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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青春》有感

2025/11/14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读《青春》有感(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读《青春》有感 篇1

难道有一天清闲的时光,泡上了一壶子的红茶,翻开了于20××年11月13日广州天河图海书城所购的《青春》。

想购买这本书是因为书中的这句简介:“机械的劳动,无望的未来,很低的薪水,但去了别的地方薪水更低。很高的物价,除了吃得饱和穿得暖以外,别的什么都做不了。”这句说话,在我看到的时候深深触动了我的神经,可以说,我感同身受,我当时就是这种感觉,想大声呜呼:这一代年轻人的希望在哪里?

由刚开始的感叹自己身世,后来跳出自我的框框后,发现我应该呜呼的对象不应只是我自己,而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这本《青春》书写的正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在我这一代年轻人中,我算是幸运的,起码要比很多人要幸运,我有我自己要坚守的东西,我有我要走的路,起码现在被现实摧残后,我的目标依然清晰,我们这代人,我身边的这代人,没目标的人一抓一大把,我还有自己的目标,总算我是没有遗失自我。好像有点扯远了。还是说回这本《青春》,韩寒的文字,我也很久没接触了,初中和高中的时候总喜欢去拜读他的小说,或许这是因为叛逆期就喜欢带点叛逆味道的文字吧,我现在都乱入社会了,相信韩寒也相对的成熟了,我买这本《青春》的时候,有种老朋友久别重逢的感觉,我相信有了社会经历的我看相对成熟的韩寒的文字的时候会有另一番味道,果不其然,韩寒的文字变了,依然辛辣,却不是表面的辣,是回味的辣,看他的文字想起一个人,那个人是鲁迅,当然,我不是说韩寒的文字比的上鲁迅,但的确有几分21世纪鲁迅的味道,韩寒自己都在简介处写:“我只是一介书生,在这个又痛又痒的世界里,写了一些不痛不痒的文章而已,百无一用。”想起亲爱的+2对鲁迅的`看法:如果鲁迅继续从医,他将会救更多的人,因为文字实在是太无力了,韩寒都认为自己的文章百无一用,亲爱的的看法,我非常认同,但无论文字如何无力,依然要将其书写,这是韩寒他自己的选择,他的路,而我又有我的路,我自己的选择。

感谢感谢亲爱的+2,在我迷茫的时候,你是我的明灯,我会坚持我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路,相信你是最看得懂这篇日志的人。困了,就此搁笔!

读《青春》有感 篇2

犹记得那一天我们把手中的学士帽抛向天空时的场景,那时的不舍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然转淡。离开校园的我们为各自的事业和人生忙碌着,空闲的时候才发现青春渐渐苍老,也越来越遥远。

刚拿到青春这本书时,我认真地在空白的书页上涂抹和书写,下定决心要让每一页都从空白变成图文并茂,汇集成一本精彩的青春文集,留待白发苍苍之时慢慢翻阅。

只是,这份决心渐渐被消磨得一干二净。书页渐渐从多彩变成单调,从精彩变成乏味。当我日复一日地在书海中沉浮,在一场场考试中穿梭的时候,我渐渐忘记了在阳光下自由奔跑的畅快感觉了。

来到大学,我似乎再次嗅到了自由和快乐的.空气,再次下定决心不能再辜负青春。可是,偏偏此时,我陷入了迷茫,找不到一条我想走的路。带着这份迷茫,我浑浑噩噩地走过四年的时光。直至毕业的钟声响起,我才如梦初醒,匆匆忙忙地为青春写下最后一句话就告别了青春,走向人生的下一个阶段。

读《青春》有感 篇3

一口气读完了一部好书,看的得酣畅淋漓,热血沸腾,读青春致我的青春有感400字。青春,多么美好的字眼,可惜它已不属于我。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喂,你的青春来了,好好珍惜,留下点美好的回忆。然后青春悄悄的来了,陪我走过那些岁月,若不是曾经照片上朝气蓬勃的我,我甚至不清楚它什么时候来过,然后就走了,悄悄的,如同它来时的安静。青春如何逝去的,或许在我们渐渐的习惯于领带,手表,西服革履的时候;或许在进入职场,被社会染的面目全非的时候;或许在背井离乡,一个人踏上梦想的旅程,为了未来孤军奋战的时候,到了今天,不再喜欢喧闹,不再浮夸,只需要一杯茶,一本书,就可以和孤独与寂寞抗争一天,可以称之为成熟,而这一切,不属于青春。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喜欢感慨自己老了,从弱冠到而立,本应该是最美好的年华,无奈,也是最迷茫的时期。这段时期,我们成长,成熟,太多的'改变,太多的被改变,太多的无能无力,太多的无可奈何。终于有一天,我们发现,我们已经适应了社会,趋近了成熟,才发现,我们离自己的初衷和最初的美好渐行渐远,回头看,那道岸风景无限,太多的美好只能沦为回忆,我们从那儿出发,已经遥不可及。

从十年前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高中时代看的《此间的少年》,大学时代的《南理工风流往事》,今天再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每个阶段的身份不一样,思想也大不一样,或许十年后,二十年后,陪着孩子再看这些,我会一笑置之,只是现在,对于曾经的美好,蒙昧的情感,以及书中所写的生活无法释怀,读后感《读青春致我的青春有感400字》。多想再重走一次,但是不再厌烦初中老师拖堂,不再畏惧高考的那些年,多么索然无味。

思绪因某个人被打断,聊了一会QQ,发现我能做的太少太少,想把看过这部书的感慨告诉她,却终究没说出来,有些话,徒增伤悲。只是我接受不了,有一天,等我回到家时,天都变了。

一个转身离开有时候便是永远,那些故事是否只是传说我不知道,我固然成为不了传说或传奇,只是希望这个转身还能回来,离去的并不算远。

读《青春》有感 篇4

一次平凡的接力赛,背后隐藏着一个不平凡的故事。《青春接力》让我明白了对手其实也可以成为更好的朋友。

在《青春接力》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教导员说的那句:“我希望你和班长能成为朋友式的对手,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教导员也道出了我的心声。我为书中的主人公感到羞愧:对班长的宽容视而不见,把班长温和的笑看作是在众人面前装出来的,直到最后才发现别扭的一直是自己。如果一开始“我”就把班长当作朋友的话,会有多少误会可以避免发生;如果一开始“我”就和班长并肩共进的话,又会有多少尴尬可以消失不见。这次接力赛更是一场心灵上的接力赛,只要走出心灵的阴影,拥有宽大的胸怀,大大方方的和对手做朋友,就能赢得这场接力赛的冠军。

在生活之中,在同学之间,难免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对手,关键是看你怎样去看待。有的人和对手有对立情绪,把他看作自己的敌人,处处作对,事事为敌。这样不但不利于团结,还影响了自己的学习生活。有的人把对手看作朋友,平时在一起聊天、学习,还互相交流学习方法,相约比赛,共同提高学习成绩,成绩就真的好了起来。

如果说比赛好似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出自己的成绩,那么对手就是一块抹布,可以把镜子越擦越亮。只有有对手的比赛,才能在心中准确的画出一条水平线,衡量这次成绩的好坏,并为下次的比赛定下目标。一个朋友式的对手学习上可以互相帮助,玩耍时就要形影不离,考试时彼此暗中较量。今天你超过了我,明天我就要超过你。有这样的对手,成绩想不提高也难!。

我也有两个好朋友,陈文欢和陈文乐。平时常在一起玩,也常在一起学习。我们在一个班里上数学奥林匹克课,有时遇到不会的.难题就去请教对方,互相探讨,互相研究,一起找出解题的方法。还记得五年级时的“希望杯”数学邀请赛,比赛前我们从网上找了许多题型,每当发现有好的题型就拿给对方看,并一起讨论哪种解法最简便,了解了许多题的不同解法。在比赛的前一天,我还专门去了她们家,只为了研究她们所说的“另类”题型。初赛时,陈文乐发挥失常,比我和陈文欢少了好多分,决赛时却一举夺冠,成为邯郸市唯一的一个一等奖。我和陈文欢虽说分别考了二三等奖,却也打心眼儿里为她高兴。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朋友式的对手,我的成绩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学习也变得轻松愉快了起来。

多了一个对手,就等于多了一个朋友,多了一个和自己切磋“武艺”的人,何乐而不为呢?

读《青春》有感 篇5

第一次接触刘同的书是因为一个女生,具体经历就是她把书借给我,看了然后要求得写读后感。我现在基本每天都待图书室,所以对朋友介绍的好书是来者不拒,便也就欣然接受了这个不是任务的任务…

刘同,一个文字上性情的舞者,就像他说的: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感性的时候理性的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相比他而言,我就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每次一给我上感情,我感性的意识总能轻而易举的将理性打得一败图地…也罢,这就是我吧。

很喜欢刘同的文字以及刘同这人,感觉在面对他的文章时与我对话的不是别人,而是灵魂深处那个沉默的自己。因为他所表达的方式以及他的感情就仿佛是我早已想到却无法用文字描述的。看见他我就好像看见了另一个真实存在的自己。喜欢自由,习惯一个人,逍遥随性(在这里不得不对被我无意忽视的好多人,跟荣幸我们仅仅一面你就把我记住,但因为性格的原因,这也让我养成了不爱记人名不爱记面孔的习惯,抱歉啦)热爱旅行,向往童真与简单…这是他或者说也是我。说到童真,我就想到自己都奔三的人了还过得跟个孩子似的,有二没二一样过。不过,算了,二就二了,谁让我就这德行,而我也习惯这种不带造作的天成…

看完他的书时,有种感觉就像是看了一本写满了自己心情的日记。虽然这本书说的是献给处在青春迷茫期的'我们,但全文我却找不到任何应对青春迷茫或者不解的建议或答案,如果硬要问我个为什么,我想我能告诉你的就仅仅是因为我知道我的青春不迷茫,而我也早已经想好这辈子要怎么走完这条漫长且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路途…

体味刘同文章隽永中附带着清新的笔触时,每每看到某些语句竟然会有种想哭的冲动,呵呵,我也不懂为什么了…我想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共鸣吧…

看书的过程中同班的有个女生把书借走了然后顺带把我在书上写的感受看了一遍,回来直接把我给剖析得那个透彻。奇了都,我就几句话,竟让人看到了我深埋在心底的自己,这女生,厉害!有力量!

大一的夏又这样莫名的回到了原点。时常会听到有人抱怨不明白路途前进的方向,人生的意义。我想这样也好吧,至少我们就应该在该迷茫的时候迷茫一下,这叫青春。而按照刘同的说法,如果自己都知道了未来的路怎么走,那人生就不叫人生了,叫认命。或许说我也早该认命…谁让我那么早就明白这些。是不是每个处在这个阶段的孩子都喜欢思考,对待感情又十分认真?我想,习惯于前者的人一定早于习惯于孤独,因为孤独的人有种习惯叫作自我对话,而于后者,我想说,只要我们对感情认真起来,我们就输了,而我也就常常处在这种输掉的境地…

我很庆幸,我在比作者早了十年的时间里就明白了很多东西,关于友情,爱情,亲情,人和事。虽然我现在还没有强大到能撑起一片蓝天,还不够成熟,不够洞悉世事,但我一直在努力!

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

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

现在想回家了。老妈,我想回去吃老爹的牛肉,牛胫,哈!还有老爹的早餐。

说累了,最后大声吼一句:我的青春不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