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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2025/09/08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热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热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1

窗外,镰刀似的的月亮斜挂在夜空。天幕中,繁星点点,像是黑色幕布上点缀着的颗颗宝石。一缕缕清淡的月光,从窗口透到窗前。我躺在床上,望着窗外那繁华的街道,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今天看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里面的情节就像放电影一样,再次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

故事里的小主人公金铃和我的情况差不多,也是一位六年级的学生,她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智、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那一份天真、纯真,和家长做出了许多“抗争”。但是因为金铃妈妈总是拿比金铃好的孩子来和她比,所以每次考试都不相信自己,总是错一些简单的题目。

这位小主人公的家庭和我的家庭极相似,,我妈妈也拿别的孩子和我比,并且总是数落我,搞得我好像是世上最差的小孩,什么都比不过人家似的。这每一句话,就好像一股洪流,拼命地冲刷着石头上的棱角,拼命抹杀着我们独特的个性。每当这时,我鼓励自己,我们可不要像金铃那样把大人的每一句话信以为真,我们只能把家长的话作为成长的动力,来激励自己。只要有信心,我们就有希望超越别人。

热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2

好孩子,好孩子不是次次100分,也不是三好学生奖状满房,而是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而《我要做好孩子》的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她想象丰富,却有些粗心大意。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六年级所发生的事,她从原本意志薄弱到后来因孙奶奶的帮助而对自己有了信心,俗话说:信心是成功的一半。金铃的学习成绩逐渐上升,进入了班级前十名。

金铃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她的人品又那么优秀,在他发现小鸟被几个孩子伤害,她奋不顾身,赶走了孩子,救了小鸟。而且他对蚕宝宝也发出善心,向它伸出了援助之手,回家把它们养了起来,还因为它们而四处找桑叶。对比她,我有些惭愧,也有些骄傲。我经常对路边奄奄一息的小动物置之不理,有一次还放火烧了蚂蚁洞,使洞前留下许多蚂蚁的温热尸体,使许多蚂蚁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相比她的慈善,我自愧不如。但是她在成绩不好时瞒过妈妈,还用胶带纸将妈妈的签名撕下再贴在试卷上,以仿照妈妈签名。而我却勇敢的承认。

在艰难的人生路途中,我们祝愿金玲越走越好!

热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3

题记:孩子的世界,也许大人们难懂。

打开《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第一件事就是了解作者——黄蓓佳,出生于江苏如皋。

读完第一章,我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标准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

书中主要讲了金铃为了做一个让老师和家长满意的“好孩子”,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纯洁、善良、天真,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满怀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似乎想到了我们自己,不管是学习好还是坏,不都在努力吗?成绩好的只想要更好,一但松懈,就如成绩不好的,考不好自己难过,面对家长的斥责和老师的责怪,我们只能低头承认错误。

似乎在每个家长口中都会有一句“好孩子都是别人家的”,这话语深深地刻在我们心里,没有人倾诉,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着。学习成绩已经成了家长的面子,也许他们丝毫没有体会我们的辛苦。

但我觉得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更加努力的学习,化压力为动力,让家长、老师们对我们刮目相看。

最后,就如书中最后一章节的最后一句话一样——跑啊,同学们,冲刺啊!

热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4

我怀着我也想做一个好孩子的心情和同学们一起看完了这本黄蓓佳的倾情小说——《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女,11岁,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的成绩中不溜,语文最高高不过90,最低低不过80,英语一般,数学最差,也最粗心。她最怕“四则混合运算”,她常把“+”看成“―”,把“6”看成“9”啦等等的问题。她的作文不好也不坏,如果碰上合心意的作文题,可以超水平发挥。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金铃很善良、老实,保护弱小,开朗、活泼。虽然文中有许多大大小小的人物,如自私自利的倪志伟,考试依赖别人的于胖儿,弱小的尚海......

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的喜怒哀乐,对人间一切美好事物的感叹。她每次把事情搞砸后,但又不会绞尽脑汁的要把这个结局完美结束,比如一些小文章,如《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讲了主人公的邻居去世了,他有一个孙女叫幸幸,很可爱,也很可怜。她没有爸爸妈妈,她现在没处去。金铃希望把幸幸带回家住,但又怕妈妈不同意。但是她还是把幸幸带回去了。***妈说可以让幸幸留在她家,但是金铃一定要把数学考好。果然,金铃考了98分,幸幸就留了下来。不过后来,幸幸被***妈带走了,金铃一直想买一个芭比娃娃送给她,便找妈妈,要当家权,以便来存钱买芭比娃娃。

文中的她,毛手毛脚;文中的她,想帮助别人,却经常是害了别人;文中的她,虽然有诸如此类的恶习,但我还是喜欢她!虽然文中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但我还是最喜欢她。因为她执著认真的做完每一件事,还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她希望一切都美好!

我想做一个好孩子!和金铃一样执著认真的做完每一件事!

热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5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我最宝贵的书,他们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崭新,唯独一本发黄的书。

这本发黄的书,是我从小看到现在的。每一次都深深地被书里的那位胖胖的、滑稽的主人公---金玲逗乐。直到现在,我还都没有烦倦它,那个好笑又好气的金玲令我爱不释手,给予了我最珍贵的启示。

金玲和我有一点非常相似,那就是给作文取题目。我们和别的同学不一样,不是随随便便就直接把题目写下来,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写出与众不同的题目。但是,金玲告诉我一件大事,错别字要小心!即使是一篇十分不错的习作如果被二十个错别字一扣,分数也可想而知了。

主人公最大的优点就是我最大的缺点。第一:身高和体重:第二:胆子大。我爱挑食,但金玲吃的东西比我的两倍还多。我想:要是我和金玲站在一起,准会让别人笑掉大牙。书里的金玲跟谁都是“自来熟”,而我,就算有人主动跟我交朋友,我也会很腼腆。

古人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位主人公金玲让我知道要做机敏、善良、正直的人要做一位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无论经历多少磨难和痛苦,即使失败,也不能放弃;即使摔倒,也要爬起来,即使成功,也不骄傲。

那本书破旧不堪,但智慧和知识早已融进了我的脑中,这本书,启迪了我做“好孩子”的梦想,让我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