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学网 > 百科 > 经典报告 > 正文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2025/10/22经典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篇1

一、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

1.学校科研实验室基本情况

1.1实验研究场所

学院现有各类实验室共计14个,其中语音教学实验室7个,计算机上机实验室3个,手工会计模拟实验室1个,模拟法庭1个,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实验室1个,摄棚1个。

1.2科研设施与装置

学院根据开设专业需要,配置了专业的实验器材,其中不涉及化学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生物安全及危险品处置等。

2.开展安全自查情况

本年度开展安全检查6次,涉及全院所有实验室。

二、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规范建设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建设工作,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安全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管理。通过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完善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智

副组长:谷春祥、赵春玲

成员:任志飞、刘迪、王树海、杨迎天、谷春祥、宋智、赵春玲、郑丽娜、赵凤琴、刘彦清、王宇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王宇

各教学单位与实验室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验室有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实验房间都有明确安全责任人。领导小组分工明确,确保检查工作彻底、没有漏洞。

三、自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

3.1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和学校的相关部署,定期对实验室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及值日值班制度健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应急预案充分体现学科特色,操作性强。

定期举办各种实验室安全教育的活动,比如:组织师生学习“如何使用灭火器”的活动,并让大家实际操作。各实验室编印了《实验室安全手册》并发放到每一位师生。通过各种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传输和温馨提醒。

3.2现场管理

每个实验室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实验室张贴了针对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识,消防通道畅通,公共场所、通道无堆放仪器、物品现象;外开门不阻挡逃生路径;所有房间的钥匙均有备用;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实验室内没有与实验无关的东西。

3.3安全设施

学校根据实验室情况配置了相应的消防器材(烟感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等),并正常有效。楼内有逃生线路指示图,并安装了应急指示灯;灭火器配备数量合理、种类合适,无过期现象,摆放位置利于取用;重点部位有防盗和监控设施。

3.4基础安全

各实验室有各自设备台账。高功率的设备与电路容量相匹配,仪器设备接地良好,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有记录。插头插座功率需匹配,无私自改装现象;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有专用插座,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配电柜/箱无物品遮挡现象。

四、主要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4.1针对主要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实验室内重新布置明确的实验室使用条例等文件,按规定重新摆放了实验用品,责成相关部门,进行监控的增补。对于有隐患的门窗,及时进行维修。

4.2已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实验室内已经重新布置明确的实验室使用条例等文件,按规定重新摆放了实验用品。已经维修了有隐患的门窗。

4.3已制定整改措施尚未完成的安全隐患情况、完成时限

预计月底前,会完成剩余实验室监控摄像头增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要举措

各教学单位要把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宣传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利用网络多种等手段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同时,加大对实验教师的考核工作。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篇2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并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前款规定所称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并应当召开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应当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认可;实验室通过认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篇3

1微生物室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无菌室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 微生物室工作人员,在所有的细菌培养处理过程中都应戴乳胶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3 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培养管等。

4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细菌暴露性操作,严防操作产生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或真菌的气溶胶。

5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操作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 6防止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

7及时处理在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

8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向室负责人报告。

9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篇4

为加强我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有效有序进行,确保微生物实验室不发生生物安全事件,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晋中市卫生局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对我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检查结果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我中心微生物实验室具有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有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制定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所有实验活动均有实验记录并进行归档。

二、实验室布局设施及环境

微生物实验室分区明确,分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不同区域之间无交叉分布,实验室门有可视窗,并标示有生物安全标识和生物安全危害警告,工作人员衣物与实验室工作服及物品分开存放,实验室台面、墙壁、天花板和地面易清洁、无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实验室配备有生物安全柜并储备有足够的实验防护用品和器材,制定有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在实验室的出口处配备有洗手消毒设施,二级实验室在工作区配备有洗眼装置等,有高压蒸汽灭菌器,实验室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实验室所有设备功能正常,状态良好,并进行定期维护,每天早晨均监测室内环境参数,且参数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相关要求。

三、人员与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均经过职业技术的职称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资质,HIV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所有实验室的活动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非实验有关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实验操作人员防护水平符合相关规定。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制定了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同时规范了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

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五、菌(毒)种及样本管理

本实验室不保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

六、废物处置

实验室产生的垃圾、废物分类收集,并有内部交接记录,实验室内供感染性材料、废物暂存及运送容器有明显标志、防渗漏、防穿刺,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实验室内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株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废弃前均在室内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实验室设备维护、修理、报废移出实验室前均经过清洁、消毒灭菌,实验设备末端排出液均经过消毒处理,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废气符合国家规定。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篇5

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及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对教学实验室和各专业的实习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如下检查:

一、实验室管理规范有序

1、实验室工作规范化

学校制定了一整套实验管理规则。如实验教师岗位职责、仪器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赔偿制度并张贴在墙,实验教师在实施过程中都能严格按以上的制度执行。教学使用时都有进出登记。我们特别注意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注意做好危险药品的保管工作。注意防火、防水、用电安全。保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对公用物品进行维护,坚持了勤俭办学的原则。

2、仪器管理有序化

实验室管理有序,每个柜都有反映内容的目录卡,帐物相符、物卡相符、帐物卡相符。期末清点仪器设备数目,检查损坏程度。

3、教学仪器维护、保养经常化

根据仪器不同的要求做好通风、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工作,生物标本采取防潮、防鼠、防蛀等措施,对损坏的仪器及时维修,及时做好损坏维修记录,使实验仪器处于可用状态。经常教育学生要积极实验,勤俭实验,保护仪器,尽量不浪费;我们还教育学生规范实验操作程序,防止不必要的损坏,杜绝实验事故。

二、实习实训基地相关安全工作

1、实习实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制定相关的安全应急预案。

2、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

3、向学生宣讲实习实训安全协议的各项规定,在学生理解安全协议的条款后与每位学生签订安全协议。

4、函告外出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家长。

5、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监管学生状态,随时掌握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的各项信息,严格管理,杜绝学生擅自离岗。

在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我校做了一定工作。但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是一项细致、长期和艰巨的工作。肯定会存在不足之处,敬请领导指导,我们将会努力使实验室工作不断实现新的突破。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篇6

为确保我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运行,按照阜阳市卫生局卫科〔20xx〕36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于20xx年9月24日开展了自查活动,历时一天。检查主要依据阜阳市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量化评分表,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即: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实验室布局设施及环境、人员与管理、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废物处置。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我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开展的实验活动均在阜阳市卫生局进行了备案;于20xx年成立了生物安全委员会,建立了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实验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委员会定期开展活动,能提供活动记录如:自查记录、会议记录、督导材料等。建立实验室生物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制度,能出示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报告;评估依据及拟采取措施、规程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进行。能提供生物安全手册,手册内容包括操作技术规程、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紧急情况处理规程、工作人员登记表、实验室内仪器登记表,能出示自查记录,生物安全委员会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定期评审。我中心建立各实验室的档案,原始记录保证可追溯性;不存在原始记录随意撰写或修改等现象。

2、实验室布局设施及环境

实验室分区明确: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不存在交叉污染现象。

实验室门窗均为可视门窗;生物安全级别标识完善。工作人员衣物与实验室工作服及物品分开;在实验室门口处设置有存衣或挂衣装置;实验室设有紧急撤离路线且有标识。实验室墙壁、天花板和地面材质符合要求,实验室台面边角圆滑防震大理石材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设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指定房间,防护用品和器材齐全;标识系统完善;有生物安全柜,数量配备满足要求;生物安全设备能满足实验活动需要,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消防器材、通讯设备齐全,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工作区配备有洗眼装置,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且数量满足工作要求;本实验室的窗户均为固定不可开启可视窗;现有实验室设备均正常使用并按要求定期检定、校正、维护。

3、人员与管理

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取得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即具备从业资格,科室内部每年均有针对性培训,内容涵盖生物安全知识、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等,实验室设有生物安全监督员,能定期开展监督工作;工作人员建档齐全,实验方法均采用相关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验室严格要求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活动,实验室内无存放非实验用品现象;个人防护水平符合要求。

4、菌(毒)种及样本管理

垃圾处理人员均获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且有防护措施保证安全。菌(毒)种及样本来源、使用记录及销毁有详细记录且安全保管做到双人双锁,运输容器符合要求。

5、废物处置

本实验室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采取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的方式,能提供内部流转记录齐全,实行分类处理,暂时储存容器符合要求,医疗废弃物暂时储存于固定房间,且标识清楚。实验室设备如需出实验室均经过无害化处理,实验室废水废液均无害化处理后对外排放。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发现本实验室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与标准要求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1、应急预案及制度的制定不完善如:病原微生物菌(毒)种采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制度、实验室感染、泄露、菌种丢失等应急预案。

2、实验室内部环境参数监测不全面;如:温湿度、照度、噪声及洁净度等。

3、未取得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资格材料。

4、实验室主入口门及放置生物安全柜的实验室门可自动关闭,但是已坏,现不能正常自动关闭。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到人,逐条整改,确保满足上级要求,同时更好的保护工作人员及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