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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调研报告

2025/06/05经典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保险的调研报告(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保险的调研报告 篇1

全球保险巨头德国安联集团研究部门最新发布的《全球保险市场调研报告》显示,20xx年,全球保费总收入创历史新高,达到3.65万亿欧元,剔除受汇率影响,同比增幅约4.4%。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增加的总计1500亿欧元左右的保费中,约有700亿欧元来自同一个市场——中国。这意味着,中国撑起了全球保费增幅的近半壁江山。安联的报告显示,若不是中国,全球保险行业去年的保费增幅仅能达到2.7%。

尤其是在寿险领域,20xx年,“中国效应”尤为突出。如果没有中国的保费总收入,那么,20xx年全球寿险业保费总收入的增幅将从4.7%跌至2.3%。从具体数据来看,中国寿险市场在20xx年实现了超过30%的增速,达到自20xx年以来的最高涨幅。

安联的报告显示,虽然中国的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约170欧元,距离发达国家的保险密度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但中国的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奥地利,并且几乎快赶上以高度认可寿险产品著称的德国,20xx年德国的保险深度为2.7%,远低于西欧国家平均值4.7%。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陈良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中国保险市场一路高歌猛进、蓬勃发展,这让我们看到了机遇,也迎来了新一轮挑战。作为安联集团在中国唯一的合资寿险公司,20xx年恰好是中德安联深耕中国市场的第18年。中国的保险消费市场是具备了无限潜力,中德安联将继续聚焦业务转型与管理变革,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客户服务品质,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安联的报告同时分析认为:“中国在全球保险业占据半壁江山的情形,一方面也是因为全球其他地区寿险市场的萎靡不振。根据估算,20xx年西欧国家保险费整体收入下降1.2%,这也是自20xx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除了西欧,东欧部分国家和澳大利亚的寿险市场亦在继续萎缩。”

中国等新兴市场的发展,正逐渐蚕食西欧在全球保险市场所占的比重。从全球保险市场整体情况来看,西欧的保险市场仍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西欧在全球保险市场的占有率持续萎缩,下滑至27%左右,而在10年前,西欧的市场占有率则高达36%。

值得注意的是,德国在全球保险市场的占有率从20xx年初的6%跌至20xx年的4.2%,德国在全球总保费收入排行榜上,已经被中国超越。

保险的调研报告 篇2

养殖业保险试点工作是辽宁省一个新生事物。20xx年,按照省市县各级畜牧业保险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华财险与人保财险共同承担20xx年黑山县养殖业保险试点工作。3月15日,黑山县政府召开养殖业保险启动大会,全面启动20xx年黑山县养殖业保险工作。通过三个月的宣传和实际试点操作,养殖业保险呈现出平稳推进,农户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为涉农保险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

一、试点情况

(一)业务范围。中华财险负责黑山县养殖业保险市场份额30%的业务规模,包括新兴等5个防疫所管辖的9个乡镇,共122个村。

(二)试点项目。目前开展的养殖业保险项目有育肥猪、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三个险种。其中,育肥猪保险期限为150天,每头猪保费30元,农户自负6元,死亡赔偿标准为 20-40公斤赔偿200元、40-60公斤赔偿300元、60-80公斤赔偿400元、达到80公斤赔偿500元;能繁母猪保险期限一年,保费60元,农户自负12元,死亡赔偿1000元;奶牛保险期限一年,保费420元,农户自负84元,死亡赔偿7000元。

(三)承保情况。截至6月16日,承保总数为203002头。其中,能繁母猪18116头;育肥猪184534头;奶牛352头。承保总笔数569笔,总保费6770820元;个人部分保费(20%)1354164元,参保农户6533户。

(四)理赔情况。截至 6 月23 日,中华财险共受理出险报案1777 起,已决件数764件,已决赔款573044 元;未决950件,未决465835元。

二、主要做法

政策性养殖业保险是党和政府支农惠民的重要举措,中华财险锦州中支作为承办机构,高度重视,采取一把手挂帅,全力推进试点业务的稳健发展,全力把养殖业保险办成政府的放心工程,农民的暖心工程。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配备精干队伍。

目前,参与日常养殖业保险承保和理赔工作主要有三部分人员:村级防疫员、乡镇防疫所协检防疫人员和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为保证养殖业保险稳步推开,中华财险锦州中支加强养殖业保险的队伍建设,配备精干队伍,一是将中支农险部4人全部投入养殖业保险的工作中,另外又从公司客服抽掉1人加强养殖业保险的理赔工作,黑山县服务部4人全部投入养殖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的工作中来;二是从黑山招聘5名专职查勘员,常驻5个乡镇防疫所,主要任务是随时与防疫员、协检员一道完成养殖业保险的查勘定损任务;三是强化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公司先后组织三次专题培训,提高协检员的承保、理赔和合规操作能力。

(二)加强硬件建设,配备理赔设备。

按照养殖业保险理赔要求,中华财险为5个动监所配备了5台符合防疫要求的理赔查勘车,实行24小时无假日上门查勘理赔服务。同时配备6台手机移动查勘设备,现场查勘完毕后及时将照片上传公司的理赔系统,保证了查勘定损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流程管理,规范承保操作。

公司以村、社、场为单位组织投保,填写承保清册签字,防疫员协助收取保费,与投保人一并将保费送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其开具收款收据。

(四)加强理三方联动,快速查勘定损。

在农户报案后第一时间,中华财险查勘员与防疫员、协检员三方一并到出险位置,现场对保险标的查勘取证。每天将出险标的“猪钢子”带回动监局核对出险数量,由防疫科长签字生效,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五)加强防疫管控,确保无害化处理。

查勘取证后,立即使用专用查勘车,将保险标的送到无害化处理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采取保险公司查勘员1人、防疫员1人、动监局1人三方现场监督的方式,保证无害化处理过程落实。

(六)加强理赔服务,简化赔款手续。

中华财险严格实行定损理赔公开到户和限期理赔制度。对于理赔款,通过省公司,将理赔款直接打入出险农户的直补卡,简化了农户领取理赔款的手续,实现快捷理赔服务。

三、问题与建议

(一)保险覆盖范围不能完全满足农户需要。

现行条款规定,投保育肥猪体重必须在20公斤以上。而实际情况是20公斤以下的育肥猪死亡率相对于2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较高,根据公司黑山养殖业保险三个月的试点数据,15-20公斤育肥猪死亡为512头,占死亡1551头15公斤以上育肥猪的'33%。参保养殖户强烈要求保险保障范围要覆盖15-20公斤这部分育肥猪,增加保险覆盖面。

建议:一是将保险标的扩展到15公斤育肥猪;二是将赔偿金额重新设档,15-20公斤赔偿200元,20-40公斤由现在赔偿200元调整到300元,40-60公斤由现在赔偿300元调整到400元,60-80公斤由现行赔偿400元调整为60公斤以上赔偿500元;三是扩大承保面所产生的风险,根据试点经营结果,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二)承保规模依赖于地方财政补贴能力。

现行政策规定,中央补贴40%,省级补贴25%,市县补贴15%。对于黑山县这样的农业大县,财政负担较重,县级财政能力有限,对养殖业保险的补贴难以承担太大的负担。

建议:加大省级财政的补贴力度,减轻县级财政压力。

(三)保险公司费用严重不足。

中华财险承担着黑山县5个乡镇防疫所管辖的9个乡镇,配备了5台专用查勘车,招聘了5名保险查勘员,并且公司农险部和黑山机构有4人专职服务于养殖业保险,目前费用压力比较大,远远不能支撑开办养殖业保险所投入的人力成本和固定费用。

建议:增加对保险公司经办养殖业保险的费用政策支持。

保险的调研报告 篇3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何管好用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全国上下十分关注和十分突出的课题。然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需要全社会全方位地进行监督,才能奏效。为此,本人就如何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管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具有对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责。因此,审计部门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应该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近年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情况来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已成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点内容,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没有建立每年定审制度,各级审计机关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没有正常化、制度化;二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够,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的问题查处还不能完全到位;三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公示力度不够,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等等。对此,审计机关必须转变观念,建章立制,着力强化审计部门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

二、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

财政部门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监管部门,具有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投资、预算、决算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效益,合规与真实,规范与提高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财政部门:一是要切实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严格抓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及时检查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运行中的不足,促进增收节支,堵塞跑冒滴漏。二是要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政专户核算管理;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一切支出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收归收,支归支,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要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及时搞好跟踪监督,充分提高有限基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大社会保障投资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社保机构的管理经费支出,必须由财政预算单独安排,不得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列支。四是要严格管理社保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作进行严格的监管,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不得将结余基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三、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

社会保险机构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管职能部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能否管好用好,直接取决于社保部门管理工作的好坏。因此,社保机构: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搞好扩面征缴工作,严格抓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努力提高征缴率。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对参保对象要建立缴费记录,建立个人保险帐户,并保证其完整、安全;对参保对象和离退休人员以及其工资基数增减变化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核对,严格新增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加强动态核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搞好调研工作,不断创新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要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强化社会各方面的监管

一是要加大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力度。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二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三是要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力度。对企业进行营业执照年度检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时,工商部门应当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对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四是加大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对国家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实施监察。

保险的调研报告 篇4

岱岳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区,全区共有人口100万,其中农业人口就超过大半数。区内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工业基础薄弱,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全区有农村劳动力50多万人,属劳动力富余区。由于全区有大量的剩余劳力,转移劳动力成为农村村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条主道,大量的劳动力输出,不仅增加了本区经济收入总量,同时也让多数外出务工者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得到改变,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在经济建设中作用的发挥,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问题解决不好,它必将是一个社会问题,将会对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及社会隐患。因此,解决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已成为当务之急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农民工参保率低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参保政策缺乏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认为只要每月工资能拿到手就行了;二是多数农民工存在临时思想,没有长远考虑和打算,只考虑眼前利益,认为务工不是长期职业,参保后每月自己还要交钱,减少了月收入;三是文化水平低,参保和维权意识差,对自己应享受的权益不去争取,也不去加以了解;四是企业老板为了减少支出,只从效益考虑,也有意回避员工,这类问题不想给员工作参保宣传发动,或者是老板只从采取选择性的给少数人参保;五是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人员难以固定,员工也有好干就干,不好干或不想干就不干,说走就走。给企业老板和参保工作带来较大难处。

二、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

鉴于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且分布区域广,就业的.行业多等特点和从根本上解决务工人员老有所依的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明确一个专门的机构,按照行政区域对辖区内的外出务工人员及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务工地点及所在行业等基本情况。

(二)加大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大力宣传。一是利用各种渠道和不同形势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工的参保意识;二是印刷一些与保险相关的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村;三是利用新春佳节农民工回乡访亲期间组织他们进一步学习领会了解社会保险知识、讲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等;四是加强工作力度,在各乡镇也要成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工作要明确有具体的人抓。要实行长期性的一个工作格局,随时了解、把握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在参保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五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

保险的调研报告 篇5

目前,失业保险征收情况要远好于失业保险支出。而现阶段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却集中在失业保险的支付环节上。为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20年8月,区就业局成立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检查小组,拟定了工作方案对全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领取失业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的同时进行了相关情况的调研。检查发现,经办机构在对失业人员是否享受失业金、失业金的停止、基金支付监管等仍存在着具体问题,企业在参保、缴纳失业保险金上还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本文结合年初审计、本次检查和工作实际,现就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提出一点建议。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待遇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8月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待遇在15个月以上人员中确定出的301名检查对象,联合区社保、地税、工商、镇街对这301人进行了全面核查。

(一)参保情况

301人中,有7人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形式参加了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失业保险),111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83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有人正处于灵活就业中,其中谢家湾街道有4名失业人员分别从事保安、家具销售等工作,但所在企业均没有为其参保。从统计看,类似此类灵活就业人员占检查比例的3.9%左右。

(二)求职情况

就求职愿望而言,约71%的人有求职愿望,并有明确的工作意愿,但由于对工作职位、工作待遇的要求无法达到,现在仍处于失业中;约23%的人有求职要求,但对工作没有强烈愿望,处于可工作和不工作的状态;约6%的人不愿工作,也没有强烈的求职愿望。在检查中,上述人员均表示就业压力比较大,自己的求职愿望和现实有些差距,领取失业待遇也不是他们的初衷,多数人表示自己正努力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方面

目前,企业和职工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较前些年有很大改观。从实际办理过程看,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欠费造成失业人员待遇享受难。现行《重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及其职工自欠缴之月起一年内清缴了所欠失业保险费与滞纳金的,失业人员自清缴次月起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实际上,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仍旧欠费。致使部分企业职工失业后,经办机构根本没办法为其办理失业保险金。

2.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不愿承担送档等义务。目前,由于一系列原因,企业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愿意履行失业职工送档义务,致使失业人员超过了申领失业待遇期限;同时有参保单位如雇工不多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准备不足,失业人员反复跑路的情况较多,也有造成失业人员无法申领失业待遇情况发生。

3.企业有违规帮助失业人员套取失业金现象。主要表现为失业人员已在企业就业,企业则通过瞒报失业人员社会保险,不予为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帮助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经办机构方面

1.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落后。每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由金保系统自动导出,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是否灵活就业或者其他,系统无法显示,经办机构没有办法监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基金监控缺位的现象。

2.缺乏与税务、工商等其他部门联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就业、有否提前退休等情况,缺乏数据对比。现行情况下,无法与税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缺少强有力的佐证。如20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有申报个税的情况,由于没有与税务进行信息共享,则失业经办机构无法掌控此类情况。

3.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待遇享受难。现行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必须停发失业保险金。目前,经办机构对重新就业人员的认定只能掌握在重新参保(失业保险)的、或者当月不与签字的情况下停止,对出现的短期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或者医保的失业人员等情况,失业经办机构只能认定为其仍属失业人员。

4.工作力量薄弱。根据对各区县的调查,全市均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手缺乏的问题,这就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失业保险的业务经办和基金财务管理上有交叉现象,在基金的监管,特别是待遇支付上还缺乏一个专门监管的部门。

(三)申领失业待遇的失业人员方面

1.认识不足。对失业保险“是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的作用和目的不明确,认为只要失业了就该领取失业金,是否再就业跟领取失业金没关系。

2.有故意骗保行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过程中,有专门为领取失业金而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在了解政策的前提下,诸如本身为自愿离职,但有要求企业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建议和对策

(一)用新理念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要改变过去“失业保险就是管职工失业以后的事情”的`旧观念,树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保就业、促就业”的新理念,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重心放在防失业、促就业上,一方面维护企业既得利益,同时要保障失业人员在履行缴费义务后的权益,通过制度的完善,切实减少失业基金的风险点。

(二)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认识

在目前的五项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这一险种往往被忽视甚至忽略。从历年稽核和今年审计署的审计情况看,企业在对五个险种的保险费参保上,有明显的区别。目前,失业保险的参保情况仅仅好于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基本持平。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不但客观存在,而且是在未能就业的群体中解决起来最难的问题,这部分人不是年龄偏大,就是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从民生角度考虑,失业保险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不但要把它放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头等的重要位置,而且要放在就业工作的头等位置,就目前其他就业群体看,他们都是有依靠的,而未就业群体失业人员恰是更应引起关注的。

(三)加大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多年,但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人们对失业保险的熟知远远落后于其他险种。主要原因表现为企事业单位等对失业保险的认同和认可度缺乏,认为只要给职工发了工资、参加了相应险种就行。目前,很多企业在失业保险认识上不明确,不知道对失业保险企业和职工有什么样的权力和义务。如20年来,九龙坡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共出动人力200余人次,印制发放资料10000余份,积极配合区里做社保法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但社会认知效果仍不理想。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市、区人力社保局在失业保险政策宣传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和人力物力支持,制定专门的失业保险宣传册和明确专门的宣传渠道。

(四)加大失业保险稽核监督和执法力度

人力社保部门应整合内部力量,加大对企业的稽核力度,对出现少报漏报现象应加大处理力度,对直接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应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失业经办机构人员少对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参保、有否少报漏报,以及追回失业人员多领冒领失业金情况都存在工作工作不力。对此,需要执法部门特别是劳动监察部门的支持,方可保证失业金的正常征缴和基金的运转,()保障失业职工权益,切实促进失业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进一步扩大基金支出范围

一是在基金缴纳费率上进行浮动,对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良好的企业,次年缴纳可以实行一定比例的降低,从而减小企业的负担,加速企业的基金的良性循环;二是扩大基金的支出范围,加强企业补贴。诸如对培训的奖励、稳岗的补贴等,形成长效机制;对主动吸收接纳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就业补贴。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积极就业或主动创业的,由失业基金支付适当奖励,切实达到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再就业的目的。四是实行奖励机制,对缴纳社会保险积极,稳定岗位效果突出的企业,实行一定的奖励,对企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肯定,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六)成立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目前,全市多数区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基本都是由就业局失业保险科承担,这使得失业保险业务和财务在经办过程中有一定的混淆现象。主要是失业保险在就业范围内为单险种,以此形成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责任仅仅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设立了兼职内审部门,这实际上将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监督任务落在了科长和分管领导身上。设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的真正分离,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

保险的调研报告 篇6

我们从事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养老保险改革时代,见证了全民合同工参保起步,全民固定工统筹,“两金”合并统一征缴比例,集体统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私营个体起步参保缴费;也见证了从县级统筹,到市级统筹,再到省级统筹的过渡;更经历了从政策到法规,再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这25年以来,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由全民企业固定工统筹发展到集全民、集体、私营、个体及灵活人员为一体,不同用工形式,统一征缴费率,统一标准核算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践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安定人心,稳定社会,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就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过程中,特别是近两年出台的参保补费政策,让一部分曾经不具备条件或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快速、低成本的加入,给按规定参保,按时、足额缴费的原参保人员,造成了心理极大的不平衡感,他们每年按100%缴费,而补费者是按60%补费,然而待遇却一样!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导致近年来咨询上访的人员特别多,在接待来访中,使基层养老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解答群众疑问时颇显被动,笔者就一些重点疑难问题思考和辩证,以求探究,以便进一步维护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不属于企业单位,也不属于国家,它属于参保职工所有。相关部门或经办机构在出台一些政策时,应该多考虑多数参保职工的利益,适当照顾特殊群体的利益,体现义务与权利对等。

2.对参保缴费满15年且到达退休年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60%缴费与100%缴费的,在未达到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和在调整待遇金额时应当区别60%缴费与100%缴费的待遇不同,让参保职工感受到义务与权利的对等。

3.既然《社会保险法》颁布运行了,我们就应严格执行,政策出台变动幅度应在《社会保险法》之内,这样既给工作带来了一种信任感,也让一线经办人员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