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文学网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精选11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1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近缓缓送来。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3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4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平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平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发情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习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
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5
书是语文老师推荐给我们的,说是本难得一见的好书。我本是不爱看散文的,因总抓不住作者晦涩的情感,一来二往便觉得没意思起来。
首先看到的,是书的名字,给我以一种超然的感觉,便试着翻了一翻,果是本好书。很像今夜静谧的夜色,只少了那一缕清幽的桂香。但并不为少了这香而缺憾,反而因此更有自然的风韵。不温不凉的微风带动片片叶子,微微震颤扇来一股股温温的叶的清新。每多读一页正如夜色中多行一步,却又好像进入了一个新世界。每一片叶子都在传递它独特的气息。那看似不起眼的生命却独自骄傲地在世界一个只属于它的角落倾诉着衷肠。
书的文字异常朴实,果真应了作者农民的秉性。原想着,文人学者到底骨子里还是有股酸气,轻易是不会下地干活的。我总以为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只用来颂扬的。生活的节制,繁重的农活会把人变得现实,想若离了豪华富贵,“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这样的佳句又从何而来?生活的压力会压抑住一个文人的浪漫。这恰又是文人学者绝不能失去的。这正是刘亮程的伟大之处,他深入农民的内心,我从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人把农民内心描写的如此透彻,把世界看得如此透彻。
在《最大的事》中他曾这样描述时间。他说:“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情的时间用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我以前总认为事物总是可以消磨殆尽的,而时间却是无限的。不论作者的思想正确与否,他都给我以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事物换可以一个角度来思考,原来人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度过。
文中有许多惹人深省的观点,他没有站在一个人的角度,更不是站在一个文人的角度,他只是作为一个生命,自然的一份子,来陈述自己对周围生命的同伴的观点。例如,他在文中感慨道:“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是啊,太精辟了,人们总是自以为是,以为万物皆为我而生。作者却是真真正正地平等地对待了这些生物,它们进食,它们排泄,它们呼吸,它们争朝夕生存,它们与我们无异。我们用自己的狭隘的细想揣度它们,岂知它们亦有思想,知识我们不堪领悟罢了。
更有一篇精妙的,叫做《寒风彻吹》。通篇讲述了作者和作者家人与冬天的故事。我知道文中的冬天定有丰富的深意,我尚不能完全领悟,但透过那冰冷的文字我竟不禁寒战起来。那冷透过书本,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看到了作者内心的害怕,我也说不清楚这怕。只是,这袭寒冷也来的太猛烈了,那么肆无忌惮,那么锐不可当。那冷像凌厉的剑锋一样从我身旁滑过我只觉它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该怎么办?我无计可施。正如作者文中说的:“但在我的周围,肯定有个别人不能像我一样度过冬天。他们被留住了。冬天总是一年一年地弄冷一个人,先是一条腿、一块骨头、一副表情、一种心情……尔后整个人生。”
刘亮程有太多精妙的观点让我一一细读,如数家珍,只可惜现不能一一道来。又忍不住还想说他在《永远欠一顿饭》中写道的:“现在我还不知道那顿没吃饱的晚饭对我今后的人生有多大影响。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尤其是吃饭,这顿没有吃饱的饭,不可能下一顿多吃点就能补偿,没吃饱的这顿饭将作为一种欠缺空在一生里,命运迟早会抓住这个薄弱的环节击败我。”作者不太可能只单纯地在说吃饭,影射到生活中,竟发现每一件事都是这个理。“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说的太好了。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这只有一次的人生应该如何度过?放弃顾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就去改变它,做自己想做的。没有时间?可以不打篮球,可以不逛街。这样美妙的生命,切莫匆匆敷衍度过了。
作者在全文中都是以一个农民的角度来描述生活中的点滴却然我看到农民最博大、最丰富的胸怀。原来作者的思想原比我想象中要单纯的多,或者说是纯粹的多。又或者,作者的思想即是全部农民的情怀,只不过农民们涩于言语又或不屑于表达而已。我也十分热爱与向往作者所描绘的那种心境,单纯到只有生命,合上书本,闭上眼睛,我便能感受生命的律动。那一只只蚂蚁从我的眼皮底下穿过,它们太忙,无暇顾及我是不是对它们的行为好奇,它们就一只一只地走过……每个生命都忙于自己的事情,它们才不会为一个人停下来,也不会为其他任何一个其他的生命停下来。唯一愿意随随便便就停下来的,可能只有人类了,因为他们一心想要获得除生命以外的东西,然后渐渐失去越来越多的生命纯粹的快乐。
说多啦!不过《一个人的村庄》真的是本好书,就凭它单纯的写作素材,朴实的文笔,就以鹤立鸡群了。有许多作品,尤其是当代作品,越来越浮夸,尽弄些浓词艳句来唬人,让读者见到一艘精华绝伦的纸船,虽说下不了海,远不了航,到底还是唬到了不少人,让许多人不及细看就叹为观止。再说现代作品的题材,什么穿越、盗墓、修仙,各种诡异题材大肆盛行。这些作品无论如何都少不了哗众取宠之嫌,用尽了读者猎奇之心。渐渐地,我越来越意识到真正使一个作者熠熠生辉的,是他们的思想而非那些华而不实的辞藻。当然,我才疏学浅,不宜妄论。但只是,我的读后感嘛,我免不了一抒己见了。
真心喜欢这样洋溢着乡土气韵又毫无商业气息的文字。每一天就只要去生活就行了,不用为世俗所累。我想,我度过的最单纯的日子就是小时候了,确切地说,是刚出生的时候,那时,我什么也没有却又真真切切地拥有着全世界。当然,有时,我会细心地收集我有可能用心贴近自然的机会。那日早晨,我去买早饭,路过池塘,看到稀疏的荷花,泛起涟漪的水面,北风扫过的杨柳,清晨的风却分明明吹出了傍晚的落寞。我回来后,端了凳子,坐在阳台。我发现这是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好地方。有风吹乱我的头发不说,还有一只小鸟停在阳台的栏杆上,他是感受到了我并无恶意还是根本不在乎我的存在?我不得而知,我也不需要知道。还有好几只蜜蜂在我身上停留,我轻轻屏住呼吸,希望我的小客人能停留地久一点。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怕它们呢?你不伤害它们,它们都懒得理你。阴阴的天,沉沉的风
,静静的四周,耳塞里的音乐,时明时灭的太阳,摇摆的树枝,扭捏的树叶,哗啦啦地声响,自然的呼吸,清新的韵律。那一方阴沉的天,映着远处层层叠叠的电线塔,看一眼,目光便在风中凝滞。往事依稀在泛涌却又泛涌不起。虽才是十几二十年的心,却也积满了尘,若真的让心事一一翻起,尘起飞扬,当心晃了眼。我现想的'是,在电线塔的那一头,有一片麦田,一条青埂,有我,一个人也好,有人作伴也行,在埂上,或停或走,或坐或立,自然随性。那一刻,没有作业考试,么有责任、负担,没有冷暖,甚至没有饥饿,没有呼吸。那一刻,多美妙,那大约是一辈子的宇宙也只有一次的逍遥。
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遇着一知己,寻着一个安静的地方,过一种淡薄的生活,生活也许不富足,物资也许很淡薄,每日或许多有劳顿,但我可以用心去体生活中简单的香气和质朴的情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6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7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8
本书的作者刘亮程,构造了一个村庄,或者说一个世界,他私有的,我们,永远只是旁观者,我们只能从中看到自己的村庄。故以下所写,不是作者的世界,而是我的世界。
一、生命的字眼
生命,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生命是一个深刻的东西,每个人的都不同,谈来谈去,没什么可以交给别人的,谈的都是自己。
故每个人都是经历者,也是旁观者。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这是生命的孤独感。我们的生命不是莎翁笔下的戏剧——麦克白注定谋反,李尔王必将流放,不是一个设定好的剧本,我们一直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独一无二的人和事,一个人在温暖的日子里迎面向阳,尽情释放生命的明媚;或一个人在阴冷的岁月中卷曲身子,默默隐藏灵魂的温热,。这些经历让生命无法倾诉,因为别人听不到也看不到,一个人独自走在生命中,别人听不到他的声音。
“可是我,只是个种地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在高高的树枝上站过。我怎么会听懂鸟说的事呢?”
这是隔阂,生命的隔阂,因为没有经历,所以不会懂得。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注定了单枪匹马,别人帮不了你,生命是独立的,所以你要一个人面对痛苦与快乐,所以才会有坚强与不屈,因为承受着整个生命的重量,他往往压得你喘不过气,但别人却感受不到它,因此独立是一种品质,一种走完生命必须的品质。
生命的诞生注定了孤独与一个人面对,所谓的依靠并不存在。
二、要做的事
一个人,他做的事,决定了生命的状态与价值。
人们生活在一块大陆上,却各有各的活计,生命中的事太繁重,够一个人忙一辈子,别想得太简单。
“他们太小看这些活计了,总认为三下五下就能应付掉,事实上随便一件小事就能消磨掉人的一辈子。”
生命如此艰难,一件事,要做好,是不简单,你要做的事,往往是全世界最重要,最困难的事,因为你要做好它。它是全生命的重量,他让生命沉入黄土,而非如尘埃一般浮在空气中,故而要做的事让人专一,只有专一一件事,才能从尘埃里挣脱出来,这件事,是生命赋予的使命,是一个人的一生,干完,干好,人就出来了。
“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
最大的事是你做完的事,简单的道理,践行的人却不多。
脚踏实地,做自己该做的事。
三、默数时间
“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
一切都在默数着时间。
时间令所有的哲学家,科学家,文学家有爱有恨,它未知,神秘,诱人,但它真正的意义,怕也只是一个量度。
多久,多少年,多长时间。
时间不是永恒的,它消磨完一件事,自己也就不复存在,他伴随外物而生,又随外物而止,所以每一段时间都是唯一的,没了将不再出现,这唯一性让逝去的变成了最美丽的,或者说一切都是最美丽的,应为没有什么是相同的。所以时间的逝去让人恐惧,他消磨掉过去,侵蚀现在,威胁未来,何其可怕!一生转瞬即逝,偏偏还留有遗憾,死也不得安宁!
时间创造了唯一,唯一创造了美丽,所以认真地和每一秒作伴,用心去相处。这倒也不算什么惜时——美丽的总不能轻易放过,要细细品味好的时光。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9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10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篇11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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