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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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整改报告 篇1
为切实加强乡镇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xx〕61号)文件要求,卡斯镇于20xx年6月10日至30日对卡斯镇20xx年度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任务指标
1.建设内容。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村集体经济商铺5间.
2.任务指标。
完成提升改造卡斯村综合楼一幢3层,改造面积1500m2;修复综合楼屋面防水350m2;翻新综合楼内外墙面7100m2;换综合楼门窗470m2;改造13格商铺房自动门130m2;修复综合楼水电1400m2。
(二)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全部为云南省昌宁县20x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卡斯镇成立了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成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成员为付任虎、李媛。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50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专户储存管理,付款按照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拨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详见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大于等于21万元,实际完成18.615万元,因受到市场行情影响,租金未达到预期。社会效益指标均完成(详见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详见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不存在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对外公开。
应用和打算:
(一)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的比较功能,实施标杆管理。绩效考评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具有重要的标杆作用:用于当前与过去的比较;实际绩效与绩效标准或目标的比较;组织或项目等单位间绩效的比较;一个组织或项目的绩效与其他相似组织或项目绩效之间的比较,而且强调建立“外部标杆”、“公共类标杆”以及“统计性标杆”等以使标杆在多个层面上实施。将绩效评价结果用于比较功能,即比较不同项目之间的绩效水平。应该将比较绩效指标限制在工作条件非常相似的机构或者项目中,在所有可能的类似组织中,由于它们在重要环境因素上可能差别很大,因此应该建立一个“对照组”,即由很少几个在工作内容上更具可比性的组织组成。
(二)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提高公民的满意度。从一定意义上讲,公众的受益水平和满意程度才是评价政府绩效的终极性标准。基于公众满意度的绩效评价可以巩固政府行政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一方面通过绩效评价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实现竞争性选择和公共服务市场化,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收益者满意标准的实施,评价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与收益者满意度之间的差距,并通过资金使用效率的优化,降低公众使用公共服务时的资金性和非资金性成本,真正建立起服务型和效能型政府。绩效评价的结果也可以用于政府决策优化、绩效评价方案的完备、政府审计、机构重组以及资源的有效配置等方面。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政府绩效评价的公开与应用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绩效评价具有很大随意性,缺乏制度化保障,缺乏系统的理论作指导,照搬西方国家或企业绩效评估措施的现象普遍存在,盲目性严重。
(二)政府绩效评估缺乏评估主体的制度建构;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评估公务员绩效时彼此分割,负责公务员绩效评估的专门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
(三)绩效评估的内容不全面,没有建立科学、综合的评估指标体系,片面地将经济业绩等同于政绩,或者将公众的满意度评估等同于政府绩效评估的全部;绩效评估与政府职能和岗位职责严重脱节;同时,政府绩效一般没有进入市场交换领域,导致政府绩效评估难以用市场价格来直接标示必要的行政成本。
(四)评估程序没有规范化、程序化,存在着随意性;评估过程具有封闭性、神秘性,缺乏透明、公开与应有的监督。
(五)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式单一,缺乏绩效管理的有效手段,如绩效奖励、精神补偿、增益分享、共享节余、绩效工资、绩效合同等。
(六)绩效评估功能的定位没有注重通过科学合理和可量化的绩效目标、绩效标准来规范行政行为,不是把绩效评估作为提高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和进行激励的有效措施,而是作为消极防御、事后监督与制裁的手段,因而总是陷于被动。
(七)在科学政绩观、绩效目标和评估指标体系没有有效建立的条件下,表面化的绩效评估进一步助长了政府部门及其领导者把政府部门的主要精力放在见效快、表面化程度高的行政事务上,不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挥霍公共财政,刻意制造政绩工程。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绩效整改报告 篇2
针对20xx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单位对自评结果高度重视,召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已进行认真检查,切实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年末追加资金下达,使得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由于年末集中下达各项资金,有的资金未及时利用,导致有不少资金结转到下年,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因为资金下达有时差,有时候往往需要从专项支出,而资金未到,不得己只能用公用经费,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改目标
争取在20xx年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完善绩效管理。
1、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三、整改措施
1、规范资金使用制度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确保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合理、科学地使用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业务技能,保证财务水平的不断提高,采取有效的措施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对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和预算控制,做到资金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分配。
绩效整改报告 篇3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0〕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21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21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二、贵州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1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16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三、农村产业革命12大特色优势产业--刺梨产业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20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0〕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20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五、贵州省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伴)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
绩效整改报告 篇4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卫生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1.存在问题: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在20xx年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程度,确保预算资金的科学性、细致性、准确性。从20xx年起,为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实行每月调度,并拟于6月、9月底和10月中旬、12月上旬四次召开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调度会,梳理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通报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着力解决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1)抽样点中未完成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采取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未完成项目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抽样点未完成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项目单位已完成整改,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设备及建设资金已全部使用,建设资金已完成拨付,其余资金用于配置设备,并已经采购完成。
(3)县级主管部门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卫健局已积极落实卫生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到位,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并主动对接县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筹集下拨,截止20xx年4月9日,在资金调度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4)部分医院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等相关法规,从审批到招标到采购到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且自20xx年起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用途进行使用。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制定了《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使用全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加强了业务学习与培训,组织了财务、设备、信息等各业务科室人员全面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研究和制定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指标评价体系,以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存在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省级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xx〕34号)的要求,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再次就我委资金分配的内部流程进行优化,强化了各处局的时间约束和责任,确保资金按时提交财政及时下达。
3.存在问题: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已组织相关处局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和整改,提高全面绩效管理意识,做到立行整改,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形式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实施机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划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次年的资金分配挂钩。
(二)公立医院项目资金
4.存在问题:个别医院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1)自筹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医院已从自有资金中落实到项目资金中。
(2)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措施:针对部分医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项目批复口径对建设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已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项目类别设立专账核算。
5.存在问题: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与发改委等部门就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积极沟通协调,并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由于个别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可研批复的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所附的概算审定表中各类工程的概算投资进行资金控制,并根据项目的各类工程按照概算投资中的分项概算,编制相应的招标控制价报住建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三)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
6.存在问题:财政资金配置不够合理,碎片化突出,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已对全省项目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市州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落实项目资金,跟进项目进度。通过至上而下的整改要求,各项目单位充分认识到中医药项目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整改,在次年的资金安排中做了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资金拨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快资金的分配及下达。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以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能够如期开展。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要求各级卫健部门,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预算执行负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中管理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管理水平,保证预算执行能如期推进。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健全资金使用规范。
一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财务纪律,保证专项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专项资金切实用于专项项目支出;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以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绩效整改报告 篇5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遵财绩〔20xx〕7号)文件精神,贵州天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遵义市文体旅游局20xx年部门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我局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逐项分析原因,据实分类及时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直属事业单位决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问题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二下”批复下达预算数不一致
基本情况:遵义会议纪念馆差异27,026,100.32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703万元误填入部门决算报表年初数中,应填列决算报表调整预算数栏,导致数据不一致。遵义市美术馆差异576,399.51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0万元和调整预算数17.64万元填入年初预算收入数里,导致数据不一致。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差异8,766,964.50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调整预算数8,766,964.50元误填入部门决算报表年初数中,应填列决算报表调整预算数栏,导致数据不一致。遵义市文化馆差异0.20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二下”批复预算数21,851,855.56元,填报决算年初预算数误写为21,851,855.36元,导致数据不一致。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自身责任意识,提高决算编报质量,使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问题二:决算报表中汇总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与分别公开的预算数之和不一致
基本情况:遵义市博物馆公开网站公开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报表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制20xx年预算时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未下达,只在市级配套免费开放资金中预算1万元,在中央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预算5.3万元。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对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人员编制决算报表进行业务指导,并在汇总部门整体预决算时加强审核,确保部门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年末结转结余较多,存量资金规模较大
基本情况:我局20xx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多,主要原因:一是体育彩票公益金是根据具体销售业绩分成,一般为半年下达一次资金;二是20xx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1—5月我局按上级要求关闭下属文体场馆,暂停所有文体活动,大量经费未使用;三是20xx年12月因市级财力困难,财政于12月15日提前停止支付,导致我局大量支出未支付。
整改措施:20xx年2月,市级财政收回我局20xx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32,255,789.16元。20xx年已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基本情况:“遵义市美术馆商业性文化设施”350万元、“美术馆专用设备购置”150万元,项目执行率低于80%,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按上级要求关闭美术馆,大量经费未使用。二是20xx年12月因市级财力困难,财政于12月15日提前停止支付,导致大量支出未支付。
整改措施:20xx年初已向财政申请结转资金“遵义市美术馆商业性文化设施”499,220.67元 、“美术馆专用设备购置”354,117元,并于20xx年全部列支完毕。
(三)预算调整率较高,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基本情况:遵义市博物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率为1719%,主要原因是编制20xx年预算时,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17万元、中央免费开放资金542.5万元),未纳入 “二下批复”预算,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杨粲墓博物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率为2400%,主要原因是编制20xx年预算时,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中央免费开放资金4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杨粲墓陈列提升项目200万元),未纳入 “二下批复”预算,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遵义会议纪念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率为4003.75%,主要原因是编制20xx年预算时,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中央免费开放资金2703万元),未纳入 “二下批复”预算,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与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使预算编制更加精准化。
二、资产管理方面
问题一: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基本情况:20xx年遵义市市级机构改革,组建遵义市文体旅游局,使用原遵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资产系统账号。为便于资产管理,我局委托微帆科技有限公司将原遵义市体育局、原遵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数据导入遵义市文体旅游局资产系统,在导入原遵义市体育局、原遵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数据时,技术原因无法导入使用人及使用部门,为区分原体育局、原旅发委导入资产,将使用部门设置为“原体育局”、“原旅游局”,如要查询原旅发委和原体育局使用人的资产,只能通过合并前原单位资产系统导出的数据进行查询。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未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经20xx年第16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于8月19日委托贵州恒煜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服务清理固定资产,贵州智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标,目前正在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今后我局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会计核算方面
问题一: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基本情况:凭证附件不完整。遵义足球运动学校20xx年10月13号凭证,支付20xx年全年的生活费、住宿费时使用单位其他资金支付199,154.00元及使用零余额账户额度支付68,800.00元,后未附相关支付凭证。
整改措施:经核查,遵义足球运动学校20xx年10月13号凭证后所附的支付凭证仅为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授权支付凭证以及生活费和住宿费分摊计算表,未附食堂支出成本类支付凭证。原因是其在遵义市体校内办公,所有教职工及学生均在体校食堂用餐及住宿,通过和市体校签署协议后采取按人数分摊的方式支付食宿费及住宿费。食堂成本类支付凭证太多且已由体校食堂财务入账,故未附相关支付凭证。今后涉及上述分摊情况的业务,会在凭证中将相关情况备注说明。
问题二:经济科目未严格区分。
基本情况:我局20xx年12月208号凭证、20xx年10月121号凭证,会计核算经济科目未严格区分,因20xx年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故不能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做到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
问题三:差旅费报销超范围。
基本情况:我局20xx年12月208号凭证,将服装费、补助费、其他费用以“差旅费”核算,因20xx年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故不能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做到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
四、绩效管理方面
(一)绩效自评有待加强。
问题一:“遵义大剧院商业性文化设施”项目进行自评时,以实际拨付大剧院资金作为项目支出,未以实际支出作为项目支出。
基本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遵义大剧院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由我局编制,预算经费由我局转拨。根据《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二下”预算的批复》(遵财教[20xx]2号)文件精神,批复“遵义大剧院商业性文化设施”350万元,财政实际下达指标346.68万元,我局转拨资金346.68万元,故我局在项目绩效自评时只能按照账务金额346.68万元填报。
问题二:遵义市文化馆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项目自评代替整体自评。
基本情况:经核查“遵义财政云平台”,遵义市文化馆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不存在以项目自评代替整体自评。
问题三:整体绩效自评中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与单位本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目标相关程度较低。
整改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学习,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设立细化、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切实提高绩效自评工作水平。
五、业务管理方面
(一)维护维修费支出庞大,对财政拨款依赖程度高
问题一:遵义大剧院,因其体量大、设施设备高端,物业管理及设备运行维护成本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折旧更新费用增加。大剧院运转对财政拨款依赖程度较高,每年财政拨款350万元仅能满足大剧院基本费用支出。
整改措施:下步工作中持续加大对剧院的运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管理制度、维护方式、服务人员等重点环节的管控,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加强内部财务和项目管理,为剧院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条件。
(二)专业化程度较低,业务开展受影响
问题一:硬件设施欠完善。遵义市美术馆目前没有固定陈列展厅及标准化藏品库,专业化程度较低,向外界宣传推广形成一定阻力。
整改措施:下一步遵义市美术馆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推动场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场馆使用功能,打造专业化艺术场馆,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问题二:演出内容欠丰富。遵义大剧院目前没有剧目引进费的专项预算,经营行为存在短期性、临时性,演出剧目有待丰富、场馆利用率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公益场馆运营管理效能,有效向市民开放,切实盘活闲置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指示要求和市政府关于遵义道桥集团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题会议精神,全面提升遵义大剧院运营管理效能,切实盘活资产资源,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根据市文化旅游局与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7月21日专题座谈会议精神,遵义市大剧院服务中心与遵义产投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过多次协商,就遵义大剧院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一是经营管理模式。坚持以“政治效益为先、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统领剧院发展,采取“政府补贴、中心监管、委托经营、市场运作”模式,由遵义市大剧院服务中心与贵州禾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注册成立遵义大剧院禾田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执行方,负责大剧院的演艺及研学项目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5年。二是将遵义大剧院的物业管理项目、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项目、可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项目委托给遵义产投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绩效整改报告 篇6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项目资金市级财政拨款共计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共1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xx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计110万元,主要有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6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30万元。
(二)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xx〕129号)、《关于印发20xx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三)绩效目标
一是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顺利开展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二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自评结果客观准确。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8.27分。
(二)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基本落实,基本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4.09分。
(三)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完毕,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100分。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1)论证决策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xx〕129号)、《关于印发20xx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2)目标设置
在绩效目标设置方面,我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指标完整、合理、可衡量,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的设立与我局的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符性较高。
(3)保障措施
我局依据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工作经费,制度完整,计划安排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2.资金落实情况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均足额到位、及时到位。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支付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专项资金60万元,当年支出数42.73万元,资金支出率为71.22%,部分项目审批程序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xx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xx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0万元,当年支出数0.31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55%。因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在20xx年4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在20xx年7月到账,下半年才开始有中心专项资金的各项支出,中心专项工作经费计划用于中心修缮工程,因决算资料已报财审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截至20xx年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xx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xx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专项资金30万元,当年支出数30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完成。
(2)支出规范性
我局编制《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资金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好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事项管理
(1)实施程序
20xx年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
(2)管理情况
20xx年我局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汇编》,8月修订了《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工作经费的使用能积极做好检查、监控、验收等管理工作,20xx年我局未存在审计问题。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
在经济成本控制情况方面,我局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成本,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到支出合理。
2.效率性
我局对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并且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
较好地完成了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各项日常任务及重点任务如民生实事等如期完成,实现了预期效果。
2.公平性
我局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绩效
20xx年,我局财政项目拨款资金基本为单一用途的专项资金,根据相关资金下达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资金指定用途,因此使用绩效与专项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一致。总体而言,我局全年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年初计划,基本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六、存在问题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该专项资金确保能够专款专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不够完善,虽然制定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但由于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影响资金的使用。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完善资金执行绩效考核目标,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转效率。同时,我局也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资金下拨情况,从而根据资金用途及时做好资金支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