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篇1
春节后复工复产历年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开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个一”(高危行业“六个一”,详见附件1)安全防范措施,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有序开展20xx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认真抓好节后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区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和任务
(一)区安委办制定方案统筹全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市安委办开设“云课堂”线上培训平台供全市企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班组员工)通过电脑、手机等媒介进行“线上”培训学习(“云课堂”2月7日正式上线,线上培训课程设置目录及复产培训资料免费下载,详见附件2),各镇(街道)、各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和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培训学习。
(二)各镇(街道)安委会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后复工复产培训教育的统筹、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安委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督促企业落实“线上+线下”培训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如“两危险、一重大”、村级工业园区)、重点人群(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作业人员)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提升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原则,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农机、旅游、环保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要根据节后安全生产特点,制定符合行业、系统特点的节后复工复产专项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除“线上培训”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还要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学习教育形式,组织落实好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工作,确保本行业安全状况稳定。
(四)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全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在复工复产前,重点针对节后安全风险隐患、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避险措施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和劳动保护意识、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对新上岗员工及调岗员工,应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自查、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本单位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完成风险分析研判、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保障、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负责人应组织对各岗位员工按照安全责任清单进行检查,及对各项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措施落实到位,风险可控。生产经营单位应确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复工复产。
三、培训内容
(一)通用培训
1.观看历年佛山较大事故警示片以及我区制定的2021年事故警示片(企业可组织全体员工观看);
2.“云课堂”必修课《安全复工复产第一课》(学习指引见附件3);
3.“云课堂”有限空间、危险化学、高处作业等32门选修课程(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实际选学);
4.“云课堂”复工复产资料库,含安全生产培训、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法等PPT课件、自查表格、短视频、文档等相关培训资料103份,供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主下载培训。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氨使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工业煤气使用、金属冶炼等高风险行业领域、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机械、农机、旅游、环保等重点行业领域在通用培训内容基础上,还需强化以下培训内容:
1.“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工作指引、实施指南等相关文件;
2.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高处作业“五个必须”;
3.有色金属冶炼安全知识;
4.机械安全、粉尘涉爆与风险控制;
5.八大特殊作业警示(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盲板抽堵、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知识及事故应急处置;
6.《佛山市工矿商贸领域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佛山市工矿商贸领域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其他重要的政策法规及工作要求。
四、培训对象及形式
(一)培训对象
20xx年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对象包括全区所有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培训资源调配,在线上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
(二)培训形式
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培训,线上以“云课堂”线上学习为基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线下有针对性组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集中式培训和督促企业自主组织全员培训再复工复产。
1.“云课程”线上覆盖培训(必须完成必修课程);
2.线下按照“专常兼备”(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集中专场培训,一般性企业常规培训)、“点面结合”(区域集中培训为主,重点区域、企业入场培训为辅)的原则,认真组织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
3.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再培训学习。督促、指导全市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带头组织全体员工针对性培训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可参考市安委办梳理的学习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明白卡、“一线三排”、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自查清单等,见附件4)组织本单位的复产培训学习。
五、工作要求
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是强化春季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措施,是实现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所在。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格外重视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六个全覆盖”扎实推进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避免教育培训“走过场”。
(一)落实节后复工复产方案通知全覆盖。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具体培训实施方案,并迅速下发通知至村(居)、企业,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于20xx年1月31号前确保本通知要求100%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市、区安委办将从“智能应急”平台随机抽查全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对通知不到位的镇(街道)、部门进行通报)。
(二)落实“云课堂”线上培训全覆盖。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督促全区所有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录入相关信息,使用“云课堂”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复工复产“三个一”、高危行业“六个一”等课程,督促、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节后复产培训教育,做到线上培训学习全覆盖。特别是要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线上培训。
(三)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关键岗位”培训全覆盖。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高危企业、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同时抓好新员工和转岗、轮岗员工的岗前培训,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落实执法检查全覆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强化对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开展情况的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复产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同时要对未落实好节后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切实做到“处罚一家企业,教育一片区域,警示一个行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无证或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高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从微服务中,进入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区安委办将定期统计通报线上培训情况,对培训学时少,学习进度慢的镇(街道)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五)落实宣传全覆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纸等)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及官微、官网扩大节后复工复产培训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全区安全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落实企业培训建档全覆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在做好自身培训档案的建档管理的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见附件5),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建档工作的检查、抽查,并做好记录档案备查,要把安全培训工作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日常检查和执法监察内容,逐步健全企业培训建档工作,不断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基础工作。
六、信息报送
开展20xx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是考核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6)。20xx年节后复工复产培训期间,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辖区、本部门行动工作进展、工作亮点、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区安委办。信息报送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工作联系人报名表(附件7)于20xx年1月25日前通过政务微信报送吴家亥或通过OA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
(二)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于20xx年1月27日之前将本辖区工作方案通过OA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于20xx年1月31号前将本通知要求100%传达到每一个企业。
(三)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于20xx年3月15日前,将培训总结、培训台账(附件8)及培训统计情况(附件9)OA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篇2
一、充分认识抓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往年数据统计,春节后企业复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春节后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设施、设备需要重新检验检测,职工松懈情绪需要克服,安全生产意识和现场管理需要强化,尤其是新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极易发生生产事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抓好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职工迅速恢复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切实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间,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一)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内容,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要结合企业生产特点,用岗位事故案例教育职工从工伤事故中吸取教训,学会减少工伤事故的技术本领,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二)加强新职工的岗前培训。所有新上岗、调岗职工必须进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培训档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加强高危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对高危行业重新上岗的职工,特别是现场操作工,要组织进行一次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安全要点等的再培训、再教育,做到人人过关。严格坚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要立刻组织培训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三、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一)要高度重视。相关单位、部门和企业要把节后复工安全作为春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好,特别要把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基础来抓,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规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政府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对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加强各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组织的指导和协调。
(三)要依法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相关单位、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做到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对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未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新职工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篇3
20XX“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和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节日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统一行动。
一、时间安排:20XX年1月28日(星期二)
二、参加人员:
1、邀请市挂钩领导xx、xxx参加。
2、镇公安派出所、xxx边防派出所、工商所、交警中队、教委办、供电所派人参加。
3、镇全体干部、职工?机关例会全体人员。
三、检查内容:
1、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特种设备、外来人员居住建筑出租私房消防安全检查。由各工作点牵头,
(1)督促企业利用节日停工停产,开展隐患自查,设备该维修要维修、制度措施该上要上到位,确保来年开工顺利。
(2)检查无证在用“锅容管特”等设备,清理取缔“土锅炉”、“土设备”“无证电梯”;
(3)检查外来人员居住(出租私房)消防安全。
2、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由安办牵头,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等各环节。
(七)食品卫生安全、加油站?全检查。由经济发展办牵头,
(1)检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商品、蔬菜生产基地、水产品养殖场、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等的卫生、生产、加工安全;
(2)检查全镇范围内加油站点,整顿取缔非法无证(照)经营加油站,消除火灾隐患。
3、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检查。由公安派出所、xx边防派出所牵头,结合禁炮行动,对可能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经销网点、闲置仓库、废旧厂房等重点部位展开地毯式排查。
4、人?密集文化娱乐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检查。由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发展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清查印制各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色情书刊以及加强对演出场所、歌舞厅、游戏(艺)厅、网吧等人员密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检查。
5、建筑施工、机场净空、燃气液化气市场专项检查。由规划建设办牵头,
(1)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停工期间该加固要加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2)加强机场净空区域周边、村检查,严厉打击施放气球、放飞信鸽、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工业垃圾等一切影响飞行导航、通讯和飞机正常起降的违法行为;
(3)检查全镇范围内液化气供应单位和个人,整顿非法无证(照)经营站点、违章存放钢瓶以及使用不合格、超期未检钢瓶行为。
6、学校安全检查。由教委办牵头,加强校内及其周边火患清剿,尤其要加强用火、用水、用电、用气的贮存、使用管理,值班人员要实行专人负责,重点巡查。要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动态,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7、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交警中队牵头,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外出集中的特点和规律,认真落实各?防范措施,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要精心安排春运期间的路面巡查、强化车辆动态监管。
8、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渔业及船舶安全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检查。由发展服务中心、xx边防派出所牵头,重点检查各类渡口渡船,加强对渔船和渔民的安全管理,严禁非客运船舶违章超载;加强水库、水闸检查维护和海堤的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有关要求:
请各工作点、专项整治?领导要亲自带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眼事故防范,提前部署,狠抓落实,全方位的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要做到不漏一个行业,不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确保节日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各工作点、专项整治组行动后将统一行动情况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报送镇安办,以便汇总报市安办。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篇4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失,预防火灾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居民在城镇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5个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安监)办,陈胜谷同志负责日常办公事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相关工作方案,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决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责任人:陈胜谷)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教育;开展综合执法;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人:陈胜谷)
镇食药监(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陈胜谷)
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巡逻、看护。(责任人:皮志强)
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组织落实对医疗机构禁放区域的看护。(责任人:xx)
民政办负责落实对敬老院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责任人:徐小波)
林业站负责组织落实对全镇林区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并设立禁放标识。(责任人:熊兴发)
各村委负责本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以及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安监办。责任人为各联系领导。
四、工作措施
1.限放时间:xx年2月15日(农历除夕)至3月2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2时,可以在限放区域内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2.禁、限放区域:各中小学校园内、卫生院、敬老院、液化气销售点;所有公共区域和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以及全镇林区100米周围内为禁放区域。
3.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必须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
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4.允许储存数量:对具备储存条件的销售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储存量为60件。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召开各种会议的形式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和守法意识;二是加强对我镇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时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群众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四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从而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监管
1.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严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销售品种、质量、来源,并要严格检查其销售、储存场所,一旦查处隐患,严格要求整改;加大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置。
2.做好燃放环节监督。一是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村委会督促本辖区的产权或使用单位按《条例》要求,在xx年1月31日前设置、张贴。由安监办进行检查,对未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做好守护值班,各村委、镇级各单位要在春节期间安排好人员昼夜值班,并督促辖区内单位、企业采取“点对点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三是加大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镇政府将配合派出所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符合规格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建立违法违规举报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xx),积极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度(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委书记、村委主任,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方案,预案制定和管理措施落实工作,凡因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查到底,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镇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安监办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互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篇5
为做好我街节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街实际,办事处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社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节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1.检查工作小组具体名单
一组组长:张翠萍
组员:宋铁漫、邓文娟、彭旭东、何绍田、陈睿、张名东、侯俊斌和相关社区负责人
负责区域:职工一区社区、站南路社区、东升村社区
二组组长:付雪平
组员:邱少琼、林彦秀、叶艺、张徐波、王春晖、黄小纯和相关社区负责人
负责区域:莲花山社区、大塘路社区、劳动村社区、广铁一线社区
2.检查内容
1月16日至1月18日对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集中进行地毯式巡查和整治,巡查时,重点对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破损(缺失)、电线老化以及商铺或仓库住人、明火煮饭、销售存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加以整治。
如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须向对方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如发现重大隐患,各组须第一时间报告给街道安监站。
三、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和完成大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查清辖区内主要安全事故隐患的数量、规模、类型等基本情况。
2、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按有关职责,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3、各检查组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有无重大事故隐患,并认真填写检查的登记表格和整改文书,以备督查。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篇6
(一)切实重视节后施工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复工安全检查制度,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保障必要的安全设施投入,扎实做好节后复工的各类安全工作。
(二)切实抓好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作。
各工地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配置的现场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到岗履职;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管理人员未经住建委安全站工作人员审核不得随意变动;安全管理人员未到齐的项目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
(三)切实做好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在复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悬挂吊篮、承重支模架、脚手架、临边围护、临时用电、消防设施,以及节前检查中所指出的各类问题是否有效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必须在复工前整改完毕。
(四)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在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施工教育,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高工地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遵章作业的自觉性,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人人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五)切实做好复工验收落实复工报告工作。
各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项目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署同意复工意见,向住建委安全站报送《工地节后复工报告表》(附件),由住建委安全站工作人员实地现场验收,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才准许开工。
(六)切实做好督促检查责任落实工作。
住建委将从2月份开始组织安全站工作人员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暗访、巡查和督查,对复工安全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项目将重点检查。对发现复工安全检查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进行全县通报。
各建设、监理单位要共同参与复工前的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签署复工报告;各监理企业要充分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并配合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复工安全检查有序开展并落实到位。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篇7
为切实抓好20x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春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加大节日期间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
三、成立20x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但成贵 镇党委书记
张斯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姚 山 镇党委委员、镇党委副书记
易 琴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刘 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吴小平 镇党委委员、组宣委员
陈红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菊华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刘 江 镇党政办主任
喻梓洋 镇安监办主任
李 明 镇征地拆迁安置中心主任
张才强 镇社事办主任
张 莉 镇农服中心主任
刘洪宇 镇脱贫办主任
李 侨 镇综治办主任
杨 雷 镇环保办主任
张志坚 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付 鹏 镇村建所长
唐 军 镇财政所长
朱 军 镇国土所长
张子洋 镇第二派出所所长
赵 文 镇第二派出所副所长
雷高明 镇畜牧兽防站长
余 敏 镇纪委副书记
各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x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喻梓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瑾为工作干部,负责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资料收集等工作。
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内容
(一)镇级领导安全督导督查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要求,请镇级各部门主动对接镇级党政领导,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督查,并做好工作痕迹管理。
(二)部门重点检查内容和分工
1.交通运输(农村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对辖区镇村连道道路、各村主道、社道路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辖区农村客运、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等各类车辆安全监管;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六严禁”等制度,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源头综合治理;配合县直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渡口码头船舶“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双百”规定,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做好抗枯防雾工作;继续推进“四川铁路安全万里行”铁路沿线(蓬莱段)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领导:何菊华
牵头部门:镇交管办
责任部门:各总支办事处,行政村,镇综治办、镇农服中心、蓬莱第二派出所交警中队。
2.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农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点、农房自建等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危险用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重点项目(棚户区建设)、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
牵头领导:吴小平
牵头部门:镇村建所
责任部门:各总支办事处、行政村、镇脱贫办。
3.非煤矿山。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以防井喷和硫化氢中毒事故为重点,加强盐卤开采输送作业及管道传输安全管理。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牵头领导:吴小平
牵头部门:镇国土所
责任部门:各总支办事处、行政村、镇安监办、镇环保办。
4.民爆器材及烟花爆竹。排查整治辖区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储存企业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严厉打击辖区烟花爆竹储存企业“五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范围、超时限)”和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安全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做好重点区域的禁放工作。
牵头领导:姚山
牵头部门:镇安监办
责任部门:各总支办事处、行政村、镇综治办、镇第二派出所。
5.电气火灾及消防。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村民住房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按照县安委办工作安排,继续开展20xx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寺庙、敬老院、学校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何菊华
牵头部门:镇消安办
责任部门:各总支办事处、行政村、镇农服中心、镇社事办、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6.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辖区粉尘防爆工贸企业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防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
牵头领导:何菊华
牵头部门:镇安监办
责任部门:火井总支办事处、金湾村、虎林村、高桐村。
7.特种设备。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回头查”,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以食品加工、酿酒等小作坊,间歇性生产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何菊华
牵头部门:镇安监办
责任部门:各总支办事处,行政村。
8.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村级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道路沿线农家乐、车站、码头、文物保护单位、超市、集贸市场、饭店、各类学校、寺庙、文物保护单位、养老院、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五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火灾、人员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何菊华
牵头部门:镇消安办
责任部门:各总支办事处,行政村、镇宣传文化中心、镇社事办、镇农服中心。
9.旅游安全。突出抓好蓬乐路、射大路等重点道路沿线景区、农家乐食品、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景区、农家乐特种设备、消防设施、锅炉、文体设施等隐患,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牵头领导:何菊华
牵头部门:镇农服中心
责任部门:各总支办事处,行政村、镇消安办。
10.农业农村安全。树立提升抓好农业农村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农业农村安全教育为先,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制度及农业农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农机、渔业船舶、沼气、种养殖行业(合作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塘堰、枯井河塘等农业农村安全范围,开展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农用车、摩托车、私家车、三轮车及改装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工作痕迹管理,加强隐患整改力度,明确整改责任人、资金、时限、方案,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隐患整改。加强农机和农业设施的管理,特别防范因雨雪导致大棚垮塌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的安全管理。
牵头领导:陈红军
牵头部门:镇农服中心
责任部门:镇畜牧兽防站、各总支办事处,行政村。
11.征地拆迁。对现在正在征地拆迁的,要对现场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因拆房出现人员伤亡现象;对采取机械作业拆除房屋的要全部拆除完毕,防止出现砸伤人员及物体状况。
牵头领导:刘 欣
牵头部门:镇征地拆迁安置中心
责任部门:涉及征地拆迁范围的有关总支办事处,行政村。
12.督查工作。本次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由镇纪委牵头,定期不定期、明察或暗访各镇级领导及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严明工作纪律。
责任领导:易 琴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镇纪委办公室
13.工作保障。本次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镇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等保障,确保安全宣传及隐患整治资金到位,专项检查督查所需经费在本单位日常工作中列支。对所需较大资金的安全隐患整治,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镇安委会。
责任部门领导:唐 军
牵头部门:镇财政所
14.对其他行业领域,由分管的镇级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春节安全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镇级各部门、总支办事处、行政村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存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做好春节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实际,结合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点位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作工作,共同推进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厉行政执法处罚。镇有关部门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法人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严格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对在此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实行严格处罚。
(三)强化应急值守工作。镇级各部门、总支办事处、行政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核实、上报,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完善节日期间应急方案,储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通过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制定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春节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请镇级各部门、总支办事处、行政村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送春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xx年3月25日报送镇级领导安全督导督查资料及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至镇安委办(联系人:喻梓洋,联系电话:xxxxx)。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篇8
春节将近,扎实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和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局领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开展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以防为主、防管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立足于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局成立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继江局长任组长,刘玉恩、刘存本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五个技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用电安全
检查是否有用电线路老化、负荷大现象;是否存在部分干部用电安全意识淡漠,单位用电安全资金投入少,对用电设备不能及时保养维修;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常明灯等现象。
(二)消防安全
是否存在随地扔烟头、烟头不掐灭等隐患;是否存在消防设施 “缺而不买、买而不全、用而不会”的现象;安全责任制落实是否明确到人,对安全设施能否达到会使用会操作;是否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人防与物防结合不紧。
(三)用气安全
食堂和取暖用气安全要指定专人管理,特别是食堂使用液化气罐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使用气罐单位,有条件的要更新为使用固体燃料装置。使用天然气的要加强对用气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
1、建立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变压器供电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检验,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2、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现有从事用电、锅炉、电梯、电气焊维修等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严禁无证、违规、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3、有存放使用危化品的技术机构,要进行独立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到位。
(五)车辆管理
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管理安排。加强车辆检查保养,车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机关有公务任务的部门,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并经门卫登记后方能使用。局属其他单位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六)内部安保
认真落实安保工作有关要求,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门卫要对进入机关办公区域的非本单位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七)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岗值班和联络畅通。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迟到。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摸底(即日起至1月22日)。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自查摸底。要摸清现存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隐患底数,建立台账,逐个确定整治计划。
(二)全面整治(1月23日至1月29日)。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手段逐个落实整改计划和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各市场监管所、各技术机构于1月29日前将内部安全自查及整治工作情况的电子版通过OA或邮箱发送至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1月30日至2月5日)。区局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问题突出、隐患重重的单位将进行集中督办,对履责不力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凡有重大安全隐患而不整治的,发生事故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严格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内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内部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内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五个到位”,严格落实。一是基本设施配置到位。对自查中发现基本安全设施缺少的单位,要限时补齐并加强使用培训,确保安全设施发挥功效。二是岗位责任明确到位。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安全员,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内部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三是维修保养落实到位。对老旧、损坏、失效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换。特别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和防汛设施随时巡检,定期保养。建立维保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四是安全知识培训到位。采取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内部安全工作,普及安全文化,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五是问题整改解决到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解决一条销账一条,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春节、两会前及时进行内部安全工作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市场监管所、技术机构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内部安全检查和排查情况,周报要于每周一下班前上报上周检查情况周报表;月报要于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检查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