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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

2025/11/03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飘》读后感(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飘》读后感 篇1

总觉得有许多话要说,动起笔来,才知道我能使用的词语是如此拮据。

我是一个女性,也曾多次陷入困境,但相比与你,甚感愧疚。我能想象到你在孤寂中的苍凉,抑或在困苦中,圣徒一般绝然的孤影,甚至枪响之前对这个战争世界决绝的勇敢——从前,你那么儒雅,但是,面对敌人,你举起了枪,捍卫你的家园。

有人诋毁你,羡慕你,嫉妒你,我想他们不仅是因为你不顾一切的争取,他们一定也是因为你取得的成绩,他们忽略了你的付出,你努力背后的苦痛。

在16岁之前,你是塔拉庄园魅力非凡的大小姐,是县里数一数二的大美人,有着无数的追求者,可你偏偏爱上了即将与玫兰妮订婚的阿希礼。在爱的表白遭到拒绝后,你一气之下匆忙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南北战争爆发之后,你的第一任丈夫查尔斯病死军营。寡居的你来到亚特兰大与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一起生活,再次邂逅封锁线商人瑞特。玩世不恭的瑞特每每对你极尽讽剌挖苦之能事,但当你需要帮助时,他又总能及时出现在你身边。

战后,为了保全塔拉庄园,你嫁给了妹妹苏埃伦的情人弗兰克。为了不再挨冻受饿,你开锯木厂、办酒馆,拼命赚钱。

在第二任丈夫弗兰克死于意外后,腰缠万贯的瑞特终于如愿娶了你,事事满足你、迁就你,可你心里一直爱着阿希礼。

直到玫兰妮临终,你才明白玫兰妮长久以来给了自己怎样的支持和爱护,才发觉自己对阿希礼的爱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才领悟到瑞特对自己的一片深情,同时也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地需要瑞特。但当你飞奔回家,瑞特却要离你而去了……小说在你充满希望的期待中戛然而止,留给人们不尽的遐想和希冀。

你内心深处一直埋着一粒小小的种子,一粒强大的'自我意识形态被压在现实困境之下的种子,在战火殃及家园之后突然开花——那就是尊严与坚强。你不忍看到家园的生存遭到毁灭,不忍看家人的尊严遭到亵渎。

因为你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难以抵挡的魅力。《飘》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百读不厌。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你并是一个完美的人。你性格上冷酷自私、虚荣任性的一面并没有妨碍我对整体的你的欣赏甚至赞叹。反而你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了你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书中精明的你却对爱情无比单纯。看着你那么固执,甚至盲目地爱着自己虚构出的一尊没有生命的偶像,看着你和真爱的瑞特渐行渐远,我在叹息的同时总会被你对阿希礼的痴迷、傻气所感动,虽然这爱是个错误。

坚韧的你对生活总充满希望。你是一个真正敢于正视现实、勇于面对困难的强者。在那个风云突变的乱世,家园被毁、亲人离散、衣食无着……面对与自己命运相连的旧制度的崩溃,你失望过,但从没绝望!你在变迁的阵痛中坚强地站起来,接受了生活的坎坷与人生的风雨,努力去适应改变了的环境,以永不屈服的姿态承担了一般人难以承受的生活重担,带领家人战胜饥饿、保护家园。

你的魅力在于你个性的复杂和真切,在于你身上那股永不放弃的精神。

不仅仅是你,《飘》里的每一个人物都那么鲜活生动、有血有肉,真实得让我觉得仿佛能听见他们的呼吸和心跳。刚毅坚强的你、深沉执着的瑞特、温柔善良的玫兰妮、高雅忧郁的阿希礼……他们并没有随着故事的结束而随风远去,而是深深地烙进了我的记忆,经岁月的打磨而愈加溢彩流光。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你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我恍然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你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你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尽管我也有疑惑,也有动摇,也有青春的迷惘与梦想,但是那个巨大的、也曾经使我激动得颤栗的幸福理想,依然是我心中的阳光。

你的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我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我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我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感谢《飘》,感谢你。

《飘》读后感 篇2

也许我在25岁的高龄才头一次读这本书有点为时过晚,不知道若是我在10年前读过这本书会是什么感想,当然你不能指望一本书能给一个人带来多么大的改变,即便是它告诉你一些事情,可能在那股心灵的震撼悄然而逝以后,你仍旧还是原来的自己,但是能够有这种震撼已经难能可贵。

我也庆幸自己在无意中选择了这样一本书来重拾阅读的乐趣,关于书中所写的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悟,少女时代那种盲目的迷恋我也经历过,它所描绘的那种感觉跟我在15岁的时候第一次喜欢上一个自己得不到的人的感觉并无两样,在20岁的时候我也开始清楚那并不是爱情,我花掉了很长时间和精力来让自己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最好,关于这些问题,已经有太多的专栏女作家苦口婆心的讲过,也有若干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我形成的潜移默化。

所以关于爱情,我并没有什么想说的,我知道自己现在选择的是正确的人,和我相像的人,不对那些我曾经垂涎但是又让我无法理解和企及的人再抱有任何幻想。我非常珍惜自己眼前的人和现在的生活。

但是趁着震撼的感觉还没有被几个大头觉完全冲淡掉,我还是想记录一下自己的感触。

如果让我来形容一下对郝思嘉的印象,那么首先想到的还是她的`那种雷厉风行的应变能力和精明的做事能力吧。在现代社会女人能够有这样的品质,是非常实用的,她可能是那种被印在人物杂志、财富杂志封面的女富豪,次点也能是个某县市的知名女企业家,再次也可能是某个公司的女高管,而对于拥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一向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我倒是比较像书里描写的那些优柔寡断的人们,逃避现实,容易纠结在各种没用的,自己没法儿改变的事情上,甚至像那些黑奴的感觉一样,总是希望别人来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做。总是在被动的等待着什么,但是往往什么也没有等到。

她对生活总是有那种激情,被逼到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能够挺过去,即使有很多的不情愿,很多的委屈,她也总是能迅速的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处理那么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即使这都是被逼无奈,但是她也展现出了那种天生就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强者风范吧,强者总是要去承担更多。

她有那种非常直截了当的实用主义,从来都不会去过多考虑那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在读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也多多少少有一些共鸣,可能在十年前的某些时候,我还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时候,曾把那些高尚的品德之类的东西(原谅我根本想不起来了)想的非常重要,它们激情慷慨义正言辞的出现在我的各种读书笔记以及考试卷的作文题上。但是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来自己究竟都读过些什么想过些什么。10年后的现在,我的全部生活目标都是如何让自己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以及活的轻松愉快以及用各种方式炫耀给别人看。因为我也知道了贫穷的意义,我也经历了一段小小的贫穷,我知道居无定所墙徒四壁的时候即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很强大也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她对他们那种所谓神圣的战争所持的嗤之以鼻的态度,以及她拼命的想方设法让自己能够吃饱穿暖的心情我都有共鸣。

但是在读后半部的过程中,我渐渐的感到一些不安,如果说前半部是在慢慢的形成一种她的价值观,那么我感觉后半部就是在逐步的又把这种价值观给否定了,至少从我的角度是这样的感觉。

我是真真切切的被书中所写的南部联邦那种民族的精神所感动震撼,即便失去了所有的财富,即便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他们也还是绅士,是贵妇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东西是钱所不能买到的,在少女时代过后的这漫长的10年里,我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价值观,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功利主义的,但是我一直相信,别做那些没用的事情,而什么是没用的事情?凡是那些不能挣钱,不能让我变得更漂亮,不能让我拥有炫耀资本的都是没用的事情。

这个社会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告诫我,不要去施舍东西给乞讨的人,可能他们每个月挣得比我还多,不要捐钱给慈善机构,不要对那些倒霉的人多管闲事,他们可能会反咬你一口。总而言之我不偷不抢不诈骗别人已经足以算是个正直的好人。

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至少书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永远不可能被打倒的那种精神,他们热爱自己的故乡,慷慨的帮助自己的亲人,他们总是有一种信仰。

而我想要抓住些什么,但是却又什么也没抓住的感觉,因为我好像什么都不信,也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生在这个国度,生在我的故乡而感到有什么自豪感过。我宁愿投胎到帝都,那样不用为户口的事情纠结什么,我更宁愿投胎到某个发达国家,因为我知道即便我生在帝都也会瞅着某个国家想要移民过去。

我曾经试图加入的行列,但是参加了一两次教会活动就觉得很不耐烦,觉得他们实在是很闲,我不太可能把这么多时间花在这些事上。

归根结底我还是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人,这本书告诉我有些事情是很重要的,不要什么时候都物质至上,但是我抓不住那些东西。

所以这本书实际告诉我的是,要尽量雷厉风行的做事,即便不是女强人,至少要做个经济独立、自信的女人。

再就是,不要花时间去抱怨什么既成的事实,那些想了也是白想,自己无法做出任何努力的事情。仅仅是在脑子里想也不行。

最后,要多培养些兴趣爱好,做个有趣而优雅的女人,至少我发现读书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希望再过10年我如果能有幸再读这本书,会有些新的感悟。

《飘》读后感 篇3

《飘》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故事虽然很长,但是每一句话都非常经典,每一个人物都极富个性,是值得反复阅读的伟大作品!

小说的时代背景是1861年到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作者非常巧妙的把战争题材,政治事件和爱情故事相结合,既让我深刻的了解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又让我读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

首先说到战争,读了《飘》以后,让我对战争有了新的认知及感受,让我深刻的领悟到了战争是何其的残酷,参战双方的每一个士兵,都是父母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他们忍痛割舍至爱的亲人,为荣誉而战,战死的士兵不计其数,亲人们含泪为他们感到自豪,背负着一生难愈的悲痛,书中瑞德说战争是愚蠢的,可是在南方最后沦陷的时刻,他也去参战了,作为读者,我不明白南北双方谁对谁错,我只心疼参战的每一个离开家庭为荣誉而战的士兵,心疼失去儿子,丈夫,父亲的每一个人,读了这本小说,淡化了我以前对战争敌我双方的仇恨,更多的为战争带来所有的不幸感到深深的遗憾!

女主人公郝思嘉,是我最为佩服的女性,有着良好的出身,童年时代和少女时代非常幸福,她深深的爱着希礼,在我看来,希礼是所有少女的梦,思嘉并不了解希礼,她把希礼想象成了爱情的样子,所有的美好,心跳,少女初次动情的既甜蜜又煎熬的想念全部倾注在希礼身上,她爱的其实是爱情本身,而不是希礼,我们每一个人都向往真挚的爱情,很容易把一个自己以为美好的人想象成爱情的样子,这应该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

最让我钦佩的是思嘉的坚强和执着,战争的突然爆发使她们原本非常平静美好的生活遭到重大变故,从一个富有的乡绅女儿的美好时光,变的突然要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在最恐怖的时刻,她始终没有放弃希礼的妻儿,同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人在最绝望的时刻,都想回家,回到父母身边,就算再危险,再艰难,家是最让人心安的地方!可怕的战争结束以后是更可怕的战后重建,思嘉一直非常依赖的妈妈去世了,爸爸由此一蹶不振,精神失常,一家人存活的重负全部压在她的身上,没有食物,没有鞋穿,什么都没有,她连为了父母悲痛的大哭一场都来不及,就开始想尽一切办法让所有人活下来,去干黑奴都不愿意干的农活,每次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说:我现在不能想这些事情,我现在无法承受,我以后再想好了!有这样惨痛的经历,让她用尽一切手段去赚钱,那个时代是不允许女人抛头露面的,可是她不在乎所有的议论,指责,不满!过人的勇气和精明的头脑让她比男人们更成功,能够想象这一切的变故是她没有了任何的安全感,唯一能给她安全感的就是钱和食物,在她光鲜的背后同样有着苦不堪言的经历,当所有人还沉浸在悲痛和往昔美好岁月中的时候,思嘉已经迅速的适应了眼前满目疮痍的生活并且马上抓住战后重建的机遇开始行动,义无反顾,实在不得不让人佩服一个20岁的女人如此的独断,我内心深处很理解思嘉对赚钱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当你毫无安全感且没有任何依靠的时候,这是唯一解决的办法了!我深有体会。

希礼是一个真正的绅士,良好的出身,教养,非常的善良,可是他总是沉浸在过往的日子里,没有勇气面对眼前的生活,更没有勇气想他的未来,总是深爱他的妻子和思嘉为他周全所有的事情,还要维护他绅士的尊严!

瑞德是我非常喜欢的`男主人公,他出身良好,但非常叛逆,对贵族家庭的条条框框深恶痛绝,为了自由不惜与父亲决裂,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赚了很多的财富,他非常善良,救了很多不喜欢他的人的性命,表面上走马观花玩世不恭,其实是个对不论贫富贵贱都重情重义的人,深爱着思嘉和他们的女儿,尤其是对女儿的爱做到了一个父亲所有能做一切,对人性有洞察一切的智慧,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让我最遗憾的是思嘉直到最后瑞德离开了她,她才发现她一直以来爱的人都是瑞德,希礼只不过是一个梦,瑞德是最了解她,最像她,最爱她的人,结尾处作者留下悬念,天知道作为一个读者的我多么多么希望瑞德回到塔拉,回到思嘉的身边,这部作品距今有156年了,瑞德的男性魅力至今仍然闪闪发光,足以说明这部作品的伟大了!

最后,媚兰,就像瑞德说的,她是一个真正的贵夫人,伟大的女性,爱国,善良,博爱,是所有当时亚特兰大女性的领袖!

推荐给所有喜欢读书朋友看这部作品,非常的经典!

《飘》读后感 篇4

据说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只著了一部小说,但是就此一部《飘》便足以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专注的女子,而这样的女子也备受人珍惜。

刚拿到《飘》的时候,看到有书评这样说:“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丝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我尚不能理解为何一个书中的女子竟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看每个部分的感受。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挚爱,这些词语大概可以描述我读此书的感情变化。

有人说,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如果这便是爱情的真谛,那么我想丝佳丽在一开始一定没有理会到什么是爱情。犹记得,在后面她领悟到什么是爱情后说道,一直以来,她爱上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我想,她对阿什礼的一定不是爱情吧。然而后面一切的一切,包括她的情感都因为他而改变了。

她是一个让人厌恶又让人气愤的女子。她出身于富足的美国南部庄园家族,她的才气、美貌和性格注定了她是一个骄傲、孤高、虚荣的女子。厌恶气愤她的虚荣,厌恶气愤她把婚姻当成倔强的陪葬品以及换取金钱的筹码,厌恶气愤他把那个永远支持她在她身后一生为她好的梅拉妮当成她的情敌,厌恶气愤她对瑞特的一切谎言。然而,我知道,慢慢地,随着进度,情绪也发生变化。

她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尚且不去判断她对阿什利的感情是不是爱情,然而她着实是被这个男人影响了一生。她为了赌气,因为阿什礼娶了梅拉妮为妻,而随意地嫁给了梅拉妮的哥哥查尔斯。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包括查尔斯和梅拉妮还有孩子,而后骗得了妹妹的情人,就此她第二次结婚。一直以来她是多么地讨厌梅拉妮,可是还是不顾一切地照顾她们。知道最后她将死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坚强,全是因为梅拉妮在她的身后。事实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她唯一的情敌加朋友。也是她们两个相依相偎度过最艰难的战争。我想,不管是她对他或是她的是什么样的复杂感情,她所做的一切都感动着所有的读者。

她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子。古有怜香惜玉之说,然而,这种怜惜更偏向于女子的容貌。对丝佳丽的怜惜,应该仅仅怜惜她的容貌,她的红颜命薄;读者应该更加怜惜的是她骨子里透出的一种倔强和坚强,以及她内心的强大,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让她承担了太多太多,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

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子。我喜欢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坚持和倔强,喜欢她那种昂扬的孤傲,喜欢她那有悖于那个时代的敢作敢为、敢于说出自己的爱情,喜欢她那刚劲的性子,这是让她撑起整个家族并为之振兴的脊梁,喜欢她娇生惯养、然而却也愿意为了一个家庭而去做苦力,喜欢她在瑞特面前那种独有的爽朗,当然更喜欢她积极向上的心态,在爱人离开后,任然可以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再次赢得他的爱情。

她是一个让人佩服的女子。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或者说我们一直对一个人好,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可以使一切都改变。然而,丝佳丽,不管是在自己误以为是爱阿什礼的阶段,还是在醒悟后把他当成朋友的阶段,她始终对他是不离不弃的,在梅拉妮死的时候还断然答应照顾阿什礼和他的孩子。因为她一生不变的坚持,佩服他。在生活中,或许我们都有孤高、虚荣的一面,或许只因为我们不愿意拆下那道面具,而让自己心爱的人看清你真实的挣扎的不堪。在生活窘迫得不堪之时,她想去找瑞特,想骗他和她结婚,而有钱来拯救她的家;或许我们每个常人在这时,都会直接就去找了,然而她不会。在瑞特面前她怎么可能拆下她得面具?怎能让他笑话她的落魄?是的,她会用母亲的漂亮的窗帘布为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裙子,再去找他。于是乎,她又像一个女王一样,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坚强,是一种常人不可及的坚强。因为她独有的坚强,佩服她。还因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能扛起战争带来的生活的重担,而佩服她。

最后,她是一个让人挚爱的女子。大概就正是因为我对她这五味成杂的感情: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最终构成了挚爱。我一直在思考,这部小说和我看过的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最后我发现,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一样,它们在写一个角色的时候,只偏重于主人公一种独特的性格。然而,《飘》是不同的,丝佳丽是不同的。她是一个真实的,贴近每个女人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她不是一贯地好,或者一贯地坏,她的人格是复杂的。她有让人爱,让人恨的性格。然而,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格,让我更加爱她。爱她,爱那个在瑞特面前真实胆大的她。爱她,爱她复杂而真实的性格。爱她,于是便想成为她……

年少的的我们还不知道爱情的真谛,不过,还是觉得那句话写得很对很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丝佳丽一定是深深爱着瑞特的,因为,只有在瑞特面前她才是真实的自己。他可以轻易地看穿她的所有。

记得那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这样写道:女孩,请保持你的高傲和纯真;现实,由我来替你扛。这是一句能让人落泪的话。我想,这重爱便是瑞特对丝佳丽的爱情。我们都期待,都向往。

而今,我也能终于明白了,每个女孩都是想成为丝佳丽的……

《飘》读后感 篇5

在一个风雨飘摇的年代,战争、饥饿、贫穷席卷美国南部的亚特兰大。有人在战争中学会了坚强与独立,有人却只会沉湎于过去而郁郁寡欢,但郝思嘉无疑是前者。她是一个为了自己的私欲可以不择手段的人,是一个无论何时都不会被击败的人,是一个为了心爱之人的诺言可以守护他人一生的人。她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身上既有爱尔兰人顽强拼搏、反叛世俗的特点,又有南方贵族恬静、温柔的气质。很显然,前者在她的性格中占了上风。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精于算计的女人,在爱情上却是一个傻瓜,什么都不懂,直到最后才明白自己所爱之人究竟是谁,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

郝思嘉喜欢卫希礼,这是小说开篇就告诉读者的,至于缘由,思嘉自己也不清楚。在思嘉看来希礼是与众不同的。他既不像别的男子一样围在她的身边,也不爱骑马狩猎,他喜欢看书、听音乐、画画,他身上有一种文艺气息和忧郁的气质深深地吸引着思嘉。思嘉总觉得希礼是遗世独立的,尤其在战后体现的尤为明显。可是她从来都不懂希礼,就像她不懂男人一样。思嘉爱的不过是幻想出来的希礼,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影子。她总是用自己的想法来揣度别人,就像她一直坚信希礼是爱她的,只不过碍于媚兰的面子不好表露出来。过度的自信也让她失去了自己的真爱。

白瑞德是守护思嘉一生的人,只要她有困难求助于他,他总是会帮助她,给予她物质上的援助,好像他是为了思嘉而存在。可是这样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在身边,思嘉仿佛瞎了一样,对他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她眼里露出的不耐烦神色,让她跳里尔舞时领舞,瑞德帮助她解除了服丧的束缚;亚特兰大沦陷那天,瑞德护送她在大火和炮声中逃难;瑞德在她需要钱财创业时借钱给她,解决她的经济问题;晚上她从梦中吓得大哭时,也是瑞德在她身边陪伴她、安慰她……可是这一切的一切,思嘉都没有珍惜,等到最后明白的时候,真的太迟了。

思嘉根本就不明白爱情,她一直就像是个孩子一样,思想特别单纯,知识也很浅薄。即使经历了战火的洗礼、亲人的`离世、朋友的分别,她也只是更加明白了金钱的重要性,变得更加现实。当然,这本无可厚非,可作为读者的我们真的很心急,为这个只执着于自己爱情中的幻象却忽视自己内心真实情感的女人感到扼腕和叹息。等到所有的人都离开,她才明白自己从来都不理解她爱过的两个男人,所以失去了他们。如果他过去了解希礼,她绝不会爱上他;而如果过去他了解瑞德,她绝不会失去他。

思嘉爱情上的悲剧当然离不开希礼和瑞德,希礼的懦弱无能、无所作为让人气愤,而瑞德的恶言相向、讥讽嘲笑更是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是只知道回忆过去、逃避现实,只愿意生活在梦里的男人;一个是抓住机遇、迎接现实,却仍然纸醉金迷的男人。一个是理想主义者,一个是现实主义者。两个迥然不同的人,却成为思嘉一生的牵绊,绕不过去,解不开来,跳不出去。

瑞德总说思嘉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那自己又何尝不是个孩子呢?明明知道她在爱情上就是个白痴,明明知道如果不说出来她就不会明白,可他还是选择隐瞒自己的感情。尽管在其他人看来这个男人是爱这个女人的,但是当局者迷,思嘉一直看不透他。瑞德觉得思嘉有时做事情过分不择手段,为满足自己私欲不顾他人利益。可是思嘉一步步走到今天,这里面难道就没有瑞德的推动吗?他总是看穿她的想法,满足她的需求,结婚后更是宠着她,只要他想要月亮都可以为她摘下来。这种一味对溺爱地思嘉来说并非是件好事,长此以往,在他们的爱情里,瑞德就会很卑微,因为他总是在讨好思嘉。他太了解思嘉了,如果让思嘉知道他爱她,她就会羞辱他、嘲笑他,把他的尊严践踏在脚底。而这是他所不愿看到的,他希望他们可以彼此相爱,他想得到她的心而不是身体。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愿意吐露心声,他害怕思嘉接受了他的爱,却把这当成鞭子悬在他的头顶,他不愿像她的前两任丈夫那样,在她心里什么都没有留下就离开。于是他就守护在她身边,等待她,等到有朝一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是永恒的爱也会枯竭的,受伤的心也会疼痛。感情里出现了裂痕,即使通过时间的抚慰,裂痕被填补,但还是会留下痕迹,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份感情了。

思嘉和瑞德似乎是天生一对,他们性格相像,都不畏惧别人的看法,永远地我行我素,一样的冷酷、贪婪、肆无忌惮。瑞德是唯一一个知道思嘉本性的人还依然爱着她的人,思嘉的真性情也让瑞德为之着迷。在瑞德面前,思嘉可以卸下面具,堂堂正正地做自己,把自己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瑞德那只孔武有力的双臂总能在思嘉需要的时候给予她温暖和力量,他对思嘉的爱也是很深沉。他曾经想过忘记,把他从脑海中删去,但他做不到,所以他回来了,回来娶她了,带着他所有的爱来呵护她。但思嘉的心里一直都有希礼的一席之地,即使是在婚后她也没有放弃和希礼在一起的念头。在瑞德最需要思嘉安慰的时候,思嘉却一味地怪罪他,从来没有站在他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走投无路的瑞德只好借助别的女人温暖的港湾来安慰自己受伤弱小的心灵。邦尼的死是压垮瑞德的最后一根稻草,从这以后,瑞德便心如死灰,爱也随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