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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2025/06/06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洋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副镇长吕凤荣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派出所、镇平安办、镇规建办、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铜鼓市场监管所、镇财政办、镇卫生院、片区教管中心、各村(社区)等办公室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吴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罗瑞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冯晓煜、廖志刚、李恭海、石雅玲,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辖区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并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收发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应急办:负责开展禁放区域内经营零售点清理排查,检查相关证件、安全收缴处置剩余产品等安全稳定工作。在燃放区域内,负责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配合派出所设卡堵截、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镇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镇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铜鼓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镇规建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

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发生。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

镇财政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经费保障。

片区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人员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并组织网格员开展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其他办公室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各自领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阶段步骤

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xx年12月28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工作重点,划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及时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由镇政府组织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党政办要统筹做好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巡逻车、LED等广泛宣传《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和《荣昌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倡导全镇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场镇环境、共创美好生活,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xx年2月6日为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要按照区上“十进”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

(三)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源头管控。一要严格经营许可。针对燃放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二要严格运输许可。镇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三要严把产品质量。镇市场监管所要做好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要加大对投放本镇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压实管控责任,强化应急准备。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消防队要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能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卫生院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强化认识,狠抓落实。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对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有办公室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明确专人,报送信息。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2

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将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1、放假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并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单身教职工宿舍、食堂、会议室、电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危险化学用品室、校园内的大树、车棚、仓库、供电设施等重点安全区域开展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强化门卫管理,全时段、全方位进行安全稳定巡查巡护,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有效疏导周边交通秩序,防止学生、家长在校门口长时间聚集;政教处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要随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化解,并进行刀具收缴,预防打架斗殴现象。

3、后勤人员延伸检查的区域,假前对所分管的三个宿舍楼和所出租的房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提醒春假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注意防火、防盗的.安全。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政教处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学生专题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踩踏、财产安全、禁放烟花爆竹、远离黄赌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2、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等;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三无”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假期带班、行政值班和保安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各类隐患、问题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学校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分管领导手机24小时待机,建立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3

元旦、春节是客货运输高峰期,运输量大而集中,运输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春运旅客运输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给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提早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给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的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我局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韦联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旭同志兼任,成员分别从局属二层机构、局机关各股室抽调,具体负责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督

各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一)交通服务中心:结合元旦、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特点,以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企业资质、运行管理、车辆性能检测情况;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情况和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客运站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客车驾驶员通报天气变化情况,严格落实“三品”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二)运政中队: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场站、主要客源货源集散地,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辖区道路客货运输、客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辖区营运车辆排查和技术管理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和客运的监督检查,积极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非法夹带运输危险品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对于发现有关企业车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曝光、约谈,并严肃督促整改,坚决落实好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抽查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及时抄送同级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加强联合监管,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三)公路管理所:一是负责对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施工路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标识,警示及安全防护,加强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养护,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二是加强改扩建公路保畅通工作,落实好值班值守人员,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针对雨雪冰冻容易导致公路阻断的特点,进一步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对桥急弯陡坡和事故多发路段,要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做到一有灾情,高效处置,确保公路畅通。三是要加强建设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施工作业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设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强化施工工序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赶抢工期。四是负责对管辖内沿线公路桥梁设施、防撞栏、安全警示标志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理路面落石、水沟及修补路面坑槽等公路管养工作。严格落实公路养护各项巡查、检查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公路尤其是主线公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和养护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山区公路、桥梁等重点路段的检查和养护,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及时处理公路病害,完善指示标志标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同时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及时更换受损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四)质监中队:严格按照“严、细、实”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并实地深入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处于受控状态,杜绝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港航中队:加大检查本辖区乡镇客渡船及渡口安全状况;杜绝超员超载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船舶;要督促客运经营人认真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船舶运营维护,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恶劣天气下禁限航和救生衣行动等规定。严格船舶驾驶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防风、防火等方面措施;依法履行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水运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防恶劣天气下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冒险开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加强航道及货运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六)路政执法:重点强化路政日常管理,积极联合交警、公路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充分认识加强路政(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出重点,加强协作集中力量,加大治超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做到监管不漏车履责不漏人,保证监管到位,执法有力。同时采取责任倒查的方法,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认真做好记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追究主要责任人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七)消防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施工驻地工棚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结合本辖区及本行业实际情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范措施。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执行“零容忍”态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函告相关负有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和擅自从事高危生产作业活动而具有严重后果现实危险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处理,对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汇报。各部门于春节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将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总结报局安全办。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以实现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保持本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效开展,成立西乡塘区城管局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务股。办公室主任由杜家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督查。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2月10日

四、检查排查内容

(一)各单位必须按职责要求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安全工作不出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并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普查,重点为执法安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内部防火、防盗、行车安全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加强冬季燃气安全检查。针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出现阶段性低温雨水冰冻气候情况,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冬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局属各单位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用气等方面的检查和宣传教育,防止寒冷天气一氧化碳中毒,取暖设备、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从源头上遏制冬季家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违法建设和施工安全的查处和监管。加大对私人建房的检查力度,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对违规建房、违章建筑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发现违法建设施工存在安全隐患要勒令其立即停工,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避免违规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及伤亡事故。

(四)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稳定。局属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本单位车辆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从事关发展、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车辆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掌握,认真组织本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加强对节假日期间车辆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无证驾驶、酒后开车、故障车等违法交通安全行为。春节前,局属各单位将对执法车辆、环卫作业车辆、路灯维修高空作业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

(五)加强市政建筑施工监管,确保安全无事故。加强对市政建筑施工单位的施工监管,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六)加大对无证占道摆卖烟花爆竹、未经许可挖掘、未经许可的广告招牌的'查处力度,杜绝安全隐患。加大力度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严禁无证经营和流动摆卖烟花爆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挖掘行为,规范整治户外广告招牌。

(七)加强执法安全工作,提高安全保障。开展执法工作过程中注意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及执法行驶车辆安全,建立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行为机制,保障正常的行政执法秩序,确保及时、有效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八)加强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安全防范。认真开展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包括高空枯枝、危树倒树、杂草枯叶、水面安全、设施设备等各方面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平稳无事故。

(九)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在局系统积极开展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内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本单位职工安全意识。对外积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十)加强内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严禁擅离职守,确保通讯畅通;要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各种情况,遇到紧急重要情况立即请示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元旦、春节安全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值班领导坚守岗位。

(二)严格检查,加大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大检查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开展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2022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把此次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并将本单位检查实施方案和检查情况报告报至城管局办公室。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5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20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20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

(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20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

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

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20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

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20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

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20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20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20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20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

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

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二)完善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切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建立工作互动,信息互通工作机制。通过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以确保20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加大责任力度。安全生产及赋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切实加强20xx年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6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咸宁市公路局20xx春运安全保畅工作实施方案》咸路养3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试验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以陈丽经理为组长,柏靖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春节期间全公司应急保畅工作的组织、指挥、督查等工作。公司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各部门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部门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易爆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要严格管理,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

(二)加强对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对公司在用的所有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止使用,并申请报废。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

(三)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交通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公司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各部门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7

为做好全区20xx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xx〕27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人武部、区政府新闻办、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商务局、区经信委、区监察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林业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计委:负责制定并落实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经信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

区人武部:负责对驻黔部队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黔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文化、民政、电力、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积极动员部署。组织辖区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规范经营。供销、安监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进行销售或燃放。要按照“严格条件、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规划、总量控制、规范经营”的原则,在城乡结合部设置销售网点,禁止城区设置临时销售点。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市规定禁放的其他产品,严禁违规超量存储烟花爆竹,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二)强化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对省市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集中组织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

(三)划定区域,强化巡逻。月30日前,区公安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定全区禁放、限放区域,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消防支队要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消防自备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区卫计委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花爆竹燃放宣传活动。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重点,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严格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20xx年1月15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隐患排查整治为牵引,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燃放办要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情况。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