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习自我鉴定
文学网整理的法学实习自我鉴定(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法学实习自我鉴定 篇1
大学生活马上就要结束,回忆这大学求知的历程,曾经非常向往的象牙塔就要远去,而迎面而来的将是社会的锻炼,于是更加的怀念这个紧张而有序的大学生活,她给我留下很多美好回忆,我孜孜不倦,勇于挑战自我,充实自己。我是一名文科专业的大四学生,大学结束之际回忆过去,收获良多,现在做一个自我鉴定如下。
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社会经验。四年中令我欣慰的是:连续两个学年,四次获得奖学金,顺利通过大学大作文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我把这些作为向上的动力,朝着更高的目标奋斗。
最大的收获是心理的成熟,一千多个日子里曾悲伤过、失落过、苦恼过,委屈过。而现在懂得擦干眼泪,站起继续往前走,前面的荆棘,算不什么,路上的阻碍,我每攀登跨越过一次,便离云端更近一步。使自己的知识水平,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等方面都踏上一个新的台阶。
大学不但教会我知识,让我只是为人处事的方式,更磨练我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心。在这即将挥手告别美好的大学生活,踏上社会旅途的时候,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跨越新的高峰。
法学实习自我鉴定 篇2
首先,感谢所有为我一个月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南汇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谢谢你们!一个月的南汇法院实习,很愉快,受益匪浅!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将理论付诸实践,让他在自己该在的地方,他才能发光,更好的得到检验!抱着这样的认识,我来到了南汇区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xx年7月15日,我们来到南汇区人民法院,法院的领导接待了我们,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热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组”。“速裁组?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哎!”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不过没关系,我敢于挑战新鲜事物,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南汇法院的实习生活。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被带到了速裁组办公室,与我的指导老师审判员张老师,书记员童老师见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开了。午间休息时,还在想着“速裁组”这三字,突然脑子里闪过“民事速裁”,这不就是吗!民事速裁程序是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契约予以法律保护,并赋予该契约以国家强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终均反映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仅仅扮演一个引导者、询问者角色。在引导过程中,尽量通过协调,达成双方当事人在实体权利以及诉讼权利方面的各种合意,从而突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的答辩期间等诉讼期间的硬性规定,灵活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觉人也舒畅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结案日的来临
实习的这一个月正好赶上南汇法院的结案日,加之下个月是南汇法院并入浦东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别多。
排序、敲章、敲页码、打目录、电脑结案、打印卷宗封面、装定卷宗、涂浆糊、贴封条······到最后的归档,一份看似薄薄的简单的卷宗,却经过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见其严谨性,却也是一件机械化的工作,在机械中寻找快乐,在装定了几份卷宗后,根据其每个步骤的特点,想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它们,如,我把敲章、敲页码称之为“内装修”,把涂浆糊、贴封条称之为“烤鸡翅”等等。
结案日的来临,就是我们每天都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案件,为忙碌的工作添加点乐趣,解除点无聊,这就是我面对忙碌的态度。忙碌中,我们寻找娱乐,实习的一个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时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约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学,书记员姐姐请我们唱ktv。我们忙碌并快乐着。
三、离开时的不舍
即使很短暂,但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通过实习,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个月的实习,其中,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群众,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
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看着现实中的境况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路,一方面,看着人们越来越强烈的法律意识甚至用法律来替代道德层面的问题,我很开心,而另一方面,我更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现实中很多问题还是要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少受伤害,也可避免资源浪费。
短短的一个月,所学到的并不是一篇小结所能概括的,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
法学实习自我鉴定 篇3
在实习当中,我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上,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法学实习自我鉴定 篇4
一年的实习时间即将结束,在这段日子里我感受到了银盛所的前辈对法律事业崇高的追求,也体会到了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对着一年的实习我做出如下鉴定:
一、专业领域
通过对案件的深入研究,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深刻体会到将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应用到工作中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案件事实上的优势还需要通过证据来印证。这就要求律师具备基本的诉讼技能;而面对不利的事实或证据需要的就是熟练的诉讼技巧。而这些正是书本上学不到的。这也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问在书外。我相信这一年的学习为我未来的执业道路打下了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律师这个行业是“学无止境”的最佳诠释。面对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面对不断出台、更新的法律法规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正因如此,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我会根据的自身的特点有意识的将自己引入专业化的道路上来。
二、为人处世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不断进取是所里律师的共同特点。这一点也给我极大的教育,看到他们工作的尽头是我不敢有丝毫懈怠。不断学习是他们的自我提升集中表现。有人说律师行业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而我因为律师行业是知识密集、压力密集的行业。身处在一个充满挑战的行业,唯有不断充实自己,勤奋工作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取得当事人的信赖。“沟通”是律师重要的技能,甚至说是律师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和委托人沟通,和受害人沟通,和证人沟通,和法官沟通,和检察官沟通,和对方律师沟通;当面沟通,电话沟通,信函沟通,电邮沟通。可谓是无处不在,各不相同。如此构建起了律师的交际网络。对待人,对待案件如何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细致耐心,条理清晰,言语得体,有理有据真的是要有足够的沉淀。平时的我会注意观察,慢慢积累。
三、自我规划
我们所的工作重点在房地产和银行业务相关领域。带教老师和律所的前辈也多为这些方面的资深律师,我愿意继续和他们学习,力求向该领域的纵深发展。成为一个专业化的律师。此外,我觉得诉讼与非诉相辅相成,不分伯仲。未来我会利用机会提升诉讼技能做一个功底过硬的律师。
成功的背后筑起的是高高的寂寞;未来的路不会一帆风顺。作为一个青年的法律服务者,我愿迎接挑战,并在此领域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学实习自我鉴定 篇5
在大学的最后的一个暑假里,我来到啦我自己的家乡荣成法院实习,实习的时间是xx.7.31--xx.8.13,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院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啦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是我自己以后要认真的改进的。
这次实习我主要是在我们荣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在和庭里的同事相处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多啦很多我课本里学不到的内容,其中有很多的体会是我在上课的时候是无法理解的,到现在为止我有几点的体会是让我自己都很吃惊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发现我们书生是有很多的东西是很不切实际的,想出来的东西在实际的应用中是无法进行的!
其实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许多都是我一辈子的财产的,在去检察院的联系中我们知道啦许多检察的内容的,还有我还去啦几趟的看守所的,和里面的干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我知道啦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内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费,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时间里要家里出钱的,但是他们在看守所的期间还是要干活的我就有点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干活啦难道就不算钱啦么?为什么还要家里来承担费用呢。还有在对待法院的关系中我也有多认识,在一些小的知识上的学习就是更多啦。最后还要说的一点是,我在实习前曾经是听严本道老师说我们实习就去学啦订案卷的活啦,其他的什么都没学好,我就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啦,我去就不是订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东西,我来不是出卖劳动力的,我要做我们法学院应该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争取到啦写上诉状的机会啦。后来我就做的就很好啦。我也还是在期间学会啦订案卷啦。还是很复杂啦。但是我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啦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啦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法学实习自我鉴定 篇6
我是XX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实习参加工作之际在学校和XX法院共同安排下进行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是本次实习鉴定: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XX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XX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XX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lei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lei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lei管交给被告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lei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lei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lei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lei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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