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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2025/06/11演讲稿

文学网整理的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1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机构里,老师教了我们很多知识,也教会了我们许多为人处事、遵纪守法的道理。然而,银行中老奶奶那堂言外身教的“规则课”使我终生难忘。

记得周末的`一天,我陪妈妈去银行取钱,那天正好是集日,照惯例分析,取钱的人一定很多。想到这里,我急冲冲的快步跑去银行,头也不回地告诉妈妈:“妈妈,我替你去排队,免得人多。”

当我跑到银行门口时,正好看见了一位老奶奶,她拄着拐杖,缓缓地走向排队机,“说时迟那时快”,我用了百米冲刺的劲儿抢到了老奶奶的前面,我轻轻地按了一下排队机上的键,取出一张纸条后,全身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洋洋得意地坐在凳子上,一边等候妈妈一边听着银行工作人员在轮流叫号,不一会儿,妈妈来到了大厅,我起身向妈妈招手示意,并挥动手中的纸条自豪地大声叫唤:“妈妈!妈妈!我排好队了,幸好我跑得快,抢到了老奶奶的前面呢!”

妈妈接过纸条后,深表感慨地说:“现在有了排队机,人们取钱就方便多了,再也用不着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的排队等候,那‘站式’别提有多累呢,”话音刚落,银行工作人员叫到了我前面一个号子,妈妈站起来做好了取钱的准备,这时,从窗口里面传来了工作人员的叫唤:“妈!您过来先取钱。”

听之,我用极其困惑的眼光看了他一眼,心里很不高兴,就像打碎的“五味瓶”一样。“不!我不能插队,这是规则!”无论工作人员怎样说,老奶奶还是不肯插队取钱,妈妈取完钱后,我回想到自己抢先排队的事,又想到老奶奶和她儿子的对话,我感到无比羞愧,恨不得在地面上找个洞钻进去呢。

我永远忘不了老奶奶在银行中,给我上了一堂“规则”课。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仁:

大家好,我是xxx。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践行三个依法,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法律,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规范着整个社会的运行;法律,时刻在我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法治比任何人治做的更好。”因为民主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的行政让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执法者能够保障法律不折不扣地执行。我们烟草人,对法律有一份独到的理解和感情,因为我们就是执法者,因为有一部专门为我们的工作而设立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我们日常行为的点点滴滴。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威严公正,守护着人民群众;法网疏而不漏,震慑着不法分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我们白天可以安心工作,晚上能够安然入眠,不用担心自己生命健康受暴力威胁,不必害怕个人权益被强权侵占。

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对我们烟草人来说特别重要。作为一个有执法权,却缺乏强制力的单位,用篇幅有限的《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支持自己的工作,我们唯有做到更理解、更深入、更精通,方能承担日益紧迫的专卖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初到xx,在特情中队的那段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落实依法办案的苦累与艰辛。为了搜集证据,我们全天候监视嫌疑人,几乎呆过了附近所有能隐蔽的地方:高速公路隔离带的冬青丛,废弃破旧的砖房,蚊虫横行的麦田蹲守时间一长,附近住户怀疑,询问我们只能编造理由,叫来警察我们只能匆忙离开,换地点继续蹲守。全队稽查员每个人都有几十天的待休假期,队长更是多达一百多天,他曾半开玩笑地说,我退休前这假是补不完了——可是我们知道,那不是玩笑。这一切,只为烟草专卖工作取得成绩;只为烟贩不能继续逍遥法外;只为卷烟市场秩序更加井然;只为守护着这部为我们而设立的法律!

法不容情,人却有义。近年五月,稽查中队在一个零售户家中查到了假烟100多条。年过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说明自己并不清楚这些是假烟,一再央求执法队员网开一面。法律就是法律,虽然当时的情况让稽查员动容,但是按照规定,假烟还是罚没了。工作没有结束——法律的落实并不是为了让困难群体的境遇雪上加霜,净化市场正是为了让他这样的零售户可以脱贫致富。几天后烟草公司积极地向老人讲解政策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破格参加零售户营销技能培训、协助办理了小额融资贷款。老人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我们的执法队员却坦然地说,这,和稽查一样,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爱讲情、理、法,但是他们心中法律总是排在最后一位,似乎不到万不得已不至于闹到法律层面上。也因为有这些托朋友、找关系的习惯,烟草专卖系统自身的遵纪守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有了内管科,对行业内的工作严守规章,层层把关;因此,我们有了法制科,力保专卖工作程序合法、规范进行。如今,构建法治烟草的活动蓬勃开展,我们探索着民主管理,阳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仍在探索,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仍在坚守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用崇实尚德的工作诠释——法律在我们身边!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4

尊敬的xx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条件。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人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下面就有这样一则故事:

刘民有个让人羡慕的家庭,父亲是县教委主任,母亲是小机构长、出色教师。刘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和周围同学相比,他的成长条件算很好的了,父母都懂得一些教育孩子的知识,又疼爱他,家庭经济条件也好。刘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所以父母对他的要求相当严格,给他订了许多规矩:不允许他出去玩,不允许他交朋友,不允许他看电视、听广播,每天都是复习、预习、写作业、背英语……

在父母的严格管教下,刘民终于考取了一所重点高中。父母特别高兴,他们仿佛看到了希望。但刘民的`心情却不怎么好,在机构里,他发现他和别的同学不一样,别人知道的东西他都不知道,而且一下子离开父母自己独立生活,有点手足无措,又没有朋友可以倾诉心中的痛苦。因此,在新环境里,刘民感到异常孤独。就在这个时候,刘民认识了一个本校的同乡,他叫张小宾,比刘民高一年级。也许是同乡的缘故吧,张小宾待刘民特别好。张小宾不太爱学习,对各种游戏可是非常精通,经常带刘民出去混,会朋友。

一次,张小宾在机构抽烟被罚款了,他们几个都没钱交,后来决定到郊区人少的地方去要,去抢。刘民听后有点胆怯,不想去,但在他们的“劝说”下也去了,不过只壮胆,不动手。他们选择了半夜抢劫那些热恋中的恋人。前两次很快得手,当他们准备向第三对恋人下手时,警察突然站在他们面前,三个当场被擒。

刘民的父母对他的管教是严格的,从小就给他定了好多规矩。可是,为什么刘民还犯了法呢?原来他的父母一心只想让刘民学习好,却忽略了对刘民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当刘民的父母听说儿子犯了罪,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见到法官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法官

,您是不是搞错了?”刘民的母亲还把儿子从小到大获得的各种获奖证书都拿出来了,她想证明儿子是无罪的。可是,法律无情!

很多事实都证明,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遵纪守法的人更容易被社会接纳,更容易得到身边人的喜爱,而那些违法乱纪、不遵守纪律的人,无论他多么有才能,不仅不招人喜欢,而且还让人痛恨、厌恶,也会被人们和社会所遗弃。

大家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面临许多选择和诱惑,当你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的时候,你将作何选择呢?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心里没有法律和道德的准绳,就会经不住诱惑,辨不清是非,养成坏习惯,甚至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于正在成长中的我们来说,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

遵守公共秩序是最起码的行为要求,例如遵守交通规则。记得小时侯我们背过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等待……”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红绿灯意识,所以有了“中国式过马路”,所以开车撞红灯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伤害的案例层出不穷。

一个11岁的男孩,骑着一辆三轮车,上面载着几个比他还小的孩子,在没有大人看管下,骑着三轮车在公路上来来回回的玩耍,异常高兴。突然,一辆快速而来的大货车,向这辆载着几个儿童的三轮车压过去,一瞬间,三轮车在货车的轮下变了形,几个孩子脑浆迸裂,当场死亡。一辆小轿车,因为车主撞红灯,连撞路边的四个行人,造成三死一伤…… 悲剧的发生只在瞬间,但伤痛却将伴随亲人一生。这悲剧是谁造成的呢?答案是唯一的:是那些无视交通法规的人!

而他们的理由是:“我等不及,我有事”,试想,因为忙就可以无视别人和自己的安全和生命吗?“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当生命都不复存在,别的一切又从何谈起?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宁南的道路建设也日新月异,良好的基础设施将给我们的生活和出行带来更大便利,同时提高公民出行素质也迫在眉睫。县委政府通过乡镇、学校、社区,借助《宁南周视》等电视节目,向广大百姓灌输交通安全意识,并发动交警、城管协助指挥百姓按交通规则出行,现在的宁南县城,城市环境整洁干净、交通秩序井然有序。红灯停,绿灯行已悄然入心,即使在深夜,路上行人稀少时,大家也能按交通规则行驶,大大降低了因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伤亡。在寸步之间,我们感觉到了宁南的和谐之美,文明之美!

作为刚踏入社会的青少年,网络、游戏、ktv时时诱惑 着我们,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自控能力,是我们走好人生道路的关键所在。记得电视上报道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从小就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并把这种行为当做理所当然,后来他迷上了玩游戏,天天泡在网吧、游戏厅,为了有钱上网,他去抢劫同学,结果失手把自己的`同学捅死了,当警察叔叔抓住时,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犯了法,竟然天真地说:“天黑了,我要回家吃饭了。”这位同学由于不知法,不懂法,害了同学,也害了自己。这件事警醒我们,从现在起就要提高法律意识,明辨是非,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关于遵守法律,还有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被“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的荒唐理由判了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了。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也许有人会说苏格拉底迂腐,但他用生命捍卫法纪尊严的精神,却让我们肃然起敬。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遵纪守法也是这样,在学校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的小模范。随着社会的发展,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理应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到那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6

同志们、父老乡亲们:

大家上午好!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韶关市在我县主办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目的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六五”普法新高潮,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莅临我县指导工作的市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全县法制工作者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在场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父老乡亲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自我县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和谐xx”的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着力夯实法制建设基础,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法制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不断增强。二是促进了社会和谐。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把法制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融入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在全县各行各业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些成效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活动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历时一个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和我县法制工作实际,积极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有利契机,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宣传活动中要突出几个方面:一是在宣传内容上,要紧扣时代主题,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我县打造“广东生态文明示范县”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普法宣传各项工作。二是在宣传重点上,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使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特别要认真落实市里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工作部署,以“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和“平安xx”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是在普法对象上,做到一般和重点相结合,既要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又要抓好群众法律综合素质的提升,要采取多种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在宣传方式上,要讲求实效,丰富宣传平台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平台,采取展板、版报、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同志们,父老乡亲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还需要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让我们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平安和谐xx、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打造“广东生态文明示范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谢谢大家!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7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xx,在镇司法所工作。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条第×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8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宪法日,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在学校《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为我们保驾护航。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 守法 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9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合格公民。

青少年是法治的受益者,享受了法治的福泽和护佑,更应该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和建设者,让法治精神公平正义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学生是最具活力的公民群体之一,处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期。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通过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和领悟塑造自己的价值观,逐渐培养公民意识和能力。

那么,什么是法治呢?“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公民对法律的尊重是法治的重要基础,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在认识到法治精神内核以及法治重要性的前提下,青少年需要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在这里,我向同学们提以下四点希望:

首先,希望同学们尊法敬法,做守底线、知敬畏的人。尊重法律的能力即法治精神的养成,法治精神就是规则精神,法律意识就是规则意识。在现代社会中,文明秩序的构建需要法治精神的推动,和谐社会要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的法治精神,及法律意识的提高。希望同学们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培养对法律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仰,从内心深处服从法律、信仰法律、敬畏法律。

其次,希望同学们学法懂法,做明事理、懂法理的人。学习法律知识是中学生培养法治精神的基础,法律必须成为民众生活中言行的规范与准绳。要尊法、守法、用法,首先就要知法、懂法,这就得学法。学法是使自己心明眼亮之需,是提升自己法治素质之举。举个例子,如果你有时旷课,你认为学校应该联系你的父母吗?想必大多数学生会认为旷课只是学校的纪律要求,而未认识到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明确规定。你能料想到掏鸟窝,会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带来十年的牢狱生活吗?中学生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尤其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的观念,切莫因为无知触犯法律,最后追悔莫及。

第三,希望同学们遵法守法,做守法纪、讲规矩的人。《三国志》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由并不是无边无界的,法律和制度就是自由的边界和尺度。要始终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要永远记住法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中学生要成为法律的主体,以法的主人的姿态自觉、积极、主动地去守法,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遵守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特别是不违反法律,例如不做拉帮结派、参与小团伙、校园暴力等违法活动,成为自觉践行法律精神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积极个体。

最后,希望同学们用法护法,做敢于斗争、有正气的人。在尊法学法守法的基础上,同学们要知道如何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独立思考、自主行动,成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个体,正确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能够正确理解日常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各项事务。在自身权益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时,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或者报警,干万不要忍气吞声、隐瞒不报,不仅不能保护自己,而且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第一时间用法律武器,这不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秩序、国家安宁的维护。

在这里,我还需要强调一点,那就是同学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总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在校园中我们享受着政府和社会、老师和工友们为我们提供的良好学习生活环境,那我们就有义务爱护好这个环境中一草一木;我们享受着家长、老师和同学对你成长的呵护和宽容,那就应该牢记自己的责任,决不能一味任性而恣意妄为、决不能只知一味索取、只要求别人怎样,而从不管自己的行为是否违纪、不思自己是否不尊重他人等等。要以法纪约束自己的行为,要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这也是中学生遵纪守法的最基本要求。

同学们,我们在语文课本里学到的《窦娥冤》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司法腐败,激发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孔雀东南飞》反映了封建包办婚姻的残酷,和当代中国婚姻制度形成鲜明对比;《陈情表》展现赡养父母的传统美德,让我们认识到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等等。日常校园生活中,班级规章制度的制定,班干部的选举,就是培养公民社会民主管理的能力,养成参与规则制定意识的过程。由此可见,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书本中汲取法律知识,从生活中领悟法律精神,将对法律的信仰镌刻在内心深处。

今天的交流宝贵而短暂,希望可以引发大家的思考,甚至就此对法律产生兴趣,选择法律作为自己的职业。

同学们!百舸争流,奋楫者先。作为中学生,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人生中这段“黄金时期”,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成为具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勇于担当的合格公民。

遵法学法守法精彩演讲稿 篇10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学法知法守法、共创人类文明。

我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被评为xx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单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我校同学中还存在一些法制意识淡薄的突出问题。

同学们,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约为65%,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目前,在我们学校虽然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犯罪现象,但有少数学生的行为已出现不良苗头,如夜不归宿、旷课逃学、打架斗殴、欺负同学、敲诈勒索、与社会上无业青年交往密切等,这些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将导致严重的后果,可能会给你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伤害和损失。那么,同学们如何防止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呢?

首先、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只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各位同学要不断提高法制观念,用法律标准约束自己,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同时,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常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再次、青年学生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间的矛盾,要搞好同学之间的团结,遇事要三思而后行,不可鲁莽行事,要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争当文明、遵纪、守法的学生。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每个人的实际行动去共同创建人类社会的伟大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