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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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1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我市停车场运行管理领域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乱收费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普查
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关于领导驾驶舱系统建设要求,按照“底数清、情况明、一张图、一本账”的总要求,全面摸清安阳市有关县(市)、区所辖区域公共停车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的数量底数,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及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普查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即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普查,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辖区政府负责普查:
1、全市审批、备案停车场普查,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领导:马红宾;
2、全市停车场规划许可情况普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领导:宁红亮;
3、全市道路内停车泊位普查,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领导:杨庆兵;
4、全市各大商场、宾馆、饭店的停车场普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责任领导:刘健;
5、全市汽车站停车场普查,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责任领导:李亚非;
6、全市医疗系统的停车场普查,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责任领导:王永斌;
7、全市教育系统的停车场普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责任领导:黄艳;
8、全市的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区的停车场普查,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责任领导:薛文明;
9、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停车场普查,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责任领导:郭用周;
10、全市各小区的停车场普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事务中心,责任领导:杨庆兵;
11、全市银行的停车场普查,责任单位:市金融局,责任领导:孙建国;
12、其余停车场由辖区政府普查,责任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
普查数据统一报至辖区政府,由辖区政府负责汇总后,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上报至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面简称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认真排查
排查的问题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私用公共资源和利益输送“腐败”问题;
2、政府资源的公共停车场是否收支两条线;
3、是否存在无照经营,私设停车场收费问题和乱收费、强制收费的“黑停车场”问题;
4、是否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取得运营收费资格;
5、收费停车场是否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并按照公示牌收费;
6、是否存在收费后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问题;
7、收费人员是否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识;
8、是否存在占用绿地、河道设置停车场,是否是违章建筑设置的停车场;
9、是否规划为其他用途,现私自改变性质设为停车场,或者规划为停车场现改变为其他用途;
10、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住建局、市金融局、辖区政府要对照上述排查内容,认真排查负责普查的停车场、停车泊位是否存在上述问题。排查结果统一报至辖区政府,辖区政府汇总后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上报至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举报收集。各责任单位要畅通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单位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各责任单位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要对投诉举报内容及时核实,情况属实的登记受理,纳入问题停车场整改台账,整治完成后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四)深入整改
对排查出的问题停车场及相关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依据职权认真梳理归类,逐个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逐项抓好整改。市专项整治办公室要结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依据问题台账认真检查督导,确保问题真正整改、落至实处、取得实效。
(五)完善制度
全面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市交通局共同出台安阳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相关文件,建立安阳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公共停车场的运行管理。
三、整体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7月25日至8月5日)。出台《安阳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有关县(市)、区和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文物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体旅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房产事物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动员、安排整治工作任务。
(二)全面普查排查(8月6日至8月21日)。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治任务要求,全面开展停车场的普查和问题停车场的排查,摸清全市停车场数量底数和问题停车场情况。梳理归类、填表统计按照“先市区后县市,先收费、后不收费”的顺序归类统计。安阳市-县(市)、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统计表(附件2)、安阳市-县(市)、区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统计表(附件3)、安阳市-县(市)、区城市专用停车场统计表(附件4),由各辖区政府把关后以纸质版盖章和Excell电子格式于8月24日前报送至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8月22日至10月31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停车场进行整治,确保排查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各有关县(市)、区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问题台账(附件5),自8月份起,每月12日前更新报送一次进度。专项整治问题台账要加盖公章,同时上报Excell格式电子文档至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
(四)总结评估(11月1日至11月20日)。对全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完善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健全停车场运行管理制度。各单位进行工作总结,上报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城市停车场收费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各有关单位务必要强化思想认识,克服完任务和敷衍应对、走过场的不当思想,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单位党组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和落实。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单位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抽调精干力量进行推进,要做好必要保障和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整治任务较好完成。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三)明晰任务、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纪委挂牌督战,各有关单位要在整治方案中明晰任务、明晰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对排查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问题,要以公函形式交办处理,不得以问题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为借口迟滞问题整改。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作为此项工作的联络人(附件6),并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联系人名单8月10日前报送.
(四)多措并举、认真整治。负有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对排查出的整改问题,采取挂牌督战、限期拆除、停业整顿等方式认真进行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五)加强督导、确保效果。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市纪委监委有关处室,采取明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各有关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治工作不实、不细、进展缓慢、普查不准确、台账数据上报不及时等问题通报批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精神,落实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和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形象,实现“双城”提质,推进城市功能不断提升,达到城区“好停车、不堵车”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精神为指导,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停车便利化”为目标,探索适应城市发展和市场规律的停车管理新模式,解决广大市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智慧化,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创优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整合城市资源采用市场化运作,授权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实现停车泊位智慧化管理,规范化有序停放。停车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停车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停车设施建设配套完备,基本实现机动车增长与停车设施增加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灵活方便的城市停车供应服务管理体系;打造立体的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管理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市民通过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车泊位,实现我县停车泊位管理“一张蓝图一目了然,一个网络便于查找,一支队伍科学管理”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车难”问题,事关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发扬敢闯敢试、负重拼搏、和衷共济、决战决胜的精神,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硬举措、最优服务,拓展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管理,降低停车收费,努力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牢固树立停车场和停车设施是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理念,不与民争利,不以停车收费谋利。
2.坚持“四管齐下”。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坚持完善规划、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四管齐下”。把静态交通规划和动态交通规划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静态交通发展规划;像重视道路建设一样重视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场的建设力度,做到不欠新帐,逐步偿还老帐;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收费办法,释放停车资源,推进停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实现有限停车资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做到依法停车、文明停车。
3.坚持疏堵结合。破解“停车难”问题,既要“开前门”,疏导停车压力,又要“堵后门”,管住“乱停车”,努力做到该划的停车泊位“一个不能少”、违法占道停车“一个不能多”。坚持新建和挖潜并举,在不影响动态交通的前提下,通过在部分时段、部分地段划定停车泊位等办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车泊位,让有车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时,加大依法管理、严格管理力度,坚决管住“乱收费、乱停车”。
4.坚持路权兼顾。破解“停车难”问题,不仅要解决机动车的停车问题,而且要切实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优先,妥善处理无车族与有车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优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间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通过统筹兼顾,使不同群体相互理解、和谐共处。
5.坚持投资多元。破解“停车难”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把机动车停车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来对待,每年安排足够的资金用于停车设施建设;同时要以科学的规划、优惠的政策鼓励和吸引民资、外资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经营,扶持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道路,通过市场机制破解“停车难”问题。
6.坚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发挥民主的作用,通过发扬民主来改善民生。积极探索建立党政、媒体、市民“三位一体”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坚持服从多数、关注少数,真正做到破解“停车难”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让人民检验。
四、管理范围
县城控规区莲塘、八一(莲塘片区)、东新、银三角、金湖、银湖、八月湖等区域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不含居民区)。
五、责任分工
1.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县城控规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
2.县发改委审批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的立项,机动车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并核发泊位停车收费许可证。
3.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督促社区、物业小区启用地下停车库、规范封闭式小区地面停车泊位管理。
4.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实行“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按各自职责进行监管,中标企业依法依规运营”的运作模式。商业网点前的.停车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车泊位不得从事其它经营性商业活动或转包。
5.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配合,全面梳理现有规划机动车泊位并取缔控规区内的私划侵占公共场地停车泊位。
6.县公安交管大队牵头,县城管局配合,根据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制订《南昌县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7.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科学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公共区域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的情况下,划定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道路俩旁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8.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商业网点前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
9.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执法,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违规占用公交车停车区、机动车乱停放、占用多个停车泊位、恶意侵占公共资源、占用人行道路等违规停放圈占,对恶意逃费的机动车主由公安交管大队进行依法处罚。
10.县“五车办”负责对乱停乱放的摩的、拐的等进行整治。
11.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负责对泊位设置进行认定,对在泊位外停放的机动车辆依法处理。
12.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配合对全县交通状况,商业网点停车场、各小区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接资源共享,以便市民通过网络查找停车泊位信息,合理规划行车线路减少车辆因寻找车位造成道路拥堵缓解交通压力。
13.由中标企业负责对确定的泊位统一施划标线编号,设置相关停放标志、标识牌等,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14.县大数据局负责对平台技术的审核及数据接口的对接。
15.县城管局负责对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共享单车依法进行整治。
16.县电视台负责对我县智慧便民停车泊位运营、收费、服务、监督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停车。
17.县供电公司负责解决停车泊位设备等相关用电问题。
18.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牵头,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房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等职能部门配合,对小区现有的建筑,协同物业充分利用内外空间,合理划定停车泊位,房管、消防、物业等部门共同做好小区内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现象。
19.相关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停车泊位市场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传、配合、支持。
六、完成时间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县城控规区内停车泊位市场化特许经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合力,实行全县一盘棋,共同发力,各负其职,切实把我县智慧化停车泊位市场化经营管理作为我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一件大事来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贯彻落实,形成亮点。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市场化运营管理是一项便民工程,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要按照分工抓落实,紧密协调出成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力争把好事办好办实,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点,让路更通畅,市民更方便。
(三)常态管理,持续推进。各管理部门要加大协同力度,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执法,巩固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监管,不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局长涂艳彬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全县控规区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统一收归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3
1.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职责
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4.引用文件
《xxx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工作程序
硬件标准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
6.车辆进出
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巡视
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意外事故的处理
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实际情况,现制订万达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车场车位情况
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员工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二、车场存在的问题
1、随着娱乐业的快速发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就职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环境和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职人员车辆、游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三、停车场管理解决办法
1、对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
将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万达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按二类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对游客游玩的车辆,凭公司当天有关凭证(当天证明等),按现收费标准收费。
4、参照兄弟单位做法,能否调整员工、生活区住户车辆停放月保费。
5、为了进一步完善车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重点路口、路段和高峰时段实行定岗、定人管理(正门道闸、北门道闸、地下停车场、单车停放点、路面等岗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闸收费员2人。7:00-18:30主要路段车辆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员7人,大门进出入口处非法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人,停车场东路段车辆行驶指引、3号楼停车场、南楼路段、生活区停车场等部位)。
6、为确保车场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通行安全,按相关部门要求车场及周边道路安装视频系统。
四、停车场管理方式
方案一:维持目前停车场管理现状,承包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地下室机械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承包方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承包方负责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负责日常相关费用要求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车场内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改造、重新对内停车位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作(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础上,负责道路改造将车场周边主干路段改造沥青路面,具体改造方案广州市科马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制定,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可根据现有的停车场地,在不影响整体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
五、车场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经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管理,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承包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相关部门解决)。
4、在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事故,由承包方报相关人员处置,不承担责任。
5、承包方应按要求,疏导引导的汽车到位,按画线车位到车场停靠,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承包方处理解决。
6、如发生突发事件,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承包方无条件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员工、生活区住户按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8、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责成承包方换人,承包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停车场招聘员工需经保卫科备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处罚。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承包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如有违约或违规,将追究承包方责任。
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5
1、结构与设施
结构主体中住宅以外的部分,属停车场专有。停车场墙体与住宅地下结构毗连部分为共有部分,由双方共同维护管理。共有部分中面向停车场一侧的墙面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停车场专用的附属设施(标识、标线、指示灯箱、反光镜等)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停车场与住宅相通的防火门,主要为业主进出自家住宅使用,另外,火灾时作为第二疏散口,为共有部分。根据停车场总平面图及住宅地下室建筑平面图,该防火门是在住宅主体结构范围,不在停车场所有权范围,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
2、电气设
照明和动力系统中在停车场产权范围内的所有灯具、配电箱、配电柜,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管理公司维护管理。前一级的变配电箱、柜等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
3、消防设备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报警主机、联动及远程控制盘、消防广播及功放、消防电话及分配盘、主(备)电源、微型打印机、中继模块等)为共有部分,因在2号住宅楼首层中控室,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
在停车场范围内火灾报警及联动终端设备(如:烟感、温感、手报、声光、扬声器、消火栓报警按钮、监视模块、联动控制模块、短路保护器)、监测及联动控制设备(如:防火卷帘门、补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防火排烟阀)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消火栓系统中停车场的管线和消火栓设备(如:消火栓箱、栓、龙带、枪头)独立设计,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停车场设计配置的灭火器为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喷淋系统(包括泡沫系统)停车场的喷淋管线及喷淋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防爆波阀等,为相对独立设计,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4、给排水系统
停车场专用的`自来水管线及设备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水泵房的给水泵(生活水泵、消防栓水泵、喷淋水泵)、稳压泵、水箱、水力警铃、仪表设备等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
集水坑、排污泵属停车场专用的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停车场与住宅共用的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
5、暖通系统
停车场的送风系统(风机、风口、风管等)、排风系统(风机、风口、风管等)、诱导风机等通风设备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采暖系统中属于停车场范围的管线及设备,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热空气幕、暖风机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6、监控系统
停车场范围内的摄像机及线路归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停车场设备的前级线路及设备(包括中控室的监控系统设备)为共有部分,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
7、停车场管理系统(道闸系统、收费系统),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8、门禁系统归住宅专有,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
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提升我市停车场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缓解群众反映突出的“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一高三化”目标为指导,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作为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市域治理工作现代化,切实缓解我市“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增强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在全区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作好表率,加快建设美丽新银川。
二、基本原则
学习外地停车收费管理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按照“白天高于夜间、城市中心区高于非中心区、繁华路段高于非繁华路段、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一般交通站点高于交通枢纽”的原则制定差别化和计时累计收费标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相关责任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合作,规范停车场管理运营,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三、职责任务分工
市辖三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综合管理服务及政策宣传解释,积极做好辖区内停车场举报投诉答复办理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背街小巷路侧停车管理制度,以特许经营的形式管理运营,规范背街小巷停车管理,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缓解停车压力。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合理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标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编制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和制定停车分类区域范围。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的监管工作,加强机动车违停查处力度,抓好静态交通管理平台建设和停车场标识牌规范,持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研究制定城市主次干道路侧停车管理制度,指导市辖三区政府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背街小巷路侧停车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交通委员会作用,发掘现有可利用资源,及时新增停车泊位,研究解决我市“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住建部门负责会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对住宅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服务,尽快修改完善出台《银川市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实施租售并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指导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制定住宅小区车位销售价格、租赁价格、管理费标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停车资源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停车资源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尽快对公共停车资源进行整合,统一管理运营。
交通部门负责推进城乡公共交通健康发展,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与停车场建设有效衔接,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新时尚。
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市国资委、发改委、交警分局等部门单位,探索提出公共停车资源特许经营管理运营模式,整合全市公共停车资源,实现统一运营主体、统一建设智慧收费管理体系和电子化平台、统一服务管理、统一配套设施、统一收费票据,尽快解决我市公共停车泊位多头管理、层层转包等管理混乱的问题。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全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对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经营收费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对停车收费公示牌进行规范,对不执行停车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施价格串通、价格垄断、价格欺诈、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督促停车场依法依规经营。
税务部门负责停车场电子发票推广工作,逐步用电子发票替代现行纸质发票,用信息化手段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乱收费、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审批部门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掌上办”“集中办”审批服务原则,及时办理营业证件,确保经营者合法经营。
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按照各部门及辖区政府停车场管理职责划分,及时将群众举报投诉件转办相关部门或辖区政府并督促办理落实。
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府定价范围内停车场收费标准,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制度,对公众投诉频繁、矛盾突出以及价格明显偏高的收费开展成本调查,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引导经营者依法合理经营,根据此实施意见实际运行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不断修改完善。
四、优化调整内容
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医院停车场、旅游景点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一)对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停车场类型及范围进行调整划分:
1.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包括商场、娱乐场所、酒店(宾馆)、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不同地段商业场所参照社会公共停车场区域划分制定不同标准。
2.社会公共停车场。除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外各类社会停车场,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根据土地地理位置、路网密度、公交便利程度,对市辖三区划分不同收费区域(详见附件2):
(1)A类区:指城市繁华地段、交通拥堵、停车需求大的区域。区域范围:
兴庆区:进宁街以东、清河街以西、北京路以南、长城路以北区域。
金凤区:泰康街以东、正源街以西、枕水巷以南、北京路以北区域;宁安东巷以东、正源街以西、雪绒巷以南、新昌路以北区域。
西夏区:轻纺巷以东、文萃街以西、怀远路以南、北京路以北区域;同心北街(北京路—怀远路)两侧区域。
(2)B类区:指停车位基本满足,供求基本平衡的区域。区域范围:
兴庆区:唐徕渠以东、丽景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南、宝湖路以北A类区以外区域。
金凤区:包兰铁路以东、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南、六盘山路以北除A类区以外区域。
西夏区:文昌街以东、包兰线铁路以西、贺兰山路以南、长城路以北除A类区以外区域。
(3)C类区:指停车位较充足,停车矛盾较小的区域。区域范围:
除A类区和B类区以外区域。
3.交通枢纽停车场。包括: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其它交通枢纽站等公共场所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停车设施。
4.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必须安装电子计时收费装置,由市、辖区两级政府以特许经营形式管理运营。
5.医院停车场。将银川市辖三区范围内各类公立医院设立的停车场划分为两类:
(1)A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总院)。
(2)B类医院:除A类医院以外的其它公立医院。
私立医院按照所在区域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6.旅游景点停车场。包括三区范围内各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
7.路侧停车场。包括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由公安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场,由市、辖区两级政府以特许经营形式管理运营。
(二)对车辆停放时段划分进行调整:
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白天时段8:00(含)至22:00(含),夜间时段22:00至次日8:00。
其它停车场:白天时段7:30(含)至19:30(含),夜间时段19:30至次日7:30。
(三)对现行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科学调整。
五、提升服务
(一)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准确公示收费单位名称、收费区域、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免费规定、服务电话、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鼓励经营者实行停车场智能化管理,将相关信息实时接入银川市静态交通管理系统平台;
3.所有计时收费停车场应当设置电子计时设备,在提供停车服务时必须提供记载车牌号、出入场时间、收费金额、加盖停车场印章的计时票据;
4.不设置电子计时设备的停车场实行按次收费,具体执行该类型停车场首时段收费标准;
5.实行电子收费的.停车场,同时提供现金收费服务,满足多元化支付需求;
6.保持停车场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维护停车场环境卫生秩序;
7.维护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行驶和停放的活动;
8.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识;
9.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10.定期清点停车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状况异常的车辆,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机动车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听从停车场工作人员引导,在规定的停车位停车;
2.按照规定缴纳停车服务费用;
3.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
4.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5.不得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试车、乱扔垃圾;
6.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仓储、售卖、展览等与停车无关的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免费范围
(一)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及殡仪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接受充电服务期间免费停放。
(四)对贴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机动车,残疾人本人驾驶在各类非住宅小区内停车场停车,可享受免费停车3小时的优惠。
(五)经市政府批准,在规定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六)进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理业务合理时间范围内并能提供相关凭证(如会议通知、办理业务的回执、交费票据等)的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7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如今一线城市已经出现买车容易、停车难的现象。尤其一些小区出现车辆爆满的情况!那么、小区如何才能做好停车场管理服务呢?在这里我们博思凯为大家详细介绍。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小区物业服务处应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以下是小区停车场收费系统为大家准备的管理方案:
1、对小区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小区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次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可到小区物业服务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小区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对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次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1、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处许可,不得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4、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