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精彩演讲稿
文学网整理的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精彩演讲稿(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精彩演讲稿 篇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四(2)班的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我们都知道,从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法、懂法、守法是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的关键。
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守法要从学法做起
小学生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要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常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有句古话大家可能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礼貌的好习惯。在教室里,在马路上,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果皮、纸屑;在公共场所不大喊大叫,妨碍他人学习、工作或休息;不在建筑物上或课桌椅上乱刻乱画;遇到师长、来宾,主动敬礼问好;上下楼梯,注意谦让;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马路;我们身边的公共财物有很多。如学校的门窗、桌椅教学设备等,公园里的花草、树木,马路边的路灯、路牌、公用电话等,我们不仅要做到自己爱护,而且还应当劝阻、制止他人破坏公共财物的不文明行为。
(3)守法要从我做起从改变自身不良习惯开始
有些同学下课时未经同学同意乱翻同学的书包、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擦、借了同学的钱耍赖皮不还、给同学起污辱性绰号、欺负打骂同学……这些不良习惯要及早改正。
也许,同学们认为这些都是小事,认为偶尔违反一两条纪律没什么关系。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学会做人要比求知更重要。
同学们,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精彩演讲稿 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够去做的一些不良行为。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一旦与坏人“拉上钩”,就必须彻底摆脱同坏人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与同学结伴而行。
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地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谢谢大家!
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精彩演讲稿 篇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有人可能会说,纪律上没有自由可言,要想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约束,这种认识大错特错。
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在水里嬉戏,它们是自由的。而在校园里,这种追求所谓“自由”的现象比比皆是。
有些人吃零食时会把食品袋直接丢弃在地上,使原本干净的校园涂上一抹刺眼的白色;自习课上,有些人不能安静下来,还跟着mp3打拍子,哼着流行歌曲;校园里有人无视学校的规定,骑车横穿人群。
同学们,没有规矩,就不能成为方圆,当你走进安静的楼道时,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片安静是多么珍贵;当你走进一间干净的教室,对于认真读书的人来说,这片整洁多么舒适;当你自觉排队吃饭时,对于焦急的人来说,这井然的秩序多么宝贵。
学生之间总会有冲突和摩擦,我们应该互相关心和尊重,永远不要说伤人的话,不要挥拳,伤害自己和他人。
同学们,12月4日,我们将迎来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服务教育科学发展”。其实,法纪不仅采取法律条文和纪律规定的形式,更多时候,是以道德的形式与我们密切接触。
所以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我今天去学校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丢垃圾了吗?我是否影响了今天的课堂纪律?我准时出来了吗?我打扫干净了吗?我迟到早退了吗?我在家玩耍、预习和复习的时间安排好了吗?我按时上床睡觉了吗?这些学习生活的细节,看似微不足道,却足以体现我们的素质修养。
同学们,现在稍微放松一下,将来可能会犯大错误。生活就像一条河流,我来了,我过去了,严格要求自己,宽以待人,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携手共创美好的明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新世纪合格中学生。我们现在只有从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做起,遵纪守法,才能快乐成长。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精彩演讲稿 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规守纪,文明做人,努力学习! 同学们,少年时代是好美的,也是纯真的。我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那么,面对美好的明天,你准备好了吗?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俗语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一个公民,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范,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文明礼貌的`风尚渊源流长。那么,文明到底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时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是不说粗话脏话,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所推崇的行动。
有一位思想家曾经说过:播下一个动作,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便收获一个品格。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求学探索时期,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所以,我们应该先成人、后成材,不要做一部单纯掌握一些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
其次,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还要做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
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学生时代,正是人生读书的好时候,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
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所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的学习时光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谢谢大家。
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精彩演讲稿 篇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的主题是:遵纪守法,做合格公民金秋送爽缤纷过,落叶飘飞冬意来。同学们,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人与人交往,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因此,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国家对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振兴中华、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时时刻刻规范和制约着我们的言行。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做一个文明的公民。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缺乏法律意识,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为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
20XX年8月2日,16岁的谭某伙同张某、杨某强行向两名学生索要钱财,在被拒绝后,三人便对两学生实施拳打脚踢,最终抢得现金60元,并造成其中一名学生轻伤。法院于同年11月24日作出判决,对谭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XX年9月11日,16岁的李某到连州市一网吧上网时,看见17岁的陈某也在网吧上网,因之前与其发生矛盾并打斗过,遂产生报复伤害陈某的念头。于是,李某趁陈某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利器将陈某刺成重伤,之后迅速离开,后来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13年有期徒刑,由李某父母赔偿被害人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50万余元。
以上案例通过血的代价告诉我们,法律无情。只要你触犯了法律,就要付出代价。同学们,让我们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努力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合格公民,为推进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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