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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2025/12/07经典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新安富领{20xx}1号文件《关于下达自治区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建设任务为25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0户。补助资金资金为每户2.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3.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今年的2500户任务截止到目前:全县开工2500户,开工率100%。竣工户2500户,竣工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500户,开工率为100%。竣工户500户,竣工率为100%。入住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情况

1、于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对20xx年安居富民前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场结合各自实际,加快制定完善今年安居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对有意向的建房户,合理引导宣传,让他们做好建设用地、路、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确保早开工、早竣工、早入住。

3、多方筹集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工程建设资金,今年援疆资金3000万元。另一方面针对农户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除宣传发动百姓自筹建房资金外。同时,协调扶贫、残联、民政等资金进行捆绑使用。

4、利用冬季做好管理人员及建筑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县共开展4次集中培训,培训管理人员96人次,建筑工匠461人次,建房户1200户。

5、充分做好备工备料工作。充分利用冬季建材销售价格低的有利因素,积极与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对接,提前储备水泥、红砖、钢材等必备建材,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6、建立健全“一户一档”及“明白卡”发放。

7、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给予验收。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安居富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资金,坚决杜绝挪用、侵占安居富民资金的情况。

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共计762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2625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xx万元,援疆补助资金3000万元),现已全部到位并全部下拨至各乡(镇)场,由乡(镇)场打入建房户专户。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解决十三五农业户口建房难的问题。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根据“十三五”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实施。

(三)评价实施过程: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部署今年任务。4月25日起全面开工建设,10月30日全部竣工。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绩效分析

安居富民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县所有农业户口家庭,极大地解决了农村建房难的问题,为实现全面小康和我县20xx-20xx攻坚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安居富民工程在农村已全面铺开,农房建设发展迅速,农村空闲地越来越少,农房原址重建所占比例较大,安居富民工程后期建设大多为贫困户和特困户,任务艰巨。

五、对策建议

为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经济条件差、自筹资金困难的农户,在积极引导其选择成本低、面积小的抗震结构房屋,并督促农户自行备工、备料的同时,对确实有困难的,还需相关单位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级资金拨付较为缓慢。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2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二、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城中心大道旁的攸州公园,占地面积35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绿化、给排水、游道、路灯等配套设施。本项目于20xx年11月25日开工,20xx年8月15日完工。完成总投资14075.61万元(含征地补偿),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717.54万元,待摊费用489.61万元,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6868.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带动周边土地升值,促进城市发展。

2、防止水土流失,给市民提供休闲观光场所。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向绩效评价组提供《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加强和规范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管理,提高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攸县文化园二期工程建设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目标导向、依法评价;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9月,由攸县财政局牵头,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攸县分所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查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再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并辅以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最终结果。先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评价对象意见,同时核实调整相关事项,再深入分析调查获取的各种信息,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批复投资5500万元及增加的工程投资,全部为项目业主融资解决,资金已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际投入14075.61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6717.54万元,设备购置费16.9万元,报批费用43万元,土地费用6868.46万元,勘察设计费154万元,监理费53.1万元,管理费193.16万元,其他29.4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攸县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设立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的封闭运行。同时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后及时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独立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开支手续齐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农办、规划、环保、公安、监察、审计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和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同时项目所在地也相应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了一把手为负责人。

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如期如质完成任务,县政府明确了攸县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强化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并将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进度要求,并纳入工作预安销号动态跟踪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始终执行“四制三算”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初设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部,明确了项目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实行了招标投标制,株洲市原朴景观设计工程公司设计批复后,委托了攸县招投标局组织招标,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确定施工队伍。三是聘请了专业监理单位实行监管,项目聘请了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严格履行合同制,项目设计、招标、监理到施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按合同办事。五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明确了一名高级工程师为总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为现场技术负责人,派驻了两名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还配备了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员一名。六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安照设计要求和招标内容控制资金规模,对于新增、变更项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后报县财政审核后实施;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了工程结算资料,报项目法人审核后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的监控下和当地街道、村、组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四制三算”原则,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所有工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为老城片区的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理,实施后社会和生态效益凸显。

生态效益方面:

1、增强了园林景观的.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增加县城植物的多样性,维护地区的生态和谐。

3、改善了区域植物结构性,提升区域小气候,改善空气质量。

社会效益方面:

1、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

2、完善了沿线的基础设施,促进土地增值。

3、为市民提供休憩场所,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4、为攸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奠定硬件基础。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进行评价的评分分值为90分。

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报发改批复前,未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不符合项目立项相关规定。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不符合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3、质量管理不够严格,无养护考核细则。

4、未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专柜保存,未编制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目录。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资料等。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0〕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21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21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二、贵州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1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16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三、农村产业革命12大特色优势产业--刺梨产业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20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0〕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20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五、贵州省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伴)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5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二、整改情况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19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存在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合同未设立质保金条款、验收程序不完善等情况,进行核查,涉及的4个项目单位,均已整改完毕,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18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三、下一步打算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高防洪减灾能力,20xx年12月国务院决策实施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20xx年5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xx〕182号)。根据国家部署,结合山东省实际,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流域和区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解决水库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水库安全,20xx年莒南县将35座病险水库作为县级重点整治项目,以专项形式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莒南县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配套资金每座104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座。本工程35座水库县级批复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通过绩效评价组现场查阅莒南县水利局的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莒南县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计支付资金532.65万元,其中包含支付莒南县兴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475.14万元,支付临沂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代建费28.44万元和监理费29.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09%。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莒南县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20xx、20xx两个年度计划的除险加固水库共计35座。根据临水许〔20xx〕54号、莒南水字〔20xx〕140号批复文件,该项目涉及莒南县山前水库等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大坝心墙加高,新建溢洪道导流墙,放水洞闸门更换,新建管理房,新建交通桥防汛路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防洪标准,增强灌溉能力,促进农田保护和农村水资源保护,改善民生,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阶段性绩效目标

保质保量完成莒南县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大坝主体、溢洪道、放水洞等部位的除险加固。

经评价组对单位绩效目标重新梳理后为:(略)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为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客观公正地核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察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2、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价对象是莒南县水利局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00万元资金的使用绩效。

评价范围涉及莒南县水利局一个主管单位以及山前水库等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情况。

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主要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

(三)评价方法

本着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专家)评判法,通过对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的比较和分析,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莒南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满足现场数量占项目数量的30%,现场评价金额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60%的原则。

2、非现场评价。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

(四)评价标准

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

(五)评价指标体系

1、评级指标体系

莒南县水利局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为专项资金类项目,所以本次指标设计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鲁财绩〔20xx〕4号)进行设计,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评价个性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决策和过程指标各占20分,产出和效益指标各占30分。

2、综合绩效评价级次评定标准

根据《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xx〕4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是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工作坚持结果导向,通过核查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对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手段,对莒南县科技局20xx年度科学技术发展专项及产学研组织项目的开展情况及后续效果等主要环节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组通过对莒南县水利局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巩固和完善了莒南县防洪保障体系,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为保障民生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2.44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分析

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

1、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6分,得分率80%。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实施单位针对项目已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但项目单位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仅依据《项目申报书》作为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过于简单,项目绩效完整性欠缺,指标设置过于笼统,产出指标不够清晰明确;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内容相匹配,资金分配依照中标价及施工合同协定的条款分配,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2、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8.04分,得分率为90.2%。该县级配套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投入到项目的资金为532.65万元,县级预算执行率为76.09%;资金使用按确定的程序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内容,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其资金使用合规性欠规范,未对资金使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仅依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不能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20xx年度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对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等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且经莒南县水利局、莒南县财政局、莒南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站、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全部合格,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工程时效、成本等指标也执行较好。

4、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28.4分,得分率94.67%。通过对35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原有的重大险情得到了治理,消除了安全隐患的存在,提高了水库防洪抗灾能力,有效防止垮坝事件的发生;水库库容有效提高,蓄水保水能力增强,增加了农业灌溉面积;优质的水源能够为当地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提供安全保障,能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饮用清洁卫生的水源,有效地减少了疾病的发生,保障了饮水安全;不仅带动了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社会公众对除险加固项目综合满意度较高。

(三)取得的成效

1、消除了病险水库安全隐患,提高了防洪抗灾能力,防洪减灾效益明显。通过本项目实施,消除了坝体、溢洪道、输水涵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保障农村的生态安全、供水安全、经济安全、耕地安全乃至农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2、增强了农业灌溉和农村供水能力,促进了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农民生活的改善,社会效益明显。在除险加固项目后,水库灌溉能力显著增强,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增加。同时,水库的蓄水量增加,供水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和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安全问题得到明显改观,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3、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保障,经济效益明显。在水库除险加固后,水库的灌溉能力显著提高,灌溉面积增加,灌溉收入增加,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水库供水能力的'增强,也为当地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振兴当地经济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4、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美化了库区的库容库貌,提高了农村水资源利用效率,生态效益显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水库面貌焕然一新,管养房整洁、美观,道路顺直、平整;坝区得到绿化、美化;改变了职工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有利于水库的良性运行,为可持续性发展夯实了基础。同时,水资源得到了科学合理利用,水库及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化、量化程度不足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表》(20xx年),其对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绩效指标只设置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绩效目标设置过于宏观,不够明确,没有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不能充分体现预期产出和效果,预期效益实现情况难以衡量,且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带来不便。

(二)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够高,影响了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评价组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的现象,原因主要是资金支付审核环节较多,涉及监理、项目法人、水利等多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影响了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六、有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首要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的有效手段。项目单位应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做中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事前预算管理,提高绩效申报认识,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积极申报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确保针对项目特点,进行细化量化,保证绩效目标的必须性。

(二)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监理、项目法人、水利、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专项资金分配环节,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作为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及时跟踪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开展支出项目现场绩效督查,促进专项资金支付率和使用效益的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