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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1000字

2026/03/07读书笔记

文学网整理的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读书笔记1000字 篇1

哈姆雷特是丹麦前国王之子,现国王之侄。他的父亲刚刚去世不久,叔叔成为了国王,母亲嫁给了叔叔。从父亲鬼魂处得知,父亲是被叔叔毒死的消息,从而装疯,去探究事情真相的过程。

丹麦国王克劳迪思是故事的反派,他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就是他用毒药滴进老哈姆雷特的耳朵,致其死亡,然后取得国王的王冠,霸占了王后,然后千方百计想杀死哈姆雷特,免除后患。

这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哈姆雷特想要替父亲报仇,但需要探究事情真相,国王克劳迪思为了自己的王冠和王后,想要致哈姆雷特于死地。但因为王后,国王只能暗地里派人做,哈姆雷特想报仇也非常困难,所以产生冲突。

哈姆雷特的父亲刚去世不久,守城的士兵发现了他的鬼魂。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告知了他,哈姆雷特得以见到父亲的鬼魂,并与之对话。得知父亲是被毒死的,但他并没有全部相信,于是装疯,希望能够探求事情的真相。

在装疯的过程中,国王因为心中有鬼,有点担惊受怕。朝臣普隆涅斯误以为哈姆雷特疯是因为他的美丽女儿。因为哈姆雷特曾经那么真切地向莪菲莉霞示爱。为了试探哈姆雷特,给他请来了演戏的伶人,以期能够把他的心思转移到娱乐上来。在国王执导的试探中发现似乎不是这个原因,于是国王就想尽快把他送到英国去,冠冕堂皇说让哈姆雷特游历各国散心,其实是想借英国国王处死他。

在临行前,看伶人演戏。哈姆雷特巧妙地把毒死父亲的情节写进戏中,目的为了观察国王的反应。结果国王大怒。派人立即要把哈姆雷特送往英国。普隆涅斯还想做最后的努力,探听哈姆雷特发疯的原因,结果被哈姆雷特误杀。莪菲莉霞因为父亲的死亡和对哈姆雷特的失望而发疯,在哥哥争执时误入水中身亡。

哈姆雷特途中机智拆看国王公文得悉加害自己的意图,偷换公文借机折返。偶遇莪菲莉霞的下葬,与勒替斯相撞,在国王的怂恿下决定比剑。国王和勒替斯密谋设计置哈姆雷特于死地。

国王预谋借勒替斯和哈姆雷特比剑,用毒酒或毒剑毒死哈姆雷特,是本剧的高潮。王后错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身亡,勒替斯因为和哈姆雷特夺了对方的剑,被毒剑刺中,在最后的时刻,勒替斯告知哈姆雷特都是国王的阴谋,哈姆雷特用那把涂有国王亲手调制毒药的剑刺向了国王。这个败坏伦常、嗜杀贪淫、万恶不赦的奸王终于死了。

哈姆雷特因为中了毒剑而死,留下一直陪他的好朋友霍拉旭替他传述故事的始末,以期昭告世人,不让哈姆雷特的名誉蒙伤。

莎士比亚借助哈姆雷特这一角色,体现了事情发展的曲折、多变,同时在哈姆雷特身上体现了一种人文主义者的性格特征。作品中展现哈姆雷特在不同场合下的话,时而高雅、时而粗暴,有时富含哲理,有时又有讥讽的味道,这些语言的高度个性化更是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特点表现地淋漓尽致。

读书笔记1000字 篇2

似蝴蝶在花丛飞舞,在万丛中寻找芬芳,美丽的花朵。我在这个假期,寻找着适合的书籍来阅读,而我阅读了这本儒林外史。作家吴敬梓向我们概述了一篇讽刺意义的小说,讽刺了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当时因热衷功名富贵而造成的极端虚伪、恶劣的社会风习;刻画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而不愧被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的开头,却是整个文章的中心。当我初读此书时,第一句看到的便是这句话,当时我却百思不得其解,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也不知道儒林外史故事与这句话有什么关系,于是没有去在意,而看到后面,为了财富,为了金钱,读书人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外史的这些人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当时那腐朽的封建科举的害人的制度,迫使着读书人们为享有巨大特权而诱使他们一心去追求名利。是啊,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它,等得到之后,又味同嚼蜡。自古及今,哪一个能看破?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读了之后,我自己都有些迷惑了,读书为的到底是什么?现在我们在小学学习、读书,将来还有初中,高中,大学…学海无涯,但是当别有有时问我:“你读书学习到底为的什么呢?”我却哑口无言。但是我知道,我们可不能一概地去追求名利,金钱,如同过去那的封建教会一般。想想现在社会,尽管并无过去的迂腐,但是,依旧有那么多学生为了一些考试夜以继日地学习,有些考上的兴奋至发疯,有些考不上的甚至跳楼自杀!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我想这就是儒林外史所要讽刺的吧。我们现在是小学生,也许并没有那样为了功名而疯狂地学习,但是,当陷入迷途之后也许就会后悔莫及吧。

我想,当我读完这本书,我们不仅应该为封建社会的堕落而感到可笑,更应该明确我们读书的目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知识的世界里去探索,而不一概为名利与富贵而读书。我们应该学习王冕,学习他洁身自好,不畏权贵的品质,学习他在大富大贵面前,选择隐居而不去享受。在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这样的感悟。

读书笔记1000字 篇3

我常常觉得在书海里遨游是最幸福的,读书可以带来许多许多的知识、可以增加课外知识、可以使我们的心智更加开豁,因此我也非常非常的爱书,我读过许多名著:悲惨世界告诉我们“只要这土地上有着无知和悲惨,像2本书一样的性质就不无禆益。”巴黎圣母院告诉我们:“人的嫉妒心是不可以太强的……”三国演义告诉我们:“不要硬和别人比高下……”许多的书给了我许多道理,不过我最爱看的书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他从小就渴望着能独自一人去海上冒险,可是这个愿望只会被严格的父亲扼杀,有一次,鲁滨逊终于有机会去海上冒险,可是却遭到了极大地意外,因此船上的人无一幸免,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他被意外冲上了一个荒岛,这个小岛荒无人烟,人在这里根本难以存活,如果不幸的话,还有肯能会被残酷无情的野蛮人活生生地吃掉。

可是,鲁滨逊却靠着顽强的意志力克服了种种困难,才得以活下来,他在一次对付野蛮人的时候,意外救下一个俘虏,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俘虏取名“星期五”星期五办事能力强,成为了鲁滨逊得力的助手和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鲁滨逊从那只遇险的船上找到了许多对现在自己的情况有利益的东西,食物、制作帆蓬的布、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些物品,鲁滨逊利用空余时间做了一个屋子,作为自己的栖身之处,并靠船上剩下的食物来维持生,鲁滨逊深陷困境却还是坚持每天读书,这不正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吗?

后来,鲁滨逊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小麦的种子,便想要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可是,每当即将丰收的季节,乌鸦就回来啄食,使大麦和水稻的收获率大大减少,鲁滨逊想了许多办法终于逼退了那些丑陋的乌鸦,他还制造了许多工具,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还捕捉了一些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还养了一只鹦鹉作伴,鲁滨逊还自己圈养了许多牲畜、还利用工具做了许多家具,一开始做的并不好,但到最后鲁滨逊的技术越来越精湛了,他吧把自制的家具摆在了自己的屋里。

若干年后,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伦船,终于和星期五离开了这个荒岛。算一算,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共生活了28年。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有一次深深地感触,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事实的确如此,一个面对一些挫折而就退缩不去面对的人有什么资格成为一个成功者,他注定会事一个失败者,社会的一个败类。面对危险,我们应当勇敢去面对,勇敢去克服,勇敢去解决,而不是像缩头乌龟一样而直接放弃,“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竭尽全力就一定会成功,无论再多困难的事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也是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觉得做人的确一定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读书笔记1000字 篇4

天空中乌云密布,大地一片黑暗,似乎不会再有光明出现了。许多人在这样的环境里沉沦。高尔基生活在那样的社会里,读者不免为他担心:童年的高尔基会不会同样沉沦在那个社会呢?

事实证明,人们的担忧是多余的。他并没有在黑暗中沉沦。他的身边有许多光明的火种,让他能够看到光明的前景。借着这些火种,他后来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那么,那些光明的火种都是什么呢?

读了著名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巨著——《童年》后,书中的每个情景都不时地在我脑海里浮现,令我不得不随着情节的基调而改变心情。

书中有一个小人物令我难忘,那就是主角阿廖沙在外祖父家最真心的朋友——伊凡。伊凡有个别名叫“小茨冈”。小时候因为家里穷自己的亲生父母养不起他,就把他丢在阿廖沙外祖母的门口。仁慈的外祖母不但把他收留,而且还把他养得结结实实的。当阿廖沙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小伙子了。每当脾气暴躁的外祖父要毒打阿廖沙时,他总是伸出手臂为阿廖沙阻挡;在阿廖沙外祖父家他总是干最重最累的活。“小茨冈”是聪明的、机智的,

也是善良的,但是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勾心斗角的家庭里,聪明才智得不到发展,一个人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在那个尔虞我诈的家庭里,伊凡最终还是得不到关怀与信任,在一次背十字架的过程中,被两个舅舅害死,可怜的“小茨冈”就这样去世了。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母给了他许多帮助。作为一个贯穿小说始终的人物,外祖母一直对他充满关爱。外祖父第一次打他时,外祖母便奋不顾身的保护高尔基,抚平高尔基的身体与精神创伤。外祖母还经常给他讲一些优美的故事。其中包含了一些人生哲理,引起了童年高尔基的极大兴趣。这颗颗光明的火种照亮了高尔基前进的道路。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父家的雇工戈里和“小茨冈”同样给他带来了光明。他们二人都十分友善,待人很和蔼,让人感到无比亲切。他们也都是非常正直的人,常与童年高尔基促膝长谈,给予了他许多关怀,为他讲述做人的道理。正是他们的话语让童年高尔基能正确分辨真、善、美与假、恶、丑。一句句充满哲理的话语给他指明了方向,让光明的火种擦出了火花,照亮了他的人生,他们也就成了高尔基人生道路上的好朋友。这两颗光明的火种对高尔基而言无疑是最为明亮耀眼,光彩照人的。

我在书中看到,除了他们,还有许多光明的火种照耀着童年的高尔基。比如他的外祖父在心情好的时候会教他识字、念书,对他进行了启蒙教育;比如他曾经的邻居“好事情”,让童年高尔基有了对生活的追求和对知识的渴望;比如他在上学期间遇到的一位主教,在别人嫌弃他时,这位仁慈的主教鼓励他,给了他继续向前的信心;比如和他一起捡破烂的几个小伙伴丘尔卡、维亚希尔、雅兹等,尽管家中都一贫如洗,却都不贪婪,他们之间依然互相帮助,互相关怀,这让童年高尔基感到了友爱,学会了分享……众多光明的火种聚在一起,燃起了熊熊的火焰,让光明充满了他的全身。

读书笔记1000字 篇5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的演绎着生活。在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生活的烦恼,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天地里品味《边城》,思绪随之飘扬。

边城写了一个关于翠翠的凄惨爱情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主动退出了这场爱情竞争,驾船去了辰州,想忘却这一切,途中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深爱着翠翠,但哥哥却因此而死,这让他心中十分压抑,愧疚压在心底,无处发泄,痛苦无奈之下,离家去了桃源。夜里暴雨,还夹杂着吓人的雷声,就在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爷爷结束了生命。对一切原因茫然不知的翠翠,只得独自承受着这一切变故,心里却还在渴望着傩送回来。后来陪伴她的杨马兵告诉了她一切,她才如梦初醒。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等待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是那个时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爱情火花,可惜两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到了冬天,那坍塌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荼峒来。”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秀秀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秀秀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秀秀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故事用灰色的背景为翠翠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结局怎样?傩送最后有没有回来?她们俩可以在一起吗?傩送可以从哥哥的死亡中解脱出来吗?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故事的结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以及无限的想象与思考!

爷爷的善良淳朴,秀秀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老的朴实真挚,天保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间每天都在发生悲欢离合,这和时代的背景是分不开的,但撇开那些令人伤心的悲剧去看里面的每个人、每个风景、每个生活片断,你会惊异地发现,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秀秀像以前一样地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期待它给我们带来善良淳朴的感觉,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

读书笔记1000字 篇6

带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他深入昆虫世界50多年,用自己的全部生命能量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细致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向世界呈现了复杂的昆虫世界。他就是法布尔,一个毕生致力于昆虫研究的“疯子”。有人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有人称他为“昆虫的荷马”,但我认为他是我们的老师,是生命的楷模,他伟大的科学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继承和发扬。

我们应该学习他对科学的献身精神,一丝不苟。为了探索毛毛虫瘙痒毒素的位置,法布尔推翻了大多数人认为在表皮上的东西,把自己当成了实验品。他从外面抓了几条毛毛虫,从它们的血液里取了几滴血,滴在吸墨纸上,然后用防水绷带把这张小纸片固定在胳膊上。深夜,一阵剧痛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他高兴又兴奋,因为他证明了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他继续推测血液中的毒素是从哪里来的?可能在尿素里吗?为此,他进行了另一项实验。他将毛虫粪便中的尿素提炼浓缩成小液滴,然后像以前一样滴在吸墨纸上,再用绷带固定在手臂上2小时。晚上很痒,但他很开心,因为他终于通过实验证明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然而,他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胳膊又酸又痒又疼,整夜都睡不好。后来到了第三天,肿胀和疼痛变得更厉害了,并延伸到一大片肌肉。用手指轻敲后,它颤抖了。很快,大量的夜行尸体像小水滴一样渗出来,瘙痒也在加剧。五天之内,伤口的皮肤已经完全脱落,露出里面鲜红的肌肉,以至于早晚两次换药的人都恶心到要呕吐。这个大伤口直到四五个月后才完全恢复正常。

我们应该学习他对待科学的严谨和认真。《昆虫记》年,他用了很多实验来证明自己的猜想和推论,但同时也有很多很难甚至不可能解决的难题。面对这些问题,他并没有把自己的猜想和推论随便变成这些问题的答案写在书里,而是坦诚地告诉读者,他不理解这些问题,仍然要去探索答案。面对科学,他始终是一个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者。

我们应该学习他的观察和一丝不苟的生活。昆虫是整个生物世界中相对较小的生物。它们没有观察用的大象和长颈鹿那么大。长期观察,它们不如家禽动物。就研究而言,它们不如树和花好。然而,法布尔选择了独自研究它们。他用他闪亮的眼睛在大自然的任何角落找到它们。他拿起放大镜,仔细观察他们的婚姻习俗、习惯或其他任何方面,并为他们写了一部专门的传记,让人们了解他们。

把一生都奉献给昆虫世界的科学家法布里斯,一直和心爱的昆虫静静地睡在地下,却留下了一本不朽的书。他用一生来解释什么是伟大的科学精神。他是我们生活的老师。我们应该向他学习,严肃认真地对待我们的工作。

把生命献给自己热爱的事业,永不放弃,勇于追求,让生命开花结果,实现生命的价值!

读书笔记1000字 篇7

时光飞逝,岁月如歌,我已经长大成人,读的文章已经不少。其中朱自清的《匆匆》令我难忘。

文章以优美语句成文。《匆匆》一文主要表现在作者对时光飞逝的无奈,把自己八千多个日子流逝形象的说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发了”表达了时光匆匆稍纵即逝,表达了作者不甘虚度光阴的情感。

是啊,四年时光匆匆逝去,我想抱,抱抱住;想留,留不住。我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小淘气,长大成一名少先队员。四年时光,无声无息,在这几千多天中我们做了什么呢?玩电脑,看电视,睡觉······有多少放在学习上,我们课外除了吃喝玩乐,还做过什么呢?

同学们一起珍惜时间吧!虽然时间有限,但如果你们能合理安排时间,在抽出时间学习,你一定会收获许多。古人云: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让我们抓住时间的尾巴,不要让他毫无意义地流逝。

自从上了朱自清的著作《匆匆》之后,我的心里感到了一丝紧张和恐惧。

因为我上六年级下学期了,再过三个多月就要小学毕业了,看了朱自清的一番描述后,确实感受到了这时间的飞快和无情。再加上爸爸妈妈总是说上初中要分班考试,而且作业很多,如果不好好学习成绩就会直线掉落,可不能像小学那样只顾着玩。被爸爸妈妈这样一说,我更加紧张了,神经蹦的更紧了。不过我也时常自我安慰一下:我写字在班上不算太慢,作业应该没什么问题,而且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初中加高中也就六年,小学六年一下子就过去了,中学肯定也很快。上大学就更好,我哥哥说过,大学上午上课、下午自习。有可能还能到国外看看眼界!我听着他说,就已经爽死了!

如果时间能慢一点就好了,那我就可以晚一点上中学,和朋友们多呆在一会儿;如果时间能倒转更好,变回小baby,不用上学,那才好!

正如同文中所说的一样“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我们的时间却是一去不复返的。叹惜间,时间就悄悄地溜走了。时间的价值是无论再多的金钱都无法衡量的。

既然时间是如此的有限,我们就更应该好好地应用它,让有限的生命焕发出无限的价值,而不是随意去浪费时间,在人类历史上留下痕迹,为人类的发展做出贡献,帮助人类更好地向前发展,做一个活着有意义的人,让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

所以,请大家从现在开始珍惜身边的一点一滴,向朱自清先生一样,做一个对人类而言充满价值的一个人。

每天马马虎虎过日子,唉!

时间消失得过么快,我每天早上看一会儿电视才上学,中午我疯狂的大玩,晚上玩3小时的电脑,七八点才写作业,然后倒头大睡。

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时间流逝极快,谁也挡不住,谁也挽留不住,谁也不去珍惜它,谁去叹息、流泪也没用。从现在起,我们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朋友。

珍惜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