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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2025/06/18经典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湛财绩[2022]3号),我校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1年度我校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单位属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核定编制人数:核补115人,员额115人

年末在职人数:128人,退休人数:104人

单位工作职能:中技、高技学历教育;各工种(高级技师、技师、高、中、初级)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各工种(高级技师、技师、高、中、初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2.强化责任落实,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3.坚持立德树人宗旨,稳步推进学校工作发展。坚持以

“优化教学”为重点,实施标准化的教学管理,建设重点专业,推进校企合作,把握时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短期培训工作。

4.建设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扎实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实施。

5.新校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积极参加各级技能竞赛,以赛促教。坚持推进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落实深化免学费政策,进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对在校生进行专业化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学生掌握一种以上技术、技能,并取得相关中、高级毕业证书,提高就业能力,力争毕业一人,就业一人。使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各尽其才,人尽其用,安居乐业,解决当前就业安置难的问题。基本实现一次离校,一次就业成功,充分体现绩效目标价值。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市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为2049.09万,决算数为2388.24万,主要用于学校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新校区建设等各专项支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由主管领导、财务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价小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

(三)自评工作过程。

1.认真收集资料。根据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和整体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各科室认真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信息。

2.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将科室所提供和搜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4.综合评价结论。综合各科室上交和搜集的资料,根据绩效自评指标较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自评为“优”。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材料报送工作,所报送的自评材料真实,表格填写内容齐全,自评报告的内容全面详实,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校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相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

(1)2021年完成整体招生任务目标,免学费、助学金市级补助资金按规定得到落实。

(2)经济性: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集中支付和财政报账制度,做到合法合规,不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存在任何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下拨款项全部投入教学培训事业。经费控制率达标。

(3)效率性:重点工作完成效率、绩效目标完成效率达标。

(4)效果性

经济效益:我校确保市资金用于组织教学教研活动、学校日常支出、教职工工资发放、学生助学金发放等方面,合理高效。制定了具体的报销发放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步骤和程序进行,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

社会效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使每个学生掌握一种以上技术、技能,并取得相关中、高级毕业证书,提高就业能力,力争毕业一人,就业一人,各尽其才,人尽其用。

(5)公平性:我校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对在校生进行专业化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学生掌握一种以上技术、技能,并取得相关中、高级毕业证书,学校积极推荐就业,学生、家长的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充分体现绩效目标价值。

2.自评分数: 预算执行效益自评分数为87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合理性: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部门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合理分配; 部门预算分配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预算编制规范性:部门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

预算编制准确性:项目预算、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等符合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目标设置

目标完整,能按要求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和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目标科学,绩效指标能够明确体现部门履职效果的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2.预算执行情况

(1)支出管理

单位资金支出规范,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按照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2)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规范,有资产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不存在未按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资产管理规定执行;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规范,相关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

固定资产利用率良好,利用率100%。

3.预算监督情况

(1)信息公开

在被评价年度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在被评价年度按照绩效目标批复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一致;被评价年度按绩效自评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自评材料,用以反映单位公开的自评材料的真实、及时、透明情况。

(2)绩效自评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自评工作评价小组3人以上,由主管领导、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员组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表格内容、自评报告填写真实、齐全,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

4.预算使用效益。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校市级资金用于学校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步骤和程序进行,保证了该项目的有效执行,确保2021年教学活动、学校日常支出、师资培训等正常进行。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落实深化免学费、助学金政策,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补助政策顺利实施。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3)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对在校生进行专业化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学生掌握一种以上技术、技能,并取得相关中、高级毕业证书,提高就业能力,力争毕业一人,就业一人,充分体现绩效目标价值。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我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新生招收、资格认定、职业教育培训、后勤保障、资金支出使用管理等各方面都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存在问题。

(四)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

革创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办学质量,落实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2.加强管理,做好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准确,做好免学费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3.落实经费责任,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

识,规范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四、其他自评情况

我校认真开展自评自查,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结果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形成《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整体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佐证材料清单》、《绩效自评公开情况表》。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2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权限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协助反垄断执法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依法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配合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按权限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法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按照授权依法对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1、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1.机构: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设个17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审批服务股)、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同时还下设了10个监管所:昭山镇(筹备)+荷塘市场监管所、宝塔+五里堆市场监管所、岳塘+霞城市场监管所、下摄司+书院路市场监管所、建设路+东坪市场监管所。

2.在职人员情况:本部门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为9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本年度年初预算总计2020.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0.5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00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405.54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615.05万元。包含有:机关运行经费(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00万元,电动车租赁15.4万元,协管员信息员专项116.05万元,监管所租赁10万元,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经费35万元,12315工作经费20万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费20万元,科普宣教专项费用4万元,“双打”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四品一械”(含疫苗)10万元,质量、物价、盐业监管工作经费28万元,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含投诉举报)11.6万元,执法办案工作经费30万元。

2.年中追加和调减预算情况:全年共追加预算173.07万元。主要有:

1、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30万元;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81万元;

3、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2021年7-12月记实资金24.87万元;

4、抚恤金28.42万元;

5、省级专项资金66.5万元;

6、十三个月工资追加预算3.45万元;

7、工伤费用3.02万;

8、新冠疫情防控资金5万元;

9、真抓实干奖励10万元。

3.全年总预算情况:本年度预算指标下达总计219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6.6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97万元。全年支出2121.11万元,结余预算指标97.06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525.40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595.71万元。相比于年初预算,调增173.07万元。预算增加为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共35万元;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人员增加等人员经费61.57万元;省级及区财政拨付真抓实干奖励共76.5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执行情况: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5.54万元,执行数为1525.40万元。年中调整的人员经费预算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新录取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系正常调整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因全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得到较好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终决算数大大低于年初财政预算控制数和上年度的决算数。

2.业务性专项执行情况:业务性专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05万元,执行数为595.71万元。我局业务性专项除上级部门临时交办任务增加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预算共35万元外,其他的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及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工作,勤俭节约,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3.项目性专项执行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局继续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了部门预算,全年支出基本做到了按预算执行,既保障了干部职工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2021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93分。

2.2021年部门具体支出预算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绩效目标: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5%;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2.70%;目标完成率:254%。

②绩效目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消费申诉举报办结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③绩效目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每年12月30日止企业年报率不低于7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93.08%;目标完成率:132.97%。

④绩效目标: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不低于3%;完成情况:目标完成4%;目标完成率:133.33%。

⑤绩效目标:大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投诉处理答复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⑥绩效目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5件。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6件;目标完成率:103.23%。

⑦绩效目标:依法对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实施执法监督检查120次;目标完成126次;目标完成率:105%。

⑧绩效目标:开展全区价格收费并查办案件2件;目标完成3件;目标完成率:150%。

⑨绩效目标: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40批次;目标完成43批次;目标完成率:107.5%。

3.我局全年紧扣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培育发展市场主体。一是通过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基本实现企业设立、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让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二是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今年企业设立网上办件比例达91.79%,基本实现企业开办时间0.5个工作日。三是着力提质增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今年市场主体增长率达到12.7%。

(2)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建设。我区在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19个部门检查执法人员402名,制定或接收的抽查任务数51次,已启动任务数51次,已完成任务数51次,已抽取的检查人员数125人次,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达到4%,已抽取的检查对象数491户次,已录入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已公示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企业年报率为93.08%。

(3)积极保障消费者权益。已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441件,其中12315平台投诉1534件,举报782件,市长热线11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做到了咨询当场解答100%,在规定期限内办结100%,举报处理后向举报人反馈100%,做到了消费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规范市场监管秩序。重点开展全区价格收费检查并查办案件3件。积极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各项工作,共计受理传销举报9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9个,遣散涉嫌传销人员36人次,通知传销人员家属接走10人,送往救助站1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张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通告》700余份,摸排出租屋1000余户。

(5)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及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等重点品类质量安全抽检,其中共抽检食品846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97.05%。对辖区内33家在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评定,严格把控食品准入关,全年验收许可11家食品经营单位。本年度我局联合河东快检中心已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8073批次,其中不合格85批次,合格率99.6%。

(6)强化药械安全监管。结合“年关守护(2021)行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献礼建党百年守护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等多专项整治开展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已达到100%,疫苗接种单位检查覆盖面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95%,办理药品案件2起,医疗器械案件3起,化妆品3起,医美广告案件1起,结案9起。全力开展疫苗专项检查,确保疫苗接种顺利进行,对岳塘区12家接种点疫苗贮存状态、运输环节、储存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盘查,建立了疫苗监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7)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检查。依法共组织实施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体充装、涉氨制冷、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相关企业126家次,排查隐患105条,组织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梅塞尔金阳充装站开展了联合检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检查43 台起重机械,责令停用设备 19 台,查处违法使用企业7家。强化宣传培训,发放资料2000余份,组织企业培训50余家,培训人员80余人。

(8)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助力知识产权发展,2021年有效发明专利369件,同比增长率为17.14%。2021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今年引导全区申报商标546件,注册301件,截至目前商标总量3960件。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宣传,共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3000余份,促进全区人民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和《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设村级供销社,通过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和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决策情况。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社积极实施联农扩面行动,围绕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镇级供销合作社、县镇村助农服务平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五个联农工程,通过组织联合、经济联结、服务引领、经营对接,更广泛、更深入、更紧密地组织带动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绩效目标。

组织带动农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联合合作的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重点建设村级供销社11家,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1个,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1个,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个,开展对农民全方位的培训和信息化推广服务,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xx年年4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修改后制定印发了《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各镇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开展五大联农扩面工程方面。至20xx年12月底,①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②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③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社4家,④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新⑤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⑥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⑦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二)构建服务网络工程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天柘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二是建立完善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加快广东供销农场品直供配送中心建设。三是成立了平远县远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县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与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四是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已与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破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五是开展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与县人社局、广东省电子商务学校等联合举办了三期“粤菜师傅”培训班。

(三)通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我社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xx年度超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论证决策。(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发〔20xx〕37号)有关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奋力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目标设置。(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新建村级供销社20xx年12家,20xx年10家;

2.创建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供销社)1家;

3.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合作社1家庭;

4.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8家;

5.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12家;

6.新增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xx年7家,20xx年7家;

7.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1家。

(3)保障措施。(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统筹推进我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保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使用省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对县供销总公司注资运营、参股建设省冷链仓储项目和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平台项目等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传承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农产品购销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对各镇各相关单位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定一督一通报”,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由镇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情况说明。

2.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资金到位。(满分5分,自评分5分。)

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全部到位安排落实。

(2)资金分配。(满分3分,自评分3分。)

500万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其中105.08万元用于村级供销社建设工作,380.43万元用于镇级供销社建设工作,11.86万元用于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0.48万元用于新培育和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15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建设。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资金支付。(满分6分,自评分6分。)

500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345.75万元,支出率69.15%

(2)支出规范性。(满分6分,自评分6分。)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管理细则

1.《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平府办发〔20xx〕3号)

2.广东省供销社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供合函〔20xx〕144号)

2.事项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实施程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发改立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验收等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制订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管理制度。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和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已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又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2.效率性。(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1)通过建设镇村供销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等建设实现富余动力可在家门口就业。

(2)通过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产业化联合体等的建设有效地整合了集体资源和土地资源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效益得到了提升。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满分25分,自评分25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一是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实现富余动力在供销社的服务网络内就业。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流转,加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公平性(满分5分,自评分5分。)

我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镇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村社共建的形式,党建带社建的方法,根据年终对服务对象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代表及部分群众等满意度测评发出测评表34张表示满意的34张,满意率100%。

主要绩效。

(一)新建村级供销社。坚持“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统一以“供销专业合作社”名称注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主任,依托村级公共场所合作共建供销社。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采取县供销社、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共同持股,建立健全了社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各村供销社章程,逐渐建立起“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供销社”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到12月底,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二)重建镇级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和镇政府合作共建,采用注册镇级供销有限公司的方式,推动省级标杆社大柘镇供销社和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长田镇、八尺镇、仁居镇热柘镇长供销社建设,目前5家镇级供销社已工商登记注册并开展有关业务。

(三)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围绕我县脐橙特色优势产业,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脐橙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

(四)规范培育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治理。一方面着力推进我社现有9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治理,另一方面,紧扣我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深度联结、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为止,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至目前为止,全系统累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家,获得省级以上示范社有61家,其中国家示范社5家、总社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6家、省社示范社41家(其中)本年度在建省社示范社16家。

(五)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结合我县脐橙、南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构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经营主体,形成企业引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到12月底,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六、存在问题。

我县原有镇级基层供销社13个,1992年根据上级供销社改革要求,13家基层社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人、财、物同时归属乡镇所有,目前就乡镇一级供销社实际也早已全部转制完毕,原有乡镇供销社资产己不复存在。县社原有直属日杂、土产、生产资料、果菜、贸易等5家分司已于20xx年前转制关闭,大部分资产处置用于下岗人员安置和偿还银行债务,仅存部分资产已被县政府平调为国有资产。目前供销社一是服务基础薄弱,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才能构建起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服务体系;二是改革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三是目前供销社人员结构和编制与新时期供销事业的发展不适应。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好镇、村供销社运营作用,利用好农资农技服务网络、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等方面的资源,联农带农,大力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供销社的沟通对接,建立良好的互联互通关系和争取资金、业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供销社的改革试点任务。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4

开远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到位率较低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预算为26,000,000.00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25,039,272.00元,资金到位率为96.30%。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指标设立与部门重点工作不相匹配;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未突出项目经费重点支出方向;部分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部分三级指标设置不规范。

(三)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远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开组〔20xx〕2号)、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预算公开表、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20xx年小额信贷预算金额4,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3,022,800.00元;健全防止返贫及致贫动态监测帮扶资金20xx预算金额2,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435,300.00元;开远市大抓电商促农增收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20xx年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200,000.00元,存在类似实际支出金额远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相差较大;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预算目标,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与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对接,依据实际情况编制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及时关注项目执行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展、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有效使用,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发现及时调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编制科学的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表述;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及《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20xx年的项目充分估计,早准备,早计划,早安排,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一是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彻底查清单位的资产、资源状况,认真测算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并分析近年来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来源,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三是认真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四是预算支出认真细化到项目的各项支出,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支出,充分反映项目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严格按照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结果

一是进一步与财政局加强对接,确保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更精准,资金到位率达100%。二是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重新修改设置。三是进一步与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沟通,确保20xx年项目预算精准,资金分配合理。

四、下一步打算

加大我局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培训,杜绝本次问题再发生。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5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0〕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21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21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二、贵州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1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16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三、农村产业革命12大特色优势产业--刺梨产业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20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0〕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20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五、贵州省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伴)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