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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计划

2025/09/23工作计划

文学网整理的检查工作计划(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检查工作计划 篇1

根据省卫生厅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我市职业、放射卫生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动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1、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与安监、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本辖区招商引资信息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狠抓职业危害源头控制,从源头上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加强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项目进行审查,严格控制新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针对本地职业危害因素较重的煤炭,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接触职业比较严重的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在宣传方式上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深入企业车间宣讲、培训交流、在主要街道和重点厂矿企业、车间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重点加强对水泥、煤炭、化工、汽车配件喷漆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证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服务包括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有关档案是否健全、体检结果是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反馈。

5、举办一次企业负责人和职业病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6、开展一次医疗机构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治疗卫生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情况,以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全面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查,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所有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放射防护效果监测评价,对防护不合格的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护改造措施。

二、目标要求和时间安排

1、1-2月份对20xx年监督检查企业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分析辖区内职业危害因素分布的`接触人群特点,确定职业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3-4月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有毒有害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用人单位20xx年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监督覆盖率

要达到10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达到100%,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县级达到50%,市级达到70%。

3、5月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举办企业负责人和职业病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班。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

4、6-7月开展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效果监测、改造和评价,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要达到:《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率达到100%,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建档率县级达到70%,市级达到100%,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改造率和防护效果评价率达到100%,改造合格率县级达到90%,市级达到100%。

5、8-9月开展一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按要求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职业病的体检,诊断、治疗和信息反馈工作。

6、10-11月集中力量进行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验收,对上半年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企业、放射诊疗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提出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责令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7、对各县区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对全市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

检查工作计划 篇2

20xx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计划全市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

为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检查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意见》(国测成发〔20xx〕8号)和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的通知》(桂测办〔20xx〕52号)要求,决定对全市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各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使用单位进行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

二、检查方式、对象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的对象是全市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采用按比例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查单位名单,重点对生产或使用数量较多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单位及以往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以下简称《自查情况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保密自查工作,填写《自查情况表》并根据自查实际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请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表》及自查报告交至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国土资源局921办公室)。

(二)请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高度重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经检查发现不符合涉密管理要求的单位,将责成整改,并暂停向其提供涉密成果资料,存在严重失泄密行为的,将按国家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检查工作计划 篇3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现制定20xx年全县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及全市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防风险、保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储运条件的稳定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任务

(一)药品经营企业GSP合规性检查

各市监所对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将上一年度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纳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企业持续按照GSP和相关规定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1、检查数量

各市监所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检查重点

药品零售企业以中药饮片、处方药销售为重点,检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

3、工作要求

GSP合规性检查应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要求进行。

(二)疫苗配送及使用单位全覆盖检查

针对疫苗输入性和使用风险,对辖区内疫苗配送及接种单位全覆盖检查。各市监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冷链储存运输、监测温度数据完整及票账货一致性、过期疫苗处置、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内容,确保疫苗储存配送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

(三)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检查

各市监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检查非法渠道采购药品、未按照要求储存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等内容,保障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四)专项检查

1、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以医院周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集中整治执业药师“挂证”、是否在岗执业、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并能正常运转、药品储存特别是冷藏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人员教育培训及健康体检等是否落实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

2、互联网销售药品专项整治

各市监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药品的行为进行监管。针对药品网络领域销售非法产品、无证经营、违规销售处方药等问题,根据国家局安排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3、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巩固前期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成果,各市监所组织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条件等行为;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使用);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方式

各市监所要结合监管实际将日常检查与合规性检查、飞行检查、延伸检查、专项检查有机整合,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同时结合药品抽检、投诉举报等加大有因检查。

(二)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1月31日前)

各市监所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合规性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查找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对照GSP评估质量管理运行情况,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2、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2月1日-11月30日)

各市监所结合企业自查整改情况,依据检查重点,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处理结果报送县局药保化股,县局将结果进行公告。

3、上报及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市监所对检查工作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分析评判监督检查效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日和11月11日前报送县局药保化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监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执法监督责任,全面落实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任务,切实有效履行药品监管职责。要统筹安排各项检查任务,确保检查覆盖率,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在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应注重有效衔接、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确保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风险研判,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会商原则,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结合监管实际,查找监管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关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力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检查工作计划 篇4

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狠抓职业病预防,全力控制、消除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现编制20xx年江油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体系。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事项和内容,并建立健全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总公司、分公司到车间、班组、工种、岗位,特别是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车间、重点班组、重点工种、重点岗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

(二)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建立健全以下13 项主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三)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要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确保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职业危害严重或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劳动者超过100 人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 号)有关规定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四)前期预防。要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规定,真正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工作场所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作业现场检查,明确每月检查的频次。职业卫生管理员要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检测、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监测仪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等的检查巡查,确保工作场所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六)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并有效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立和完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按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xx〕121 号),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 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 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 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 课时。

(八)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xx)依法组织所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随意减少体检项目和延长体检周期,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岗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要求,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劳动者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论、复查建议及治疗结果等相关资料。

(九)应急管理。对存在急性损伤危险的用人单位要将职业危害应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之中,依法编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要定期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职业危害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防护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十)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执法情况。

二、检查频次

中央、省市直属重点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及较重类别的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单位监督检查周期为两年。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各乡镇、园区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进行抽样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健康规定为主;

(二)聘请专家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检查;

(三)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表(简化版)》(江安监督[20xx]59号)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四)坚持检查、执法并行,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痕迹化管理,检查应当现场出具检查记录并规范填写,发现有隐患的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需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的制发《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

(二)监督检查应当遵循“过程闭合”的原则,对责令整改的隐患要跟踪督促,直至消除隐患;

(三)监督检查应当“实事求是,全面细致”,防止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四)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乡镇、园区进行警示约谈,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处罚并建议将企业纳入“企业黑名单”。

检查工作计划 篇5

根据分公司通知要求,结合我项目部今年在施工中的实际情况,现将“春检”计划安排如下:

一、我项目部现在建工程情况:

李庄物流基地、蓝焰煤层气出库、潘庄风井场地大型设备、三水沟加压泵房混凝土机械,临电线路。

二、检修内容:

1.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保护接地电阻测试、临时用电线路、配电设施,并有相关自检及整改记录。

2.完善各类设备台账,设备包机牌、操作规程、运行维修日志、规章制度、运行规程、事故预案。

3.按照分公司要求,填写各类报表,并于xxxx年2月22日前上报项目部。

三、自查整改时间

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5日

四、检修人员:

项目部电工班组及各施工队专业电工。

五、组织结构:

组长:张林社(电话:xxxxxxxxxx)副组长:郭新年(电话:xxxxxxxxxx)

成员:徐先飞、朱良宁、电工组全员、各施工现场负责人。

检查工作计划 篇6

1目的

为明确神华包头煤化工碳四利用项目热电站四号锅炉装置热控安装工程检验评定范围及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监视和验证,以保证各项记录齐全、真实和本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标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神华包头煤化工碳四利用项目热电站四号锅炉装置热控安装专业施工项目的质量检验。

3编制依据

本计划编制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a、《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T5210.4-20xx)篇

b、4号锅炉施工合同文件。

当设计要求与上述标准不一致时,原则以设计为准。对于“验评标准”中无评定标准或不明确、不适用的工程项目,可参照厂家说明书、设计及相关规范,与甲方或监理协商后确定具体的评定标准,自行制定的评定标准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方可使用。

4术语

4.1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工程。

4.2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可以按不同的部分划分。

4.3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可以按施工工序或分部工程中设备与工程性质的不同划分。

4.4检验批工程: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可以按施工工序或分部工程中设备与工程性质的不同划分。

4.5隐蔽工程:凡是工程的成果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后将被覆盖或遮盖将无法再进行检验的工程。

4.6 W控制点:指见证点,在相应文件(通常为质量计划)中规定的对某操作的监督点。 W点注重的是施工过程中的平行检查,通过这个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及纠正质量问题。

4.7 H控制点:指停工待检点,在相应文件(通常为质量计划)中规定的对某操作的监督点。H点注重的是对施工的某道工序或检验项目的结果检查,只有检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是一个设置“关卡”的意思。

4.8 S控制点:指旁站点,针对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而设置的全过程连续监控点。S点注重的是施工工序或部位的全过程监督,既要关注过程,也要注重其结果。

5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要求

5.1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5.1.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内容包括检验内容、质量标准、抽样比率、检验方法及器具、质量等级评定等。

5.1.2分项工程应按本计划进行检验,当同一分项工程分阶段施工时,应按施工自然进度分阶段检验,该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全部检验完毕后,再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5.2质量检验人员

5.2.1一级(班组)验收项目,由施工班组班组长主持检验,并填写自检记录。

5.2.2二级验收项目,通过一级检验合格后,报工程部锅炉组该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并由其主持检验并评定质量等级。

5.2.3三级验收项目,经二级检验合格后,报质量管理部质检人员,由其主持检验并评定质量等级。

5.2.4四级验收项目,经三级检验合格后报请监理检验并评定质量等级,规定或指定质监站参加检验的项目还需同时报请质监站代表参加。

5.3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按验评标准的规定进行。分部工程的所有分项工程全部检验完毕后,应对该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分部工程全部检验完毕后,应对该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由质量部专业质检人员组织复查技术资料,评定质量等级,质量部主管或负责人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或监理核定,规定或指定质监站参加检验的工程项目还需报质监站代表核定。

5.4二、三级检验应提前4小时通知验收单位,四级检验一般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

5.5工程项目检验合格后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在工程质量验评记录上签名认证,检验发现不合格项则按本公司有关程序进行评审和处置并保证最终满足使用要求。对于工程监理工程师确定核实的补修或改进、改建或返工项目,项目部应立即制定出修改计划及日程进度的安排。处理完后报监理检验。

5.6各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及器具以验评标准的规定为准。当工程项目中个别检验项目实际不存在时,可以删除。

5.7工程施工按有关规定接受质监站的阶段性监检。

6单位工程技术资料

单位工程技术资料以《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T 5210.4-20xx)的规定为准,其中工程质量验评记录采用计算机打印形式,物资出厂证件不排除移交复印件(加盖物资部门图章并标明原件存放处)。

竣工移交资料范围以《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T 5210.4-20xx)中明确要求的为准,监理(业主)需要移交上述范围以外资料时需在工程开工时以书面通知天津电力建设公司神华包头煤化工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