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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读后感

2025/08/10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培根随笔读后感(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1

孔子说过,“尊五美,屏四恶”。人们也常常以“真善美”来评论一个人人格上的美丑。那么,一位美者需要相貌俊秀吗?在培根眼里倒不必,它只需气度端庄,气态宜人。

在《培根随笔》的这篇《论美》中,语言简洁,内容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一个很广泛的问题,这篇文章着重论述了怎样对待外在和内在美。书中有这样一句话“美犹如盛夏的水果,但却是容易腐败而难保持的。”培根在用丰富的阅历和成熟的思想告诉众人,美丽的容貌是很多人都渴望得到的,但它并不是真正的美,真正的美应该是内心的美,品质,德行,思想的美。培根这句话更好地阐明了外表的美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退的,它是容易改变的。

正如培根说的,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因此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和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挥出光辉。而从古到今也有许多例子印证了培根这一哲理。

王昭君是众人皆知的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她如花似玉,眉如轻烟,且投足如风摆细柳,举手似雏燕凌空。除了她有沉鱼落雁的美貌之外,她在出塞作番时入乡随俗,美丽善良的她给草原人了带来了和平与希望,带来了欢乐,从此汉匈罢却刀兵,共享和平。

所以说古代美女也不是只有花容玉颜,王昭君的美丽善良就是世人难见绝美者兼而至善啊。

在我们佛山,有一位曾经让无数人感动的“最美婆婆”,她叫陈贤妹。在20xx年的秋天在,一名叫小悦悦的`两岁女孩相继被两车碾压,可是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因为她的这一善良的举动,她被热心的网友成为“最美婆婆”。

齐耳的短发有些蓬松,瘦小的脸庞刻着岁月的沧桑,58岁的年龄,一米四的个子,七十斤的体重,看起来弱不禁风,却行动灵便说话利索。这就是陈贤妹,从相貌来看就是一个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阿婆。但她在小悦悦事件中的平凡举动所折射出的高尚的品格让人感动。陈婆婆这一内在美在她和所有人心中都是永恒的,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平常朴素而又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培根文中有一句:“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他的这句话揭示了在当今社会上美的概论。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2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主角,能够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好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就应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因此,不好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因此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能够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正因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3

什么才是聪明,什么才叫聪明,我觉得也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定义。按字义理解,应该就是“耳聪目明”的意思吧。但现在人在解释聪明的时候,如果以一个人“耳聪目明”就可以算作聪明的话,可能就有点片面了。而《现代汉语词典》上对“聪明”的释义是:智力发达,记忆和理解能力强。

而培根好象并没有去特别的论述这样的聪明,他只在论说小聪明。他列举了一些小聪明的例子,比如说,善于保密的人,故弄玄虚的人,装腔作势的人,藐视一切的人,百般挑剔的人……等等。他把这一类人归入小聪明的行列。小聪明的人,并不是真正的聪明,而其实是实实在在的大糊涂。因为,善于保密的人,其实际原因是自己的货色不在阴暗处就拿不出手;故弄玄虚的人,除了略知皮毛外,其它就一无所知;装腔作势的人,只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高明……几百年过去了,当年培根所描述的英国社会的小聪明的现象,到了现代的中国,仍然生生不息,随处可见。

也说小聪明 —— 随风摇曳 —— 梦 里 梦 外也说小聪明 —— 随风摇曳 —— 梦 里 梦 外生活和工作中,经常可以见到玩小聪明的人。对一个事物,不懂装懂,夸夸其谈,显示出高人一筹的样子,这种人可以说在任何单位,任何部门都大量存在着。两面三刀,左右逢源,欺上瞒下,这种人也不少。而我自己就经常的与据别人之劳为已功,说别人之非而显已是的人同事或共事,那情那境,虽过数年却历历在目。玩小聪明者,投机钻营,八面玲珑,其言其行,让愚笨者眼花缭乱,看不清真面目而自叹不如,或佩服得五体投地。

更见过一些小聪明的人,在一个环境下,可以说人人知其能力深浅,人人知其徒有虚名,但恰恰领导不知而欣赏有加。这也算是上世积下的阴福。至于以毁人声誉而打开自己通道的小聪明,以上下周旋左右逢源前倨后恭获得青眯的小聪明,实在是数不胜数。

玩小聪明而玩过头的也不少。如培根言,许多小聪明的动作言行,其实是拿不出手的,能拿出来的也只是皮毛,或故意做作而已。于是,遇到较真的人,处在较真的环境下,小聪明者往往没有生存的市场。而一意孤行,硬要把自己的小聪明玩下去,也许会被摔得头破血流,甚至赔上区区性命。这样的案例也随处可见,随时可闻。只是一听到因为小聪明丢掉人生的一切,就会唏虚不已。

喜欢玩小聪明的人,是不值得相交的。我经常反省自己,别玩小聪明,那会害人害已!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4

读了《培根随笔》,感觉自己深受教育。

培根是哲学家,远在万里之外的英国,还是几百年前的古人。这三点对我来说都是距离。我对哲学家一向不怎么感冒,总觉得哲学太深奥,我搞不懂也不想搞懂;作为一个欧洲国家的英国,隔得那么远,远不像祖国的某个省,某个城市那样能给我亲切感,所以我对这个国家也不怎么感冒,因为暂时也不奢望有朝一日能去牛津或者剑桥留学,所以也不想对它感冒;几百年前的古人,我一直以为与他们之间的代沟太大了,我对他们总是敬而远之的。

但是,一读《培根随笔》才发现,所有的距离都不是问题,我和几百年前的英国哲学家培根原来也可以亲近。这实在是《培根随笔》的魅力的功劳。

哲学是深奥难懂的,有康德的三大批判为证,据说黑格尔的《小逻辑》也绕晕了不少聪明人的脑袋。但《培根随笔》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它很好懂,没有艰涩的哲学名词,也不故弄玄虚。仅仅从文字的语气看,完全是一个大叔在跟你拉家常,只不过谈的不是柴米油盐,而是人生、智慧、爱情、友谊等高雅的话题,当然这些话题也是很多哲学家喜欢讨论的。要是所有的哲学书籍都这么好懂,我一定会喜欢哲学。这感觉,完全就是一个知识广博、生活经验丰富的大叔在和你谈心,谈着谈着,你就被他征服了,你也就信服他说的那些道理;听着听着,你不知不觉中就长了见识,明白了很多事理。

读《培根随笔》所长的见识之一就是,知晓了不少西方世界的事。作为一个生活经验丰富的人,培根在他的书中谈了不少的见闻,当然谈的是他所在的英国和欧洲的事情。读他的书,仿佛就是一个欧洲通在带着我们游历,欧洲各国的风士人情,历史掌故,山川地貌,由他娓娓道来,我们再一一听下去,如沐春风。原来远在万里之外的欧洲,那里的风俗人情跟我们这里的大同小异,好人也同样热心肠,坏人也同样捣蛋。高鼻子蓝眼睛的那些家伙,其实很幽默风趣善良。

读完《培根随笔》,我对这几百年前的古人也产生了亲近感,不觉得有什么代沟,除了觉得他博学、幽默、机智外,并不觉得他高高在上,也没觉得他板起一副面孔。由此我觉得,古人并不是古板之人,在感情上与现代人完全是相通的,我先前对他们你印象,实在是偏见。

以上算是读《培根随笔》的感受,也算是收获。我想,以为有机会,我一定多读读这样的书,读书的好处看来还真的不少呢!具体的好处肯定不止这些,培根在他的《论读书》中,对读书有全面的洞见,我以后一定再好好学习。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5

刀光剑影的英雄故事,是否真的如其表面那段正义?

——题记

人们总一味沉溺于理想中那些形形色色的英雄情怀,更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所如痴如醉。

历史的画卷总是由仇恨与复仇交织绘成。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伍子胥为父报仇的故事。当年,平王被奸臣费无忌盅惑,诛灭伍家,伍家上下除伍子胥外无一幸免。于是伍子胥便踏上慢慢复仇之路。当对国家的忠诚与对家族的使命相冲突时,家族使命已远远高于一切。几经周折,终于以胜者姿态踏上楚国土地的伍子胥发现平王已死,不仅对城内无辜百姓进行屠杀,而且连平王尸体也不放过,硬生生从墓穴中施出,进行鞭尸。看到此,人们一面为伍子胥成功的复仇感到庆幸,但又不得不疑惑,伐楚?鞭?这是否还是君子复仇?这与那些只有采取下流行径的小人还有何分别?

而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也是一个经典的复仇人物,可他的复仇却有别于伍子胥。父王暴病而死,叔父夺权,母亲改嫁,朝纲混乱,百姓更是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当哈姆雷特得知是叔父害死父亲,复仇的火焰越燃越烈。他的复仇不仅是为死去的父亲还一个公道,更肩负着民族危之的重大责任。培根曾说:“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我认为哈姆雷特的复仇更倾向于为国家公益,这于伍子胥的私仇,这样的复仇就显得更加正义,也更能被人们所接受。

复仇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对方受苦,本应的目的则是让对方意识到错误。再回到之前所谈到关于伍子胥的故事,他多年来对信念的坚持固然,值得我们学习,但一个人心中对当年仇恨也此念念不忘的人,又怎么能让那个本可以愈合的伤口愈合呢?不仅我们大家,历史上的英雄豪杰,对这一类事件又是否应思量一下呢?伍子胥的事,可歌可泣,但却用如此极端的方式去复仇,如此行径之后又是否能平静内心呢?以德报怨是复仇的最高境界,一个视仇恨高于一切的人心中放着太多的包袱,又如何成为一个君子?在盲目崇拜一个英雄之前,他的所作所为又是否真的正义?

当血与泪交织在一起时,一篇篇有关复仇的诗歌渐渐在历史的烟消波静间消散……我不禁思量,复仇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