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 篇1
根据石棉县财政局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石财综〔20xx〕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育林基金收费项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 篇2
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x财综〔20xx〕xx号)的要求,我委立即组织人员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目前我委涉企收取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理费等3项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现将我委涉企收费事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工程管理处体制的通知》的精神,我委于20xx年xx月xx日将涉及市政管理方面的“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的行政职权事项从市建委平移至市城管委窗口。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的依据是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7条、《xx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第19条和《xx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x建城〔20xx〕xx号)、《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建〔xxxx〕xxx号)、《xx市物委、xx市财政局关于调整xx市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x价〔xxxx〕xx号)。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已于20xx年xx月在xx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委网站公开。收取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用于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专款专用。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xx〕xxx号)、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4条和《xx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办法》第4条以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x政办〔20x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x政综〔20xx〕xxx号)的规定收取,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人员上门收取或委托市自来水公司代收,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已于20xx年xx月在xx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委网站公开。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专款专用。
三、建筑垃圾处理费
建筑垃圾处理费是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20xx〕xx号)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6条、《xx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8条以及《xx市物价局、xx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x价费〔20xx〕xx号)的规定收取,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已于20xx年xx月在xx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委网站公开。收取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用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款专用。
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 篇3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对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提醒告诫,向相关涉企收费单位送达价格告诫书,提醒告诫涉企收费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要求水电气企业收费单位开展自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用户水电气接入工程建设区划红线外“零投资”政策,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健全规范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民生公用事业收费、金融领域收费行为。
3、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xxxxx投诉举报热线和xxxxx热线,制定涉企违规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理顺投诉查处流程,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增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好我县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举打算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开展水电气、非电网直供电主体、金融领域和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我县涉企违规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引导企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特别是涉企收费公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涉企收费工作新格局,切实减轻各类企业、市场主体负担,为企业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 篇5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x民〔20xx〕xx号)和《xx市xx区提升营商环境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xx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为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我局对照清理规范内容,建立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印发《xx市xx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x新民〔20xx〕xx号),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含区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的涉企收费,包括收取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进行清理公示,目前,在我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122家,其中行业性协会商会37家,26家行业协会商会向我局报送了收费清单,11家行业协会商会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现已将《xx市xx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单》在xx区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xx民〔20xx〕xx号文件,对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收费清单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不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情形进行处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xx〕xx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xx号)、《xx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闽民管函〔20xx〕188号)等文件(以下简称三个《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收费、规范健康发展,我局通过微信群号召各社会组织学习三个《通知》精神。同时,我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抽查检查工作。xx月底至xx月初,我局深入xx市xx区建筑业协会、xx市xx区食品物流同业商会、xx市xx区影视艺术家协会、xx市xx区兴化科技工作者协会、xx市xx区茶叶协会、xx市xx区果树协会等6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收费抽查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均无发现有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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