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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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自查报告 篇1
20xx年以来,在旅游扶贫攻坚战中,县充分发挥“旅游+”的功能,加强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坚持大旅游、大产业、大扶贫,结合贫困地区实际,围绕旅游产业发展相关产业,坚持以旅游景区为支点,以发展产业为基础,以乡村旅游为重点,以就业增收为目的,推进旅游扶贫工作,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引领大批贫困村和贫困户走上了旅游致富之路。20xx年以来,发展乡村民宿及藏(农)家乐53户,其中“民宿示范户”22户,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5个,落实12个旅游扶贫公益性岗位,156人依靠发展旅游实现脱贫,探索出“旅游+”的扶贫工作新经验。
一、旅游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旅游产业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省、州下达旅游扶贫专项资金63.92万元;
20xx年,省、州下达旅游扶贫专项资金130万元;
20xx年,省、州下达旅游扶贫专项资金314.32万元。
(1)旅游扶贫示范村创建项目,计划投资资金150万元。村集体经济小木屋已完成政府采购,中标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村生态停车场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正申请竣工验收;村生态环保一体化成品公厕,已完成政府采购工作,中标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场。
(2)乡村民宿达标户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民房的改建工作。
(3)旅游扶贫公益规划补助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万元,计划用于编制村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目前已与成都市川达柏槐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接,已完成旅游扶贫公益规划文本的编制并评审合格,现正按照评审专家的要求修改文本。
(4)旅游质量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旅游应急救援点项目和生态环保示范厕所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35万元。
(1)采购中标公司正按照合同的约定,已完成厕所钢架结构的安装工作和室内装修,正准备申请竣工验收;
(2)已按照规定政府采购的程序,进行挂网招标;
(3)已完成方案的编制,现正进行市场询价。
(二)从业人员培训完成情况。20xx年以来,通过争取
省、州专项资金,联合教育局、人社局、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已完成500人/次的旅游从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礼仪、民俗民风、服务技能、职业道德等。
(三)就业帮扶情况。20xx年以来,引导景区、旅游宾馆、农家乐、旅游购物场所、旅游重点项目等涉旅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的需求设定岗位,采取就近原则,优先录用贫困人口就业,现已引导企业与66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群众认识不够。旅游扶贫是一项群众性的社会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力度是旅游扶贫开发取得成效的关键,要提升基层干部对旅游扶贫开发的认识与运用水平,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项目支持与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建议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整合资金、整合项目,调整和优化扶贫资金使用结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政策引导。让乡村旅游成为脱贫支柱产业,加大培育乡村旅游扶贫的支柱产业地位,根据我县出台的《县旅
游产业振兴方案》规定,在土地、规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项目开发过程中,坚持以财政扶贫资金为主,整合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资源,集中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把乡村旅游扶贫资金使用于乡村旅游发展,切实把70%以上的产业扶贫资金用于乡村旅游,积极丰富乡村旅游发展内容。充分挖掘生态优势,依托原生态乡土美食、乡土文化,充分发动全县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大力发展以户为单位具有各自特色的农家乐。
(二)积极争取。向上争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逐步完善我县游客中心、旅游公厕、停车场、游步道等基础设施。
(三)整合力量。主要整合财政、发改、扶贫、交通、水保、农工部、城建等部门资金扶持等乡村旅游点旅游公路、游步道、村庄环境整治、用水、旅游公厕、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积极组织有发展旅游产业的群众,踊跃报名参加星级特色农家旅馆、乡村民宿等建设评比。
扶贫自查报告 篇2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扶贫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并贯彻落实得驻村帮扶办【20xx】24号文件关于“同志在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精神,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对扶贫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自查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位帮扶责任人自身认识不到位。今年相关部门及乡镇对部分帮扶对象进行了调整,由于工作衔接问题,造成有的干部对自己的帮扶对象不明确,从而影响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单位干部帮扶贫困户不够深入的问题。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工作懈怠,有少数干部对于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及致贫原因了解不够,缺乏深入贫困户的调查走访。
三是扶贫措施不精准、因户施策不到位的问题。对于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分析不到位,导致对于有的贫困户未能制定精准的扶贫方案及措施,因此扶贫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四是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群众的发展意识与观念滞后,思想认识、法律意识不强,对宣传的有些政策理解有偏差,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尤其是在筹资建设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未从思想上根除落后观念,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的效果。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单位与乡镇和驻村帮扶办衔接沟通,及时明确单位帮扶责任人。我局于近期积极和联系点进行了联系,做好单位帮扶责任人名单梳理工作。
二是精准掌握贫困户基本信息,明确帮扶责任人职责。要求单位干部一定要清楚了解自己结对的贫困户,落实自身帮扶责任,做好相关帮扶措施;
三是加大走访力度,确保帮扶工作准确到位。单位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责任意识,定期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开展走访活动,对生活、生产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了解;
四是对照相关要求对自身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县委政府关于脱贫驻村工作的进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是强化宣传。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脱贫攻坚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熟悉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只是国家的事、政府的事,而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已的事,是让农民群众确确实实得到实惠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引导他们自觉地、积极地、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
六是规范软件材料,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内容。部门及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要建立健全扶贫相关台账,完善填写表格资料,杜绝存在漏项的现象,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图片资料。
扶贫自查报告 篇4
一、20xx年扶贫结对帮扶工作进展及成效
20xx年,省农办积极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帮扶要求,联系项目,落实资金,认真做好与竹垟畲族乡和龙泉市八都镇安田村、上垟镇五都楼村(以下简称一乡两村)的结对帮扶工作,较好实现了帮扶乡村产业有新发展,面貌有新改变,收入有新提高的目标。20xx年,上垟镇五都楼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839元,同比增长18.6%,八都镇安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465元,同比增长13%;竹垟畲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856元,同比增长13.5%。
(一)抓工作谋划,着力提高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效
1、制定落实帮扶方案。省农办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结对帮扶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xx〕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函〔20xx〕98号)精神,及时制定《省农办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方案》,明确了帮扶目标任务、具体分工、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指导帮扶村制定了《龙泉市八都镇安田村产业发展规划》、《龙泉市上垟镇五都楼村产业发展规划》等。同时,分别落实综合秘书处和机关党委具体联系龙泉市八都镇安田村和上洋镇五都楼村,帮助理清结对村发展思路,协调落实帮扶项目。
2、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到20xx年,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结对帮扶任务,使结对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村集体经济有显著发展,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长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民族乡(镇)的农村人均纯收入不低于所在县(市、区)的平均水平;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达到所在县(市、区)农村平均水平;水、电、路、通信、商贸流通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省农办始终把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放在全办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20xx年,省委副秘书长、农办(扶贫办)主任章文彪3次到龙泉调研指导工作,每次都到“一乡两村”走访,与基层干部座谈、体察村情民意;办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实地调研“一乡两村”产业发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民增收等情况,指导结对帮扶项目实施,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各处室结合各自业务及特点,分批到“一乡两村”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现实状况、农民增收、空间资源、产业发展等基本情况,为精准帮扶奠定扎实基础。据统计,20xx年,我办共赴龙泉市开展帮扶43人次,其中办领导7次,走访低收入农户225户。
(二)抓资金统筹,着力推动“一乡两村”项目建设
1、统筹资金扶贫帮困。按照《省农办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办里计划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每个结对村的项目帮扶;每年根据竹垟乡提出的帮扶需求,由办分管领导协调相关处落实50万元的项目资金用于竹垟乡兴办1-2件实事。经过努力,20xx年,省农办整合各类支农资金,累计帮扶龙泉市“一乡两村”1044.5万元,其中竹垟民族乡537.5万元,帮扶两个结对村507万元,重点用于农村污水处理、产业发展等方面。
2、指导帮扶项目建设。在推进帮扶过程中,我办按照村庄规划要求,指导和帮扶“一乡两村”项目建设,建成一批基础和产业项目。八都镇安田村:完成产业扶贫坞垟村茶叶基地道路硬化600米,建设农田机耕路500米,协助竹林机耕路硬化。完成对村部分危房、旧房拆除修建,硬化各自然村道路2565平米(包括结对户);指导完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上垟镇五都楼村:新建村内排水渠800米、农田小桥1座、奶牛养殖基地道路1公里;完成部分农房改造项目,硬化村(组)内路面1000平方(包括结对户)。竹垟民族乡:建立乡级扶贫资金互助会2个,建设高山蔬菜基地机耕路1500米,修复观光游步道600米;帮扶改造畲乡文化体验区(罗墩村)加宽硬化道路150米,建设排水渠500米。
3、职能处室倾斜帮扶。按照省农办结对帮扶方案,每个处室联系1-2个村,发挥职能处室优势,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如社会发展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指导;经济发展处在山区经济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扶,落实经济发展项目和举措;基层建设处帮助开展农民技能培训,促进低收入农户提高生产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扶贫开发处重点围绕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发展特色产业等,重点推进带动低收入农民增收的项目实施。
(三)抓薄弱环节,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瓶颈
1、破解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在“一乡两村”开展扶贫资金互助会试点和推广工作,分别为“一乡两村”安排扶贫资金互助会项目14个,其中村级互助会12个,乡级互助会2个,124名低收入农户入会,借款金额58万元。通过财政支持和农户入股,发挥了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解决了低收入农户融资难的问题,实现了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为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努力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办领导多次与交通部门沟通,反映竹垟乡交通发展的问题,得到了省交通厅的大力支持,协助竹垟乡争取八都至竹垟乡县道改造工程,投资约460万元。目前,该项目初步达成意向。同时,针对两村要求,安排资金帮助两村启动并建设出行道路和生产道路项目,使农村交通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
3、注重提高低收入农户素质。乡、村要加快发展,低收入农户要持续增收,人员素质是基础。为此,我办在引导发展来料加工、农家乐、生态农业等产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帮扶乡镇和村从业人员及低收入农户的培训力度,针对“一乡两村”安排赴台考察民宿和现代农业培训班1期,牵头联系赴磐安、永嘉等地考察农家乐1期,为全面推开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各处室人员利用到基层调研时间,多次开展“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业务方面培训,进一步激发了低收入农户发展的积极性。
(四)抓合力帮扶,着力营造扶贫结对帮扶良好氛围
1、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推动低收入农户收入实现倍增计划,单纯依靠省扶贫办的专项扶贫和专项资金是远远不够的。我办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优势,强化合作,整合各单位力量助推“一乡两村”发展。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等省级单位纷纷发挥优势,为“一乡两村”提供资金、科技、信息等支持。龙泉市农办、农业局、交通局、旅游局等也纷纷加大帮扶力度,努力改善帮扶村发展条件。
2、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作为龙泉市帮扶团组组长单位,组织加强经验交流,及时了解各成员单位结对帮扶进展情况,通过扶贫信息网、简报等总结推广结对帮扶过程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为成员单位相互之间提供和借鉴好思路、好举措、好办法,使帮扶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五)抓指导评估,着力落实和使用好帮扶资金
1、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为了确保帮扶工作高效、高质完成,把项目决策与事中检查、事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并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由结对乡或村定期自查项目进展情况,直接向省农办汇报或由市农办向办领导汇报。
2、建立检查指导制度。办领导通过多次调研,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低收入农户增收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帮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具体负责的处室,多次直接到点、到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帮扶项目有效实施。
3、规范帮扶资金使用。规范结对帮扶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程序,确保帮扶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加强帮扶项目效果评价,推行项目实施效果好坏与下一年度帮扶资金是否增加挂钩;充分发挥扶贫工作积极性,在结对村范围内统筹使用项目资金,以发挥帮扶资金的效益。
二、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办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消除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为重点,继续做好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团组牵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浙扶贫办〔20xx〕12号)等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龙泉团组会议,继续做好团组帮扶的协调服务工作,搭建好服务平台。同时,及时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好做法与经验进行宣传推广,推选先进单位,形成合力帮扶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明确帮扶重点。20xx年,省政府将基本消除家庭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现象列入民生实事。20xx年,省农办、扶贫办将在农村改革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民培训、山区经济、农家乐发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继续给予倾斜支持,尤其将结对村4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作为帮扶重点,将帮扶资金更多地用于促进这部分人群的增收。
(三)进一步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根据扶贫重点村和低收入农户的帮扶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帮扶,鼓励和支持“一乡两村”发展“特色产业、农村电子商务、乡村休闲旅游、来料加工”等“造血型”新业态、新产业,大力推进合作扶贫,力争让尽量多的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参与进来,促进4600元以下农户收入持续加快增长,逐步推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进一步加强项目的指导和管理。根据“一乡两村”发展规划,我办将认真梳理结对帮扶具体项目情况,整合资源,加强协调,搭建加快发展新平台。探索帮扶资金帮扶新举措,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一乡两村”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实施,尽快产生效益。
扶贫自查报告 篇5
为贯彻落实利财[**]102号关于印发《全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陆珂为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农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二、自查内容。
主要对我乡**年-**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专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自查的方式和方法。
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共计11个行政村,**-**年粮食直补资金199.5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54万元,一事一议31个项目资金488万元进行了账面梳理,统计制表,到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直补、综补超过20亩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核查,并走村入户,直接询问农户,并现场记录农户对粮补及一事一议情况的反映。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经对全乡农户补贴信息进行排查发现,大于20亩的农户有25户计555.49亩,其中涉及村干部两名,经调查情况属实,本户承包其兄弟的地亩。因其兄弟长年外出,在南方跑大车,自愿把承包地交给自家兄弟耕种。已经要求这两名干部把详细情况作一个书面说明,报到财政所备案。
通过这次的自查,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查出一例纠正一例,真正把党和国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