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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调研报告

2025/12/20经典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煤矿调研报告(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煤矿调研报告 篇1

市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号文件精神,我县镇已被列入国土资源部煤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项目自北而南包括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十一个片区,治理面积12725.4亩。现将项目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镇位于我县市西南部山区,距县城公里,全镇辖万人,面积平方公里。该镇是我县的产煤大镇,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累计开采原煤万吨,占全县同期煤炭产量的%。地下资源的大量开采,在极大地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起镇%的地表沉陷,并诱发大量的地质灾害,矿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给全镇的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及社会安定造成了极大影响。

一是采空区塌陷裂缝。镇煤矿采区地表90%是农耕地。截止底,驻镇国有统配煤矿及乡镇煤矿的采空区面积达到*平方公里,折合万多亩,涉及到个村庄,其中已形成塌陷裂缝面积约*万多亩,占耕地面积%,严重塌陷造成耕地荒芜约亩,占耕地面积的*%,导致大量地表崩塌、滑坡、沉降、裂缝、塌陷。同时造成地面房屋裂缝,地面道路等交通设施、水利设施遭到破坏,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是地上水断流,地下水破坏。煤矿疏排水及洗煤厂等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地表水体,使全镇境内的季节性河流基本干涸、污染、断流,地下水大量渗漏,地下水系遭到破坏,矿区水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目前,全镇有*村户人畜饮水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不少群众以*元/吨的价格从附近乡镇“买水吃”,农田灌溉用水更无从谈起,人畜饮水成为农民最关注、最需要解决的“头等大事”。

三是煤矸石自燃。该镇目前有六个矿渣堆,煤矸石总放量约三千多万方。破坏占用土地205.85公顷,煤矸石自燃释放出的一氧化硫、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直接危害到*个村群众的生产生活。而矸石中含有的硫化物,经雨水冲刷,细小颗粒顺流而下,使河流两旁的土壤酸化,影响农作物生长。另外,该镇残煤自燃分布范围广面积大,多处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对整个镇空气质量危害严重。

四是边坡失稳。片区每年两季,均会出现山体滑坡,土体崩塌范围内植被尽遭破坏,潜在威胁公路长200米。村庄后山的滑坡由于雪压及采空区塌陷多种因素影响又有蠕滑迹象,时刻威胁着几百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此看来,镇煤矿地质治理项目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二、镇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进展情况

我们从9月开始组织实施该项目,12月18日,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国土部以财建()号文批准立项,成为全省仅有的六个国家级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项目之一。项目批准后,我们及时协调聘请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组织勘测设计。目前已收集了镇近50年的水文地质气象资料、煤矿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煤矿地质环境灾害治理平面布置图和现状图、15个灾害片区的村庄地形图等资料,整理归类并作数字化处理。利用国际上先进的rtk卫星测量系统,完成了各片区的静态gps控制点的测量定位工作和近3平方公里的地形测量工作。并初步踏勘了20个村19个灾害片区近20平方公里的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基本了解和掌握了该镇目前存在的地质灾害种类和程度。

三、镇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请示

镇煤矿地质治理项目施工在即,可能会遇到一系列的情况和问题,其中如何对待“尾矿”是一个绕不过去并且必须一次性彻底解决的问题。在长期的煤炭开采后,镇目前存在*块总面积*平方公里的原国有统配煤矿以及乡镇煤矿因无法开采而产生的边脚料,废弃矿,不属于国家规划区,不是正式的井田,而是历年历次关闭煤矿的弃采矿、边脚料。在此次地质环境治理中,如果对这些尾矿不进行治理,不达到煤层底板,将达不到项目彻底治理的效果。而且实事求是地讲,这部分尾矿如果放弃不管,可能会产生新的自燃,既损失了资源,又将引发新的生态问题。一定程度上,也给私挖滥采行为提供了一个可乘之机,对全县的安全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与此相对应的是,镇煤矿地质治理项目在同类矿山中极具代表性,治理项目涉及内容多,治理难度大,治理资金缺口巨大是项目实施中的最大困难。如果可以对这些尾矿进行同步开采,既减少了不安全、不稳定隐患,又能进一步增强治理效果。开采收益还可以对治理资金进行必要补充。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恳请市政府允许我县在镇煤矿地质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这部分“尾矿”进行彻底开采。我们将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争取国家、省级政策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努力把这一民心工程办实、办好,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使镇的生态环境成为全县一流的宜人、宜业、宜居环境。

煤矿调研报告 篇2

一、安全技术培训调查的背景和的现状

今年我县一共发生三起事故,死亡四人。其中两起窒息死亡事故,一起运输事故。充分暴露出煤矿安全管理混乱,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安全基础工作,搞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也是维护职工人身安全的基本保证。强化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也对煤矿企业提出了强制性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严格要求。对在新体制下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提出了新课题。这充分说明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比其它行业显得更为重要。据查阅资料统计,1981-1999年,全国煤矿职工死亡人数114878人,百万吨煤死亡率为5.94。而同期美国煤矿死亡人数仅为1261人,特别最近三年煤矿死亡人数每年均控制在40人以下,1994年以后百万吨煤矿死亡率一直保持在0.05以下。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如此严峻,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人员安全意识差、能力较低,构建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二、存在问题

从大量事故调查资料分析结果看,80%以上的事故都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充分说明,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人员安全素质是减少事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但是,长期以来,很多企业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这个问题,或者认识不深,理解片面,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抱着敷衍了事和走过场的态度,没有给予充分重视。

三、规划措施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为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杜绝“一劳永逸”的学习态度,树立不断培训和努力学习的思想。为使安全培训教育取得预期效果,必须注重培训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同时考虑到煤矿行业的特点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因地制宜,制订不同的培训规划措施如下:

1、安全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教育。主要有法律基础知识,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劳动法》等。

(2)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包括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性质和危害及防治办法;采、掘、机、运、通各个环节中的工作常识、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如采掘工作面的安全技术、爆破安全技术、“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矿井电气安全技术、井下现场救护常识等。

(3)煤矿安全技术法规。主要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和各种《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

(4)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主要是案例教育,包括煤矿各种事故产生的原因、特征、发生发展过程、分析技术方法的理论和防治对策等方面。

(5)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等方面的信息技术。在具体培训中,可根据培训对象不同安排选用不同的内容。

2、培训形式

(1)入矿培训。对象为新招收的工人,一般是脱产培训,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间为2个月。但在实际中很多矿并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内容简化,时间仅有一个星期左右,使得进矿的新工人刚一参加工作在安全方面的素质就先天不足,从而为以后的违章埋下隐患。

(2)现场培训。对象包括经过理论培训的新工人和对工艺、设备等不熟悉的所有各种工作人员,时间可能只有几分钟,也可能长达数月之久。内容包括手工操作过程、工艺设备流程、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等。

(3)脱产集中培训。对象为在煤炭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和性质,可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周期。对特殊工种和各级安全监察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和定期安全培训对其他工作人员也应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4)在职培训。对象为在煤炭企业工作,没有时间或不需要进行脱产培训的各类人员,如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利用会议间隙培训,利用有关图书资料自学等。

四、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将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总体规划,变招工为招生。根据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规划,将把农民工作为安全培训的重点对象提出明确的目标、措施和要求。各地也要完善相应的规划内容,抓好实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各级监管监察机构要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高危企业新招录的人员,必须实施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对不履行全员安全培训义务的高危企业以及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安全培训法规制度建设,继续推进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

一是针对当前农民工安全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农民工安全培训相关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研究制定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大纲和标准;

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煤矿等高危行业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

四是继续推广江苏海安经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等普及性培训活动。

五是把对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结合起来,组织对没有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六是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构布局。

(四)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质量。

一是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分析,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特别是适合农民工的培训模型,增强培训针对性。

二是组织开发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当前重点要做好与教育部联合拍摄《煤矿工人安全须知》电视片,以及编写《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等工作。

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积极倡导采用动画、幻灯片和多媒体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增强培训效果。四是强化培训考核。抓紧建立全国统一考核题库,严格考核标准,严格教考分离,确保培训质量。五是完善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安全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细则》,提高认证标准,对培训不规范、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及时淘汰或降级。

(五)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总结阳泉煤业集团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开滦煤业集团建立煤矿、输出地劳动部门和农民工三方协调机制、晋城煤业集团变招工为招生等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上新台阶。

(六)给予农民工安全培训的政策支持。建议各级政府将农民工安全培训资金列入政府预算,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改变我国工伤保险轻预防、重赔偿的传统观念和做法,研究工伤保险按比例提取,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落实好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从源头上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建议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督促煤矿等高危企业全面实行用工登记制度,将岗前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基础条件;有关部门在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以及正在实施的阳光工程中增加安全知识内容。

煤矿调研报告 篇3

从煤矿企业传统的安全管理中,我们不难看出,矿井管理者只注重对“物”的管理,以“事”为中心,只注重监督管理而没有强调“自主管理”。把安全总是只局限于生产之中,而没有认识到安全问题还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分布在人类活动的全部空间,体现在自下而上环境的各个领域。加之其管理办法与具体作法的专业性较强,难于被职工所接受,进而变成全体职工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因此,笔者认为,在建设本质安全型过程中,应着力在实施正面引导教育上下真功,努力实现职工由被动抓安全向主动抓安全的本质性转变。

一、正向引导教育的提出

煤炭企业虽然在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上的投入很大,但是,现场违章作业的现象却仍然难以消除,事故隐患依旧大量存在。安全事故尤其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恶性事故,使矿井受到了巨大的政治和经济损失,给工亡者的家庭带来天大的悲痛。对于我矿来说,最重要最难以把握的就是安全工作,如何对矿井安全状况实施有效控制?安全工作到底该怎么管?怎样在进行生产过程中以思想上的安全保证行为上的安全,抓好动态的现场安全管理?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与分析。结果发现职工有不少错误的想法和思想倾向,比如:“抓安全的力度越大越容易出事”、“安全抓得太紧,会影响生产”、“安全处罚太狠,工人见了检查就紧张,都不会干活了”,甚至有的职工存有封建迷信思想。对此,我们这样认为:生产现场动态和静态的不良结合必然要出现事故。静态是现场的环境、客观条件;动态是人的行为过程,任何一方面不完善都会发生事故。而井下环境、生产设施等静态条件的改善可以靠各级管理人员去改造,可以靠周密的安排去完善,而改善人的行为却非解决人的思想不可,因为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解决动态下安全问题必须要抓工人的行为和操作,办法再好、制度再严,工人没有积极性岂不没有意义?传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弊端:

一是安全工作基本上是由上而逐级发文、开会安排,形成了“上急下不急”、上大下小的“倒三角”形状,其影响力和效果逐步衰减;而且以“处罚”为管理主线,职工有逆反心理,甚至会产生抵触屋。

二是由于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控制人的行为首先必须解决人的思想问题,“内因”是决定性因素。过去,对于安全管理,职工是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参与,没有切实解决职工的内在动力问题。

三是没有把职工置于安全生产的核心位置,且教育的内容陈旧、形式呆板、方法不活,对职工缺乏吸引力也制约了安全教育的效果。由此可见,来自上层的教诲很难成为基层员工的自觉行为,工人们似乎更偏向于自己采取行动,自己管理自己。在煤炭企业这一特定的生产环境中,员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对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更是无庸置疑。

基于这种知识,我们提出了“抓安全,首先要抓思想、抓认识、抓本质”的管理理念,主要做法是在原安全管理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实施以“我”为中心的安全正向引导教育,以一种新的安全教育模式为切入点,解决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错误认识问题,使“人人参与安全管理”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二、正向引导教育的“四情”特点

正向引导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真正把“人”看作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人是有感情的,正向引导教育是依托人的感情而对职工实施的一种正向的情感管理,说到底是一种爱的文化、爱的升华,其精神实质是对职工的尊重、珍惜和爱护。基于这一观点,我矿综合运用亲情、热情、无情、绝情的“四情”手段,以求达到“以思想上安全保证行为上的安全”的目的。

三、正向引导教育的实施

“正向引导教育”,一切均以“我”为中心,突出主体“我”。因为时刻关心“自我”是人与生俱来的意识和本能。比如:在离家外出时,往往会在心里打几个:“问号”:“我关灯了吗”?、“我关好煤气炉了吗?”、“我锁好门了吗?”。这几个问号,一方面表现了员工在生活当中形成的一种习惯,是一种“生活文化”,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员工的一种来自于生活的“自我保护”意识,带着这几个问号,他的大脑中就会反复考虑这几个方面的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在实施正向引导教育的内容上,我们就顺应了人的这一本能,我们先后实施了“我要维护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我遵章守纪、不违章”、“为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我坚持正规操作”、“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对家人的犯罪”、“我不投机取巧、不野蛮生产”、“我要当个文明安全矿工”等这样一系列以“我”为中心的引导性教育主题。

在实施的形式上,我们分矿、区队、个人三个层次全面展开。矿主要是从安全教育管理、安全环境氛围建塑、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抓部署、抓组织,如近几年开展的“我结安全负什么责大讨论”、“亲情规劝”座谈,“关注安全、珍惜生命”、“职工手拉手、安全心连心”万人承诺签字、“正视问题,反松破满、实现首季安全季”竞赛等系列活动等,都深受职工的拥护支持和积极参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区队主要以“岗位区域联责、职工安全联保”和思想、语言、行为、操作“四个标准化”活动为载体,寓教育于岗位实践活动之中。职工个人主要是通过落实多种形式的“安全提醒制”、参加“安全培训”、“今天我上镜”等活动启发和引导职工遵章守纪,做到自己的安全自己管,从而有力的促进了全矿的安全生产。

随着正向引导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还赋予了“我”更深的涵义,“我”可以是一个班组,可以是一个联责小组,还可以是一个区队,甚至是一个专业或全矿,从而逐步形成“自己的安全自己管,班组的安全班组长管、全组管,区队的安全区队长管、全区队管,专业的安全专业负责人管、全专业管”的良好格局。

四、正向引导教育实施的效果

一是正向引导教育嬗变职工安全观,把“要我安全”的矛盾变为“我要安全”的统一。广大职工对正向引导教育的看法是“正向引导教育使我们明白一个理儿,保证安全是自己天大的事,自己的安全自己管,指望别人不保险”。

二进制区队管理开始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管理。以前区队领导就怕上级给自己的辖区找出问题,现在是经常不断地主动邀请安全管理方面的领导、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指导,找问题、挑毛病,帮助区队进行安全管理“会诊”,变“讳疾忌医”为“自我保健”。

三是正向引导教育形成了特有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得企业及职工的行为时刻在“安全”与“健康”的概念的引导之下,增强了安全教育的“人性化”魅力,使得安全教育的原动力变自上而下为自下而上,成效更加明显,作用更加持久。

煤矿调研报告 篇4

北地区包括xx省xx市、xx市、xx市、自治州,面积7.1万平方公里。二十世纪末原有合法煤矿近300对,每年生产原煤300多万吨,死亡70人左右,百万吨死亡率高达20以上。经过几年来的整顿关闭,现有煤矿138对,去年生产原煤近500万吨,死亡34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了6;今年前十个月,生产原煤约350万吨,死亡18人,百万吨死亡率降到了5左右。尽管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在矿点减少,产量增加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死亡人保持了平稳下降的趋势,但是,煤矿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重大事故事故时有发生,顶板事故多发,同当前的煤矿安全生产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较,与实现安全发展的要求相比较,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相比较,还存在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地方国有煤矿积重难返

北地区现有地方国有和国有改制煤矿36对,目前仍有5对矿井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些地方国有矿井积重难返,存在诸多问题:

1、包袱沉重,身份扭曲。xx地区的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在上个世纪末,一些国有煤矿因为市场低迷、机制不活、管理不善等多方面的原因,亏损严重,寅吃卯粮导致采掘极度失调,生产无以为继,相继停产或下马,甚至破产,煤矿职工生活相当困难。目前,自治州卡棚、龙家寨煤矿2矿3对州属矿井仍处于停产状态,xx市辰溪县孝坪煤矿的2对井正融入民间资本整顿改制,xx市桑植县3家县属国有矿的3对矿井整体承包给私人经营管理。地方国有煤矿过去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现在职工多,安置困难大,实现破产买断的难度更大,随着煤炭市场的好转,部分国有煤矿为解决职工生活问题,大量融入民间资本,恢复矿井生产,形成国有煤矿牌子、乡镇企业管理水平,私人租赁承包经营的局面,煤矿身份扭曲。

2、关系复杂,管理失控。部分国有煤矿处于边远山区,监管难度大。自治州卡棚煤矿由当地人强行承包租赁,实行掠夺式开采,既不服从煤矿的管理,也不服从煤炭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多井口出煤,井下无风作业。面对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20xx年下半年,政府不得不组织公安等多个部门干预,强行终止合同,停止生产,对煤矿实行公开拍卖改制。

3、证照难办,违法生产。国有煤矿范围广、储量大,需交纳巨额资源价款和环境治理备用金,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去年,有些国有煤矿为了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临时办理了有效期不到半年的采矿许可证。自治州洛塔、向阳2对州属国有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年初就已经到期,因包袱重、成本高、效益差,无力交纳巨额费用,延期申请一直未被批准。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职工为了生存,继续组织生产,地方政府为保稳定,防止矛盾激发,对煤矿的生产行为,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国有煤矿因其资金积累有限,资源市场不完善,未来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的困难会越来越大。

二、煤矿安全技术人才极度匮乏

从1991年开始到现在为止的16年间,北地区煤矿新增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的煤矿安全技术人员不足10人,而煤矿原有安全生产技术骨干因退休、转行等原因流失达60%以上,煤炭安全生产技术力量包括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在内,具有技术职称的'不足100人,平均不足0.5人/矿,现有的技术人员绝大部分在40岁以上,年龄老化,青黄不接,而培养一名合格的技术人才,包括3年专门学校学习和3-4年实践锻炼时间,至少需要6-7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的匮乏程度将会更严重,因技术力量不足带来的严重问题会进一步显现。

1、煤矿企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据统计,北地区在矿井一线直接服务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才不足60人,平均每4对矿井配备1人,按照煤矿生产情况估算,至少需要技术人员250人以上,现有技术人员配备率不到25%,技术人才缺口巨大,绝大部分乡镇煤矿没有技术人员可供配备,导致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千篇一律,与煤矿的实际情况根本不符,煤矿工程技术图纸填绘不及时或根本无人填绘,安装的瓦斯监控系统无人使用,形同虚设,经常因无法预见、识别、有效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导致重大事故。

2、煤矿监管部门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辖区4市州、9个采煤县、55个产煤乡镇的煤矿安全管理部门中,配备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40名,全部配备在市州、县区一级,甚至个别重点产煤县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重点产煤乡镇在内的所有产煤乡镇都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太少,无法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煤矿安全生产,个别县区的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处于失控的境地。

三、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急需提高

相对而言,煤矿作业环境复杂,各种灾害危险程度高,需要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职工队伍,但现实情况是:近2万名煤矿从业人员,从矿长,到一般现场管理人员,到采掘一线从业人员,离高素质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距离。

1、煤矿企业管理水平与严峻的安全现状极不相称。224对矿井中,矿长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不足80人,大部分仅具有初中学历,部分仅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矿长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必要的理论知识水平是导致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

2、井下现场安全管理与急需的实际要求极不适应。北地区现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3000多名,实际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50%,必要的煤矿现场安全管理理论知识缺乏,凭经验管理,凭经验操作,是导致煤矿现场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3、煤矿职工素质与恶劣的作业环境极不适应。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始终是吸引农村青年打工的最佳场所,留下的井下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50%以上达不到小学毕业文化,有的为养家糊口,甚至身体有缺陷也下井工作。在恶劣的作业环境下,不具备必备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不了解瓦斯等严重煤矿隐患的危害程度,甚至带烟火下井,违章蛮干,冒险瞎干,是导致煤矿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几年来的事故调查表明,没有一起的主要原因不是职工严重违章作业造成的。

四、煤矿生产经营环境恶化

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和煤炭市场的好转,煤矿的效益有了一定起色,煤矿企业成了“唐僧肉”。一些部门以各种借口,通过各种途径向企业索、拿、卡、要;一些个人看到煤矿有利可图,故意设置障碍,搞权钱交易;一些黑恶势力看到煤矿效益较好,蓄意染指寻衅滋事。一些煤矿老板说:现在办煤矿太难了,政策压力大,婆婆多,眼红的多,卡脖子的多,收费和罚款的多。生产经营经营环境恶化,消耗了矿主大量精力,无法专心安全生产管理,经济效益下滑,安全投入减少,延缓了隐患整改进度。

五、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有的地方监管体制不顺,不能有效地开展监管工作。如分局辖区三市一州就有xx市在今年十月前未成立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九个主要采煤县中有六个没有成立相对独立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由煤炭行业管理局或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使,导致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和监管执法主题不合法。因此,大多数地方监管部门都还停留在安全检查阶段。二是地方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据调查统计,分局辖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人数有近400人,但从事煤矿安全和技术的只有不到60人,发现不了隐患,解决不了问题是常态。三是监管队伍素质普遍徧低,执法难以到位。除了专业技能差外,对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也知之甚少,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欠缺。四是监管部门经费不落实,收费、罚款成了监管部门的中心工作。五是有的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将地方监管和国家监察对立起来。

对策和建议:

1、下决心解决国有煤矿和国有改制煤矿的问题。适当调整国有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等方面的政策,对地方政府处理国有煤矿问题给与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对地方国有煤矿资源取得、破产买断、产权交易、资产重组做出明确的政策规定,明确身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煤矿技术人才培养。加大扶持大专院校煤矿专业的力度,国家应采取经济政策鼓励农村青年和学生报考煤矿急需的采矿、地质、机电专业,扶持煤矿企业特别是乡镇煤矿大力培养技术人才,促使煤矿落实技术负责人制度,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待遇。

3、加大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实行煤矿矿长职业经理人制度,矿长、法人(投资人)分离。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资格准入制度。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监管,逐步推行煤矿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4、改善煤矿生产经营环境。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打击黑恶势力。

5、理顺煤矿监管关系。调整行业管理与日常监管关系,进一步理顺监察监管职能,强化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攻坚战;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落到实处。

煤矿调研报告 篇5

煤矿水害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五大灾害之一,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加大,煤矿的水害威胁越来越严重,曾多次发生重特大突水淹井事故,尤其近几年来,全国相继发生了多起特别重大水害事故,XX年3月28日,山西省王家岭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从分析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对策措施。

一、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了解不清、盲目开采。一些矿井在水文地质条件没有查明的情况下,盲目开采,引发透水事故。

2.在水体下采煤防治措施不落实。一些煤矿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有些在水体下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煤矿,未按三下采煤的规定进行试采,超强度开采,煤层连续冒落,导致透水事故。

3.超层越界开采,破坏防、隔水煤柱。部分乡镇煤矿经过多年的开采,资源基本枯竭,为维持生产,违法超(深)层越界开采甚至开采防、隔水煤柱,由于不清楚相邻矿井的地质资料,也不进行探放水,盲目进入积水老空区,发生突水;还有一些矿井,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弄虚作假,将井下超层越界开采区域和存在水患的采掘工作面进行封闭伪装,掩盖真实采掘活动,逃避监管。

4.防治水技术力量及从业人员相关知识匮乏。多数老空透水在事故发生前,均有明显的透水预兆,但由于煤矿地质和水文地质人员缺乏,矿井没有防治水害的专业知识,不能识别明显的透水预兆,使本可避免的重特大透水事故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重复发生。

5.对已有水患未采取有力措施。有的矿井在水体下或冲积层下采煤留设的防水安全煤柱不合理;有的煤矿对地面的塌陷坑、废弃的小煤矿充填不实,使地表水溃入井下,导致事故发生。

6.雨季暴雨期井上下水情监测不够。有的煤矿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一些煤矿对断层水、底板水、溶洞水认识不足,未引起高度重视,不认真编制防治水措施,导致突水。

7.未进行或者违章探放水。我国乡镇煤矿经多次治理整顿、资源整合和关闭,许多废弃老窑没有留下详细的地质资料,其开采边界、分布范围、积水空间不清楚,已成为正在开采煤矿的主要水害隐患。大多数乡镇煤矿没有防治水专业人员和探放水队伍,在掘进和采煤过程中,不进行探放水,或者违章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机进行探放,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防治水工作管理滑坡。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技术力量限制等,对防治水工作管理松懈、投入不足,没有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疏于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工作以及重大水害隐患的跟踪督促和落实。

2.煤矿水害防治监管制度不落实。煤矿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活动,未按照规程落实水害防治措施,没有建立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水害防治应急预案,等等,都是造成重大水害事故的.原因。

3.部分煤矿被动进行矿井防治水害工作。主要表现在防治水投入不足,防治水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没有主动安排防治水工作。

4.部分煤矿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煤矿没有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为获得利润不惜违法或违规生产,导致水害事故时有发生。

二、对策与措施

针对煤矿水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必须强化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增加水害防治资金投入,加强监管监察的力度、采取联合执法、严厉事故查处等综合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企业对水害防治的主体责任。

①煤矿企业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队伍(重点产煤县可建立煤矿防治水技术服务中心和专门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水害隐患严重的企业,必须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水害防治工作,认真编制矿区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水害防治应急预案。

②煤矿企业的水害防治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水措施。

③煤矿企业必须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每月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其它矿井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水害隐患的排查。查出的水害隐患,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④煤矿企业要采用适合本地区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的综合探测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及废弃老窑的情况,编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建立健全矿区地下水动态观测网,为防治水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⑤煤矿水害防治要坚持以防为主。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强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导水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设防水煤柱。严禁非法超层越界开采防水煤柱,已破坏的必须重新建立质量可靠的安全防水煤(岩)柱。

⑥采掘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薄弱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

⑦煤层受老空水威胁时,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进行超前探放水,直到老空水全部疏干为止。煤层顶、底板受承压含水层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疏水降压无法保证煤层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注浆加固。

⑧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主要排水设备(水泵、水管、配电设备)、泵房出口、水仓容积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具有突水淹井的矿井,在地面安装大型潜水泵用于应急抢险。

⑨煤矿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井口、工业广场要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地表水体、采煤塌陷区、煤系地层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时,要对漏水的水体基底进行防漏加固处理。

(二)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的矿井。

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是导致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活动,督查企业建立真实可靠的井上下采掘工程平面图,为煤矿防治水工作和应急救援提供可靠的图纸资料,煤矿企业应定期向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交换采掘工程平面图,努力遏制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减少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煤矿水害防治安全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区内重大水害隐患要登记建帐,重点跟踪落实,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在雨季暴雨期间要监督小煤矿停止生产,将井下人员全部撤退到地面。凡是企业没有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探放水设备和队伍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水害隐患严重的企业,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的;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资金不落实的;没有建立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水害防治应急预案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立即关闭。

(四)加大对煤矿水害监察的力度。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定期对老空区水害进行监察,提出的重大隐患及时下达监察指令并通报地方政府督查企业落实整改。在雨季要进行一次专项监察。对发生事故的矿井要认真查清水害发生的原因,严厉追究事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