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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用法大家谈演讲稿

2026/02/17演讲稿

文学网整理的学法守法用法大家谈演讲稿(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学法守法用法大家谈演讲稿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一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遵纪守法,是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的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罗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讲话时不再因我们的激动而成为震耳的`噪音时,保持安静质化成一种如百合花般高雅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的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演化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有一次,我碰到了红灯旁边还有一位同学,他似乎有很急的事,总是时不时瞟马路对面的车站。有一位叔叔走过来对他说“同学,你很急的话就别等了直接过去算了。”话音未落他就穿了马路,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市民我们不能不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两个不约而同的在等待绿灯的带来。那位叔叔又比我们大,阅历比我们丰富,难道非要争这几分钟的时间吗?我呼吁大家:不管从前如何,以后我们大家都要遵纪守法,争做一个文明的好公民。

文明,它是一个人的文明加上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一个和谐守法的社会,就像从一数起,一直数到无尽头,从我做起,从我做起,点点的遵纪守法,滴滴的实践文明,一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学法守法用法大家谈演讲稿 篇2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中就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工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营业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有违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乔治和接受教育。当未成年人有以上不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育。

中职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行为后要乔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中职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校规及学校的校纪校规。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中职生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中职生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中职生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要立即彻底摆脱与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会承担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师生的义务。

希望中职生们以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法守法用法大家谈演讲稿 篇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根植中华魂、共圆中国梦——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当我看到鸟儿在空中自由飞翔,鱼儿在水中尽情嬉戏,我会不由地心生感叹:“如果我也能如小鸟、鱼儿一般,不受任何约束,做自己随心所欲的事情,岂不美哉?”而我的这个想法是对的吗?答案,毋庸置疑,当然不对!而改变我的正是那本叫做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宝贵书籍。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记得有一次,我过马路时看见一位叔叔大摇大摆地闯红灯,索性我也想跟在其后顺势溜过去。但是此时读本中一个真实案例突闪在我眼前,山西省沁源县第二中学900名师生在公路上晨跑,突然一辆大货车向他们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名学生受伤,当时公路上到处是遇难师生的尸体,血流成河,触目惊心,这一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作了乌有?于是我收住了脚步,耐心地等待绿灯再通行。其实,红灯停,绿灯行谁都知道,可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大的小事,灾难不能那么巧合地落在他的头上,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必将酿成大祸。前两天,放学路上车来人往,我们班两名男同学因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两人各不相让,这时一辆拉沙子的大车迎面疾驰而来,正好被我遇见,我全然不顾,将他们推向路边并大声呵斥:“在路中间打仗,你们找死啊,没看见大车过来了?”两个同学吓呆了,就这样一场战争平息了。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闹,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要在生活中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觉得犯法无非就是“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由此可见,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有一次,我在小区拐角处,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看到这一幕我心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本书告诉我们,这已经是触犯了法律的行为,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楼下超市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学会依法律己,修己慎独。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呢?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呢?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呢?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呢?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如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的错误,引领你正直地成长。我们每个人虽然没有办法选择外表的美和丑,但我们却能选择要走的道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我和表妹一同来到江边游玩。江边到处是一片片茂盛的草地,远远望去,绿油油一片,像一块绿地毯,让人看了就想躺在上面。这时,表妹对我说:“表姐,咱们进去玩玩吧!坐在草地上,一定很舒服的!"我刚要答应她,忽然看见草坪旁边竖起的警示牌,上面写着“小草青青,请勿践踏”几个大字。于是,我摇摇头,用手指了指旁边的牌子。可表妹却毫不在乎地说:“哼!又没有人看见,破一次例怕什么?”“人们既然亮出了警示牌,我们就应该按照要求去做。再说了,老师平时不是经常对我们说,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市民吗?”我反驳道。表妹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言之有理,听你的。”我看着表妹不情愿的样子,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江边洗衣服,我怕鞋被水浸湿,便到江堤边搬起一块石头,这时我看见江堤的土漏出来了,我立即想起这是在犯错,“溃堤千里,毁于一穴”,我忙把石头放回了原处。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同学们,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是时代赋予我们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让我们铭记中华魂的核心内涵,贯彻于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用“中华魂”铸就“中国心”、根植“中国魂”共圆“中国梦”!

学法守法用法大家谈演讲稿 篇4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本周五,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作为一名学生,我们需要了解国家法制,我们需要争做一名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好学生!那怎样才能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呢?

我想我们最需要的是了解何为规矩,何为法律!而对于小学生身份的我们来说,最最重要的是懂得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继而一步步了解、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懂得国家法律法规!

而懂得不是我们最终目的,实践才是硬道理!

有一句话叫“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身边的小事时时都在考验着我们,不要以为你的一个举动危害小就肆意为之,也不要以为你的一个简单善举起不了多大作用就忽略而过!实际上,一件件小事累计起来,力量无穷,所以遵纪守法,小事做起!

在校内,我们遵守课堂校规校矩,遵守课堂规范,课堂秩序!遵守里面任何小的.一项一项,比如听见上课铃声响,迅速安静进课堂;比如要发言,先举手;比如下座位,先报告!又比如与同学玩耍,相互有爱,不打不闹;还比如领餐有序排队,路队有序排队!比如考试时光明磊落,不偷瞄不作弊!事情看似很小,但是一件一件做好了,那么你的形象在老师眼里定是好的!

而在校外,我们需要遵守社会的规矩纪律!比如公路上不追逐打闹;过马路时走斑马线,看清红绿灯;乘车时不把头、手伸向车外,更不要向车外投放垃圾!又比如不随地乱扔垃圾,不乱吐口痰,不辱骂别人,不对人动手动脚!如此小事,件件若都做好,那么一个懂规矩,讲文明的好公民形象也呈现在大家眼前了!

法制,法律说复杂不复杂,就体现在我们的一个小小举动上,若你生活中的每一个举动都文明,都符合礼仪,那么相信你自然不会去触碰到法律底线,自然不会违法乱纪!

所以,亲爱的孩子们,遵纪守法,我们需要了解法律,了解纪律,更需要我们从生活里的点滴做起,从身边的件件小事做起,一件件小事做到位了,一件件小事做好了,那么美好的意识会渗透你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那么法律也自然在你脑海中有了点底!之后在生活中慢慢接触系统的法律知识,相信你们会欣喜地发现,自己是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也会继续用之规范我们的日常行为,帮助我们养成更好的生活习惯,且在适当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学法守法用法大家谈演讲稿 篇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

在我们大多数同学看来,法律是很遥远的,因为那是成年人的事,我们现在只是一名学生。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一个从事审判工作者的法官是怎么说的。这位法官16年中判过631个犯罪的青年,她认为造成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法。有一个学生,他非常羡慕别人有手提电脑。一天,一个同学告诉他,有一个人偷了一台电脑,不敢拿回家,放在附近楼房的一件工具房里。这学生就说,那咱们去拿了来,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后来他们就真的把电脑偷了来没问他为什么偷,他理直气壮地说,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是不懂法害了他。在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抢劫罪的比例很高,问他们为什么抢劫?很多青少年都会这样想自己曾经被人家抢过,人家抢自己的,为什么自己不能抢人家的。这种观念的形成也是因为同学们本身缺乏保护意识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制教育造成的。还有一个14岁的孩子一进法庭就放声大哭,说他已经把问题都交待了怎么还不放他回家。可是这个孩子和另外一个15岁同伙共撬了3个保险柜,偷了两万多元。这个孩子站在她面前,就感到心情非常沉重。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但法律是无情的,该判还得判。

我们一些同学尚未成年,缺少生活阅历,对于什么是法?什么样的行为是属于犯法?为什么要知法、懂法、守法?怎样遵法、守法等一些问题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一无所知。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学们,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学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国家、家庭、学校、社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那我们自己本身要怎样做呢?

首先,要遵守咱们的校纪、校规,它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师范生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咱们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发展的未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不能一味地只看重语文、数学的学习,要多知道一些法律小常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我们所有的学生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的规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在此我倡议,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严以律已,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学生。最后,祝全体老师工作顺利,所有同学学习进步。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学法、知法、懂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是维护社会安定、校园有序的重要保障。作为国家小公民,校园的小主人,同学们也有责任和义务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或许有的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很遥远,但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当你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交通规则?放学后,你有没有出入游戏厅、黑网吧等场所?走进美丽的校园,当我们走在走廊里,会偶尔听到同学们嘴里传出难以入耳的粗话、脏话,并可能演变成武力,造成意外人身伤害;有的同学搞恶作剧,故意毁损学校的桌椅,拿走班级内的教学工具,损坏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

以上列举的种种现象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小错不改使他们越陷越深,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面对朋友,面对家人,他们青春稚嫩的脸上显露的是深深的悔恨与无助。在那么多鲜活的悲剧前,我们更应该引以为戒,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因为守法与违法犯罪往往只是一步相隔。

在现今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遵法守法的意识,在行为和情感上增强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因为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美好生活,在此我呼吁,同学们平时抽出一点时间认真阅读一些法律书籍,了解基本的法律要求,并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谢谢大家!

学法守法用法大家谈演讲稿 篇6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