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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之星评选方案

2025/06/02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年度之星评选方案(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年度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教育作用,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之星”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五、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年度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前阶段学校开展的 “文明礼仪”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决定由本学期开始举办首届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让广大的同学学有榜样,营造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最终达到班风、校风优良,人才辈出的目的,校园文明之星评选办法。

二、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见《xxx市第二小学校园“文明之星”评比细则》)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三、校园文明之星的评选办法

由学生、班级、年级组共同评选。具体操作如下:

1、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打分,经班委认定后推荐5-6名候选人(候选人自评分必须在80分以上)进行全班投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根据得票数多少且超过半数者才可确定为“班级文明之星”。各班将得票数最多的学生推荐为“校园文明之星”,并填写 “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

2、年级组将各班级推荐的“校园文明之星”进行审核,然后向学校推荐“校园文明之星”。(原则上各班一名)

四、注意事项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对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2、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

3、上交“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

4、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五、校园文明之星的奖励办法

校园文明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公布;该星作为以后评选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年度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了更加公正、客观、准确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我校将从20xx年继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评定方法如下:

一、全面发展星

1、思想品德好。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2、学习好。明确目的,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较好的掌握了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情况、健康的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残疾学生(须持相关证明),能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组织管理星

1、符合“全面发展星”有关“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普通话好、规范使用汉字好”的基本条件。

2、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综合协调和表达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富有成效。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成绩突出。

4、所在班、团支部在任期间无违规、违纪事件

三、文明礼仪星

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洁、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超短裙、吊带背心等。

2、进(出)校园下车,骑车按学校指定路线骑行,并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3、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4、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5、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取)侮辱性绰号,发生矛盾时多做自我批评。

6、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和蔼。

四、勤奋学习星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2、珍惜时光,惜时如金,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3、专心听讲,勤于思考,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4、勇于提出学习上的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5、熟练运用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

6、各学科总评成绩达良好水平(或某一高考学科成绩突出),体育锻炼成绩达标。

五、体育锻炼星

1、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心理和身体健康。

2、认真做好课间操(早操)、眼保健操,不缺勤。

3、残疾学生(须持有相关证明),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4、能主动协助体育老师做好体育课、运动会、体育节等活动的组织、策划、裁判等工作。

5、凡是在校运会、体育节各单项第一名者;县各类体育竞赛单项前二名,团体前二名者;上饶市级各类体育竞赛个人前三名,团体前六名者优先评定。

六、书画艺术星

1、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书画艺术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的班刊在校级评比中获两次二等奖以上。

3、凡参加县书画、艺术竞赛个人第一名(一等奖以上),上饶市个人第三名(二等奖以上),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者优先评定。

七、文学创作星

1、热爱文学,参加文学社团,积极从事文学创作。

2、语文总评成绩达良好水平。

3、能熟练运用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

4、凡个人作品在校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个人作品在《横峰报》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在《上饶日报》发表1篇以上者优先评定。

八、文艺表演星

1、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能够独立承担(集体演出任务),师生反映良好。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兴趣小组(音乐、舞蹈、器乐等)活动,不迟到、旷课,认真完成铺导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着装符合中学生标准。

5、凡参加县文艺汇演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上饶市以上及文艺汇演三等奖以者优先评定。

九、孝敬父母星

1、尊敬师长,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2、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洗刷餐具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3、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外住宿。

4、尊敬体贴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5、对父母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乱花钱。

十、拾近不昧星

1、有正确的人生观,思想进步,信念坚定。

2、利益面前不动心,一学期捡到东西交公累积价值人民币50元以上。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主动帮助他人。

十一、科技创造星

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科技活动。

2、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3、主动承担学校布置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并能够顺利地实现研究性学习目标。

4、能够进行“小设计、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等科技活动,师生反应良好。

5、凡参加县、市科技创新大赛(如计算机、实验操作竞赛等)三等奖以上者优先评定。

十二、助人为乐星

1、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乐于助人,关心他人的困难,并尽力给予帮助。

3、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勇当班主任助手。

4、关心爱护同学,鼓励、安慰班级“学困生”

评比要求

1、各班评选名额不限,学生对照“星”级标准提出申请,在班会课上作理由陈述,全班同学投票表决,报政教处审核,学校同意予以表彰。

2、学生有违纪行为取消“星”级评比资格。

年度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增强校园活力,学校将在每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活动理念: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一、评选基本条件:

凡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需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并接受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办法:

由政教处发出倡议,并制定校园之星的项目及评选标准,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审评,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各负责部门(部门主任),由学校进行颁星奖励。

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期,其中文明之星每期每班初评出2位同学,被评上校园之星的同学需要交个人生活照片1张(近期),以及本人的简介、人生格言。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

2、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学生。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教务处根据期末和期中成绩

在每学期开学初与期中考试后同步评选)

3、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10月

4、艺术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6月

5、科技之星:热爱创新科技,在科技创新、机器人、信息学编程、电脑制作、模型等比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1月

6、文明之星: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与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不乱扔垃圾,不追逐打闹,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拾金不昧,争做好人好事,表现突出。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3月、5月、10、12月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将利用升旗仪式进行颁奖,通过学校网站、橱窗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备注:橱窗宣传安排:

1、利用和平校区文化走廊十块小展板对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学生进行及时宣传(负责部门:校办公室)

2、学校在文化走廊开辟“校园明星榜”橱窗两大块,每月由负责评选部门按时张榜公布。

3、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0星;体育、艺术、科技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5星左右;文明之星每学期评两次,每期每个班级初评2名,表现突出的评为校星。文明之星每期学生不要重复。

年度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弘扬校园“正能量”,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模范精神,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使学生全面成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

二、组织领导

组长:彭国华

副组长:周碧波、刘良超、郭军

成员:高鹏、王婵利、刘俊平、李佳伟、汪承继、蹇奎、彭爱清刘锐、徐爱华、梁银明、彭文卫、梁卫炎、彭百成、杨烁郭军、孙维克、李卫波、马文仿、刘立楷、彭铁仿、代学廷、万雄波、刘永会

三、活动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成立“班级之星”评审委员会(原则上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3)。

2、由班主任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评选出本班“班级之星”,并在班内予以公示。

3、各班在评审出的“班级之星”中推荐出“校园之星”并填写《“校园之星”评审表》,班主任将“校园之星”名单和评审表一并交到政教处。

4、政教处组织各班的“校园之星”照相,并制成喷绘,在“校园之星”专栏予以公示,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5、政教处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表彰奖励。

6、评选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要有信度。

四、评选标准

1、文明之星:热爱学校,文明礼貌,无违纪违规,由班主任和“评审委员会”共同投票选出“文明之星”

2、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协助班主任参与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无违纪违规,由班主任和“评审委员会”共同投票选出“劳动之星”。

3、卫生之星:讲卫生,寝室内务整理到位,个人卫生习惯良好等,无违纪违规,由班主任和“评审委员会”共同投票选出“卫生之星”。

4、体育之星:热爱体育,有一定的体育特长,无违纪违规,由班主任和“评审委员会”共同投票选出“劳动之星”。

5、艺术之星:热爱学校,有一定的艺术特长,无违纪违规,书法写得好的,画画的好的,舞跳得好的,歌唱的好的等。由班主任和“评审委员会”共同投票选出“艺术之星”。

6、学习之星:热爱学校,勤奋学习,无违纪违规(若第一名出现过违纪情况,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月考成绩在班上第一名的。

7、进步之星:热爱学校,勤奋学习,无违纪违规,两次月考成绩作对比,进步幅度最大的为本月“进步之星”。

五、两点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校园之星”评选。

2、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校园之星”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年度之星评选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现代文明素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在全校形成崇尚文明、好学上进的班风和校风。经研究,学校决定于本学年开展第x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校园之星”下设“礼仪之星”、“诚信之星”“环保之星”“感恩之星”“科技之星”“艺体之星“六个类别。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之星”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逾(兼)

成员: 陈 佳 杨 佳 翁邦君李成玖

二、评选办法:

逐层推荐,公开评选

三、评选名额:校级60名;班级140名

四、奖励办法:

学校为获得校级“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60名学生在“六· 一”庆祝大会上颁发绶带、证书、奖品。班级“校园之星”颁发证书、奖品。学校将校级“校园之星” 获奖者照片及先进事迹通过广播站、网站、橱窗大力宣传并在学校荣誉墙上展示。

五、评选条件:

㈠礼仪之星

1、坚持佩戴好少先队员标志,升旗仪式精神饱满,保持安静,认真听讲。

2、在校积极使用礼貌用语,举止文明大方,不说粗话、脏话,不打架,不叫他人绰号,见到师长和外来客人能主动问好。

3、同学之间和睦谦让,互相帮助,不闹纠纷,不吵架打架。课间玩耍文明,不追逐打闹,不串班,不爬窗。

4、穿着整洁,个人卫生良好,不在地上滚爬,不乱丢杂物,见到有人乱丢能劝阻,见到杂物能主动捡起。

5、集会做操做到“快、静、齐”,不插队、不推搡、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脚步轻轻,保持安静,遇到交叉主动避让。

(二)诚信之星

1. 讲诚实、守信用,表里如一,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

2. 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按《玉屏实验小学养成教育目标》规范自己言行。

3. 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班级规定,无考试作弊等投机取巧行为。

4、为人正直,不隐瞒自己与他人的错误,不弄虚作假,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

5.团结同学,热爱集体。自觉融洽同学关系,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6.勤奋俭朴,助人为乐。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环保之星

1、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强。

2、爱护公共环境,带头开展校园卫生保洁,并能带领周围同学美化校园,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3、积极参加卫生责任区等卫生清理工作。

4、无乱扔乱丢乱贴乱写乱画现象,积极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等环保行动。

5、节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等好习惯。

6、主动了解、学习环保知识,积极向身边的人们宣传环保。

(四)感恩之星

1、在校尊重老师,学习努力。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与老师关系融洽。

2、乐于助人,团结同学,与同学关系融洽,赢得同学的信任和喜欢。

3、在家孝敬长辈父母,能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为父母分忧,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4、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桥梁。

5、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的培养之恩。

6、积极参与感恩教育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五)科技之星

1、崇尚科学、勤奋学习、追求真知,积极参加科学实践活动,大胆质疑,拥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

2、坚持参加一项科技活动、实验操作能力强。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科技作品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六)艺体之星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体育活动。

2、具有一定的艺术或体育特长。

3、参加各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六、评选办法:

⒈宣传发动阶段(3月4日-3月19日):

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橱窗、广播广泛宣传“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各班召开主题为“寻找身边的榜样,争做校园之星”的班(队)会,宣传评选方案,让学生人人知晓,并积极投入到争当“校园之星”,督促自我养成文明习惯的活动中来。

⒉“班级之星”评选阶段(3月20日-3月29日):

各班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师生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不超过班级人数10%的比例确定“班级之星”;班(队)会上,“班级之星”登台演讲,学生投票,公正、公平评选出“校园之星”候选人上报学校。每类“校园之星”各班限报1名,6类中最多选报3类。未推荐为校级“校园之星”候选人的做为班级“校园之星”进行表彰。校级“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件交至“校园之星”活动评选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电子文档以年级组为单位发翁邦君OA。材料截止时间:3月31日下午4:00。逾期视为放弃。

⒊“校园之星”候选人公示及宣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公示候选人照片及事迹材料,候选人通过校园广播进行自我介绍,让全校师生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同时,候选人每天在校内佩戴袖章,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组织候选人进行与文明礼仪相关的社会调查和志愿服务活动。

⒋“校园之星”评选阶段:

本次活动最后评选过程采用“票选”进行。各班自行设计制作个人简介展示牌,尺寸为80cm×80cm,形状不限。展示牌上必须注明姓名、班级、申报类别、个人简介。展示牌底部离地面距离为1.2米。各班自行设计稳定的支架用于支撑展示牌,避免在票选时被风吹到。票选所需投票箱由学生自行设计制作。各班选派10名学生参与投票(候选人不参与)。学校将候选人个人简介展示牌按“六星”类别排成6排。320名学生代表将手中的60张选票分别放入候选人的投票箱里,每位候选人投票箱中限投一票,每类候选人中最多投10人。最后,组委会统计每位候选人实得票数,每类“校园之星”得票数前10名当选。未入选校级“校园之星”的做为班级“校园之星”进行表彰。

⒌表彰阶段(“六·一”期间):

学校走廊张贴每名校级“校园之星”的照片及优秀事迹,并在全校 “六·一”庆祝大会上为校级“校园之星”颁发绶带、证书、奖品,并邀请受表彰的学生家长参加表彰活动。班级“校园之星”颁发证书、奖品。

七、有关要求。

⒈各班要认真选拔,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评选活动不搞形式,走过场。

⒉大造声势,形成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利用评选活动推动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在学生中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的良好氛围。

⒊纪律要求: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班评选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⒋注重实效。各班要结合评选活动,促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行为习惯,形成人人争当“校园之星”、人人为创建和谐校园争作贡献的氛围,力争使此次活动起到良好教育效果。

5、学生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字内,超字数视为弃权。

6、本通知解释权属玉屏实验小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年度之星评选方案 篇7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对象:七、八年级学生

三、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全能之星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段前茅(期末成绩名列段前50名)。

2、具备两个以上校园之星的条件,且均有街道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奖励。

(二)学习之星

1、学习刻苦,成绩突出,课堂表现优异,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期末成绩名列段前30名。

3、获得校级以上学科比赛中奖项(包括获得小科学家、小数学家、小文学家荣誉称号)。

(三)文学之星

1、热爱文学,有着教好的的文学底蕴和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和演讲比赛,并在曾在校级以上并获奖。

(四)科技之星

1、喜爱科技创造,有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作品或者有研究性学习、小课题、综合实践成果、科技小论文获奖。

2、上述各项作品曾获街道级以上的奖励。

(五)艺术之星

1、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对音乐、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六)体育之星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强壮。

2、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乒乓球、排球、篮球、足球、田径等)。

3、在校级以上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七)道德之星

1、严格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平等待人。

3、诚实守信、拾金不昧、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4、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做贡献。

(八)工作之星

1、热爱集体,能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纪律,是班主任的好帮手。深受同学们的拥护。

2、能很好的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有效协助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评选办法

1、名额:各班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一个项目一般只限推荐1人。

2、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

3、被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将个人简介(内容包含参选项目的有关荣誉)以电子稿的形式发到ftp首页校园之星文件夹,并将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上交到学生工作处以供考评。截止时间:6月24日,逾期视主动放弃参赛资格。

4、最后由“校园之星”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成绩,确定学年度“校园之星”。

五、表彰与奖励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2、在校园网和学校宣传橱窗内公布获奖名单、照片和先进事迹。

3、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4、荣获学生系列“校园之星”者,可以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活动或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

5、作为以后评选“校园之星”及市、区、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年度之星评选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树立典型,在全校同学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学校德育处从“以人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理念出发,将在本学期继续开展“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受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让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评选宗旨: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赏识、激励、关注每一位同学。“赏识使人自信,激励使人进步。”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同学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评选口号: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师生共建和谐校园。

四、评选对象:学校全体学生。

五、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六、评选办法:

校园之星每个月围绕一个主题评选一期,采用自下而上民主推选办法,决不能以学生成绩的优劣为依据,要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先由各班级评选出班级之星(根据情况评选出3至5名,并且要求各班在班级文化中要有一个专门栏目来展示本班的班级之星)。班主任再根据此方案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执行,参照“校园之星”的评比标准,推荐1名单项之星进行审批,要求每个被推荐人有50-100字的推荐材料和一张6寸纵向生活照。推荐材料及照片在每月的规定日期前上交德育处。德育处在次周一的升旗仪式上颁发奖状,并拍照、张榜公布。按时上交名单及照片的班级,班主任工作加2分/次;及时上报名单但没有及时提交照片的班级,班主任工作加1分/次;不能按时上报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参评,班主任工作不加分。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9月礼仪之星:衣着整洁大方,尊敬师长,上课认真听讲,课间有序活动,集队集会守秩序,在校内坚持使用普通话,待人接物彬彬有礼。

10月爱校之星:热爱自己的学校,喜爱自己的班级,做班级、学校的小主人,能爱护学校公物、维持校园环境卫生、维护学校、班级荣誉。

11月诚信之星: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说到做到;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勇于规劝他人不诚信言行。

12月进步之星:通过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不断培养,与自身前期相比较,个人品质、文明道德素质明显提高,逐步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影响和带动他人共同进步。

1月合作之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能与他人较好地合作学习、合作活动、合作生活,大胆展示学习成果,小组和作好。

八、评选计划:

月份完成时间月星

9月9月25日礼仪之星

10月10月30日爱校之星

11月11月27日诚信之星

12月12月25日进步之星

1月20xx年1月29日合作之星

备注:

1.提交“校园之星”电子推荐表后(电子样表见“附表”),请把相应学生的一张6寸纵向近照交至德育处。

2.学校将对各班级报送的“校园之星”的事迹材料真实与否以及学生的表现进行审核,凡是虚报或是杜撰的事迹材料,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班主任工作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