。实现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提高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和适龄儿童入园率。20xx年,新建、改扩建8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学位770个;20xx年,新建、改扩建15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学位1480个;20xx年,完成幼儿园建设收尾工作,新建幼儿园全部投入使用。

2.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对现有贫困村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危房和达不到相应建设标准的幼儿园,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按要求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彻底消除危房和各种安全隐患。配足配齐幼儿园办公设备、玩教具及图书等,改善办园条件,满足保教活动需求。

3.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等,加强对贫困村幼儿园的指导,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使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教育起点公平。

责任科室、单位:基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行动

按照“抓统筹、保基本、促全面”的原则,科学制定“全面改薄”工作实施方案,将“全面改薄”与解决大班额统筹实施,力争实现所有改薄项目20xx年底前全部开工,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20xx—20xx年总规划投入资金6.71亿元,其中校园建设类资金5.37亿元,设备购置类资金1.34亿元;规划建设校舍38.04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25万平方米。同时对贫困村中有改薄需求的3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予以扶持。

责任科室、单位:计财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行动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完成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互通共享,狠抓贯彻落实和管理服务,力争20xx年完成构建覆盖各教育阶段的精准资助体系。

20xx年起,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优先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并优先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在全部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费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校中职生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市属高校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发放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并贴息,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对升入市外高校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优先发放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并贴息。20xx年,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15%扩大至3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覆盖。20xx年,由市教育局牵头对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资助措施,巩固资助成效,确保对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的目标如期完成。

责任科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乡村教师支持行动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乡村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乡村和贫困地区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促进乡村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1.强化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落实中小学编制政策规定,按新标准及时核定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教师编制。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市、区)做到“有编即补”,满编超编的按照“退补相当”的原则建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予以补充短缺学科教师。

2.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将新招聘的教师70%以上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将省下达的“三区”支教初中小学教师指标安排到乡村和贫困地区学校。尽可能多的安排大学生到乡村贫困地区实习支教。

3.加大对贫困村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力度。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实施中华传统文化乡村教师公益培训计划。实施送教下乡培训计划,组织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参加的送教下乡培训团,采取送教下乡、送培上门形式,对乡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进行培训。加大乡村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力度。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共享校本培训。

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师训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五)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行动

以“培养一个学生,脱贫一个家庭”为目标,着力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20xx-20xx年,全市每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3万人次,各职业学校每年举办1-2次主要面向贫困生的招聘活动。

1.实施智力扶贫。对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有学习意愿的初中毕业生做到应招尽招,加大对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力度。对职业学校家庭贫困学生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开通“入学、就业”直通车。落实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就业档案,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帮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优先推荐农村贫困毕业生就业。

2.实施技能扶贫。拓展职业教育的社会培训功能,加强社区各类教育文化资源的统筹,构建城乡社区教育网络。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发展以需定培、以培供需、定向输出的订单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

责任科室、单位:职成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六)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

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贫困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1.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情况登记上报制度。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为单位,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在全面填报的基础上,摸清各贫困村留守儿童的情况,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做到“一人一案”。

2.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校(园)切实可行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要成立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关爱机构,制定富有个性的关爱“套餐”,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子”、“生生手拉手”等活动。

3.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充分运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访和“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

责任科室、单位:基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七)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行动

组织引导城镇优质中小学与贫困村中小学开展结对帮扶、联建共建。20xx年4月前各县市区确定城镇与乡村1对1帮扶学校和具体帮扶形式、内容并组织实施,帮扶活动在市域内全部推开,与贫困村中小学结对率达到100%;20xx年,各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被帮扶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高。

1.教育教学帮扶。实施联合教研制度,统筹联合组织教研科研活动,开展“基于云平台、同步大教研”活动,逐步实现现结对帮扶学校优秀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2.学校管理帮扶。实施管理人员挂职交流活动,指导受援学校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

3.教师发展帮扶。建立教师交流机制,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联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开展优质课、创新课送教下乡活动。

4.教学装备帮扶。根据办学实际,向受援校捐赠本校更新换代的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向受援学校学生开放图书馆、功能教室、运动场所、校内外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责任科室、单位:基础教研室、教科所,各县市区教育局

(八)薄弱学校信息化帮扶行动

督促县市区多方面筹集资金,增加学校出口带宽。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师生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提高贫困区域学校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广泛开展专递课堂、城乡同步课堂等活动,让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孩子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xx年完成增加学校出口带宽任务,同时开展专项培训、应用工作。20xx年组织专项督查,查缺补漏,确保工作准确到位。

责任科室、单位:条装办,各县市区教育局

(九)东平库区移民教育扶助行动

完善东平湖库区移民社区教育资源配置;定期举办移民培训,全面提高库区移民创业致富能力。20xx年,完成州城街道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老湖镇王台小学综合楼、斑鸠店镇西堂子小学综合楼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各类移民培训1000人次;年内为东平库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争取专项资金1200万元。20xx年,完成旧县乡中学学生宿舍楼、新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各类移民培训1000人次;年内为东平库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争取专项资金1200万元。

责任科室、单位:计财科,东平县教育局

(十)教育志愿者服务行动

1.建立教育系统志愿扶贫服务网络。拓展泰安市学生成长服务中心服务功能,针对家庭贫困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综合性、一站式、个性化服务,实现上下一体、横向贯通,构建起市县乡校四级教育系统志愿扶贫服务网络。

2.开展教育下乡惠民活动。以贫困村的学校、学生和家庭需求为导向,开通“教育惠民大篷车”,做到每年开展活动达20场,预计受益学校达20所;开展“泰山公益大讲堂”系列公益讲座,每年开办20场;成立“手拉手·齐步走”学生志愿帮扶学院,结扶贫对子,精准帮扶所有贫困村的贫困学生;开展“名师义教”活动,在全市设立100个公益辅导站、提供100项辅导内容,建成100个名师“微”工作室;开展“泰山家长义教”志愿服务活动,为贫困学校提供艺术、科技等9大系列百余种课程资源。

责任科室、单位:团委,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级统筹、县抓落实,建立市、县(市区)、乡(镇)、学校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张勇华同志任组长,鞠允平同志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参加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扶贫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主要领导负总责;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同级扶贫办的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推进合力。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扶贫摆在教育资源配置的战略优先地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教育扶贫经费绩效考评,提高资金效益。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科室:计财科、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乡镇自查、县级复查、市级考评”的教育精准扶贫检查制度。县市区教育局在学校、乡镇自查基础上,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检查;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复查情况进行考评。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强化动态扶贫。建立动态扶贫台账,细化贫困村教育扶贫需求,对经帮扶脱贫的对象实行跟踪服务,对随时产生的新贫困对象及时纳入台账进行精准施策帮扶。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月调度、季汇总、半年通报”的要求,及时将贫困村教育扶贫需求和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着力宣传教育扶贫的政策措施;着力培树和宣传推进教育扶贫中的先进典型和典型案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人人支持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6

根据安岳县相关资助文件精神,为了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决定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三、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5、20xx年资助工作总结表彰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五、要求

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资助宣传”的各项活动,精心制定好主题班会和服务社会活动,确保“资助”活动顺利实施。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7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