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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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1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2
读完《失明的福尔摩斯》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失”的时候,要乐观,不要放弃,因为上帝为每个人准备了两扇窗户,当他关闭了其中一扇窗户时,他还会看你的表现,如果你坚强、努力,他就必然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户!
范洛虽然是个盲人,但是,通过他的辛苦磨练,终于锻炼出了异常敏锐的听力,只要嫌疑人一开口说话,他就能根据嫌疑人说话的.口音判断出嫌疑人是哪个地方的……他还精通7国语言。所以范洛被誉为比利时警界“失明的福尔摩斯”。
我在电视里还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阿姨,那个阿姨虽然因为一场车祸失去了双臂,但用脚都能做得比我们更好呢!当我看见她的绘画作品时,我脑海不由自主地跃出一个词语“栩栩如生”。不仅如此,她的书法作品还在众多大型比赛中获得了冠军、金奖!可见通过努力,那些残疾人就会做得比我们更好!
这些故事,让我明白失去什么都不可怕,只要有信心、有勇气,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3
这种写法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这本书里,我懂得了许多道理。首先,我们要有非凡的洞察力,这个可有可无。但是,我们要有细心、耐心。
没有细心,那你什么都会发现不了;没有耐心,就更别说了。福尔摩斯就是通过细心的观察、耐心的思考才得出结论的。而且他还有一种嫉恶如仇的品质,在这个背信弃义、贪欲逞凶、尔虞我诈的社会中,许多人都会对黑暗置之不理。而我们就做好我们自己,也要帮助别人。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故事越来越少,但我们要充分学习福尔摩斯这一品质,与邪恶力量斗争到底。可能就是这种品质,才使他更加有名。我们在学习他的同时,也要问社会一个问题,如果人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洞察一切,并且撒下天罗地网,将无恶不作的人赶尽杀绝,那这个社会还有犯罪、黑暗、邪恶吗?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4
人类生活在海洋上,每有海啸时,便会死去好多人!’意思就是说:水流可以被利用来作为一种助人的‘工具’,借助水势来泛舟、行船。我好想把时间拉住,求他再等会,等会。一个个亭亭玉立,婀娜多姿,没极了,比我想象中的要漂亮、美丽多了,我情不自禁的那起那一朵粉红色的牡丹,东瞧瞧,西看看,爱不释手?
看到这,你们可能会问我,医生跟侦探之间有什么联系?为什么医生会变成侦探?这正是今天我要说清楚的东西。
福尔摩斯是大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个成功人物,福尔摩斯破案时精确的'推断术,使他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柯南为什么能把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写得那么生动呢?原来他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受外科医生约瑟.贝尔的推论影响而写出来的。
读了课文后,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贝尔医生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能作出那么有深度、那么准确的判断,原来是他比常人特别注意观察、善于观察。例如他说,可以通过看一个人的脸,知道他的国籍;通过看他的手,知道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从人的步伐、举止、服饰可以看出一切东西。
从今以后,我也要向贝尔医生学习,做一个凡事善于观察、细心分析的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5
一直听别人说福尔摩斯是一位多么了不得的神探,钦佩他乃至于五体投地。真的有这么夸张吗?于是,带着好奇心,我捧起了这本书。
这本书塑造的福尔摩斯出神入化,神出鬼没。每次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其中《吸血鬼》这个故事印象尤其深刻。 那天,福尔摩斯收到了一封关于吸血鬼的信件,我还记得信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位绅士五年前娶了一个秘鲁小姐为妻。其实这位绅士以前结过婚,他和前妻有个儿子,这个孩子十五岁了,非常讨人喜欢。最近,有人两次发现继母无缘无故毒打这个可怜的男孩。但她对自己亲生的.不满一周的小儿子的行为就更不可思议了。一个月前,保姆看见母亲弯着腰正在咬婴儿的脖子,孩子脖子上有个伤口,正往外淌血。保姆吓坏了,赶紧告诉男主人。所以男主人就写信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看完后赶忙到那儿,把事情查的水落石出。原来,那个男孩嫉妒他的爸爸对婴儿的好,用箭想毒死婴儿,妈妈为了救婴儿,被人看成是想杀了婴儿。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受到世界各地的人们的狂热追捧,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分析和推理非常准确,常常让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6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侦探集》。它非常有趣,是关于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的侦探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先生创作的。他把福尔摩斯这个虚拟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故事情节写得扑朔迷离。因此,阿瑟柯南道尔先生成为杰出的'小说家,剧作家,还成为了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分为几个大的篇章。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我最喜欢冒险史其中的一篇侦探故事,名叫红发会。主要讲的是:一位年轻人在报纸上看到了所谓的红发会,据说只要天天在一个屋子里抄写字典,就可以赚到很多钱。年轻人去面试,并成功的通过了。可是一周后的一天早晨,他来工作,可是却关门了。他觉得很奇怪,就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和井井有条的逻辑思维,最终破了案,这原来是一场银行盗窃案。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比如: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细心,不能马马虎虎,如果福尔摩斯马马虎虎的,当然就破不了案。而且做什么事情也不能慌乱,一定要冷静。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的道理,我一定要读更多的书,明白更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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