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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呐喊》有感

2025/09/20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读《呐喊》有感(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读《呐喊》有感 篇1

《呐喊》是鲁迅于19XX—19XX年所作小说编成的集。他批判了封建社会的弊端,揭露了黑暗势力的丑恶嘴脸,并如他自己所说的“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与读其他小数不同,读《呐喊》里的小说,时刻都能感受到其所塑造人物形象的鲜明特点,能感受到这个人物浓缩或折射的那一部分社会或一部分人的影子,能感受到这影子背后隐藏着的复杂的鲁迅情感。

是的,鲁迅的情感是复杂的,甚至是矛盾的。

在投身于伟大的民主革命前,他的情感矛盾了。面对当时黑暗的现状、愚昧的国民以及救国救民的重任,他想退缩,想消极地回避,想懦弱的躲开,以至于有了“铁屋子”这一著名的比喻。他说:“一座封闭不可打破的铁屋子,里面睡着许多人,再过一会,这些人都将在昏睡中死去,你现在大嚷将它们都吵起来后,使他们最后痛苦地窒息死去,你觉得对得起它们吗?”明显的,他差点对中国的社会及民众丧失了信心。然而他毕竟没有被困难吓倒,依然操起利剑似的笔端,投身于革命中,刻画出一张张丑恶的嘴脸,教人们认清它并撕碎它。《鸭的喜剧》就抒发了他对面对悲观境遇一味消极回避的态度的反对与批判,再次证明了他在矛盾心情中选择的正确立常

斗争中,他的心情又矛盾了,面对遭受封建制度迫害已久的愚昧的民众。一方面,他“怒其不争”。《卜中刻画的老栓为了给自己的儿子治病,竟用钱换来沾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最后他的儿子还是成为了黑暗的封建势力的牺牲品;一方面他又“哀其不幸”。《明天》中的单四嫂子用毕生的积蓄还来对自己儿子生命的最后一点希望,换来对明天的最后一点期盼。然而,明天的到来却让她彻底的绝望了,他的儿子最终还是死了。《狂人日记》中借狂人之口对下一代中国孩子的成长发出担忧与悲伤的'呐喊。显然作者对封建制度下人民的悲惨遭遇寄予无限的同情。同时,在这种复杂情感的影响下,《阿Q正传》横空出世。作者在笔下对阿Q倾注的情感不正是作者在心底对那时中国国民的那种怒火,那种哀伤吗?最终,作者还是坚持了下去,就像一位医生对他的病人不放弃最后一线希望,

生活中,他的情感也是矛盾的。一方面,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当时冷漠无情的社会氛围下,作者的心也曾结上了冰霜。然而,冬日的寒冷终将被春日的温暖所取代,野火烧过的荒原终将被春风再次吹绿。《一件小事》中的车夫对别人真情的帮助和善良的流露,融化了作者心中的冷淡,并以此,作者不断警醒告诫自己,从此,一直保持着心灵的温度。在生活情感的矛盾中,作者又一次经受住了考验。

还有,他在奋斗中孤独下的矛盾。一方面,它既希望与广大的知识分子,希望它们也能站起来与自己并肩作战。一方面,他认清了当时中国封建制度下知识分子的无能与软弱。在这种矛盾下,他选择了为唤醒知识分子而斗争呐喊。为此所创作的孔乙己和白光犹如两柄利剑插入了落后害人的封建教育制度的软肋。

在情感的矛盾中,他朝着光明而前进。有时可能在徘徊,有时可能在停歇,但他从来没有后退。艰难险阻,坚定了他必胜的信念;风雨雷电,阻不住他坚定的步伐……

读《呐喊》有感 篇2

阅读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提高写作水平,它就像是一盏明灯,无声无息地照亮你。我爱阅读!

最近我看了一本《呐喊红宝石》。在一个了无生气的小城,有一栋摇摇欲坠的孤儿院,院中有一对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哥哥比较安静,爱做白日梦,妹妹比较暴躁,喜欢顶嘴。孤儿院的崔先去和崔太太喜欢定规则,厨房规则、楼梯规则、户外规则,不守规则就会受到严重的处罚。兄妹俩不知在布满蜘蛛网的地下室的反省角耗过多少时间,他们铲马粪、拔杂草、刷锅洗碗、擦地板……

当我看到这时,有些感慨,我们现在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而他们干家务,干农活,还要被惩罚,多么鲜明的对比呀!兄妹俩也曾多次被领养,有的人觉得自己充满爱心;有的人就是为了省下雇工的钱,狠心地压榨这两孩子。可是都不久就气呼呼地“退货”了。长期以往,兄妹俩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梦想着逃出这犹如监牢的.地方。

直到遇见了一对老夫妇谛乐和赛蕊,兄妹俩跟着他们来到了呐喊红宝石,老人细心地照顾他们的生活,包容他们的坏脾气,原谅他们犯的错误。从而让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让爱做白日梦的达拉斯学会了面对现实。

可怜的兄妹俩终于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了,真为他们高兴。其实,对于孩子来说幸福很简单,就是正确的教导,耐心的陪伴。对于已经拥有幸福的我们,更要好好珍惜现在,创造未来。

读《呐喊》有感 篇3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很是沉重。因为我能够感受到余杰的寂寞和痛苦。

作为鲁迅的接班人(请允许我这么叫他),他确实充满了更多的无奈。当他接替起鲁迅肩起那道黑暗的门时,他悲观地发现,宽敞与光明对孩子们已不起任何作用了,因为对孩子们而言,快乐哪里都一样,所以他们不愿意跑了。

这确实让人感到可悲,至少鲁迅曾让某些自觉的人沐浴到了阳光,可余杰呢?然而,这不是他的错,“共和使人沉默”,他开了一条路,人们却不敢跑了。

温室里的花朵可以生长得很顺利,殊不知,走出大棚却也只有迅速凋亡的命运。这些花朵,必然要接受这样的结果。

可这些孩子呢?难道也让他们如此“弱不禁风”?这大概是鲁迅所没想到的.,也是余杰不愿看到的。所以他也就仍肩着这道黑暗的门,独自深味着痛苦的滋味。

不愿放下,是他的执着。“为抽屉而写作”绝不仅仅是他的最终目的。面对这愚昧的国民,他无奈地选择了偏激作为他的物体,既然有路你不走,那就只有强制驱赶了。我相信余杰的这一选择是对的。

“在那些身心交瘁的日子,年纪轻轻的我窥见了窗口死神宁静而恬美的笑容。”当我读到这段文字时,我的心是多么的痛。我真不希望煊这样一位清醒的人会像鲁迅那样早逝。然而,我是不会叫余杰放下这道门的,我想说:“余杰,坚持下去,你将不再孤独。”

我想,这句话终会成真的。当余杰哪一天回头看的时候,他会欣喜得发现,远方还有一位默默支持他的人——我在追赶。

读《呐喊》有感 篇4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鲁迅的书了。上一次我完整地读他的大概还是高二在语上学《祝福》的时候。这次重新拾起,心情不免有点复杂。因为我这个人素有些叛逆心理,越是被众人歌颂的伟大人物,在对他下判断时,我越是苛刻而谨慎。之前接触鲁迅,大多数是在语本上,印象中的鲁迅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阿长与海经》里的小少爷“迅哥儿”,或者是《风筝》里有点冷酷的兄长,或者是《藤野先生》中求学日本的留学生,又或者是以小酒保口吻写那个迂腐人“孔乙己”的小说家。

我喜欢看他的散,尤其喜欢看他写童年往事,淳朴小镇、活泼少年,一下便趣味横生,但我一直未曾领会到鲁迅的豪情与热血。

然而这次才刚看完《呐喊》的自序,我就已经觉得很亢奋,我突然意识到初中时自己还是太小了,哪里读得出这字间涌动着的一种豪情呢?说是豪情,其实也不太准确。《呐喊》自序里其实充斥着一种寂寞的悲哀,和不甘于妥协的倔强在,这种情感和茅盾的《幻灭》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鲁迅是寂寞的,《呐喊》自序里“寂寞”二字出现了十次,“悲哀”二字出现了六次。他说“我在年青时做过许多梦,后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偏成了《呐喊》的由”。鲁迅年轻时大概也是热血激情、壮志凌云的一个青年,但悲剧在于,现实总会磨平一个人的棱角。他年轻时求学日本,一心想要学医救国,后在日堂上看到反映中国时况的影片,发现他们在围观自己的同胞被杀害时,竟然无动于衷,脸上全是一种“冷漠自私”、“麻木不仁”的表情。他在此时醒悟,即便体格再健壮,如果精神没有进步,那这个国家也是无救的。于是他弃医从,意图提倡艺运动推动先进思想观念在中国传播。奈何孤掌难鸣,他自己势单力薄,很多尝试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太多的失败,让他开始渐渐退缩,但同时,寂寞与苦涩也像“大毒蛇”一样缠住了他的灵魂,随之而的也就是,悲哀、苦闷。

《呐喊》自序里还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金心异到S会馆里找鲁迅谈话。虽然这段故事已经被我们语老师讲了无数遍,但在里这样由鲁迅本人讲出,我还是感到别样的震撼。那段铁屋子的比喻实在是太精妙了。当时的中国就好像这样一间铁屋子,没有窗户而且万难破毁,里面熟睡着的人们就是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就是那些一直饱受压迫却浑然不自知甚至还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可悲的中国人。鲁迅心中忐忑,说如果大声叫嚷,惊醒了少数人那又怎么样呢,不过是让这些人陪我们受罪而已。金心异的回答也让人拍案叫绝。“然而几个人既然起,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是啊,不正如鲁迅所说,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于是他们一群人便奋起反抗,摇旗呐喊。尤其是鲁迅提到,这就是他将此书取名《呐喊》的原因,他要呐喊,让新的思想被普罗大众所听到,所接受,他要唤醒还在沉睡中的人们。

读罢自序,我深受感动。如果说受了多次失败打击的.鲁迅还是一种,“寂寞鲁迅,不语婷婷日又昏”的形象的话,那再次站起呐喊的鲁迅就是一个奋起冲锋的战士。他看不得这黑暗,于是他就要撕破这黑暗。我好像看到了今何在《悟空传》的孙悟空,不问道险,勇往直前,踏碎凌霄,放肆桀骜。那个不成佛的孙悟空虽然顽劣,但敢爱敢恨、嫉恶如仇,而这才是英雄。

庆幸的是,在那样一个时代,鲁迅没有选择成为甘于寂寞的“斗战胜佛”,而是站了起,举起了他的金箍棒,与那些可怖的黑暗勇敢地战斗。红色的光,终于点亮了黑夜,然后,冲了出去。

读《呐喊》有感 篇5

有一个人,喜欢在咸亨酒店里,乐悠悠的喝着老酒,嚼着茴香豆,美滋滋,乐淘淘。对了,他就是孔乙己。今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集《呐喊》,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孔乙己”的故事。

鲁迅先生小的时候,曾经在咸亨酒店里当伙计,工作就是给客人温酒。酒店里有一个常客,绰号叫孔乙己。孔乙己是一个奇怪的人,年轻的时候读过书,可是考试考不中,又因为写得一手好字,就去给人家钞书。可孔乙己手脚不干净,老是干鸡鸣狗盗的勾当,就没有人叫他钞书了。孔乙己十分幽默,可以逗得在场众人哈哈大笑,但喝酒的钱全是偷来的。一次,孔乙己被人抓了个现行,打断了腿,别人以为他死了,但有一天,孔乙己来到了咸亨酒店,在众人的大笑中,孔乙己死活不承认钱是偷来的。几年后,孔乙己不见了,他真的死了。

在故事中,孔乙己是一个小偷的`形象,别人对他没什么好印象。但是每次大家说孔乙己的钱是偷来时,孔乙己死活不承认,守护住了自己的尊严。我觉得:孔乙己不是一个平常普通的小偷,也不是什么江洋大盗,反而是一个要面子、坚强的小偷。孔乙己还是一代书生,但应为封建社会科举制的残忍,孔乙己失败了,迫不得已才偷东西的。我记不喜欢,也不讨厌孔乙己。我喜欢孔乙己身上的骨气和他的幽默,讨厌孔乙己的好吃懒做,想不劳而获的性格。孔乙己是一个有趣的人,是残忍的旧社会让他如此奇怪,孔乙己有原来的幽默,坚强,却带着后来的不劳而获。读书,并不是为了当大官才读的,新时代的读书人应该为报效祖国而努力。虽然孔乙己读不了书,但还热爱着学习。他为小鲁迅不理睬自己教他写“茴”字而叹息,还为别人把窃书说成偷书而生气。这就是孔乙己,一个奇怪的小偷。

同学们,我们读书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祖国!加油吧,不要像孔乙己一样认错了方向,祖国需要我们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