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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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重视和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团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我市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扬我市弱有所助、难有所帮、病有所医的扶贫帮困的精神,切实关心青少年疾苦,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生力军的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元旦至春节期间
三、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爱心捐助、走访慰问、大病补助、结对帮困和义务演出等活动,各尽所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取得实效。
1、继续开展慈善捐助活动。结合市开展“冬衣暖人心”的活动,组织我市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募捐工作,捐助一批困难青少年群众,确保生活困难的`青少年得到实际帮助。此活动由各基层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并于1月10日前将所捐衣物或款项的数量报团办公室。
2、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1)团联合有关单位开展走访慰问孤寡老人、贫困失学青少年等,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2)由各基层团委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相应活动。
3、开展免费义诊活动。在春节前对患病的群众给予免费义诊。此活动由市人民医院、保健所、那大镇医院团组织安排。
4、开展义演活动。在寒假期间组织团员青年为敬老院及各贫困村镇送去文艺演出,此活动由团牵头,那大二中、民族中学、那大三中团委配合,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帮助困难群众和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安排好“送温暖”活动的有关工作,掀起“送温暖”活动的高潮。在全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
2、全市各级团组织要脚踏实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困难群众和青少年的需求,对活动作出计划和具体安排,精心组织,整合资源,积极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务求取得实效,真正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青少年的心坎上,使他们真切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怀,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安排及落实情况上报团办公室。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紧急通知》(鲁办发电〔20xx〕1号)、《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滨办发电〔20xx〕6号)和邹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应对极端寒潮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各项应急防范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工作任务
(一)迅速对群众冬季取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
1.各责任区、各村务必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迅速对各自辖区内群众冬季供暖情况展开全面排查,入村、入户、入学校,详细了解供暖情况,不留死角、不漏问题,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尽快整改到位、清零见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现场检查督导和调度,督促各村抓好整改落实。
2.要健全机制、多方联动,全面解决群众取暖、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务必确保每家每户、每名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千方百计保障冬季取暖物资供应
1.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群众防寒取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要千方百计保障应急燃煤和电源供应,加强调度协调,坚决防止发生断供问题。
2.供电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设备检修等造成断电。
3.要制定工作预案,保证便民利民,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故障,确保反应迅速、工作到位。
(三)切实保证冬季取暖安全
1.各责任区、村立即组织开展冬季取暖以及群众用电用煤安全检查,对取暖设备、电路管道等进行查验维护,确保对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各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到村督促落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提前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情况的各种准备。要将冬季供暖工作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措施,全力抓好应急保障,决不允许出现冻死冻伤情况。
3.要加强对群众冬季用电、用煤科学知识宣传和使用技巧宣传培训,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四)扎实做好重点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1.要紧盯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而临时安置的群众生产生活,根据“三个一”前期工作和镇街机关干部包躲迁户、未回迁户、未拆迁户制度要求,压实包保责任,逐一走访到位,实地查看群众取暖效果,听取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对特困群体、低保对象、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困难群众,要统筹运用各类方式精准化帮扶,采取发放补助金、取暖物资等措施开展专项帮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每户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责任区、各村要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岗到户,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联合各相关单位深入基层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问题发现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黔党办发〔2020〕10号)文件
(二)《贵阳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筑流救办发〔20xx〕1号)文件
二、《实施方案》形成送审过程
由区民政局牵头起草《花溪区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xx年12月6日向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最后形成《花溪区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印发《实施方案》
《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于20xx年12月10日由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四、救助对象
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处于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员。既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也包括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既包括在城市的,也包括在农村的生活无着的人员。
五、救助渠道
一是流浪乞讨人员可以直接向救助管理站求助,也可以向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求助。接到求助的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前往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
二是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对其中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其中的突发急病人员、危重病人、有明显外伤人员、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当立即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告知当地救助管理站。
三是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及时向救助管理站或者有关行政机关报告,或者协助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管理站求助。
六、救助服务
(1)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和饮用水;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4)将突发急病人员、疑似传染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
(5)为没有交通费返回住所地、户籍地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提供乘车凭证或送往市救助站;
七、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八、工作措施
(一)抓好全面巡查。一是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
(二)抓好妥善处置。一是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三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三)抓好身份查询。一是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二是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
(四)抓好预防帮扶。各乡(镇)、街道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4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xx〕事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服务接待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尽量做到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途确实很远的尽可能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核酸检测、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送返安排等防疫工作措施,确保“零感染”。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救助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大群众自发自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救助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案实例,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5
一、领导机构
成立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爱心社社长任组长,副社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区、社区会员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组长,秘书处、宣传部、后勤处、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慰问对象及程序慰问对象分类:
1、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10户,1000元。
2、已经调查落实的75岁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3、看望资助过的学生(表现优秀的:学习优异或助人为乐的)5人,500元。
4、在看望过程中,号召社会爱心朋友给予生活用品的捐赠: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众捐衣,估约需捐款3000余元。
合计需要慰问金5000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活动资料报于402爱心社团,由宣传部通过腾讯、新浪微博、长城网论坛和贴吧对外公布进展情况。
以上慰问对象由爱心社团统一制定慰问对象情况登记审批表,由各社区或注册志愿者调查摸底、审核后交爱心社统一汇总、综合平衡而定。
三、资金来源
(1)由爱心社团通过网络募捐筹集。
(2)带领社会志愿者走基层,深入山区或贫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2、各社区可发动当地单位、公司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资纳入当地的送温暖活动当中。
四、慰问办法
由慰问工作小组根据爱心社团相关要求分类走访慰问,慰问到户到人。
1、由爱心社骨干志愿者组成慰问小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2、各社区、各县区负责慰问当地的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有意捐赠钱物并确定慰问对象的,由各相关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慰问结束后在慰问工作总结中单独造表报爱心社团。
五、时间安排
走访慰问工作在12月29日前全部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12月15日前完成对慰问对象调查的摸底工作,在12月17日前完成造表汇总工作,具体慰问明细表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相应的`慰问金、慰问物品的分配工作。
2、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确保所有的钱款物资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3、各县区于12月28日前做好工作总结交xxx爱心社团,慰问工作总结元月29日前交爱心社团宣传部。
4、春节后,xxx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及宣传部、财务科将分别对各社区走访慰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六、纪律要求
各县区、各位骨干志愿者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精力,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漏(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一分不留(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时间完成慰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款专物专用,入户到人,坚持受益对象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所有慰问对象、救助标准在“狗年助学”版块中进行公示(留存备查)。此次慰问工作全程由xxx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春节慰问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补助、慰问范围及对象
走访慰问对象:生活困难的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二、补助标准
(一)低保户补助标准:
1.低保家庭实行一次性取暖救助,标准为每户600元。
2.低保对象每人实行一次性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为400元),发放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3.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残疾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
4.低保家庭中有2人以上享受低保的,只发放一次生活补助物资,其余的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低保边缘户补助标准:
1.低收入家庭中的贫困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100元,慰问面粉25公斤、清油5升、大米25公斤,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2.因病、因灾、因事故等致使家庭特别贫困的低收入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600元,慰问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三)优抚对象慰问标准:
1.三属,每户慰问标准960元。
2.革命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600元。
3.现役军人家属,每户慰问标准300元。
三、资金来源
以上慰问资金从师市下拨的资金中列支。
四、补助方式
(一)五家渠市三个街道办事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生活补助物资由爱心超市发放。
(二)各团场可采取发放慰问物品或现金两种方式进行慰问。
五、救助程序
由各团场、街道办事处审批慰问对象,发放《救助卡》。各街道办并将审批后的慰问对象名单报师市民政局备案。
六、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享受补助、慰问人员要按程序严格审核,张榜公示,采购的各类补助物资要按财务相关程序统采,确保各类补助物资物美价廉。
(二)各团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单位的慰问工作,慰问中当一户符合多种条件时,以最高标准进行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慰问除外)。
(三)各街道办将审批的慰问对象名单(分社区报,一式两份需盖章、签字)于202月10日前报师市民政局。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20XX年寒冬救助工作,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寒冬送温暖”集中专项救助行动,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主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解决燃眉之急,坚决杜绝城乡街面出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遭遇冻、病、饿的现象。以县救助站和乡镇(社区)救助服务站点为依托,发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核心的街面协同巡查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协作,落实部门职责。
根据“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分类治理”的救助管理原则,县救助站要成立救助巡查队,设置流动救助车,加大对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信息。要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卫计等部门,明确职责,联合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车站码头、城乡接合部、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各乡镇、社区发挥救助服务点和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作用,方便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依托城乡社区居民、社区和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救助工作,形成“群防群助”的服务网络。
(二)分类救助,强化救助管理。
针对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出现临时困难的求助人员,县救助站各乡镇、社区要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先救助,再审查”。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人及时安排护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对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御寒物品和救助引导卡等详细的救助方式,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县民政局要会同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城管执法局、团县委等单位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相关单位要根据具体职责,进一步发挥作用,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做好寒冬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公路养护工、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园林人员、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较为完善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网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
(四)落实整改,排查各类隐患。
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专人负责,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寒冬送温暖”工作的开展,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等进行全面排査,确保将检査整改工作做实做细。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交接班制度,领导实行24小时在岗带班,设立24小时畅通的求助电话,落实岗位责任、首问(接)负责制。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X月X日,到期后遇特殊灾害性天气,视情顺延。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总结借鉴以往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作为冬季救助工作重点,做到职责分工有专人负责、人员安置有专用场地、街面救助有专用车辆、行动实施有专项经费,24小时服务接待有求必应。
(二)密切配合。
民政、卫计、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首接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积极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丢弃、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属地管理。
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受助人员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应当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二次流浪的发生。各乡镇、社区要切实担负本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加大城乡接合部和交通枢纽区域的巡查力度。
(四)统筹推进。
各乡镇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与今年以来的救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做好寒冬救助、寻亲服务和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医疗合作机构检查整改工作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7
寒冬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严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过冬,根据民政部、省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县(区)民政局主管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救助站站长。
工作组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X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部门协作,督促、检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
(二)救助对象: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
(三)救助内容: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无偿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水平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党员干部带头,不断提升我市救助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筑牢维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标准化意识,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
一是认真探索并实施主动巡查救助,克服人员少、车辆少、资金紧张、服务对象复杂等诸多不利因素,持续改进和提升标准化体系科学化程度。二是在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市救助管理站的依托作用,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救助力量共同参与,加强纵深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尤其是加强同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落实好部门责任,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加强与市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争取在报纸、电视台等公布求助热线和求助方式,鼓励热心市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制作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发放《致X市市民的一封信》、《致环卫工人一封信》、《致X市出租车朋友的一封信》、救助管理法规和政策彩页等各项宣传材料,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施舍,并在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时候及时拨打110救助电话或市救助管理站的热线电话。
(四)做好极端天气应急救助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保障严寒雨雪等极端天气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安全权益,尤其重要,我市要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储备救助物资,随时准备启动,不能松懈。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等救助管理站(点)的督导工作,在雨雪较大、无法及时出车赶到现场的时候,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实施应急救助,保障受助人员生命安全。
各单位每月X日前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
各县(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要抓紧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布救助站救助电话。同时对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要及时到场并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要联系并指导就近乡镇(街道)、居(村)委会救助服务站(点)实施应急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对重大责任事故,各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20XX年X月X日前报送冬季救助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