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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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篇1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不断提升,盘锦市把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写入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并确定为今年的目标任务。近日,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对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营商环境建设现状
1.率先参与打造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版。
一是盘锦市在省内第一个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端口覆盖至市、县区(经济区)、镇街、村(社区)四级600个政务中心的城市,进一步推动了市域政务服务窗口扁平化、一体化业务联动;二是统筹调度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和44家市(中省)直部门集中攻关、完成了2批次共计4355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办事指南录入工作;三是通过对录入事项要素细分“最小颗粒度”,穷举每一种办事情景编制窗口受理标准、后台审批办理规程及服务对象办事指南,全市网上办事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坚持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通过持之以恒开展实施建设,实现进驻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为38%,申办要件缩减率为30%,提高了服务效能;二是通过编制标准化操作手册,指导窗口人员按标办事,杜绝了以往的“心情标准”和“经验标准”,实现了全链条业务办理规范化运行;三是通过开展1500余人次的仪容仪表、服务规范及业务办理等专项培训,实现了窗口按标服务;四是通过按服务动线合理布局服务区域,按服务需求合理增设服务设备,按服务导向合理配置服务标识,按服务感受合理规范服务行为,综合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品质。
3.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
一是以让群众办事“不多跑一次”为出发点,借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就近“通办”民生实事之力,制定《盘锦市推进“政务事项就近办,方便群众办事”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在市域范围内打破层级、地域限制,改变政务服务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申请受理的传统模式,变“层级审批”为“扁平化服务”,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二是全市首批211个异地申请就近“通办”事项已正式公布实施,在省内率先实现了17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全城通办”。
4.依托综合窗口集成化,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一是积极推动设置民生、社会、商事登记、工程建设、跨域受理和统一出件等六类“综合窗口”,市县区两级政务大厅普遍开展“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集成化服务模式试运行以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在多个窗口来回跑动的次数;二是《盘锦市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待对市县区各100个高频“最多跑一次”事项及30个“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进行综合论证后,拟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5.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营商环境监督及案件办理力度。盘锦市营商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重点针对基层办事“小鬼难缠”问题开展了明察暗访,将一批县区社会民生类政务大厅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二是积极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三是建强“8890”综合平台做好便民利企服务。截止目前,“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咨询37000余件,办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大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
一是升级项目管家专班服务坚定企业投资信心。由各级营商部门对项目管家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通过对接启动“项目专班”服务,以马上就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的精神,有效帮助解决项目发展中的问题。二是加强营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业务水平。目前盘锦市及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均组建了独立的营商环境建设局,均具备政务服务管理、营商环境监督、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8890”及民心网平台建设职能。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盘锦市各级营商部门组建时间较短、职能作用发挥有限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在营商观念认识层面尚不到位等原因,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1.营商投诉案件办理满意率不高。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营商投诉案件特别是政府拖欠企业款项问题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勒紧裤腰带也要处理好的认识和决心,导致盘锦市营商案件办结率、满意率不高,甚至有“假办结”、“被办结”现象。
2.各级营商部门权威性有待提高。
各级职能部门存在本位思想,知道有问题、有短板不敢自曝“家丑”刀刃向内解决问题,加之各级营商部门担当精神不足,特别是面对一些矛盾问题还未“长出牙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
3.机构改革后续有关“先立后破”工作受制约。
个别县区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跟不上,其中“8890”平台存在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和案件推诿扯皮等问题,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移交等工作存在专业力量支持不到位问题。
4.办事“推脱缠绕”仍“小鬼不散”。
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个别县区政务大厅社会民生类服务窗口存在设置不合理和限号“服务”现象,个别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变相“吃拿卡要”和被要求开具“奇葩证明”“不合理证明”问题依旧存在,对基层干部“能办缓办、能办不办”等“小鬼难缠”问题整治不彻底,曝光问责力度不够。
三、调查建议
1.全力做好营商环境评价,打造有量化指标支撑的“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借鉴全国文明城创建成功经验做法,狠抓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加强培训、出台方案,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格局,编织好营商环境建设“有人干”这张网,严格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全面提高评价量化成绩,举全市之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2.建立政务服务扁平化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重点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等政务服务扁平化管理机制进行督查考核,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争取在公安、税务、医保、社保等条线管理领域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跨层级跨区域“全城通办”事项,并积极推进热门和高频事项在县区内跨层级综合受理、县区层面跨区域综合受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实效。
3.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公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明察暗访;二是重点整治基层“能办不办、能办缓办”等“小鬼难缠”问题;三是完善政府失信行为工作台账,力求确保在政府失信方面不出现新问题,存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后进单位和反面典型及时曝光、督促整改;五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约谈机制。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篇2
按照县政府关于《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预通知》批办单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汇总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现将我局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全面推动优化政务环境工作
一是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服务流程,实行了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新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窗口电子显示屏增设、咨询服务台建设,功能服务区优化以及导流宣传标识等各方面改造建设,营造舒心、贴心氛围,提高政务服务环境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开展了权力“瘦身”工作,梳理权责清单26个单位,共计7022项。截至8月底,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6920件次,其中办理许可事项4988件,其他服务事项161932件,办结率为100%。我县办理事项时限压缩比为72.39%,即办件比率为46.8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为98.27%,网上可办率为96.19%。
三是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划转13个部门,工作人员10名,依申请六类事项117项,其中,许可事项83项,确认事项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6项。已做好13个单位划转事项备忘录,对各单位划转事项、划转后职责划分进行了确定。现已启动行政审批专用章开展审批工作。
四是经过对全县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自查梳理,按照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利事项)清单,确定我县依申请权利六类事项389项,除涉及安全、涉密事项38项不能进驻外,现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351项。有效解决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现象,提高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我局积极开展精细化梳理工作,组织33个单位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确定依申请六类事项850项,公共服务事项575项,共计1425项,按照梳理要素,逐项进行梳理,涉及空表样表已上传。持续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开展高频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工作。
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我局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集中办公,全县涉及“互联网+监管”27个单位、部门进行了认领、编制、发布工作。目前,共认领监管事项778项,检查实施清单749项,录入执法人员318名,录入执法人员信息633条,已全部编制、发布。
三是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和政务服务工作。为切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我县涉及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的25个单位部门和政务服务大厅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为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办理提供了条件和保障。19个单位完成了电子证照审核上报工作,30个单位制作了电子印章。
四是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县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设置了政务服务工作指南,并全面公开。利用自治区政务服务“蒙速办APP”、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条件,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有效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是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我局为25个单位部门创建了账号,可在市政务服务云平台进行受理、办理,有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各乡镇政府已开通政务外网,有效推进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
(三)推进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系统工作
一是设置“好差评”评价器。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我县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新大厅、不动产大厅、人社局大厅、医保局大厅各窗口设置了“好差评”评价器200台,开展网上评价,有效评价数19505条,在5个旗县排名第三。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评价引导。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企业使用“好差评”评价器,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内摆放宣传板、LED大屏滚动播放及在微信公众号“武川政务服务”上大力宣传“好差评”,进一步使企业、群众深入了解“好差评”,同时,安排专人对各大厅的办事群众进行引导评价工作,切实发挥“好差评”系统线上运行的评价作用,将群众的评价转化为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动力,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好差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信息透明度,我局制定了《“好差评”工作制度》、《“好差评”工作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好差评”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好差评”工作“差评”反馈制度》等工作制度,为了解办事群众、企业诉求、提高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企业开办专区实行了“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材料内部流转、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流程,解决了企业多窗口、多环节提交材料的繁琐,真正实现了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市场、税务、城管、人社、公安、银行、刻章企业进驻企业开办专区,可以办理商事登记、领取税务发票UK、企业牌匾审批、企业员工参保、刻章备案、开设开户、刻制公章等业务。为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免费刻制印章、免费提供税务发票UK、免费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免费提供邮寄材料等服务。成立专区之前,开办新企业需要6个工作日,12个环节、21份材料、1210元费用,企业需要分别去各个部门办理。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之后,开办新企业仅需0.5个工作日,2个环节、6份材料、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免费邮寄服务,实现了新开办企业零成本零费用。
截至目前,企业开办专区设立新企业163件、申领税务发票UK257件、印章刻制43件、银行开户67件、企业员工参保12件。
(五)扎实开展“蒙速办·四办”工作
为实现重点事项不见面审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需要,制定了“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配备专人专班,狠抓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一网办工作,目前已将全县31个单位和部门746个事项录入了呼和浩特市政务云平台综窗系统。自工作开展以来,综窗系统受理办结了213件,获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掌上办工作,已开通公积金、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卫生健康、教育、交通出行、生活缴费、出生一次办、即办件、医疗保障11项查询服务功能。同时,我县33个部门在内蒙古一体化平台发布的1118项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发布至蒙速办查询系统,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材料与办事流程;一次办工作,目前我县一次办可办理事项98项,累计办件量为792件(单办140件,联办652件),建立了工作专班和一次办工作台账,做到了使企业放心,群众满意。帮您办工作,完成重点项目帮办2件,现场帮您办、兜底办84件,群众比较满意。
(六)稳步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工作
我局已制定了“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施方案,积极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建设。我县6个单位现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8台,分别是公安局2台,税务局1台,不动产登记中心1台,中燃公司1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台,人社局2台。目前已将供电局、中燃公司、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的自助服务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我局正积极统筹协调更多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现更多高频热点事项自助办理,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七)赋权乡镇、街道事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县已将除婚姻登记1项外,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全部下放至乡镇,我县9个乡镇对97个赋权事项均已完成承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务服务大厅硬件设施配备还不够完善,分厅多,不集中,办事企业、群众存在办事不方便的问题。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不够到位,国家、自治区、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不充分,政务移动APP业务推动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我县已将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下放至乡镇,各乡镇已完成赋权事项承接工作,但在承接过程中存在缺乏针对赋权部门的业务培训,导致对业务不太熟练,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工作效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配备充足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积极谋划和配合做好全县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将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大厅、不动产大厅、医保大厅整合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新政务综合大厅,目前已签订合同,各窗口服务功能区已经确定,正在加快装修速度,使用后将彻底解决分厅多、办事不集中的问题。三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继续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持续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继续推进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事项,加快推进审批服务工作力度,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紧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超市网络正常运转,认真落实“蒙速办·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篇3
20XX年以来,县人社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相关工作部署,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力实施“强修文”五年行动为工作主线,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牢牢把握“人社部门是服务型部门”定位,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排位上升,营商环境评估指数全面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凝聚强大力量。
一、基本情况
(一)加大就业创业扶持,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强化企业用工支撑。有计划的开展招聘活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今年以来,修文县共举办各类招聘会34场,共657家企业参加(其中506家企业为贵阳市人社局提供),至少有771人达成就业意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培训7493人,占目标任务2500人的293.96%,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职工培训2419人;
2.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全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创建充分就业居委会17个,创建率为94%;充分就业村97个,创建率为94%。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05万元。
3.做好档案管理与服务。依托贵阳市社会人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增加多条转递渠道,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人性化。截至目前我局托管档案达5800份,今年以来接受档案业务咨询今年以来1500余次。
4.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跨地区互认。由外省、其他专区调入、引进、招考的专业技术人员,其通过人事职称部门组织的社会化评审、考试等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其他系统内评审、考试取得的资格,均按省、市相关要求,报省、市人事职称部门审核认定,并根据审核认定结果,聘任和兑现相应待遇。
(二)紧盯服务效能提升,打造优质人社服务
1.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关于企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压缩办理时限,确保用工权益,服务好企业。20XX年以来共审批办理完成特殊工时审批7家、人力资源许可2家、劳务派遣许可4家,并不定期对具有行政许可企业进行监管。
2.提升社保业务办理便利度。一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建设,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全面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二是全面推行“掌上12333”系统服务,养老保险转进与转出更便捷,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推行减证便民行动,跨省转移新增业务实现“无纸化”,省内转移业务取消提供缴费凭证环节;四是新企业参保实现“零跑腿”,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参保办理人力、经济成本,截至目前,完成新参保企业1030户。
3.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动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失业保险扩大范围工作。
(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化解争议“第一道防线”和“互联网+调解”作用,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4件,立案208件,仲裁108件,调解196件(含乡镇街道基层组织以及案外调解96件)。
2.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截至目前,完成企业书面年审606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75份,对违反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且拒不改正的单位立案32件,结案25件(其中:涉嫌使用童工2件、项目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0件,中止3件),正在处理7件(其中:涉嫌拖欠工资案件4件,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3件);清欠农民工资9315.19万元,涉及农民工3811人;
二、存在问题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求职难”与“招工难”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险种转移便利度有待优化。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未实现省内、外网上转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还未实现省内网上转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还未实现省外网上转移。
(三)劳动用工权益保护压力仍大。违规用工现象仍然存在,零星欠薪线索仍然禁而不绝,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劳动用工权益保护问题仍然严峻。
三、对国家层面的建议
(一)出台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大对边远地区的资金投入,保障城乡各类就业困难对象实现更稳定更充分就业。
(二)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搭建就业供需桥梁。深入企业走访,掌握企业招聘需求,畅通企业与求职者沟通渠道,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二)进一步做好社保经办服务。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力争20XX年12月31日前实现“贵州省金保三期系统”使用,实现城镇养老保险省内网上转移。
(三)进一步维护劳动用工权益。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的签订、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等工作;进一步探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制度执行效率,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篇4
根据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的要求,我园对教学楼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克旗民族实验幼儿园教学楼项目于20xx年7月2月立项,计划总投资1198万元,其中京蒙帮扶190万元,自治区配在套资金190万元,地方自筹818万元。于20xx年5月20日开工建设,总占地面积20704.41平方米,建筑面积5069.5平方米。
二、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截止到目前完成总投资近千万元,到位资金七百多万元。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为将该项目实施好,建立了项目法人制,我园还建立了园长为首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抽专人负责。
(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划设计。首先,根据项目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委托勘察单位对项目进行地质勘测,并出具地质勘测报告,作为施工图纸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图纸均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照“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由设计室进行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不盲目追求高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
二是组织管理。我们的管理目标是:依法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节约资金、按期完成、保证质量、安全适用。首先,工程的发包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赤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择优选定承建单位,严格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等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强化监督,推行阳光作业。其次,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局领导督促,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具备条件的按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工程进度
进一步加大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各项资料,层层落实责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计划于20xx年10月30日交工,于20xx年3月之前投入使用。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篇5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 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 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