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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2025/06/13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精选9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1

校本课程的评价更多地依靠学校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我批评、自我激励、自我改进,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顺利进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一所学校成功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评价原则: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和“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它明确了学生、教师和课程自身是课程评价的价值主体。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有三: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特色形成。”

二、课程评价标准

校本课程开设过程中,注意三种评价标准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反思评价与鼓励评价相结合。

(一)学习过程评价:

在课程开设过程中,以鼓励性评价、学习习惯形成性评价等定性评价为主,评价标准注重反映学生的个体差异。评价学生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意识,评价学生参与信息收集、汇总与交流的能力,评价学生应答问题的能力等等。

(二)学习结果评价:

1、能力考核

学生自主设计小论文。要求学生从自己生活和社会生产中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确定一个研究专题。老师对小论文做出评价,对优秀论文的科学性、地理性、前瞻性、创新性观点要充分肯定。

2、知识考核

学期终结,可以本学期校本课程专题为背景资料,对学生学习做出定量评价。

三、课程评价的内容

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三个方面:

1、对教师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重过程,建立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根据教师积累的各种过程性资料以及成果展示,每学期分别评出优、良等级。

2、对学生的评价:对学生采用形成性激励评价方式,注重学生主体参与实践的过程及在这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合作性、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尊重和体现学生个体发展。以促进实现自身评价为最终目标。在实践中,我们主要采用自我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及活动进程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等级。分别是优、良、合格。

3、对课程评价体系的评价

(1)对校本课程教材内容的评价要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为准绳,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学生发展的多元化、生动化。

(2)校本课程评价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己,建立自信。

(3)校本课程评价要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自评为主,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研究校本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校本课程的开发水平。

(4)校本课程的评价要注重周期性对学校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校本课程不断革新、不断适应学校学生学习需求的机制。

四、校本课程评价的对象:

评价内容分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分析、对校本课程方案的可行性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教学过程)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估。

1、背景评价。背景评价是最基本的`评价,包括界定学校的背景,确认课程的服务对象并评估需要,确认满足需求的可能方式,诊断需求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判断目标是否能响应已知的需求。背景评价旨在提供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

2、输入评价。这是对实现课程目标所需要而且可以得到的条件所进行的评价,是对课程实施可行性评估。它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各种方案的潜在成本;课程的优势与劣势;课程伦理问题;课程资源的可获得性等问题。

3、过程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描述课程实施过程,从而确定或者预测课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关活动是否按预定计划得到实施;是否在以有效的方式利用现有的课程资源等,从而为课程开发者提供修正课程的有效信息。

4、成果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是测量、解释和判断课程的成效。具体的做法是一些与结果有关的各种描述与判断,把它们与前三个方面的评价联系起来,对课程的价值与优点作出判断与解释。成果评价是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而不只是最终的鉴定。

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事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办出职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一)、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职业中学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职业中学学生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中等职业教育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和家长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学组织、考试考查、就业选人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的处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生产实习处、招生就业办共同实施,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三)成立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责主动领取评价表;组织本班家长召开家长会;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组织统计评价结果;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填写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及时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期评价结果;接受学生申诉或查询。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我们分析和综合了部分学校的成功经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结合职业学校自身的特点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确定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社会与交往素质和艺术与修养素质五个方方面。具体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道德道德素质包括思想品质和公民道德两个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专业文化素质

学生专业文化素质包括专业模块修习记录(具体见附件)和学习能力评价两方面。专业模块修习记录独立进行统计,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能力评价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综合实践能力的测评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社会与交往素质

主要根据平时学生在班级、社会等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其在团队合作,交流沟通,对社会的认知等意识和水平。

(5)艺术与修养素质

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修养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个人修养水平。

五、评定方法

评价从时间上分为学期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类,从形式上分为自评、互评、评价小组评三类。

(一)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是每学期期末,在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自评、互评、小组评,最后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登记表》的过程。

1、自评

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自我评价,直接填在登记表上,同时在《反馈表》上填写评语,填完后教师应立即收回登记表保管,以免遗失。

2、互评

(1)、学生互评的方法为:首先,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减少学生在评价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现象。其次,在评价开始时由班主任下发《学生综合素质互评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学生都参与对本班全体同学的评价(连同本人一并评价),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评价采用无记名的形式,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为便于统计,素质评价卡中“A、B、C、D”四个等级直接转换为分值,分别以“5/4/3/2”的形式出现。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互评计分方法为:某评价要素被评为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得2分,二十个要素满分100分。在统计某生评定结果时,应将全班其他同学对该同学二十个要素评定的总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参加对该同学评定的人数,得出该同学的总平均分。

(3)、互评等级确定方法为:若某生20个评价要素总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综合素质互评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为B级,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在计算总平均分时,如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转化为整数后计算等级。

3、评价小组评定

在学期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应对学生互评结果进行逐一审核,根据本班A级指标数,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评价小组认为学生互评结果基本反映学生实际的,则直接将学生互评结果认定为小组评定结果。但评价小组若发现学生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严重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过的内容填在评价表上,并对每个学生打出终评等级及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上,同时评价小组集体填写综合评语,每学年度第二学期小组评结果视为该生该学年度的评价结果。

另外,凡受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评价结果降为C等。到终结性评价结束时尚未撤销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终结性评价结束后受学校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该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别受公安机关和学校处罚或处分的,评价时按就重不就轻的原则进行评价。凡在三年内曾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降一等处理;

初中第六学期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终结性评价直接降为D等。

学期评价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表》发给学生,并请学生反馈给家长,家长和学生本人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名。自评、互评和小组评均结束后,班主任应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高二下学期结束前,由评价小组集体进行。

1、等级确定

终结性评价等级应依据学生之前各学期的评价结果来确定。首先将各学期评定分数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出现小数时以四舍五入计),然后按A级(90分以上)、B级(75—89分)、C级(60-74分)、D级(60分以下)的划分方法,将分值转化为等级,作为学生终结性评价等级。

2、评语拟定

评价小组成员应在对学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共同讨论并拟定出学生综合评语,评语语言应准确、精练,重点突出学生品格与态度的一贯表现。

对于评价小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无法裁决的向教育局评价委员会报告。

六、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参考,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结性评价,作为学生就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并记入档案。

2、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评价小组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并认真填写在评价登记表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参照互评、自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均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学期评价结果应及时请学生签字。同时,获A级的学生名单应向全校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评价工作小组应同时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申诉,妥善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异议。

七、关于评价的几点说明:

1、若评价小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2、学生的评价结果依据必须保留至少一学年。

3、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

4、学期评价中,若学生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C级。

5、若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D级。

6、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恶意损坏公物等现象造成重大影响或结果的,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为C级。

7、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级和D级。

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3

一、引言

为深入实施素养教育,提升学校教育质量,本校特制定此教育质量评价方案。本方案以素养教育为核心,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旨在构建科学、有效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二、评价原则

1、以人为本: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需求。

2、全面性:涵盖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3、科学性: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手段,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发展性: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长变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评价内容

1、学科知识:评估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

2、实践能力:评估学生的实验、操作、实践等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创新能力:评估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和创新成果,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和创新。

4、情感态度:评估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状态、自信心和合作精神等。

5、道德品质:评估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等。

四、评价方法

1、形成性评价: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观察、测试、作品展示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展和表现。

2、总结性评价:在学期末或学年末,通过考试、综合测评等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

3、自我评价: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和成果,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4、同伴评价:鼓励学生相互评价,促进同伴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

五、评价实施与反馈

1、制定评价计划:根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制定详细的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的时间、方式和标准。

2、实施评价:按照评价计划进行实施,确保评价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3、反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和教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进步方向。

4、调整教学策略:根据评价结果调整教学策略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六、总结与展望

本教育质量评价方案以素养教育为核心,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通过科学的评价方法和全面的评价内容,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水平。未来,我们将继续完善和优化评价方案,以适应素养教育的发展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

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改革。到20xx年,在教育评价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评价体系。到20xx年,全面形成体现中央要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浙江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工程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机制,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教育重大事项,落实党政领导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制度,做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

2.加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推进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项目等落实到位。合理运用督导结果,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中予以体现。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高质量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

3.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机制。探索“五育并举”实验区建设。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二)实施学校评价改革工程

4.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根本标准。迭代升级学校评价体系,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形成良性循环。

5.改进幼儿园评价。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重点评价保育教育、办园条件、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每年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探索开展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测。

6.深化中小学校评价。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方案,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完善现代化中小学校评估标准。

7.完善职业院校评价。开展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综合督导评估,完善社会各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探索开展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成效评价,健全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完善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鼓励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

8.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明确不同类型高校办学评价标准。实施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完善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开展登峰学科建设成效评估,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建立健全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评估考核机制,优化师范专业认证。开展20xx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绩效评估。优化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强化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优化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体系,推进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以开放大学办学评价试点为依托,完善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

(三)实施教师评价改革工程

9.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健全浙江省杰出教师等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建立违规行为处理结果记录和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完善教职工录用信息查询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将保育教育实践能力、游戏组织能力作为幼儿教师评价、职后培训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推动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体现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导向。制定省“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及考核办法。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是否具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研发数字教育资源等计入教师工作量。督促高校制度化落实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加强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学报建设。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材建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内容。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要修订职称评审办法,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经历。推动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2.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强化质量导向,对人才培育、学科建设、技术探索、社会贡献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坚决摒弃“以刊评文”,坚持分类评价,探索综合运用代表性成果评价、长周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健全信用机制、退出机制,防止逆向申报、重复支持。合理使用人才称号,破除“永久牌”标签。全面规范各类申报事项,不得将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在申报书中设置人才称号栏目。指导高校完善人才激励制度,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四)实施学生评价改革工程

14.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强化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强化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优化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开展“五好学生”选树工作。

15.完善道德素养评价。遵循学生不同阶段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培养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守好红色根脉。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以及社会机构等参与评价的有效做法,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16.开展学习素养评价。指导学校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完善学生学业要求。完善学业考评制度,统筹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加强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好高校学生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有效参加实习(实训)。

17.强化体育素养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要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引导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保障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鼓励高校在“三位一体”等综合评价招生中增设体育测试,探索在高等教育全部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8.改进美育素养评价。切实落实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建立健全中小学美育评价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要求,实行学分制管理。

19.加强劳动素养评价。学校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尊崇劳动。推行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引导学生在多种形式的劳动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完善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将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中高考改革,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加快完善科学合理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职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加强学分银行建设,服务居民终身学习需要。

(五)实施用人评价改革工程

2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倾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22.完善人岗相适机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设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完善重实绩、看贡献的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保障

(一)强化改革担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订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实施教育评价改革争先创优机制,推动各地各校在改革中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教育督导工作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增强数字赋能。推进教育评价工作数字化改革,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多元参与的数字化评价体系。依托“教育大脑”,整合提升现有评价体系,探索“智评”模式。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AI)等技术手段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呈现方式,实现各级各类评价数字化、智慧化。基于“浙学码”探索开展学生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平台建设,加强线上教育督导应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三)提升专业支撑。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吸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评价。综合发挥评价结果的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创新基础教育教研方式,严格控制以简单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相关学科专业,开展理论研究、工具开发、教师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提高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内外交流合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增进社会共识。深入实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

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5

体育课程的评价更多地依靠学校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我批评、自我激励、自我改进,保证体育课程开发的健康顺利运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一所学校成功地进行体育课程开发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评价原则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和“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它明确了学生、教师和课程自身是课程评价的价值主体。正如有的学者所说“体育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有三: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特色形成。”

二、体育课程评价的内容

体育课程的评价包括三个方面:

1、对课程的评价。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评价:一是学生选择的人数,二是学生实际接受的效果,三是领导与教师听课后的评价,四是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五是教师采取的授课方式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情况。学校体育课程开发委员会应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研究各应占多大的权重,最后把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形成对课程开发者的最终评价。

2、对学生的评价。体育课程中对学生的评价主要采取学分制。学分的给定应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总量;不同的学时给不同的分数;二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态度、积极性、参与状况等,由任课教师综合考核后给出一定的分值;三是学习的客观效果,教师可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核。三个方面的因素中要以学生参与学习的学时量的考核为主,过程与结果为辅,但最终的学分要把三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

3、对课程评价体系的评价

1.学校体育课程评价任务由课程实验研究小组具体承担。校长担任课程改革组长,全面负责制定体育课程评价体系。

2.学校体育课程的评价标准要分学科制订,科学、合理、细致,具有教育和发展功能。精心设计符合李家小学实际的评价标准,注重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水平。

3.对体育课程教材内容的评价要以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为准绳,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学生发展的多元化、生动化。

4.体育课程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己,建立自信。

5.体育课程评价要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研究体育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体育课程的开发水平。

6.体育课程的评价要注重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体育课程不断革新、不断适应学校学生学习需求的机制。

三、体育课程评价的对象:

对体育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对体育课程方案的可行性的评价、对体育课程实施过程(教学过程)的评价、对体育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估。

评价内容分为“对体育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分析、对体育课程方案可行性的评价、对体育课程实施过程(教学过程)的评价、对体育课程实施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我们所应用的评价是否科学、合理、全面、有效、可信等。

1.背景评价。背景评价是最基本的评价,包括界定学校的背景,确认课程的服务对象并评估其需求,确认满足需求的可能方式,诊断需求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判断目标是否能响应已知的需求。背景评价旨在提供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

2.输入评价。这是对实现课程目标所需要而且可以得到的条件所进行的评价,是对课程实施可行性的评估。它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各种方案的潜在成本;课程的优势与劣势;课程伦理问题;课程资源的可获得性等问题。

3.过程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是描述课程实施过程,从而确定或者预测课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关活动是否按预定计划得到实施;是否在以有效的方式利用现有的课程资源等,从而为课程开发者提供修正课程的有效信息。

4.成果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是测量、解释和判断课程的成效。具体的做法是收集一些与结果有关的各种描述与判断,把它们与前三个方面的评价联系起来,对课程的价值与优点作出判断与解释。在斯塔弗比尔姆看来,成果评价仍然是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而不只是最终的鉴定。

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切实有效提升区域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浙教研〔20xx〕101号)、《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温教评〔20xx〕107号)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发展、科学规范、统筹协调”原则,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形成规范、科学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有效提升瓯海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目标

以温州市教育质量“四维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不仅关注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也关注对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学习生活幸福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水平,也关注教育过程中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构建学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于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完善评价结果的运用等。

具体来讲,区域学校逐批推进,三年后达到100%,比例如下:

20xx-20xx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25%;

20xx-20xx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35%;

20xx-20xx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40%。

三、实施办法

通过三个层级分三年逐步推进,每所学校参与周期不少于2年。

(一)第一层级:区级层面

根据区域实际,确定以促进教育持续发展为宗旨的美好评价主题,统领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确定5所左右基地学校作为示范引领,并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形成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特色。

(二)第二层级:基地学校层面

围绕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确定5所左右区域评价改革基地学校,基地学校必须是在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方面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能在区域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第三层级:其他学校层面

以三年为周期,分三批确定区域评价改革推进学校。推进学校必须是有评价改革的主观需求和自主意识,能围绕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在基地学校引领示范下,开展学校评价改革。

四、工作要求

(一)区级层面

在全面推进县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过程中进行价值引领、统筹协调和技术帮扶,包括总体策划、指导实践和深化研究等,具体为:

1.制定区域全面推进的总计划书和分阶段计划书,建立基地学校对推进学校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帮扶名单和工作机制。

2.撰写各阶段区域推进活动记录单、过程性推进成果报告和推进结题报告。

3.为各推进学校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每年组织推进学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学习;组织专家对推进学校项目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项目论证;每年对推进学校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性指导,项目结束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成果提炼指导培训。

(二)基地学校

要加强自身已有成果的深化研究和推广研究,在此基础上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对推进学校实现理论引导、技术输出和实践指导。

1.成立以校级领导为组长、教研、教科参与的领导小组,并确定至少1名负责人,专项负责学校评价改革推进工作。

2.制定基地学校对推进学校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总计划书和分阶段计划书,明确帮扶目标和任务,确保基地学校能持续、深入的参与指导与帮扶。

(三)其他学校

要积极、主动、常态化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1.组建校级评价改革团队,由校长担任第一负责人,根据评价具体内容确定具体负责科室,配备1-2名专兼职校级评价员全程深入参与,确保推进过程中的人员稳定。

2.做好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顶层设计,建立明确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详实的方案计划书,明晰实施路径和实施措施。

3.借鉴基地学校实践研究成果,将学校评价改革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有效整合、协同推进,实现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校本化改进与突破,确保评价改革在学校常态化、持续性、深入开展。

3.有明确、详实的过程活动记录单,中期成果报告(或相关研究案例)和结题成果报告。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区级层面成立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评价改革推进工作。成员包括督导、体卫艺、研训、信息、装备等处室(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域以教育局分管领导为项目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落实经费保障

推进学校要将学校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之中,确保该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三)强化专业保障

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在培训学习、活动交流等方面向相关学校予以倾斜;教师发展中心还将在课题立项、课题成果评比、论文推荐等方面为各校提供专业指导,为各校提供项目研究成果展示的资源和途径,包括成果展示会,媒体报道、论文发表、书籍出版等。

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7

一、评价目标

衡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成效,发现优势与不足。

促进学校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为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评价主体

学校内部评价小组:由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组成。

学生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学生的意见和感受。

家长评价:采用问卷、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质量的看法。

外部专家评价:邀请教育领域的专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

三、评价指标

1、学生学业成绩

各学科考试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

学生在各类竞赛中的.获奖情况。

2、学生综合素质

品德行为表现。

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特长发展。

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教师教学水平

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

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有效性。

对学生的指导和评价。

4、课程与教学资源

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和适应性。

教材选用和校本教材开发。

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

5、教育管理

学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校园安全与秩序。

家校合作的效果。

四、评价方法

资料查阅:学校的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学生作业等。

课堂观察:随机听课,观察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状态。

测试与评估:组织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

座谈会与访谈:与师生、家长进行交流,获取直接信息。

五、评价周期

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调整。

六、结果反馈与应用

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公布评价结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将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职称、奖励的重要依据。

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8

一、引言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校特制定此教育质量评价方案。本方案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全面发展,旨在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二、评价目标

1、评估学生知识掌握情况,确保学生达到学科基本要求。

2、促进学生能力提升,包括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

3、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情感,增强自信心和责任感。

4、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三、评价内容

1、学科知识评价:通过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方式,评估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

2、能力发展评价:通过项目研究、实践活动、竞赛等方式,评估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

3、情感态度评价:通过观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状态、自信心等。

4、价值观评价:通过品德评价、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方式,评估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等。

四、评价方法

1、定量评价:通过考试、作业、测验等方式,收集量化数据,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

2、定性评价:通过观察、访谈、作品展示等方式,收集质性数据,评估学生的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3、自我评价: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和成果,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4、家长评价:邀请家长参与评价,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学习情况,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五、评价周期与反馈

1、学期评价: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学期评价报告,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反馈评价结果。

2、学年评价:学年末进行学年评价,总结学生一年的学习成果和进步,为下一学年的教学提供参考。

3、即时反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帮助学生调整学习策略,提高学习效果。

六、总结与展望

本教育质量评价方案以全面发展为导向,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全面发展。通过科学的评价方法和周期性的评价反馈,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生全面发展。未来,我们将继续完善和优化评价方案,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和学生发展的需求。

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建立科学、全面、公正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二、评价原则

科学性原则:依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和方法。

导向性原则: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过程性原则:关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注重日常工作的.积累和改进。

多元化原则: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式,多维度评价学校教育质量。

三、评价内容及指标

1、学校管理

办学理念与目标。

管理制度与执行。

领导团队素质。

2、教师队伍

教师专业素养。

教学能力与水平。

师德师风表现。

3、教学工作

教学常规落实。

教学方法创新。

教学效果评估。

4、德育工作

德育课程实施。

学生品德养成。

校园文化建设。

5、学生发展

学业水平提升。

身心健康状况。

兴趣特长培养。

四、评价方式

自我评价:学校定期对自身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

同行评价:组织校际之间的交流与评价。

专家评价:邀请教育专家进行专业评估。

社会评价:征求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意见。

五、数据收集与分析

建立教育质量数据库,收集相关数据。

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六、结果呈现与运用

以报告形式呈现评价结果,包括优点、不足和改进建议。

学校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纳入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教育行政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考核、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