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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调研报告

2025/08/27经典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事业单位调研报告(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事业单位调研报告 篇1

自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国事登字[20__]2号)以来,__省__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细致做好事业单位管理档案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要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1.档案专业管理人员缺乏,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目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基层大多数是各个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人员兼任,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一个系统地认识。在专业素质、理论水平、文化程度等方面参差不齐,与时代发展的要求悬殊较大。档案专业出身的人员较少,知识结构不合理,现代科学知识贫乏,高层次的档案专业人才较少,这些情况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档案事业发展,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影响档案管理水平。

2.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意识非常薄弱。

登记机关人员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对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缺乏理性认识,领导对于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加上对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宣传工作力度不大,很多事业单位对于平时档案材料中的要求(包括变更、注销、年检等各项工作)敷衍应付,能拖就拖,档案意识薄弱。

3.档案材料缺失情况严重,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不进行法人登记,银行将不开设基本帐户,质监部门不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能在财政部门领购收费票据,不能到人事部门审核工资等等,但相关部门在执行规定时不够严格,致使事业单位认为法人登记可登不可登,或者一经登记后就束之高阁,对法人证书每年需要年检的意义认识不清,孰不知没有参加年检的法人证书也是无效的;还有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已经变更,甚至不只一次,依然不积极、不主动到登记管理机关作变更登记,以为反正有法人名字就可以了。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中材料缺失,不能够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现状,无法实现档案的价值,不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对策及建议

1.提高档案人员素质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前提

要将档案人员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通过专业培训、知识更新、进修学习等,提高业务水平,建立档案管理人才梯队,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业务发展,不断总结探索档案管理工作及业务发展,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推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强档案管理意识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基础

要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法》。作为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自己主动有所为,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的.服务思想,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其次要加强对于档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事业单位的档案意识。第三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的配备。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保证

要加强对于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和制定符合实际、能够有效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逐步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资料切实与单位同步,真正实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现状,实现档案本身的价值。

事业单位调研报告 篇2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对事业单位法人主体资格的确认,是《民法通则》规定的三种法人登记之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证”,也是其开展有关业务活动和社会活动的“通行证”。提高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形成用证、验证的氛围,对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一段时间,笔者对xx县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二十个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调查走访,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座谈,查询了他们的一些工作细节和资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现状令人担忧,如何提高证书的使用效用,是摆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面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现状

一、法人证书查验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二十个相关部门中,只有人民银行、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个部门重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查验工作。人民银行在给事业单位开立银行基本帐户、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给事业单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时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前置条件,把关较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给少数事业单位核发《营业执照》前严格查验了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业务范围和经费来源情况。其余十七个部门在相关业务工作中均不够重视法人证书查验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遍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查验工作的认识不高,认为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一样,都是国家的(国有),从‘生’(设立)到‘死’(撤销)都是国家包办,行政机关不需要注册登记,事业单位也一样,因而查验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没有多大意义。二是少数部门没有明确法人证书查验工作的目的和要求,未开展此项工作,他们不熟悉中央编办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精神,只按照各自线上的规定要求办事。三是少数部门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中有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件的要求,但没有严格执行,没有列入日程工作的安排,没有把法人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材料要求提交并存档,因而形成了“查不查验一个样,有证无证一样办”的局面。

二、法人证书查验工作操作上很不规范。开展了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工作的相关部门在操作上也很不规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验主义作风,明知道有查验法人证书的要求,但把要求置之脑后,凭经验和印象给人办事,常说的一句话“自已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很多年,那些单位是不是法人心里很清楚”。二是查验程序形同虚设,有的部门是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有的部门是要求在相关的表格中填写法人证书的号码和有关内容,但实际上提不提供、填不填写都无所谓。问及他们,他们认为对他们要开展的工作没有多大影响。三是滥竽充数,敷衍了事。提交的`材料不准确,有几个部门要求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件都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他们认为有代码证就应是法人机构,但我们认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前置条件是法人证书,但它不能证明一个机构的法人资格和相关内容。还有些部门查验事业单位的身份主要是看有没有县编委的批文,有批文就认可。提交的材料比较随意,个别部门要求提交事业单位的身份材料就是由本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法人证书查验工作缺乏监督和管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部门有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国税局、地税局等中央军,有工商、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等省、市管部门,还有一系列县管部门,他们各自以线上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为准。在法人证书查验工作上没有统一的要求和标准,操作的随意性很强,离中央编办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要求甚远。目前,没有一个机构就此项工作对这些部门实施有效监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由于人员少、地位低,对其监管泛力。

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高社会共识

“我们办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好象没有什么作用?”,“事业单位是编委批文设立的,查验证书有什么意义呢?”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受到这样的责问和质疑,觉得有必要就事业单位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阐释,只有全社会都认识到其要义,才能使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变成为一项自觉的行为。首先,要明确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客观必然性,是对事业单位进行依法治理的需要;是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是防止政府“越位”,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是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的需要。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既是依法管理事业单位,也是健全我国法人登记制度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其次,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发动,搞高社会共识。一是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深度宣传,让《条例》精神贯穿到基层、深入到人心。二是建立并落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定期培训制度”和“相关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学习,是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使法定代表人由了解法规政策条款转变为主动申报登记和年检的自觉行为。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十分必要,相互学习和监督,依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相关业务法动,提高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

二、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立监督制约管理机制。

首先,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养成查证用证的习惯,不能“有证无证一样办”。要认真落实中央15部委《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精神,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并履行好自已的职责。如银行、质监部门要在办理事业单位开立银行帐户和办理机构代码证时把事业法人证书作为前置条件;国土、房地产部门要在事业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申请减免有关土地使用规费、办理房屋产权证时要查验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条件;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事业单位公章和办理诉讼事宜时要查验事业单位的法人身份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工商部门在给有关事业单位办理“营业执照”和物价部门在给事业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时要查验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等等。建议中央各相关部委结合各线的工作实际出台具体的规范的查证用证的管理办法,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形成跟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一样的使用效用,“无证”就办不成事。其次,加强监督,建立并实施考核评估管理办法。由编委会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的查证用证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双文明考核工作中去,由编委会制定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工作,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双文明考核总成绩中,在年度评选优秀单位和优秀行政负责人活动中占有一定的分值。在考核中,对不查验证书的予以通报,对因未查验证书而出现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应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全社会形成查证用证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一是要积极推行政事、事企分开,明晰产权,赋予事业单位法人真正的自主权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大都是行政机关的附属,基本没有赋予其自主权。因而不能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法人资格,进而影响到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成效。要通过政事、事企分开,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将经营性职能转为企业,凸显公益性和服务性职能,明晰产权。二是要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在立法和制度建设上相对于企业法人登记还有许多不完善不严密的地方,也是造成事业单位法人实效性不大的原因之一。要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参与法人登记的资格和条件,要将真正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登记起来,将不具备法人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拒之门外,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现象,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制度,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严肃性和法规性。通过法人登记工作自身将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彰显出来。三是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的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事业单位自我发展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是区别于企业和社团的显著标志,因此,对于事业单位法人在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应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以支撑其发挥公益和服务的作用,让事业单位认识到办证是有用的,真正发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

事业单位调研报告 篇3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事业机构457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390个;差额事业单位26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2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9个,包含乡镇事业单位41个,全额事业单位4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3个。全县共有事业编制7126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5986名;差额事业编制693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88名;企业化管理事编制159名,包含乡镇事业编制461名,全额事业编制461名,自收自支8名。实有在职人员10480人,其中,全额拨款8270人;差额拨款1205人;自收自支705人;企业化管理300人,包含乡镇实有在职人数431人,全额在职人数423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8人。乡镇事业编制出现空编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机构庞大,人员过于臃肿。我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占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85%,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随着事业单位职能的弱化,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整天无事可做,在编不在岗、混岗现象时有出现。2、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一定程度影响了我经济、社会的发展。如:县卫生系统,在这一两年中,虽然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等方法,使医资、医技、医质有所提高,但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旧比较突出,全县卫生系统,工勤人员就有123人之多,占全系统在职人员的10%,编外聘用人员有228人之多,占全系统在职人员19%。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培训不足,有些卫生院中防保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使各项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受到影响,给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隐患。诸如向卫生系统一样,县教育系统、文体系统以及各乡镇事业站所,也都因缺乏专业教师、专业演艺人员及技术人员等原因,使本职工作开展被动,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不高。

3、部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一些单位名义上是成立了事业单位,但其实是一个单位的内部科室,需要用事业单位的名义就用,这种现象以党政机关所属居多。如水务局下属的防汛抗旱办、城建局下属的招标办等,以及一些大单位系统的培训中心(培训科)等,这些部门单位即以行政面孔行使行政权力,对社会进行干预,又以事业单位的名义进行经营,因其附属于不同政府机构的性质,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性垄断,导致市场分割和资源浪费。

4、具有事业单位身份却不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目前我县有部分事业单位缺乏独立法人资格,投资主体单一,不能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能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靠吃财政饭生存,尤其突出的是乡镇各事业站所。20__年,乡镇党政机构改革进行完后,各事业站所合属分为五大办公室,由一个乡镇的分管理领导具体负责工作,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造成行政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财务不分、人员混用、办公地点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

5、事业单位缺少活力。事业单位本来是人才、知识、信息,最集中、最活跃的.地方,但实际上没有焕发出应有的生机,没有显示充分活力。根源在于事业单位很大程度上是在靠行政化运作,政府各部门对事业单位控制死,管得过多过细,管理方式和手段单一,致使事业单位没有市场竞争力。同时,因事业单位附属于政府机构,使得大量事业单位代行部分政府职能,造成政府职能不清,效率低下,财政负担繁重。

三、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力切入点。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需要,通过事业单位登记这一管理制度的建立,为实现政事分开,推进社会化进程的目标,提供了法制保障,是落实事业单位离开主管部门的襁褓,走向市场,进人社会,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对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确认事业单位具备与其法人资格相适应的开办资金、法人代表、办公地点、经费来源、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确立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主体的地位,使之取得受法律保护的“身份证”。清理不符合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的富余人员分流提供准确参考数据。(截止目前,我县已登记事业单位218家,登记率占全县事业单位的47%。)

2、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加大监督力度。随着社会经济

环境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职责、人员、工作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原定的编制、经费等渐渐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做为事业单位管理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通过年度报告制度,实现对事业单位的“跟踪”管理,为建立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创造有利条件;通过证书悬挂、公告和查询等登记管理手段,将事业单位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为公众监督事业单位提供必要条件。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早日走向市场,更好地为社会、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3、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办法,促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分类管理原则,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按事业单位不同性质、职责和任务,明确事业单位类型,找出最为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分类办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通过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使事业单位早日要面向社会、参与市场竞争,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

4、合理设定事业单位岗位,有效遏制事业单位人员膨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__〕70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__〕87号)的规定,对现有的事业单位实行科学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岗位设定和管理方式,对同一类型的事业单位进行合理设定

岗位,规定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占用编制的比例。通过科学的岗位设置和管理,对事业单位实行按编定岗、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总量控制的模式。逐步转变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式,严格按照单位需要和岗位进人,有效遏制人员膨胀。

许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多,技术人员少,外行的多,内行的少,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比例严重失调。

四、要抓好结构管理,实行科学化管理。

控制编制数量一直是我们日常管理的一个重点,但编制管理仅仅管理编制数量还很不够,还应将管理延伸到结构管理,这是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合理化的一个重要突破点。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结构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现以偏重批编制数量向抓好结构管理转变。特别是事业单位,要区分管理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工勤人员编制等编制结构,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属性,对每类单位明确不同的编制结构标准,对每个事业单位明确三类编制的具体比例和数量,各单位再按此结构比例使用编制和配备人员。这样,才能使机构编制管理更趋科学合理。城乡之间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失衡(三)乡镇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的管理

实行编制实名制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种新的尝试,它既是管编与管人的有效结合点,又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有力突破口,它的实行,有利于形成机构编制、人员、财政预算相互配套相互约束的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从而充分尊重和落实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木垒县为落实编制实名制,做了大量而有成效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1、编制落实到人。通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组织专人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进行了彻底清理和核对,保证机构编制部门的在编人员、组织人事部

门的在职人员、财政部门的人员经费核拨情况“三相符”,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实名建立“双证”。继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称为单位证)。《管理证》实行双证管理,单位一本,编制部门一本,在《管理证》中规范完整地对在职人员及其所在岗位、占用编制类别逐一登记,并形成完善的办理程序,对领证、增人上编、减人下编、人员编制变更、办理时间进行严格规定,实现动态管理人员编制。

3、适时对外公示。建立单位证和个人证工作完成后,在编制部门的监督下,由所在单位进行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促进了机构编制宏观与微观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有效转变,有利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群众监督,使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套约束更加有效,防止了超编进人、混编混岗、“吃空饷”和随意调整人员编制等现象的发生,为实行“阳光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事业单位调研报告 篇4

一、现状

**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于1997年4月。截止20xx年底,全县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共有234个,其中:党政机关46个,事业单位188个(乡镇转制事业单位74个),现有参保人员2335人(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442人),退休人员425人,供养遗属20人。在职参保人员与供养退休人员比例5.5:1。历年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5014 万元,历年累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2868 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养老保险基金 214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与州局及部分县(市)不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能、资源整合、“五险合一,一票征收”等改革目标至今尚未实现。经办机构尚未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控制机制、反馈机制、导向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基础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没有统一政策和法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与事业发展要求差距较大。

(四)乡镇转制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现行政策不完善,特别是计发养老金待遇的有关规定不尽合理,如缴费满15年的人员,缴费每增加一年,计发比例提高1%,致使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差距越来越大,今年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计发的.待遇已高于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费标准。

三、对策

(一)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模式。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单位为管理主体,表现在社会保险管理上,主要是通过单位管理 “单位人”;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险管理的是“社会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从而减轻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在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如果不创新管理体制,管理就会遇到体制性障碍,而且难以提升。要遵循“机构职责明确、权限分配适度、制约配合平衡、控制调度及时”的原则。形成 “服务、管理、监督”三级管理模式框架,将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调整为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原来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明显存在工作协调难和业务经办权限过于集中两个弊端,这对提高服务质量和职工综合素质不利。而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也能提高办事效率。因此,建议将县(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尽快进行整合,通过 “五险合一”使机构设置上下统一,同时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形成 “一站式”办理业务的服务网络,实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统一化、标准化、高效化。

(二)强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环境。依托计算机系统规范业务管理,健全三大机制,一是控制机制。主要是控制业务经办人员的具体操作情况;控制社保基金的资金流量。二是反馈机制。对一线操作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用全面反馈的方法快捷处理,形成经办业务网上运行,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三是导向机制。努力提高数据库质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通过内部局域网络对工作计划、规范管理进行及时高效引导。

(三)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直沿用的是**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鹤政发[1996]12号)。从现行的情况来看,有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工作实际和新的政策规定,建议县人民政府对12号文件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

(四)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应尽快将社保经办机构的参公管理落实到位,同时在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上下功夫。

事业单位调研报告 篇5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它也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这项工作,近年来,各级编办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但是,随着登记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难点和问题不断凸现出来,有待于我们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问题和现状:

其一、认识不到位,登记意识不强。一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登不登记无所谓,年不年检不碍事,法律意识淡薄,登记意识不强,不清楚自己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也因之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其二、默守成规,循规蹈矩。登记方面存在就登记而登记的现象,过多地认识都只停留在资料的收取上,从而轻视了规范的登记工作应该按照申报、评估、论证、审批的程序进行,过于放宽了登记的条件、降低了登记的门槛,首次登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我想这可能是州内各县(市)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另外,在登记的过程中出现了看似简单的问题简单化处理,譬如对宗旨和业务范围规范、用语方面,只要对于《须知》上己有规定的.,照抄照搬,无可厚非,而有些事业单位特别近几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本身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的需要而设置,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无章可循,我们总不能随意东拚西凑,更不能断章取义,严格地讲,在设立登记的时候就应该将其规定得详尽一些、用语应该规范准确一些,窃以为这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这关系到以后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过程中,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自己的行为,时间久了,问题就会呈现得比较明显和突出。

其三、重登记轻管理的思想没有转变。一直以来,我们把登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而忽视了管理的重要性,错误地认为只要把日常的三大登记工作作好了,就完成了全部工作的大半,殊不知登记是前提,管理才是重点,有时抑或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走下去了,也只是走走看看,没有实质性动作。比如说年检工作,只要基层事业单位交上年检资料,在证书上贴上年检标识,随意地确定一个年检级别,一切就算完事,故而一场年度审检工作下来,没有取得其应有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再如,变更登记,也仅局限于《法人证书》所涉及到的内容,更多的是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没有结合机构编制事项(如机构升格、增加编制等)进行审核。

办法与对策:

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做好,笔者以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积极地开展工作:

一要规范程序,严把质量。严格按照《条例》对事业单位登记对象、范围、条件、类型、程序、公告和证书管理的明确规定进行登记,把握标准,做到规范、有序、合法;

二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事业单位依法登记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把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以会代训、横幅标语、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让全社会都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程序、目的和意义,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同时还要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培训班,不定期地组织事业单位及其法人代表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提高法定代表人的认识,增强法人意识,增强依法登记意识,切实维护法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提高事业单位依法登记的自觉性。

三要注重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要坚持“走下去、请进来”相结合,带着问题经常深入基层事业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事业单位的围绕公益目标开展工作情况、经营活动状况以及制约其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难点和问题,为其排忧解难,以促其更好地服务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是完善措施,强化监督。要转变观念,树立登记是前提,管理是重点的意识,不断拓展对基层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的空间,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

①年检工作一定要把握其强制性、时限性、真实性和连续性的特点,着重搞好对法人资格和年检级别的审查、界定,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业务范围和活动方式的审查。

②进一步拓展监督管理的空间,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范围应该包括:事业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抽逃开办资金的等几个方面。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协同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社会投诉情况以及受到表彰情况进行适时适度地追踪监管。

③积极开展对事业单位的维权服务活动,切实保障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事业单位脱离襁褓,步入市场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最后,敝以为就是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事业单位在线”管理系统正在不断完善,当此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全面推开之时,这对我们登记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服务质量和水平态度都会要求更高,条件成熟的时候,说不到哪一天我们的工作就在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了。因此,从现在起,我们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应该>文秘站:

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能够方便基层、方便服务对象,要使服务对象能够便捷地了解登记管理的程序以及办证的时限,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限,以更好地服务基层,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开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