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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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篇1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税源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改革与发展。但由于山区税源分布、税源结构的特殊性,以及山区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很难适应国家以宏观经济发展为对象或目标所制定的税源管理模式,而应当根据各山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税源管理模式的构建与选择,主要是构建灵活机动,又相对稳定的管理框架,以促进山区税源管理的深度、广度,提高山区税源管理的质量。
一、关于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模式及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什么是税源管理。广义的税源管理分为两个层次:一个税收立法层次上的管理,即宏观税源管理,包括对什么征税,税基确定,以及每个税种的具体减免、扣除、抵免、优惠政策的落实等,这都属于立法解决的问题;第二个层次是执法层面上的实务操作管理,即微观税源管理,主要是监督对现行税收政策的具体落实,即对具体税基的核实、监督、管理,属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管理。
(二)税源管理的基本模式。总结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及其演变,税源管理模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属地管理。主要是责任到片、到人,各税统管,所以也称分片管理。其特点是管理者对所管区域的情况了如指掌,对税源变化的掌控及时、准确。但因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对技术含量较高和行业特征突出的税源,难以提高管理质量。二是集约化管理。主要是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对经济发展及完成税收任务联系紧密的重点税源所实施的一种管理模式。其特点是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管理资源的配置。但如果这些骨干税源分布不集中,或者各个骨干税源和行业特点差异大,有可能增加管理成本,如山区小矿山、砂石厂等。三是专业化管理。也被称为行业管理,主要是以行业为对象划分管理组,各管理组只对某一种或一类行业进行管理。其特点是有利于对专门行业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详细掌握行业特点,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但如果同一行业的地域分布较广,管理人员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有可能难以准确掌握同行业中各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变化,即掌握了行业共性却难以准确把握企业的个性差异。四是简易化管理。如委托扣税,或者采取简易申报、简并征期、重点巡查的税收管理模式。其优点当然就是简易,尤其是以现代高科技手段为依托的简易化管理模式,更是今后税源管理的发展趋势。资料显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纳税人数量平均每年增长10%左右,与此同时,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也在不断创新,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如果仍沿用传统的人盯人、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的单一方式管理税源,显然已难以适应,大力发展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五是社会化管理。主要是针对零星、分散,容易流失的税源所实行的委托代征等管理方式。优点是在及时控制税源流失同时,相应降低了管理成本。
(三)本文研究的重点。显然,就税源管理的概念而言,本文所称税源管理应属于第二层次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管理;就税源管理模式而言,主要是指在现阶段既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状态下,山区税源管理的模式。它不可直接套用上述某一种或几种现存在的管理模式,而要根据山区税源的实际分布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科学选择。
二、关于山区税源管理的'模式
(一)山区税源的特殊性。为了选择适合于山区的税源管理模式,必须首先摸清山区税源的特殊性。税源分散是山区税源的主要特征,这是由于山区人口居住不集中,绝大部分纳税主体都没能离开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加之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使其经营活动的技术含量较低,大多数纳税人都只能从事亦工亦农、亦商亦家的家庭作坊式的经营,“不间断经营周期”大多小于一个自然年度,如季节性经营。且大多数是就地取材似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农产品加工业、矿山开采业、建筑材料加工业等。这种特殊的生产经营状况,决定了山区税源大多呈现五种基本特性:一是税源分布的分散性,这是由居住地的分散性所决定的;二是税源规模的弱小化,这是由经营者普遍较低的经营能力决定的;三是纳税主体自身管理的随意性,这是由纳税主体家庭化经营所决定的;四是税源种类的零星化,这是由就地取材、“靠山吃山”的经营模式决定的。五是实施信息化管理的难度大,主要是纳税主体自身落后的经营手段、不规范的财务管理状况等,难以实现自身管理的信息化,也不具备税源管理现代化所需要的客观条件,就税源管理而言,要摆脱传统管理模式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二)目前山区税源管理所面临的困境。由于山区税源本身的特殊性,客观地要求税源管理模式的特殊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山区税源管理很难寻求适合自身需要的管理模式,主要原因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受统一规范的制约,失去了山区税源管理的特色和灵活性。一般说来,上级统一要求的管理模式大多是根据经济发展,或者税收工作本身发展的需要,从宏观出发制定的,是符合整个社会发展要求的,但事物的特殊性是永远存在的,在大多数地区普遍适用的模式或方式、方法,不一定适用特殊地区和特殊环境。二是受人为的极端因素影响,忽左忽右,摇摆不定。在如今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年代,领导层作为决策者,对工作适时地进行改革是很正常、也是很必要的。但作为政策的执行者,由于所处的工作环境有差异,若不从实际出发去执行上级政策,就不能如期带来工作的积极进展,有时反而给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就税源管理工作而言,每隔三五年就“规范”一次,具体表现在与税源管理模式紧密相关的人事、机构的安排和设置上,以及表现在各种管理手段的应用上,如:一时要大集中管理,一时要设分局或实行管理员管片制度;一时要实行微机监控,一时要实施《管理员手册》等。且每有新的模式出台,就必定要求统一实施和检查验收,使得山区本来有限的管理力量大量地耗费在频繁的机构撤并,繁琐的编造资料、手工录入、手工记录等无用劳动之上,也就是典型的闭门造车,应付检查,从而很少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跟踪管理、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工作。
(三)适应山区税源管理的基本模式。从上述论述可以得知,山区税源管理不易套用固定模式,而应根据各个山区的具体情况,如税源结构、税源分布等情况,考虑税源管理成本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分别采用多种模式,或者综合采用多种模式。但就目前大多数山区的发展状况而言,属地管理模式、集约化管理模式、专业化管理模式等,还是占主导地位的。
模式一,以属地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模式。
模式二,以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专业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模式。
模式三,以专业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模式。
三、山区税源管理模式的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上述三种模式的选择应根据各山区的地理环境、税源分布、税源结构等情况具体而定,更可以突破上述模式。
(一)模式一的路径选择。对于山大人稀,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采用本模式,即以属地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与之相应的机构设置上,不宜采用以县局为基层的大集中模式,也不宜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设置基层分局(或税务所,下同)。其理由是,若在这种地区实行大集中模式,管理人员集中在县局,而管理对象即税源却遍布于几十及至上百公里之外,这会使管理人员的大部分时间被消耗在路途中,交通费、食宿费等管理成本增大,管理工作难以深入,管理质量低下,如五峰国税局就曾采用过大集中模式,全局30多名税源管理人员集中在县局,而XX多户纳税人却颁布在2372平方公里内的大山里,因管理质量每况愈下,不得不重新设立分局;而若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设置分局的话,势必因机构臃肿和“僧多粥少”而增加税源管理成本,或者因机构多人员少而造成实际管理力量薄弱,还有可能因执行政策不统一造成税负不公等问题。而应以自然经济区划为基础适当集中设立分局,如五峰县8个乡镇,一共只设立了3个分局,这就兼顾了方便、效率、节约、执政政策规范等因素,具体实施路径如下:
一是分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税实行统一管理。
二是对特殊行业,由县局组织力量,通过试点探索行业管理规范,试点成功后再在全县各分局推广运用。如五峰县是一个茶叶之乡,年该县组织茶叶行业税收管理试点,探索出了茶叶生产的能耗(电、柴)与生产量的比例关系,以及包装物等外购材料与产品销售的比例关系及弹性系数,通过在全县各分局推广运用,使全年的茶叶税收较XX年增长35%。年该局又对矿产行业实行管理试点,探索出了炸药等控管爆破物资与矿产开采量的比例关系及弹性系数,通过在全县各分局推广运用,1至7月累计入库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2%。
三是对全县年税收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主体,或者对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行业,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由县局统一组织实行集约化管理模式,即县局统一制定管理措施和跟踪监督,由各分局分别执行,如通过信息化手段实行网络管理、纳入重点税源管理对象等。依然以五峰国税局为例:该局年1至6月平均在册纳税人2200户,年上半年实现国税收收入3715万元。其中,该局将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18纳税人纳入重点税源管理对象,半年来实现税收2841万元,占半年总收入的76%。
四是对起征点以下或者零星税源,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辅之以社会管理和简易化管理等模式。如五峰国税局在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现行水平以前,曾有60%的管理力量在管理着占全县国税收入总量3。8%的税源,后来以委托代征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使管理员的主要力量集中到了重点税源的管理之上,实现了当年入库税收超历史、超计划。
(二)模式二的路径选择。对于区域面积较大,但重点税源却相对较为集中的山区县,可以采用模式二,即以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专业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模式。重点税源是指企业规模、经营收入、纳税额等相对较大,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力,对经济发展及完成税收任务联系颇为紧密的纳税户。如果这类纳税户分布相对较为集中,则采用以集约化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与之相应的机构设置可以采用以县局为基层的大集中模式,在边远地区适当设立税源管理点。具体实施途径如下:
一是以县局为单位,配备骨干力量,对全县的重点税源进行集中管理。
二是对年税收额在规定数额以下的纳税户,以经济区划为基础,设立税源管理点(或处),实行属地管理。
三是对起征点以下或者零星税源,辅之以社会管理和简易化化管理等模式。
(三)模式三的路径选择。对以当地特色产业、工业企业、高新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大型商贸行业等为主导税源的山区县,可以采用模式三,即以专业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模式。机构设置则根据税源的分布情况,相应实施以县局为单位的大集中管理模式(税源较为集中时),或者以经济区划为基础设立分局(税源较为分散时)。具体实施途径如下:
一是县局统一组织,以当地规模较大的行业、企业为单位,成立行业管理组,分别对不同的行业、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以提高管理深度和管理质量,如茶叶行业税源管理组,煤炭行业税源管理组,金属矿产行业税源管理组、商贸行业税源管理组等。
二是对较大规模的行业、企业以外的企业分别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管理模式:若税源分布较为集中,可以实行二级专业化管理或集约化管理等模式;若税源分布较为分散,可相应实施属地管理模式。
三是对起征点以下或者零星税源,辅之以社会管理和简易化管理等模式。
税源管理模式只是税源管理的基本框架结构,要形成良好的管理效果,必须充实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如银税联网、税企联网等,而管理手段、方式的创新与发展,更是税源管理工作良性、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山区经济的逐步发展,以高科技为依托的税源管理方式是现代税源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为税源管理人员减负,如整合软件应用、简化归并文书等,也是不论什么模式下都普通管用的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措施。
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篇2
[内容提要:如何有效地对个体税收进行征管是当前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结合实际征管情况,从个体经济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问题入手,对有效加强个体、集贸税收征管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探讨。]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中个体、私营经济所占经济总量的比例更是连年攀升。有统计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而个体、私营经济的年均增长速度则达到了20%以上,成为支撑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的同时,对个体税收的有效征管就成为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个体经济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问题
(一)确定户数难。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千差万别,有定点经营、流动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设摊经营、经常性经营和季节性经营等,而在这些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中,证照不全的占很大比例,有些经营户即使有营业执照,也无税务登记证,以至在日常征收管理中,漏征、漏管现象不断出现,不能有效地将其控管起来,税款流失严重,并带来税负不公等负面影响。
(二)税款征收难。在我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公民的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文化素质、道德水准还不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对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概念模糊,只想一心赚钱,不知依法纳税,加上个体税收的直接利益驱动,普遍存在对税收能欠就欠,能不缴就不缴的各种侥幸心理,从而难免存在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之间的抵触情绪,形成各种征收阻力和逆反心理,造成征收中的被动局面。
(三)日常管理难。由于现行税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导致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阻力重重”,具体表现为:一是进行控管难。现行税制对无证户和有证户适用同样的税率,没有差别的“待遇”就使得许多个体户,尤其是不常年经营或流动经营、挂靠经营的业主有意选择无证经营的方式,遇到税务人员检查就纳税,否则就不纳税,从而形成税款流失,影响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二是确定纳税定额难。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帐簿,而且进货无正规发票。而现行税制对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的纳税资料规定不严,刚性不强,致使核定经营额时无据可查或缺乏计税依据,给确定纳税定额造成很多困难。三是严格管理发票难。现行税制明确规定不能在向纳税户提供发票时进行担保和质押,因此无法从源头上规范和制约个体工商户使用及核销发票的情况。而多数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不规范,在发票的使用上存在代开、虚开、用收据代替发票的现象。尤其是许多经营状况不稳定,流动性大,开业、停业比较频繁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时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直接关门打烊,查无音讯,致使已领发票不能及时清缴核销。
(四)行使职权到位难。对征管队伍的自身管理还有待加强,一些税务干部虽然行使了职权,却很难到位。主要原因有:一是客观上税收管理员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系统平台没有建成,干部忙于整理档案、催缴、实地核查等日常事务,基本没有时间下户或用纳税评估来有效地对其加强控管,征管质量严重受损。二是主观上部分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日常工作缺乏热情,责任心和事业心淡薄,加之任务繁重,管理难度高,导致各项工作与征管要求还有差距,影响了征管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个体、集贸税收征管的途径
(一)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户籍监控管理力度
户籍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环节,在整个税收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基本工作目标是做到“七个清楚”,即:
1、总量构成清,即对辖区内纳税总户数、行业类型、征收方式、重点税源户等构成情况要清楚;
2、基本情况清,即对每个纳税户的业别、经营地址、从业人数、经营范围、资金状况、生产经营规模等要清楚;
3、涉税事项清,即对每个纳税户的纳税情况、发票使用情况要清楚;
4、增减变化情况清,即每月对辖区内纳税户增减情况及原因要清楚;
5、停(歇)业情况清,即对纳税户的停业、歇业除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应实地核查纳税人的停(歇)业真实情况;
6、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即对辖区内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情况清楚;
7、减税、免税情况清,即对辖区内残疾人、下岗再就业等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体工商户情况清楚。
从实际管理情况来看,我们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差距,户型不清、情况不明、漏征漏管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急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职责不清,目标不明,考核不严,是户籍管理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要将户籍管理的基本目标,进一步细化到税收管理员制度中去,明确工作职责,并与税收管理员和单位的目标考核挂钩,按照岗位目标管理办法,严格考核。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制度。只有深入实际,贴近纳税人,才能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和保障。专管员下户缺乏应有的制度硬性约束,就会造成对纳税户情况缺乏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出现管理被动的状况。以漏征漏管户的产生为例,除纳税人自身原因及特殊情况外,缺乏有效监控、管理不到位,使纳税人有机可乘,是产生大量漏征漏管户的主要原因。而通过推行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着力解决管理人员下户过少、对税源动态情况和纳税人经营情况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要建立多层次的停(歇)业核查制度。为防止虚假停(歇)业造成逃避缴纳税款现象的产生,避免管理过程中只核准不核查,进而出现“人情税、关系税”等不廉行为,必须从完善制度入手,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将抽查结果列入征管质量考核的内容。将停(歇)业情况在纳税人经营地及时公布,让社会和纳税人参与监督。
四是要积极推行分类管理。个体税收客观条件千差万别,采取同一管理手段,往往顾此失彼,抓不住重点。应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地带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以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进行分类,按照“抓住大户,建帐建制;管好中户,核准定额;稳定小户,简便征收”的原则实行分层次管理,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小户不轻、中户不重、大户大漏”的税负不公问题。同时,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稳定性分别对待,对城区、乡镇内经营稳定的固定业户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将税务登记、定额核定、发票发售、停歇业管理、税款征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对市场摊位经营户、岗亭经营户、农村自然村小卖店应建立台帐,简并征期。
(二)提高定额核定工作水平
定额核定是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的核心环节,定额核定是否适度,直接影响着税款的征收和税负的公平。针对当前定额核定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平均定额审批制度。通过调查测算,结合实际,确定城区、乡镇平均定额标准,并对以此为依据上报的核定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列入定额调整的重点。同时,对同类别的区域进行税负比较,对平均定额偏低的地方,要进行定额调整,以达到区域税负的大致平衡;对部分定额管理户每年进行定额调整,以确保税收负担大致公平。
二是逐步推行等级定税。按经营规模和市场繁荣程度,将辖区内重点市场、街道按行业进行归类,划分、确定相应等级;对每类市场、街道的每个行业设置不同档位的税额,确定相应的档距,定额时对纳税户靠档定级。等级定税有利于同行业、同等级、同规模业户的税负相对平衡,同时要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不同等级的最低定额标准。
三是建立税负核定评议制度。评议制度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定期召开不同行业纳税人例会,进行税法知识培训,征求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定额核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高定额的公平性、准确性,减少征纳矛盾。
四是推行定额加发票管理方式。对不使用发票或只少量使用发票的个体工商户推行定额加发票管理方式,严格划分界限,区分管理。如:对小饭店、信息部等只就不开具发票部分定税,购票部分单独缴纳税款,以堵塞征管漏洞。
五是适时推行数学模型定额方法。在系统中建立定税模型,根据不同行业的利润率、房租、水电、人员工资、材料成本等情况确定定额标准,真正实现管理到位。
六是加强税控装置管理。包括在授权、报数、购领发票环节复核、查验;统一在征期内申报、授权、报数;在报数、缴纳税款后进行授权,防止纳税人虚报、瞒报,不缴纳税款。
(三)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
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一直是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对此,一是应本着积极稳妥、重点突出、分期分批、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建帐初期实行查帐征收与核定征收相结合的办法。
二是大力推行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行政许可。对未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先办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行政许可,并在确实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后再办理其他所需行政许可。税务部门要加强宣传、辅导服务,并逐步规范有关行政许可的各项工作。
三是要扩大代理建帐范围。针对目前个体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部分纳税人自己难以建帐的状况,以代理建帐工作为突破口,积极发挥税务代理的社会中介作用,为个体工商户代理建帐。
(四)增加委托代征范围
征管范围调整以后,我区城区的部分小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前有国税委托代征的税款也早已停征,形成征收死角。由于小市场内个体工商户摊位多、流动性大,不易管理,应借鉴国税局管理经验,与市场管理中心联系,办理委托代征手续,防止出现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五)建立普遍的纳税公告制度
目前,纳税公告形式单调、内容不够完整,亟待改进和提高。除恢复现有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内容外,还应在纳税人集中的主要街道、集贸市场、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等地设立固定的纳税公告栏。公告内容不但要有税负核定情况,还应有评议结果、停(歇)业、欠缴税款、滞纳罚款具体情况,还要有税收基本法规、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同时,在网站上专门设立个体税收核定和法律法规公告专栏,让纳税人和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办税情况,保证纳税人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建立完善协税护税协调机制
个体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只有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协调机制,才能形成控管合力。因此,应从制度上将协税护税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其及时、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积极与市场管理中心、镇政府、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联系,发挥这些组织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纳税情况进行监管的作用: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对违反税收法律的业户,协助税务机关进行查处;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个体工商户的意见及时反馈;对税务人员的行政执法加以监督;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
(七)发挥税务代理作用
税务代理作为独立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中介服务机构,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一中介组织应该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也是规范纳税行为的有效途径。
1、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税务代理的内容、作用和意义,提高广大纳税人对税务代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2、明确个体代理的范围、形式。个体代理业务范围包括代理申请核定、申请调整核定、申报及缴纳税款、办理停业复业、领购发票、建帐等。个体税务代理的形式有以代理建帐为主的综合代理和不需建复式帐的综合代理两种。
3、代理要坚持自愿原则。妥善划分税务机关服务与税务代理业务的范围,促进税务代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篇3
调查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调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金阳区
调查对象:随机抽样调查金阳区各社会阶层人士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人:张贤淼
调查分工:分4小组,每组6人,本小组负责金阳客车站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居民对社区服务、社区安全、居住环境、文化生活、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为了全面了解社会群体对本市社会管理的基本评价,我校经济学院承担了此项课题调查。我作为其中一员,有幸参与此项调查。社会实践调查工作结束后,经过分析总结,得出调查报告如下:
一、调查地点基本信息
金阳新区位于贵阳市西北面,以浅丘地形为主,东临国家级长坡岭森林公园,南接三桥马王庙,西靠百花山脉,毗邻著名风景区百花湖,北接白云区。新区内拥有金华湖、观山水库、十二滩水库,山环水抱,自然环境十分优越。新区距市中心区仅12km,距贵阳龙洞堡机场和贵阳火车站约半小时车程,通过贵黄、贵遵高等级公路和川黔、滇黔公路与云南、重庆、四川相联系,周边旅游资源富集,交通便利,是创业投资的理想场所。
二、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统计
调查对象男女比例7:3,男性占70%,女性占30%;年龄30岁以下的占80%,30-40岁的占15%,41-50岁的占5%,50岁以上的没有。在被采访者中大部分是初中高中,大专本科学历,仅有一人是职校中专学历,另外,有一人不愿透露自己学历情况;职业除领导外各行各业的都有;居住地各种情形都有被调查者。由此可以看出,本次问卷调查对象比较具有代表性,调查内容可以客观全面的反应该区社会管理的实际状况。
三、对社会管理现状整体评价的调查结果统计
(1)个人对社会管理整体效果的评价。有65%的人感觉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只有15%的人感觉非常满意或满意,另外还有20%的人感觉一般。
(2)对非政府组织(NGO)的了解。有55%的人不知道非政府组织;在对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表现中35%的人感到满意或非常满意,55%的人感觉一般。
四、对社会管理和相关服务的具体评价的调查结果统计
(1)住房问题。金阳新区虽然作为新兴地区,然而大部分人对现在的住房感到一般或不满意,只有20%的人感到满意或非常满意;对该区保障房的建设力度,只有20%得人感到满意,认为建设力度小或一般的相对多些。值得引起注意的是:100%的人认为应该给进城的农民工安排保障性住房。
(2)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关于该区的消防安全,大部分人认为比较好,没有人觉得不满意;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金阳新区人口密度较小,但是大部分人认为当地交通安全差,可见交通问题是贵阳市的重要症结之所在。由于金阳区住户分散,各方发展情况、发展重点不同,人们对活动场所的需求与看法也各不相同。
(3)生态环境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金阳区经济现相对落后,工业化发展缓慢,所有住户对当地生态环境评价都还是比较好的。金阳区在就医方面做得很好,大部分人感到进医院看病的程序比较简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所有问题中的重中之重,这也是全国范围的难题。不过这一情况在该区有所好转,只有少数人对当地的自来水、食品、药品以及空气质量感到担心。
(4)生活方面问题。虽然75%的居民感到生活压力大或者非常大,还有25%得人也是感到一般,但是还是有95%的居民非常重视邻里之间的交往,可见,金阳区居民都是非常重视生活质量的。
(5)社区管理问题。有25%的人财物被盗窃过,这相对于贵阳其他地区是不错的,但放在全国范围上来说就差强人意了。在社区的公共服务这一块,金阳区做的非常不错,只有个别人感到不满意。并且大家也都愿意为社区管理提意见,贡献自己的力量,虽然有20%的人认为这些意见不大可能会被采纳。
(6)市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调查中发现,只有25%的人认为市民诉求的渠道畅通。超过80%的人认为是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办公电话向社会公开是有必要的;并且有65%得人对拨通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的电话抱希望。于此可见在金阳区市民对于政府不信任的状况有所缓解,这不得不说是金阳区的一大亮点。有85%的居民希望各级领导能开通微博与市民对话,另外15%的人也是抱无所谓的态度,对此也不是很抵制。对于政府主导的听证会,超过半数的人对此抱有希望。比较让人诧异的是,在我所调查的20人中,没有一个人认为政府应该对通过电话、网络、摄像等方式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
五、调查结果分析
(一)现行社会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
(1)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健全
首先表现为社会管理职权划分和职能配置、管理对象和领域设定以及作为管理基本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等方面都没有科学认识和研究,对于这些前提性问题不解决,社会管理很难走向完善。
其次,社会管理机制也不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需要建设四个机制,即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和执行机制、社会影响评估机制、社会安全网机制和社会风险管理机制。这些机制的健全将有利于促进社会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减少社会问题的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保障社会安全运行等。
(2)管理主体混乱和管理人才缺乏
在我国,社会管理主体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党政机关,一类是公民社会组织。
从社会管理的合法性角度来看,有些管理主体虽然在实践上参与社会管理,但是它们可能并不同时具有这两种合法性。
另外,作为在社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的党政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出现党政职能划分不清、政出多门等问题而造成社会管理的乱象。
社会管理主体是一个笼统而庞杂的概念,有效和高效的社会管理必然落实到并依赖于管理人才。如何提高社会管理主体中各类管理人才的素质、结构和专业水平,是决定社会管理效率和效果的重要因素。
府的理念,定位好“掌舵”与“划桨”的职能,为社会提供最优质和最有效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等。
(3)管理手段单一和管理方式传统
传统社会体制是以“单位制”为主要特征的高度一元化的集中体制。在这种传统社会体制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为特征的社会空间非常狭小,政府对社会管理以“单位”为依托,并以条块结合的方式对单位进行管理,主要依靠管制化的行政手段和简单地惩治处罚手段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领域首先从原来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总体性社会中分离出来,而逐渐向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多元化社会转变,公民社会领域也逐渐兴起和形成,并成为在政府和市场以外的独立领域。面对分化了的多元社会,以前以“单位社会”为依托的传统的行政管制手段便不再适用,而需要依赖市场的机制和手段,依靠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等法治手段,促进公民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治,并在此基础上,联合市场和公民社会的力量共同完成社会的管理和治理。
(3)管理理念传统和落后
从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来看,中国处于全能主义政府的转型过程中,有限政府的理念尚未确立,市场经济制度也很不健全,公民社会也只是刚刚起步。处于全能主义转型过程中的政府总是习惯于凌驾于全社会之上,很难形成治理理念,与市场和公民社会分享管理权限,并很好地整合市场和公民社会的力量共同完成社会的管理,维持社会秩序;总是习惯于对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进行全面而严格的控制和管制,很难形成公民社会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的自由发展等权利,建立权利型社会,促进社会向自主、自立和自治的方向发展;总是习惯于从满足政府自身管理的便利和自上而下的内部控制需求出发,常常采用行政强制力,造成管制有余而服务不足,很难形成服务理念,从社会本位出发来满足社会和公民的多样需求;习惯于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理念和做法,过多地承担社会管理的生产者角色,而弱化作为安排者和监管者的角色,很难形成有限政
(二)、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第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第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第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第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第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第八,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
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制定,加强工作部署,加强任务落实,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条件。
六、结语
在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然而,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最为重要的就是,政府需要转变社会管理的基本理念:以培养公民参与和志愿精神,保障和促进公民社会向独立、自主、自治的方向发展为落脚点;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前提条件,在服务中实现管理;明确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定位,坚持“社会本位”和治理理念;树立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主动承担社会管理职责,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篇4
为了加快我县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实现市场优化配置资源,促进砂石矿业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合理开发利用的目的。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局对沙金苏木沿狼山一线砂石料分布、储量、质量、市场需求量及砖瓦用粘土矿其它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源概况
㈠、砂石土矿概况
磴口县位于巴彦淖尔市的西南部,境内地形北高南低,南部为河套平原,占辖区面积的五分之四,西北部山区属于阴山山脉狼山西段,占全县总面积的五分之一,蕴藏着丰富的各类岩石,如花岗岩、石英岩、片麻岩、砂岩等。砂、石料矿资源储量较丰富,分布地点较为集中,开采矿种主要为建筑用砂和建筑用花岗岩。通过对该区域地质储量简测,累计查明砂、石料矿资源约1300万立方。其余未进行检测的均为黄河由阴山改道冲刷遗留区域,砂料储量相对丰富。粘土类开发矿种只有砖瓦用粘土,分布于南部平原区。
㈡、砂、石料矿质量
磴口县建筑用石料矿硬度高,耐风化,不易破碎,在建筑、公路、铁路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且资源分布广泛,除用于修建公路、铁路外,可满足当地及周边建筑市场。建筑用砂主要分布在狼山西段河槽与山前河床冲积扇上,由河床冲积形成的砂石堆积层属古河道沉积砂矿,大多卵(砾)石混杂在一起,存在砂质细、土质大现象,需经过筛选分类各项指标符合建筑用要求方可进行销售。
㈢、利用现状
截止XX年全县设置砂石料采矿权11家(砂料6家,石料5家)。面积0.47平方公里,其中XX年采矿权到期砂石企业7家。11家砂石料矿经有关地质部门按照矿区范围及深度估算,砂料总储量88.42万m3,石料总储量72.61万m3。截止XX年全县设置粘土矿采矿权7家,年生产空心砖约4000万块,消耗粘土约13万立方米。砂石土企业大部分规模较小,且零星分散,没有形成规模产业。这些矿山企业一般都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开采规模,以销定产,实际生产规模大多为年产砂石料3万立方米以下,年消耗粘土1万立方米,没有达到设计生产规模。
二、我县砂石土市场需求情况
巴市砂石料根据质量、用途除用于修建公路、铁路外,主要供应城市建筑,乌拉特后旗距砂石料主要消费市场临河区平均约60公里,区域地理位置优越,市场占有率高,砂石料除满足本地消费外,成为杭锦后旗、临河地区建筑市场的首选区域。而磴口县砂石料产区距临河平均约110公里。这一区位劣势直接影响我县砂石料的用量及价格。如磴口县符合高层建筑用砂坑口价12元/m3,而乌拉特后旗为20元/m3,且磴口县目前山前公路、临策铁路建设基本完工,下一步砂石料主要供应临哈高速及周边乡镇农村建筑市场。用量少,投资回报周期长,运距远,严重影响了我县砂石料资源的市场需求。砖瓦粘土矿年生产空心砖4000万块,基本满足当地市场需求。
三、砂石粘土矿相关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实施情况
近年来编制完成了磴口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磴口县普通建筑用砂石料采矿权设置方案。
主要内容为建筑用砂石、砖瓦用粘土等矿种,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一定限制的,市场需求不足或预测形势不好,采选技术不过关、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的矿种,确定为限制开采矿种,必须实行限制措施,进行保护。确需开采的必须在有效保护、合理布局的原则下,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合理配置,总量控制,切片开采。小规模和零星分散的矿点不允许开采,已开的要限期关闭。普通建筑用砂石、砖瓦用粘土等矿种的开采禁止任意布点,可划定专区集中开采。停止新建粘土矿,控制开采总量。
四、砂石土矿出让方面情况
砂石土矿审批登记机关为市国土资源局,出让年限最长为3年,砂石矿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粘土矿因矿权人前期投入较大资金购置采矿设施,只能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砂石矿出让前需当地政府出具开采规划意见,国土、水务、自然保护、环保、畜牧、苏木政府等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出具意见或证明。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对拟定出让区域的砂石料根据质量、用途确定采矿权范围、储量,编制地质储量报告。根据地质储量报告(市局评审认定),市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发布采矿权出让公告,审查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符合资质条件的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组织买受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价款,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及缴费发票、营业执照办理划定矿区范围申请。
五、砂石土矿监管情况
我局非常重视砂石土矿的日常监管工作,每年均制定治理整顿方案,建立国土、公安联合执法制度。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矿管、政策法规、各中心所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建立执法大队与国土所相互制约的动态巡查机制,对非法开采砂石料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把非法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矿产资源法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坚决打击无证开采,乱采乱挖、非法转让、持过期采矿证开采砂石土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配合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非法使用爆炸用品、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我县的砂石土矿开开发利用有序进行。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用砂料普遍存在砂质细、土质大、云母含量高的现象,原料主要用于公路垫层,符合城市建筑用料标准的资源少。
2、县内普通建筑用砂石料矿多数规模小,无大中型矿山企业。存在大矿小开、整矿零开的情况,容易造成资源的丢失与浪费。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利用效率低下,以生产原料和初级产品为主,布局不合理,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
七、砂石土资源开采建议
1.加强矿山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由于距山区路程远,矿业权监督管理工作无法跟踪管理,致使无证乱采、盗采等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建议在山区设立检查站,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依法切实斩断采、运、销一条龙的违法开采,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合理设置采矿权
在设置砂石料采矿权时,按照合理布局、合理开采的原则,各矿权统一规划,留出一定的空间,避免过多设置砂石料企业,以此带动调高销售价格。一方面提高了开采砂石料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保护了生态环境。
3、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开发
砖瓦粘土矿占用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应逐步淘汰粘土空心砖,鼓励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黄河淤泥、工业尾矿等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形成符合当地建筑结构特点的体系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篇5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在不断高涨的农村建房热潮中,农民个人建设用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等现象,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农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利用效益低下。据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县农村居民点用地20764公顷,按农村人口76万人计算,人均占地面积273平方米,远远高出国家规定的农村村镇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上限标准。主要表现为:单户用地面积较大,通常户与户之间都会留有巨大的间隙,并且前有禾场后有庭院,以及人为形成的湾子林,破坏和浪费了大量耕地;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受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土地基本闲置或低效利用。
(二)房屋建设布局散乱。大多数村民建房随意选址,建设用地杂乱无序,一般都选择在自家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公路两侧建房,形成不少空心村,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新房建设见缝插针,哪里地势好、风水好就在哪里建,造成新房旧宅斑驳错杂,住房的朝向、大小、高矮参差不齐,乱建乱占现象严重,村容村貌较差,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也不利于基础设施配套,这些都与新农村各项建设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村庄规划的落实。
(三)违建现象非常普遍。 年以前,全县90%以上的农户都在新建住房前,到国土部门履行了申报审批程序,建房用地秩序较好。但自XX年以来,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费,加之土地二轮延包实行长久不变政策,农民以为个人建房不收费,并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建设,主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农户数量也因此急剧下降。年起,每年办理建房报批手续的农户不到500户,违法建房已成普遍现象。
(四)隐形市场极其活跃。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城郊结合部、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受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房价高企的影响,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不顾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在社会资金的加入下,采取对手成交、以租代征等方式变相交易集体土地,并非法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小产权房地产开发,致使大量耕地被占用,扰乱了正常的城区建设用地和房地产秩序,造成了巨额土地收益流失。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斗湖堤城区及周边地区,其中王岗村一、七组的小产权房群就是典型代表。
二、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一)村庄建设规划滞后。我县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于上世纪末期,由于以前各级对规划重视程度不够,且缺少公众参与,加上受当时农村发展情况及编制技术水平的限制,规划从一开始执行就显现出它的不适应性。虽然现在土地修编已经完成,但仍然缺少可以有效规范和引导农民建房的村镇建设规划,导致违法建房的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责任田在哪,房屋就盖到哪里的现象。尽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村都制订了村庄建设规划,但大部分都无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的控管作用并不明显。
(二)耕地保护政策受限。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我省对涉及占用耕地的,由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落实占补平衡,但现实情况是绝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既无财力也无能力来落实,致使农民建房的耕地占补平衡成为一句空话。国家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使是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也要报经省政府授权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受到土地利用计划、农民建房用地的面广点多及随机性的影响,需要大量扎实的工作投入才能办理规范的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管理缺位越位。一方面是部门和乡管理职责缺位。年以前,国土部门基本上实行的是自收自支财务体制,处于唯钱管地的状态,出于部门利益追求和生存考虑,忽视和放松了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的责任也不够,在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上,更加倾向于经济发展。同时,县直相关部门普遍认为农民建房用地是国土部门的事,配合管理力度不够,加上机构改革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人手少且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土地违法行为多发。另一方面是村级管理越权或越位。部分村干部片面理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越位行使对集体土地的完全所有权,擅自将农用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谋取经济利益,违反了国家土地用途管理制度,造成了农村用地秩序紊乱。
(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需求的急速增长,群众对国家惠农政策认识不足,以及珍惜保护土地意识淡薄,不少农民群众思想上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不良倾向,助长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随意性,导致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同时,土地管理法对农民违法用地建房实行只能拆除的特殊处罚措施,而依法拆除新建房,农民经济损失大,会产生许多不稳定因素,因而真正拆除的违建房少之又少,违法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助长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气焰,导致城区及结合部非法哄抢及转让宅基地甚至耕地建房的现象愈演愈烈。
三、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目前,国土资源管理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其中关于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一些限制性、禁止性、程序性的规定也在各级关于宅基地的文件中均有出现,关键是要加以贯彻落实,并针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出台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考核。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的审核作用,对各乡镇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状况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建议在县政府对乡镇的重点工作综合考核体系中,加入国土资源管理考核指标,除考核容易留于形式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外,重点内容应放在涉及面广的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上;在乡镇对村级的年度考核中,也应把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放在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同等的位置。另一方面,部门要形成规范农民建设用地管理的合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农民建房的一些程序性要求,电力、供水部门凭农民取得的合法建设用地通知书及规划许可证(包括改扩建)通电、通水;房产部门凭土地使用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对涉及农民进行经营性建房的,工商税务部门凭合法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大力推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据公安县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研究专题报告显示,到20xx年,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为14542.8公顷,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在我县尚未真正展开,而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地区早已尝试并受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若干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后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后纳入增减挂钩指标储备库,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新增建设用地不占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在如此政策背景下,建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推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对新建中心村或居民点所需用地作为村组公共用地,不承包到各家各户,为农民建房相对集中创造条件;对已分到农户需调整承包经营权的,可以用复垦新增加的耕地来调整平衡,多余的耕地村组统一对外发包用于农业生产,农户复垦的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三)加大土地隐形市场整治力度。土地隐形市场非常普遍的一个手段就是利用户口迁移转卖土地,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整治。比如对迁入中心城区的农业户口,村组不论什么情况均不安排宅基地;对迁入城郊和城乡结合部的农业户口,采取限制措施安排宅基地,由迁出地村组和国土资源所、迁入地村组和国土资源所共同确认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此外,加强土地价值明显地区村组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预防土地违规交易。对在非法转让耕地上新建的小产权房,要组织强有力的专班,从重从严查处,甚至拆除部分影响大的违法建筑,让违法者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从而震慑和打击隐形交易后违法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现象。
(四)发挥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完全对接,用来控管和引导农民建房。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挥项目建设效益,避免重视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轻视乡风文明、管理民主;重视农业生产条件建设,轻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造成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象,发挥项目建设的整体功能。各部门要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充分征求农民意愿,从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作用,在引导农民新村建设时,可以依托项目先行搞好基础配套设施,然后农民视生产生活的条件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同时,各支农项目也要优先考虑小城镇周边的道路、水、电建设,为农民进城镇居住创造条件。政府还应出台优惠政策,在防止出现新的违法用地情况下,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小城镇进行农民公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