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名著读后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名著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群鸟学艺》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的是:许多鸟到凤凰那儿学本领——搭窝。凤凰热心的为大家讲解,猫头鹰,老鹰,乌鸦,麻雀来不及听完就以为学会了。拍拍翅膀飞走了,只有小燕子全心全意听完凤凰说的每一句话,结果其它鸟搭的窝很粗糙,有的甚至不会搭。而小燕子搭的窝又漂亮又结实又暖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学一样本领都要虚心,都要有耐心;不虚心,没耐心就什么也学不会。
这个故事的道理我有着深深的`体会,记得那是上个学期的一个星期日,我见妈妈在做包子,于是也跟着做,妈妈一边说一边示范,我照着妈妈说的做,但不管我怎么做,就是没有妈妈的好.在一边的弟弟见我做的包子那么难看,“哈哈”大笑起来。听着那笑声,我有点火了。拿起一团粉边做边说:“我就不信,做不好。”妈妈在一边告诉我,先捏粉再……,但我根本不听,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后来做了很久,也没做出个好包子来。
是啊!不管学什么都要虚心,都要有耐心。这样才能学到东西。
名著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后,想把自己内心的一些感想抒发出来,于是,我写了这篇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女生周悟那。她一直留着一头长长的头发,不肯剪掉。别人给她起了外号,叫她墩布姑娘。这背后,还有着一个感人的故事……
悟那小时候,得了白血病。一个同样是白血病的哥哥把自己的.骨髓的医疗费给了她,他让悟那把头发留的长长的。然后自己做出了一个属于男子汉的“正确、高贵和美好”的决定,救了小悟那,但他自己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悟那却不相信,五年来,她一直在寻找着这个哥哥,但一直没有结果。于是,悟那成了一个忧郁的女孩。可是,同学蓝图图的出现,改变了她。
一个孩子如果不曾为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一个特别想珍惜的人认真过努力过,就不能算是真正的长大了!五年过去,悟那在图图的鼓励下,终于剪掉了她的头发!其实,留着她的头发就是在给悟那增添感情包袱!我们知道,悟那长长的头发是上帝送给她的礼物,是她对大象哥哥永久的承诺!但是,一个人把自己变得孤僻是不好的,所以,悟那不要这样,她要和其他同学生活的快快乐乐!
名著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根鸟》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根鸟生活在一片名叫菊坡的土地上,而然在一次打猎中,他打猎了一只白色的鹰,就在这时,他发现了绑在鹰脚上的布条,上面写的是一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而又在晚上,根鸟的梦里出现了那个紫烟掉进的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于是他坚信这件事是存在的,他让父亲给他收拾了行囊,就上路了。
在艰难的过程中,根鸟遇见了和他一样的板金先生。之后他与板金一起克服困难。但是两人又因为根鸟的一场大病,被迫分开了。然后过了一些日子,根鸟的'病好了,他又陆续来到了米溪,莺店等地方。克服了很多骗子的奸诈算计,最终到达了那个大峡谷,可惜根鸟还是没能找到紫烟。
读完这本书时,我在想,是什么让根鸟如此坚定不放弃?是信念,是永不放弃,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它能让人想要放弃时重振旗鼓坚定下来。
这一段艰难的旅程,是一个男孩的成长史,是一颗坚定之心的磨砺。这本书在我的期盼下读完了,虽然它只是一本小说,但它精美的桥段和栩栩如生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久久沉浸其中。
名著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我被故事里的情节深深所吸引,看得爱不释手。
《三国演义》第十回写的是: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我觉得他们互相残杀,最终会两败俱伤,伤亡惨重。
初中作文三国演义读后感四
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是刘备三顾茅庐。
讲的是:自从徐庶向刘备推荐诸葛亮后,第二天刘备就去找诸葛亮了。第一次,书童说:“先生不在家。”刘备问:“你家先生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书童说。刘备只好回去。
转眼到了冬天,刘备又去拜访诸葛亮,书童说先生今天在家,刘备欣喜若狂,可进去一看,傻眼了,原来里面不是诸葛亮,而是诸葛亮的`弟弟——诸葛瑾。刘备“痛哭流涕”留了一封信就走了。
过了新年后,刘备又去拜访诸葛亮,书童说先生今天在家,刘备高兴的就要疯了,书童又说:“先生在睡觉,请你们轻点。”刘备让张飞关羽在外边等着自己悄悄地在床边等着,不愿叫醒他。张飞还说要点房子叫醒他被刘备给叫住了。后来诸葛亮帮助刘备成了一番大事业
读完这一篇后,我感受到了刘备的仁慈,去了三次请人家,最后一次他在睡觉,刘备竟站在床边等!我真佩服刘备。
名著读后感 篇5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名著读后感 篇6
这本书读完了,我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利益,亲情本应当是纯洁的,不应当夹杂着私心杂念,高老头名义上是无私的父爱,却也是为了满足自我的虚荣心,所以导致女儿应对金钱,能够忍心舍弃父爱,拉斯蒂涅为了金钱放弃了朴实,没有了真诚,有的是利益熏心的骗局。感情和亲情有时对于我们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是对于利益熏心的人来说,却显得弥足珍贵。他们忘记了亲情和感情的存在。人人都说社会是肮脏的,在金钱的面前,任人唯亲的蛀虫大有人在,为了涨工资,为了更好的生活,出卖自我的灵魂作交换,拿着用谄媚换来的金钱和地位当做炫耀的资本,不明白是可怜还是可恨。满嘴的仁义道德,见不得人的事情又做了多少呢?
扪心自问,时代在发展,社会在提高,未来的经济靠的是实力,做一个有职责感,有使命感的学生,而不是做一个被眼前利益丢弃自我的`梦想的人。高老头的遭遇可悲可叹,却又是自食恶果。拉斯蒂涅虽有志气,却没有恒心和毅力,没有抵抗诱惑的意志,终究是沦为金钱的奴隶,令人扼腕叹息。时代在发展,思想也应当得到净化,净化人心,才能取得长远的胜利。
感激《高老头》这本书,让我更加懂得自我所处的位置,坦然的应对生活的磨难与苦痛,牢记高老头与拉斯蒂涅的教训,不做令社会所不容的事,既是对自我的负责,也是对学习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