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篇1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黄蓓佳出生于江苏如皋。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1973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84年成为江苏作家协会专业作家。
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创作室主任。黄蓓佳的作品还得过许多奖项呢!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玲的生活。金玲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作文水平优秀的学生。
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老师、家长满意的好孩子,她付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了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出了许多“抗争”。最后,和她的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了升学考试的考场……金玲、于胖儿、尚海、杨小梅等小学生和金玲的爸爸妈妈和刑老师等大人的.形象都活灵活现地描绘了出来。像金玲的爸爸都能写的栩栩如生。
在金玲快1岁的时候,金亦鸣和金玲睡午觉,结果自己也抱着金玲睡了起来,不知睡得天昏地暗,结果金玲的妈妈回来的时候,金铃不知在什么时候尿了一泡尿,已经把他们两个的裤脚都浸泡得湿漉漉的,但两个人还头挨着头呼呼大睡。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学习金玲,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篇2
金铃,本篇小说的主人公。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她头上的部位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让人喜欢。
金铃性格开朗,为人善良,经常能做出别人做不出来的事,包括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金铃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经常挨爸爸妈妈或老师们的唠叨,她还有粗心大意的毛病,因此数学成绩一直排不上名次。
她的妈妈看她学习不好就以为她的智商很低,便领着她去了精神病医院,金铃没有反抗,而是跟着妈妈去了。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打死我也不会去的,如果去的话,那你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了独一无二的精神病患者。
还有一次,金铃看见她的.同学把一只蚕扔到了地上,她便顺手捡起来,把它带回了家去养。因为当时桑叶很少,金铃就跑遍全世界为蚕宝宝找桑叶,由此看来她的心是如此的善良。
想到这里我的特点也与她非常相似,第一就是粗心。有一次数学考试,一个算式的小数点忘记加,一下子5分白白丢掉了。还有爱护动物,我在老家经常见到刚出生被抛弃的小狗,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捡起来送回家去,当然我奶奶也很喜欢狗,我们家现在已经有七、八条狗了。
爸爸妈妈的特点和金铃爸妈的特点也一样,爱唠叨。每次星期都会在耳边放上几句连响炮,催促赶快完成作业,当然每个家长都是这样的。
我心目中的好孩子是在家听爸爸妈妈话的孩子,在学校听老师话的孩子,对人诚实,懂得文明,有礼貌的好孩子,还有特别善良,乐于助人,不幸灾乐祸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金铃上六年级里的趣事,书中有很多很多有趣的事,比如:爸爸的大鱼,老师病了······主人公金铃是个正直,善良,机敏的女孩子。我最喜欢‘爸爸的大鱼’,‘爸爸的'大鱼’讲了金铃的爸爸去年带研究生到乡下实习,帮农民解决了乡办企业的大难题,所以农民们为了感谢金铃爸爸的帮助特一送了条大鱼给他们家。这件事告诉我们不一定当官的家里就有人送礼,凭学问一样能受人尊敬。但是这条大鱼也给金铃家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整整一个春节都是在吃鱼,而且金铃/妈妈和奶奶还把多余的鱼肉送给了左邻右舍。同时也让我懂得了,物质过于丰富也不是好事,对未来永远抱有期望才是最美好的现实。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认真学习,考上好初中,好高中,好大学,知识是无边无际的海洋,我们只有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将来才有更大的作为。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不能让爸爸妈妈操心,要孝顺父母,父母为了我们的学习生活付出很大的代价和心血,我们只有用好好学习来回报他们。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篇4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真的很好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玲,她现在上六年级11岁。但是,金玲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管跟人家认识不认识,熟不熟,只要跟人家说上几句话,就好像跟人家非常熟一样。不管男女老少她都能跟人家搭的上话。可是她的学习成绩中等,但她是一个机敏、善良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一直在不断的努力。金玲的有很多事情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说下面这一件事情。就表现出了金玲的爱护每一个东西的`优良品质。
有一次金铃的学校门口有一个卖蚕的老伯,拿了50条蚕来卖,金铃的一个同学叫张灵灵买了几条蚕说“我敢把蚕放到手上,还敢放到舌头上呢!”金铃不相信,张灵灵就真的把蚕放到舌头上,可是一会没了,原来的张灵灵不小心把蚕吞下去了,张灵灵觉得恶心就去大树下面,好像要把肚子里所有的东西吐出来,然后她就把那一包蚕扔到了地上,转头就往学校里跑去,过了一小会,金铃看到蚕宝宝好像快要死了,然后金玲就把蚕宝宝拿回了家养。
我们每个人都要想向金玲学习,我们都要学会爱护东西,不管是自己的东西,还是别人的东西。而且,她还很善良,爱助人为乐。我么一定要向金玲学习。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篇5
我读了蓓佳阿姨《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孝敬爸爸妈妈、尊敬长辈、不欺负弱小的人的道理,至今仍记忆犹新。
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这一章。金铃在放学的时候路过电线杆下,看到了爷爷不幸去世、孤苦伶仃的小幸幸,金铃主动要求把幸幸领回家。回家后,金铃经过和妈妈一番唇枪舌剑的斗争,和爸爸结成了联盟,最终同意把小幸幸留在了家里。金铃把小幸幸照顾得无微不至,还和***妈订下了“君子协定”,如果考试成绩不好,就要把小幸幸送走。金铃每天都刻苦学习,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考了98分,妈妈感到很满意,幸幸也顺利留了下来。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一个小女孩的美丽,她的美丽并不是光有漂亮的外表,而是有一颗善良而又纯洁的心。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金铃应该算是我的`榜样了。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那一颗善良的心,学习她那不服输的劲头,学习她那勇敢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篇6
利用平时那点点滴滴的时间,我读完了黄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现在再来读这本书,感触也许会更深。
主人公金玲是一个白白胖胖,成绩中等,比我高一个年级的小女孩。她决心要做一个让老师、家长都喜欢的好孩子,但是,无论她做了怎样的努力,还是泯灭不了心中永存的'那一份可爱和天真。在老师和家长的鼓励下,她与同学一起走进了考场……
合上这本书,我发现金玲有许多地方与我相似:数学不好,成绩中等,冒失又粗心……可是我却最欣赏文中的一句话:“一个好孩子是由成绩和品德合成的。”
抛开杂念,仔细回想一下,金玲就是一个好孩子,但是就是因为它不相信自己,才把自己给丢失、忽略了……很多人本身就是最优秀的,只是不敢相信自己。相反,如果你放弃了自己,给自己的人生打上一个叉,那么你的世界就只会布满阴云,不可以更好地走下去……在这个方向,别让优秀看不起你!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你自己!
想到这里,我又想起了一件事——
伟大的人是别人发现的吗?不是,而是他们完美地把握好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