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到来了,心里面想的除了好吃的就是好玩的。最吸引我的就是到舅舅家玩了,一是因为可以和可爱的小弟弟做游戏,还有就是喜欢舅舅家的书房,里面什么样的书都有,当然,很多都是我这个年龄段还看不懂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翻开它们。舅妈是一个小学老师,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我每次到他家,都会发现书橱里添了新成员,这次也不例外,看到了一本书名叫《热爱生命》,是英国的一个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开始我以为看不懂,可看着看着我就被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整篇文章说的就是一个淘金人如何面对在困难面前弃他而去的朋友,如何同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如何和饥饿作斗争,如何同对他虎视眈眈的饿狼作斗争……
对待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虽然别人已经舍弃他,但如果换一个处境,他一定会对他不离不弃!
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他的所到之处都是死气沉沉、一片荒凉、没有人影、寸草不生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
面对饥饿,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这是多么充满智慧的一个人啊!
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淘金人与饿狼之间的抗争。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但最后他还是活下来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舅妈说是因为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是因为有一个坚强的意念在支撑着他,那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使他最终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的!
这使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爱我,不理解我,抱怨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提供更好的生活,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我应该感谢爸妈给了我生命,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也要像那个淘金人学习,无论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下去,永远都不放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期望。他一向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我。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终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明白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仅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完美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此刻,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仅有懂得爱自我,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有一个文学家硕果“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是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逝的美。”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之后,我才意识到生命有多门的宝贵,我们应如何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也破了,脚还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滴蹒跚在不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就在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匹狼,而且他发现这匹狼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了狼,喝了狼血,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缺德了胜利,后来,他获救了,依靠着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及求生的渴望活了下来。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技法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
他为同伴所放弃,他嫉妒虚弱,疲惫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都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
记得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对夫妇在山沟里,他们已经穷的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衣裳也几乎全部用补丁拼起来的,穷困的家庭使他恩唯一的孩子由于得病无钱医治而死,妻子悲痛万分,买了砒霜,掺在饭中,想和丈夫一起吃了一了百了,丈夫听了后十分气愤,倒了饭,生气地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从那之后,他们决定走出山沟,他们先去了农村向人借了钱买了一小块土地,开始辛勤劳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渐渐地,他们有了收获,一丁点儿土地也渐渐大了起来,他们已不再是山沟沟中那对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在恶劣的环境下坚持了下来,因为他们看到了那千分之一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最终脱离了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什么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残忍的恶劣条件啊!寒冷、饥饿、伤病、恶兽,所有的不幸挫折接踵而至,在这种环境下,主人公不为别的,只为生存,只为能够在这生死考验中坚强地活下来。所以,能活下来,就是生命最大的馈赠。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神性的人性本色啊!他为同伴所弃,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主人公的'人性光芒依然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什么?确实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是难于深切体会的,但是杰克·伦敦用粗犷豪放的笔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生命的张力和坚韧,人性在生与死的那一刹那绽放全部的光彩!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聚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说的:“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想想自己也真是惭愧,我们都不断的向生命的终点走去,一路上却喋喋不休地抱怨东抱怨西,就在抱怨的同时,我们错过了多少良辰美景啊。
热爱生命吧,只为生命中的无限绮丽风光,就算苦痛也是另一种美。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6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907年。
《热爱生命》通过讲述一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原上陷入困境,最后克服困难,得以生存的故事。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与敬畏。
该小说的部分片段已入选人民教育出版社初中语文九年级下册教材(旧版)。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在越过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脚伤让他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处于无奈,他将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小心翼翼地藏好,带着另外的一份继续艰难地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似乎看到了希望,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相当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金沙又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儿直接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伦敦所处的时代,由于工业革命,美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同时也导致了贫富差距的加大。社会底层人民梦想致富并挤入上流社会,而富人又渴望更多的财富。这样人人都有自己美好的美国梦并付诸努力去实现。1896年,不计其数的美国淘金者涌入阿拉斯加,伦敦和他的哥哥也在其中。他们希望能迅速致富。在这个庞大的淘金大军中,只有五千人进人到矿区,只有一千人实现淘金梦平安归来。
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初,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这使得人民失去了乐观向上精神,叔本华和尼采的学说广泛传播。尼采的超人哲学影响最为深远。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就深受这种学说的影响。当时美国文坛“世纪末文学”的潮流正流行,这股潮流专注于死亡、病态,加重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