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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2025/12/07经典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1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2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20 万元,其中: 20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3.9 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 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

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

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

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

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

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

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

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

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

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4

我局根据黔粮计财[20xx]110号文《关于开展粮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于5月底安排全市粮食企业对各项目资金收支使用进行自查,并由局纪委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有灾后重建项目的企业采取抽查、开会、电话查询和上报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抽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自4月份以来,各项目单位收到省级财政拨补灾后重建资金300万元,省军粮办拨补资金15万元,共收到拨入灾后重建资金315万元。

2、使用情况

已经使用129.4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受损仓房和仓储设备设施78.4万元、新建仓房7.2万元、新购仓储设施设备1.79万元、修复受损加工设施设备36.7万元,其他5.3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85.6万元。其中:

(1)市粑粑坳粮库100万元用于新建粮仓,现前期招投标的工作正在进行中,8月份动工。

(2)贵阳市面粉公司50万元,用于立筒库改造通风设施设备购建,前期论证工作已进行。

(3)开阳县财政欠拨县粮食局10万元。

二、20xx年扶持性补贴使用情况

根据黔财建[20xx]99号文,20xx年省财政拨给我市扶持性补贴105万元,已使用资金102.22万元,其中:

1、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鲜面生产线改造20万元和乌当区粮油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30万元已竣工达产。

2、根据市经发字[20xx]65号文通知,拨扶持性资金20万元给康乐豆制品厂生产建设,目前康乐豆制品厂的产品已投放市场。

3、修文萝卜干建设项目20万元正在与合作方落实股份,部分生产设施已购置。

另有15万元扶持性补贴是拨花溪区燕楼乡集贸市场建设,此项目不是我局上报。

三、20xx年粮食简易建筑费使用情况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6

20xx年,中央财政向XX县下达水利项目资金总额为7345万元。按项目类别划分中央财政安排的从土地出让收益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187万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特大抗旱经费28万元、防洪工程及应急度汛资金40万元。目前,这些项目已实施完成,按照招投标等“四制”程序建设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现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成立组织,从办公室、投诉中心、工程股、防汛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现场检查和档案资料、财务账目审查两个检查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中央财政安排项目资金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二)高度负责,加强梳理排查

我局按照省市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两个检查组把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坚持少听汇报、多看实物资料的工作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深入实地看实物、查实情,对所有项目逐一进行检查,认真查阅档案资料和财务账目,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反馈给承办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检查过程扎实有效。

(三)高度认真,严格工作纪律

在自查工作中,对自查不重视﹑不及时﹑不认真开展自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批评;对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责任。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一)管理情况

1、关于中央财政安排的从土地出让收益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20xx年,XX县委、县政府以每季度预提、实行招拍挂的方式,土地出让金收益349127万元,上缴省统筹3080万元,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187万元。截止20xx年12月底,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水务局部门承建的项目资金为3004万元。主要用于陈大原乡城邦水系治理工程70万元、S307路边沟整治10万元、凤凰沟治理工程及监理费156万元、今冬明春水利兴修涵管150万元、病险桥及新打机井1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基金10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500万元、发行贷款利息河道整治254万元、道源桥工程150万元、两河整治泵站93万元、温氏养殖涡楚河桥梁68万元、河道整治贷款本息58万元等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如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等配套投入资金4183万元。

2、关于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

(1)资金来源。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728号),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

(2)资金用途。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我局组织工程、设计、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对栗小寨、运粮河、枣龙沟、西柳沟等四座病险涵闸进行了现场勘测,编制了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3)经费使用。按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编制了《栗小寨、运粮河、枣龙沟、西柳沟闸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编制了施工概、预算,将中央下达的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90.0万元,全部用于涵闸维修加固的施工。20xx年3月14日,项目工程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阜阳市水利工程公司为第一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于3月26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0天。监理单位采取自购的形式,确定XX市宏源水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目前,此工程已竣工。

3、关于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资金

(1)资金来源。为支持我县20xx年应急度汛工程除险加固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拨付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的通知》(财农【20xx】766号),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40万元。

(2)资金用途。经我局积极申报和省水利厅、财政厅审查,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专门用于临湖镇齐营闸应急除险加固工程。

(3)资金使用。县水务局编制了临湖镇齐营闸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经政府采购单位批示,实行询价的方式选择施工及监理单位。20xx年11月7日,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阜阳众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20xx年11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选择信誉较好的蚌埠安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工程工期30天。目前,整个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4、关于特大抗旱经费

(1)资金来源。7月份以来,我县持续清热高温少雨,农作物受损严重,为支持我县抗旱救灾,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特大)抗旱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237号)、《关于拨付特大抗旱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307号)文件,分别下达抗旱经费3万元和抗旱经费25万元。

(2)资金用途。省财政安排的特大抗旱经费专项用于抗旱机具设备购置。

(3)资金使用。省财政厅两次下达的特大抗旱经费共计28万元,经财政局同意,具体由县农机局负责实施。

(二)、组织建设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县委、县政府对20xx年水利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投资计划下达以后,及时成立高规格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水务、农委、发改委、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任务计划和工作时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对于重点项目,县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跟踪督察督办。水务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要求,科学实施,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项目扎实推进。

2、加强施工调度,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工程开工后,我局按照合同工期,编排序时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调度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严格的要求,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并配以严厉的奖惩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加强现场管理,积极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技术指导及服务保障工作,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哪里出现问题、遇到困难就及时赶到哪里处理,现场解决问题,做到了处理问题不过夜,协调问题不出村,大大加快了工程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

3、加强工程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成立了XX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实时监督。水务局严格按照基建工程“四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程开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施工中关键阶段,业主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住在工地,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过程每道工序都严格把关,上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的关键部位,项目法人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把关,监理人员旁站,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为了解工程建设情况,便于建后管理,熟悉施工的各个环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行管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参加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验收,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4、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对促进工程的建设,保障工程的运行与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工程验收重要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及业主在多次会议上强调,为保证工程顺利验收,资料整理必须和工程同步进行,工程进展到哪一部分,资料就整理到哪一部分,在监理及业主的督促下,施工单位基本做到了工程进展和资料同步进行,为下一步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同时,项目法人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文件资料,为今后的工程运行管理提供依据。

5、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控制。为了建立和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我县先后制定出台《XX县整合惠农项目资金使用办法》、《XX县高产高效万亩良田示范县创建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水务局制定《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公示公开制度》及《财务审计检查制度》等有关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和资金使用程序,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及监管的透明度,从制度上制约不良行为发生,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管钱的有效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6、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严格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重大项目支出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工程进度,对县级以上财政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度。三是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防止滞留、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四是在工程经费拨付上,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每笔资金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再经财政部门拨付。

三、存在问题及打算

存在问题。尽管我局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做的非常细致扎实,但仍存在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一是档案资料管理还不规范;二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三是工程建后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借助此次自查契机,进一步找差补缺,强化项目责任约束机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同志和从业人员资金管理有关法律知识及财经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执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