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
文学网整理的蟋蟀(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蟋蟀 篇1
国庆节,我回到了老家。回到老家最开心的事儿,就是和哥哥一起捉蟋蟀。
刚到老家,哥哥就对我说:“咱们玩捉蟋蟀吧。”于是我就跟着哥哥,先选择一个蟋蟀最多的地方。我们看到地上有一大捆的玉米秆,把玉米秆一揭,哇,下面是好多好多的蟋蟀啊。蟋蟀在地上蹦来蹦去的,大的、小的、黑的、灰的,多的数都数不清。我和哥哥兴奋极了。
我看到一只最大最大的黑色蟋蟀。它,长长的触须,粗粗的大腿,在这么多蟋蟀中,它最显眼了,难道它是蟋蟀之王吗?我下决心一定要把这只蟋蟀之王捉到瓶子里。我慢慢地向它靠拢,还没走到它跟前,它就刷的一下,蹦出老远。我又去抓它的时候,它蹦得更远了。我就不信我抓不住你了,我慢慢地向它走过去。但是它竟然在那里“嘀嘀、嘀嘀”叫起来,好像在嘲笑我:小样的,就你还想抓我呀,我可是蟋蟀之王啊。我生气了,我慢慢地向前走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的举起两手,啪的一下,落下去。我感觉到手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用力往上蹦,哈哈,终于抓住了。我慢慢地收拢双手,把它收到一只手里面。我捏着它,喜滋滋地看着它,它在我手里急得乱蹬乱跳。我笑眯眯地说:“小样的,跟我斗,管你什么蟋蟀之王,在我手里都是小菜一碟。”于是我把它装进了瓶子里面,它在瓶子里左蹦右蹦的,就是出不来,我笑眯眯地继续捉去了。哥哥也在蹿来蹿去地捉。
捉了快一上午了,两个瓶子都快装满了。于是我们决定数数谁今天上午捉的多?我们把蟋蟀倒在一个大盆子里面,它们蹦不出来的地方。我和哥哥正在数得有劲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大公鸡带着一群母鸡突然来到了我们身边,这只公鸡好大好高啊,火红的冠子,金黄的羽毛,威风凛凛的。只听咚的一声,它竟然把我捉的那只蟋蟀之王一口给吃掉了。噢,我的蟋蟀之王呀。
正想把它赶走,谁知它竟然抬起头,扇扇翅膀,满不在乎地看了我一眼,咯咯叫了几下,应该是在唤其它母鸡一起来美餐的吧。妈呀,吓死我了,我和哥哥急忙转身就逃。一群鸡见没人理它们了,就左一下右一下,上一下,下一下,前一下,后一下的,吃的那叫一个痛快啊,一口一个。那可是我们一上午的功劳呀,不到两分钟,就被它们给吃光了,这也太能吃了吧。
捉蟋蟀真有趣,下次我们还要捉,你们也想捉吗?
蟋蟀 篇2
一天,我还在草坪上兴高采烈地玩乐,无意间,我还在捕获幽灵螳螂的情况下发觉了一个蟋蟀的全球。我静静的看见,好像因为我进入了这奇特而神奇的世界。
室内空间在我的眼下扩张了,又密又细的草茎构成了茂密的森林。一只蟋蟀突然冒出在我眼前,我觉得它一定是个“寻食者”吧!你瞧它左顾右盼的,四处寻找猎物,它的眼光锁住在一只小小小虫子上,接着一个“鲤鱼打挺”猛击以往,敏捷地把握住了猎物,那猎物还想干束手无策,可它自始至终逃不了蟋蟀设下的埋伏,只有做蟋蟀的“家肴”了。蟋蟀吃完了猎物,就大摇大把地回乡了。
这一蟋蟀村子创建在一颗大树的下边,那边新鲜空气无比!村子里有很多户别人,这些蟋蟀常常三五陈群地跑出去,欢乐地玩游戏。他们有的左拐右拐比灵巧;有的奋勇争先比速率;有的相互之间得罪比气力;也有的跑跑跳跳比高宽比。他们的家说懂了便是一个洞穴,他们一旦玩太累了,便会走入洞穴里休息一下,等精力充足了又出去吵吵闹闹。
在大树的东面,也是蟋蟀的底盘。一大群“蟋蟀建筑设计师”们已经提前准备多修几家房屋。他们一会而挖地洞,一会儿找原材料,一会儿搬泥土,艰辛无比。可这种杰出的“蟋蟀建筑设计师”为了更好地蟋蟀的未来,忙得满身是汗,确实很累,就边振着羽翼边唱幽美动人的歌,一边全神贯注的繁忙,假如不愿做了,就看见建成的新房,再次干。历经许多“蟋蟀建筑人”的勤奋总算建好啦一个又一个极致又舒服的家。
在大树的西面,還是蟋蟀的底盘。这儿不仅有员工,又有表演者。员工是一群找寻食材的蟋蟀,他们千里迢迢,跋山涉水寻找比自身大数倍的食材带回家,他们不犯愁,不叫累,真非常值得我学习培训。表演者是一个年青的蟋蟀,它被很多蟋蟀包围着了,那边的蟋蟀真是可以用人潮人海描述了,他们把表演者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住,围的密不透风。但见表演者一会儿投开始叽里咕噜的,一会儿又抬起手臂叽里咕噜的,别说有多搞笑多好笑多有趣啊!
蟋蟀的全球可趣味啦!我愿陪你报名参加蟋蟀的全球。
蟋蟀 篇3
我能试想柴斯特回到乡下的生活,他回到乡下满怀着喜悦的心情,他会想:啊!终于可以告别繁华的城市——纽约,回到清静的康涅狄格州老家去享受安逸的生活了。然后,他又会想:那我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到在纽约认识的朋友呢?
接着居然发生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它居然闭上眼睛,死气沉沉的停在那根树桩上。他的朋友——一只云雀,看到他这样死气沉沉的停在树桩上,心里很是伤心,她想:既然我知道他在纽约认识的朋友,那我的把他们赶快叫来,让他们救救柴斯特。云雀一确定,就立刻嗖的一声飞上天空,直冲云霄。接着她落到地上,长途跋涉,渴了就停在有河流的地方喝喝水,累了就停在树上休息一会。经过这么远的路程,她已经很累了,但她还是坚持住,飞上天空,继续飞翔,飞到了柴斯特的朋友那里,叫了一下塔克、亨利的名字,亨利就问:“是谁的声音?”云雀回答:“是我,柴斯特的朋友,云雀。柴斯特不知道怎么了!”塔克和亨利就跟着云雀一起走,云雀说:“我们一定要赶上最后一班车,去康涅狄格州的那班车。”结果,在倒数第二班车的时候,他们就一起进去了,这班车超级快,嗖的一声,就到达了康涅狄格州。柴斯特就在那里紧闭双眼,死气沉沉的。云雀赶快的飞了过去,叫了一下柴斯特,柴是特慢慢睁开了,看到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欣喜若狂的一个大跳跃,跳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前面,拥抱了一下……
蟋蟀 篇4
暑假期间,在我身边发生了很多很多有趣的事,最让我难忘的是捉蟋蟀这件事,它是那么好玩,那么有趣。每当我回忆起来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开心。
一天晚上,我和爸爸在院子里玩,深秋的夜晚真美呀!月光如水洒向大地,凉风习习吹拂人面,无忧无虑的秋虫在路灯下的草地里自由自在的高歌……这场面让我产生了无限遐想,唉!玩个游戏吧!突然,我的脑海里有了一个有趣的想法:“和爸爸比赛捉蟋蟀!”我把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爽快的说:“好呀!三十分钟定胜负,谁捉的多谁赢!”“一言为定!”我和爸爸拉勾约定。
比赛开始了,我看见一只蟋蟀趴在路边的草地里在快乐地鸣叫,我高兴的猛跳了一下,快速跑过去,两手迅速向蟋蟀扑去,我兴奋的捧起双手,慢慢的打开,手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原来机灵的蟋蟀受到惊吓早就逃之夭夭了。这时,爸爸得意地看了我一眼,无声地摇了摇头。我明白了捉蟋蟀一定要轻手轻脚,慢慢靠近,迅速出击。像刚才那样毛手毛脚是不会成功的。我慢慢转过身,猫着腰,仔细地在草地里寻找。哇塞!有两只蟋蟀在打架,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我按奈住兴奋的心情,轻轻地、慢慢地移过去,距离“猎物”还有半米的时候,我突然猛扑过去。捂住了!捂住了!我已经感觉到两只小生命在我的手心里垂死挣扎。我轻轻地拿起来,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放到瓶子里,仔细一看,哇!好大的一对蟋蟀,足足有五厘米长。接着我又仔细寻找另外的`猎物……30分钟过去了,我捉了7只,爸爸捉了10只。爸爸得意而又骄傲的说:“怎么样?输了吧!姜还是老的辣吧?”“别得意,下次一定赢你!”我不服气地说。
“蟋蟀是害虫,怎样处理这些坏蛋呢?”我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我拿来两根细细的线,把它们一个一个全绑到线上,穿成一串,然后把它们挂在树枝上。看着随风飘舞的“蟋蟀串”,我的心中充满了快乐,我在想:“它们会成为谁的大餐呢!”是小鸟?是蚂蚁?还是蝙蝠?我不得而知。
一场比赛就这样快乐的结束了,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让我久久难忘,给我的暑假增添了乐趣。
蟋蟀 篇5
童年是一首天真烂漫的歌,我喜欢聆听夏日的风铃,我在暑假里前半段认真学习,后半段疯狂玩耍。立秋之后,我每晚去院士公园努力寻找丁狮子蟋蟀,望穿秋水能与鸣虫家族中出色的音乐家亲密接触,它能演奏出动人的音乐,还能进行搏击表演,带给我的乐趣远远超过应有尽有的玩具。
晚上七八点开始,两枪蟋蟀穿好燕尾服隐身衣藏身草丛中,伸出长长的触角,声嘶力竭地发电报情书,凭借清脆响亮的歌声,它如愿追到两枪女朋友,却也让自己不慎暴露在我们的闪光灯下,叫声浑厚雄亮,正是我们最想聘请的好斗常胜将军。
追它一定要有耐心,我们蹑着脚步慢慢地靠近鸣叫的地方。雄蟋蟀也是很机灵的,一听到声音就闭嘴。我就不急不躁地潜伏下来,过会儿,它听没有了响动,就又神气活现、精神抖擞地鸣叫起来。我们就确定方位,轻轻地把上面的泥土、草块揭开。它是弹跳高手,我一定要眼疾手快略胜一筹,在它没起跳前稳准地把它捉住。
为了能征到体格健壮的勇士,我不惜凌晨两三点出发,这个点它们累了休息了,大大增加了我的逞的机会。
当我拥有三、四只蟋蟀时,我就忙不迭回家让它们两只一组格斗起来。我把两只蟋蟀放进高边沿的圆形容器里,好斗的蟋蟀,会马上开始追逐对手,如果对方不屈服,就会与其头对头,脚对脚、牙对牙地开始蹭、蹬、踢和撕咬,直到一方落败逃逸为止,胜利者就会吱吱吱地耀武扬威高唱凯歌。但是,大多的蟋蟀进赛场后,爱动不动进行友谊赛,或战战兢兢地挪动,没了争强好胜的勇气。我就只能使出绝招,举起大自然的神秘鞭子蟋蟀草,挑起它们的战争。
我和妈妈各自挑选了勇士。起初,妈妈的左将军威风八面,把我的右将军追赶着撒腿就跑,一圈下来,右将军突然发威了,它停止跑动,与逼近的左将军拳打脚踢,头牙碰咬的激烈搏杀。开始我的右将军处于下风,只有招架之势,并无还击之力。我已经认定妈妈的左将军胜券在握,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奇迹出现了。我的右将军毫不气馁,突然爆发猛冲,骄傲的左将军抵挡不住,终于落荒而逃,我的右将军鼓翼高歌,趾高气扬的,信心十足,后来又几次把左将军逼得落荒而逃,再也不敢应战。
从夏天走到冬天,旗开得胜的右将军让我高兴了一年,失败乃成功之母,我要向它学习败不惶妥,胸中有激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
蟋蟀 篇6
暑假里老师要求我们读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书中讲的是有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别人的篮子,结果篮子的主人把篮子带上了地铁,把它带到了纽约有名的时代广场,柴斯特被一个报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收养了,并且和塔克老鼠还有亨利猫成为了好朋友。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他不仅会演奏古典音乐,还会很多流行曲目,吸引了每一个坐地铁的乘客。每当柴斯特演奏的时候,繁华热闹的广场都非常安静 ,大家都在听他优美的歌声,无人不被感染。柴斯特很快成了走红的地铁歌唱家。当然最令他感动的是小主人,塔克鼠还有亨利猫的关怀。转眼秋天到了,柴斯特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思念在乡下无忧无虑的日子,在好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顺利回到了故乡。
读了这篇文章,首先我很佩服柴斯特的坚强不屈,在异乡能够奋发图强,取得一番很大的成就,也帮助了主人一家改善了生活。其次我也被柴斯特,塔克还有亨利的友谊所感染,他们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这一只蟋蟀一只猫一只鼠的故事令我们受益匪浅,他们真挚的友谊足以温暖整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友情,怀着感恩的心包容的心诚恳的心去生活,愿我们的世界永远和平。
蟋蟀 篇7
秋天,我买了十几只蟋蟀来玩,随着天气逐渐变冷,蟋蟀接二连三的死去了好多只,最后只剩下两只。
在以后的的日子里,我对两只蟋蟀百般呵护,天天喂它们吃新鲜的菜叶和水,希望它们能够和我一样安全过冬。一个星期五放学后,我便缠着爸爸带我到乡下姥姥家去玩两天,爸爸答应了。由于走时匆忙,再加上兴奋,竟然把蟋蟀疏忽了。
从姥姥家回来,我第一件事就是看望蟋蟀,我本以为蟋蟀必死无疑,毕竟它们不吃不喝两天了,可我走近瞧了一眼,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一只却安然无恙,可那只却死了,只剩下头壳,这是怎么回事?顿时产生疑问,是不是被这只吃掉,为什么啊?想带着问题去问爸爸,把事情弄个明白,可爸爸曾经说过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便带着问题去翻阅资料,资料上写着:蟋蟀是昆虫,也称促织,俗称蛐蛐。善跳跃,有的雄虫好斗,可磨檫翅膀发声。喜阴湿,以植物为食,一般吃庄稼的根部和茎部以及种子,是害虫。资料里明确写着以植物为食,不吃肉,我家的蟋蟀怎么吃了肉了呢?让我万分惊奇。我苦思冥想了几天,问老师和同学都找不到结果。没办法,为了揭开这个谜,我只好去电脑上碰碰运气,电脑资料上显示:蟋蟀之所以去吃肉类,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每种动物为了生存,都努力地使自己的生活习性适应于周围的环境,哪怕吃掉自己的同伴,所以随着环境的改变,它们也会改变生活习性。看了电脑的资料我才恍然大悟。
我发现了蟋蟀吃肉类食物的秘密,我真为我发现了这个秘密而自豪。
蟋蟀 篇8
在一个美丽的早上,柴斯特正在草原上悠闲的散步,这时,一只小兔惊恐地说:“不好了,下一个星期天可怕的人类要在这里开建一个小城市,所有的动物都会被杀死,草即将被全部铲除掉,这里就要遇难了!”柴斯特听了,下了一跳:啊?今天已经星期天了,就剩下仅仅六天时间了,对了,我得赶快叫我的朋友来,这样,人多力量大,草原就有救了!于是,柴斯特赶快坐上火车去了时代广场,忧心忡忡的柴斯特,根本无法安静下来,它努力地想着拯救草原的好办法:咦,我是不是可以让他们知道这样做对草原的危害,也许我们可以在他们来之前守护草原,他们来的时候我们努力地阻挡,并且用严厉的口气来批评他们,或许他们可以服输的,要不然,我就叫亨利它们前往电视台,让危害草原的人类退掉。办法终于想好了,柴斯特安静了一会儿,火车到站了,它立刻找到了亨利和塔特,三个好朋友又想了一个更好了办法:直接去电视台,让他们直接离开。它们立刻来到了电视台,争先恐后地讲述着草原面临的危险和它们的建议,电视台立刻播报道:请工程立刻停止,地球不是我们人类的,而是我们和动物共同的,我们不能占领动物的家园!终于,大家成功了,亨利和塔特决定一起和柴斯特回到草原住一段时间,三个好朋友回到草原后又见到忧心忡忡的动物们,它们开心的说:“大家不用担心了,危险已经没有了!”大家终于开心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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