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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总结

2026/02/18经典总结

文学网整理的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总结(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总结 篇1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总结 篇2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今年7月以来,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与xx县公安局、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及行动重点,在全县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行动,主动与县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依照各自部门职责相应成立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责主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分别制定了《xx县公安局 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警种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监管。我局加强与各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深挖违法案件线索,彻底斩断乱捕滥猎、非法买卖和非法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势头,xxx县森林公安局结合自身执法职责,细化行动方案,组建行动专班,采取分组划片等方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全县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山货经营店铺、餐饮场所等开展集中清查,对可能贩卖野生动植物的重点摊位进行高频次巡查,尤其是在早晨商品上市时对商品进行检查,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监管,联合铁路公安、高速交警等部门侦办打击收购、运输等各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案件,严防受保护野生动物进入市场。

三是制定政策措施,强化依法办案。为强化对全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扭转执法被动局面,弥补我县森林公安在办理猎捕野生动物案件中的法律缺失,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制定《xx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了禁猎期限、禁猎对象、禁猎工具、法律依据、确需猎捕的特殊情况以及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利和义务。并印制800余份,分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在村镇公示栏,各单位大门口,集贸市场、公园、药店、银行、医院、进出村庄路口等人流集中处进行粘贴。最大限度地宣传政策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主动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各类伤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信息,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公众互通信息、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切实依法制裁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明确打击重点,落实工作职责。以《通告》内明令禁止的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利用邮政、物流、快递、客货运等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以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场所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或提供交易场所等六类行为作为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和方向,森林公安局和各地派出所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联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狠抓落实,绝不允许“一查一收一放”不立案侦办,绝不允许刑事案件降格处理,确保件件有结果。

五是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战果显著。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部门联合行动,主动作为,统一清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持续到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xx次,车辆xx台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xx处,检查重点市场场所xx处,检查大型集贸市场xxx家,经营活禽交易门店、农贸市场共计xx家经营户,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x家,检查餐饮场所xx家。查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xx起,行政案件xx起,林政处罚xx人,收缴野生动物活体xx只,死体xx只,收缴xx多只野鸭进行放飞,猎获工具xx余套,涉案价值xx元,罚款xx元。编制《xx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和《xx县野生动物资源概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进校园活动1次。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此次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震慑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野保工作是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部门的各个单位都负有保护的职责,因此,要充分发动各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基层站所的作用,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保护地管护人员、林业站工作人员、社区群众、公安干警、民间团体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参加巡护监测工作。二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缺乏大数据分析等高科技装备科学监测,这就还需要我们创造条件,在野生动物资源分布重点区域布设监测站点,并利用科学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及处理,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巡护效率。

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总结 篇3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总结 篇4

一、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20xx年11月28日,由县委常委王慧君主持召开了由林业、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粮、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林业、工商、公安、农粮、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乡(镇)政府也同时成立了乡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干警、林政稽查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是及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制订下发了《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xx]59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时间和整治工作要求。

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滤布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药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药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3、整治行动。在调查摸底的同时,20xx年11月28日上午11点开始,联合执法行动组分成3个行动小组对县城128家重点餐饮点、3个集贸市场、4个花鸟、宠物市场(店)、17间药店、1个汽车站、5个贷运站、4个驯养繁殖场计162处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行动,联合执法行动组查获野生动物南蛇3条(其中活体2条、死体1条)、工业滤布竹鼠2只(死体),收回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许可证4本,劝阻、教育企图猎捕野生动物人员2起4人次,涉嫌非法加工保护树种树蔸案件已移送森林公安立案,以此同时,各乡(镇)组织行动组对辖区的涉及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共清查各类场所457处,未发现非法现象。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三、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

2、野生动植物产业缺乏资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发展规模小,抵制市场风险能力很弱。

四、今后工作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县的全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式长效机制,并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争取国家的项目扶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升、客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进科学技术,促进野生动植物的产业发展,以达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双赢的目的。

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总结 篇5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安排,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从6月20日以来,全面排查了各村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管、巡查、监测等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问题,明确责任和时限。从制度上规范了管护站监管宽、松、软,执法不严等问题。

一、全面排除隐患。

我镇集体林区主要分布在花园村、水眼村、闫家湾村,其余村大多为人工林,经全面排查没有发现非法乱捕杀野生动物现象,居住在林区边缘的村民偶尔发现野猪和野鸡,野兔,通过我们多次上门宣传,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增强,爱护野生动物积极性高。

二、全面巡护监测。

我镇各村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管控作用,制定了科学的巡护路线、值守措施,加大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高发区域的`巡护力度,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三、广泛宣传教育。

我镇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在各村大力开展广播宣传、悬挂条幅16条、张贴标语120条、发放宣传资料430份。形成了全社会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遏制非法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强大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案件,林区生态环境持续良好。今后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积极探索和完善以打击野生动物资源为主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加强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总结 篇6

为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为第26届大运会和中国雅安国际熊猫动物与自然电影节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雅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雅林公〔2011〕19号)要求,我局于2011年7月8日至8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责任落实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世明(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崔杰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成 员:秦河、张洪、李玉梅、潘伯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崔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行动战果、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森林公安局民警、林业局野保股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分为宣传小组、执法监测小组。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按照“堵住源头、封住通道、管住市场”的'思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打击和整治相结合,堵源和截流一起抓。根据需要分成三个责任片区,分别由森林公安、资源管理、野保负责人牵头负责,每个组成员包括森林公安民警、资源管理和野保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和宣传教育。

(一)责任片区划分。第1组:包括西区居委会、安顺乡、先锋乡、蟹螺乡、新民乡,由资源管理罗雄牵头负责。第2组:包括川心店、草八牌、新街、老街、广元堡居委会、顺河村以及永和乡、回隆乡、擦罗乡、栗子坪乡,由野保股长张洪牵头负责。第3组:包括丰乐乡、美罗乡、宰羊乡、迎政乡、挖角乡、田湾乡、草科乡、新棉镇岩子居委会、城北村、安靖村、礼约村,由森林公安局局长崔杰牵头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开展检查和宣传,在林区周边社区、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的场所以及周边社区进行了宣传、检查,清缴非法猎具,开展猎套、猎夹清理活动,收集和梳理有关案件线索。

2.与工商部门合作,对片区内的酒店、农家乐、物流快递、农贸市场等有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宣传、检查,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检查记录表》如实做好签名和登记工作,向业主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检查店招、菜谱、厨房等,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3.在林区主要路口、主要运输渠道上加强对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依法进行检查,对过往车辆进行了法律宣传。

4.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求所有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有效证件,文明执法,禁止接受业主的宴请或收受钱物,且未经批准不得向外介绍检查情况和接受媒体采访。

5.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及相关资料。在专项行动期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落实了专人每十天按期向市局报送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战果统计表各3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2篇。

三、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人员90余人,车辆20台次,发放宣传传单500余份,检查宾馆、饭店40余家,检查车辆36辆,检查进入重点林区人员20余人次,收缴明火枪1支。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积累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工作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章立制,认真汲取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使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总结 篇7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行动迅速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责任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三、依法巡查,全面覆盖,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8.5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长效保持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

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

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