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读书笔记
文学网整理的目送读书笔记(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目送读书笔记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目送读书笔记 篇2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题记
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将儿子第一次带入校园,作者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看着儿子对这个陌生的地方的些许畏惧,她只能默默站在门口,在众多的彩色书包中找出她的华安,然后以目光为儿子践行。一句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结束了对第一次送别的描述,却唤起了我脑海中似曾相识的画面。那时的我同样是被目送者,但是不同的是母亲早早就告诉了我小学的故事。当时我带着憧憬、期待以及对这素未谋面的小学的一丝畏惧,走进了那扇现在看起来是那么亲切的校门。我也曾无数次得回头,但是迎接我的是母亲的微笑。母亲早早就告诉我说,她会一直站在门口等我进教室的。所以那天,记忆中没有眼泪,有的是和小朋友愉快的相处,老师温柔的嘱咐。
随着第一次送别的结束,时间也来到了华安16岁的时候,这次的送别场地变为了机场。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乎不见。同样是离别,同样是目送,不过这一次没有当年的无数次回头,就连最后消失前的一瞥也没有。不知是华安长大了还是他已习惯了离别,但知道的是作者心中充斥着无尽的失落。离别可怕吗?或许有人觉得习惯离别才可怕。身居寄宿制学校已久的我早就习惯了和母亲的离别,再加上当年的叛逆。每当我要走上校车再次和母亲离别时,都只是淡淡得留下一句再见然后就毫不犹疑地走上车。坐在窗边看着窗外发呆,却总能看到母亲依旧站在路边,她依旧笑着看着我,和当年一模一样的笑容。微笑消融了心中的冷漠而冷漠却融化成了愧疚,满满得被装入心中。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习惯了离别的华安已经把自己关在了属于自己的世界,听着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就这样把他的母亲关在了那扇紧闭的门外。我也不知道何时也在自己心中建起了这样一扇门,只是总听着母亲抱怨,当年的儿子跑到哪里去了呢?我只能苦笑:我也不知道,说不定迷路了。叛逆的棱角也随着时间的消磨已经慢慢褪去了,但是始终不变的是母亲的微笑。每天早晨下车关上门时,透过窗看到的仍然是那样的微笑,十几年依旧不变的微笑,直到我走进校门,汽车才扬长而去。 的确,长大的我早就不需像当初一样被母亲牵着手走,所以母亲看到更多的是我离去的背影,虽然我并没有用背影告诉母亲不必追。不置可否的是母亲也追不上这个背影了,因此母亲从一开始便选择微笑看着我离开,就像当年她笑着承诺:进去吧,妈妈会一直在门口等着你进教室的
目送读书笔记 篇3
最近,我阅读了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随笔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情感细腻的人阅读的一本好书。
龙应台先生的文字,时而锋利,时而温婉,时而脆弱,时而感伤,时而朴实,时而华丽,却总是,如此的动人。读她的文字,如冬日晨曦中沾满露珠的青草,带着轻微的潮气和清新,扑面而来。亦如黑暗海面上绽放微光的灯塔,散发温暖的光茫和明亮,照进心房。
阅读它,让我的内心无比的酸楚,眼泪差点决堤。文章分为两个段落,第一段龙应台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叙述了儿子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几年的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背影的离去,一次次目送孩子的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从一个女儿的角度,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的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柔软的时刻。当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她的忧伤却与日俱增。昔日为了孩子,她辞去文化局长的官职,抛开博士高官的美丽光环,毅然离开,重归学者作家的生活,仅仅是因为她突然之间的反思:“会不会你赢得了全世界,但你失去了你的孩子?”
龙应台是一位优秀并且清醒的女人,明确地知道自己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有着怎样的责任,知道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事业的成功和虚浮的掌声,所有的精彩,在繁华落尽时,也许留下的不过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一份遗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这样清楚地获知生命的本象。
阅读总是伴随着无数的感同身受,当阅读《雨儿》一文时,我不禁被作者所记录的一点一滴所感动,每天,作者都给妈妈打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年迈的母亲已经糊涂的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思维不够清晰地说着“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当作者来到妈妈的身边,妈妈怀疑地说着“你好像我的雨儿!”,而作者像哄孩子一样地确定着:“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你的女儿要看见你笑。”。作者伴妈妈睡、陪妈妈聊天、带妈妈洗温泉、坐公交车,让妈妈享受着有女儿陪伴的分分秒秒,这应该是人世间最朴实的幸福吧。所以,为人父母以后,不管工作多么忙碌,都应该抽出时间带着孩子来到父母亲的家中,做一顿母亲爱吃的饭菜,听一听父母家长里短的唠叨,然后不住地点头应和。
在《我村》、《火警》、《手镯》等文章里,我还读出了世间的人生百态。所以说,读散文,是需要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的,更需要有一种对散文情有独钟的心境。这样的文字,才会触动我们的心灵,震颤我们的神经。阅读,才能变成一次快乐的旅行,实现一种深刻的人生体味。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
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目送读书笔记 篇4
在读完龙应台的《目送》后,我的心震撼了。翻开《目送》,我看到了《为谁》。这篇文章,我读过好几遍,自己深有感触。
《为谁》讲述的是龙应台在成为母亲之后很能干,但孩子大了后,她又变回了以前那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一次,安德烈突然教母亲做饭,龙应台说学会了做给她吃,而安德烈却说他是要龙应台学会后做给自己吃。
放下了《目送》,我的心里还回荡着《为谁》中的一段对话。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后做给自己吃”。
母亲的心中装着儿子,儿子的心中装着母亲。
每天在厨房里做饭,在阴台上洗衣服,在阳台上晾衣服,在电话的另一边关心我,每星期想着我宿舍里的被子有没有太薄,衣橱里装衣服的东西够不够放衣服,衣服会不会穿着太冷,每天无时无刻不牵挂我的是谁?——是妈妈。
她做这些又是为谁?——为我。
每星期花好几小时送我去学校,又把我接回家。每个周末坐在书桌边帮我辅导功课,不辞辛苦的'在我不会做时教我题目,直到我懂,在我伤心时一直默默支持我的又是谁?——是爸爸。
他做这些又是为谁?——为我。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他们为我付出了那么多,从来也不求回报,他们处处都想着我。如果将我比喻成太阳,那父母就是绕着太阳的行星……
想到这儿,我的眼里泛起点点泪花。
目送读书笔记 篇5
有一只蜥蜴,它爬过山川河流,在一个孩子的面前掠过。它的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
《目送》是一本记录着人生的笔记。作者以细腻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发生在“我”、妈妈、父亲和“我”的两个儿子之间的事情。
在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妈妈。她年轻时曾是一个泼辣而放肆的女子。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是放纵的,无拘无束的。她曾在暮暮垂老时手捧一只花哨的高跟鞋,不愿撒手。她一生都是在追求着“美”的。
在文中,每每提到父亲和两个儿子,必然会像是聊到了一个循环。“我”对父亲做的事,长大后,也往往投回了“我”身上。“我”的父亲曾对我伸出过的手,穿越万千时光,化成了我伸向儿子的手。但无论是我,亦或是我的儿子,他们,都拒绝了牵手。
这本书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家人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渐渐地,“我”的动作,从自由散漫的行走,变成了搀扶。可是在搀扶中,“我”还是空出一只手,伸向了儿子。可回头看时,儿子不知何时早已步上了另一条路,一条同自己在走的,大同小异的路。
“我”用尽气力,搀着父亲,一只手闲下来扶着眼神泰然的母亲。在搀扶中,“我”像在帮婴儿学步,一声声唱着:“白——日——依——山——尽”,行远了。
父亲也是文中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他宽厚,有耐心,总笑眯眯的,最后只身穿一套冬衣,暖暖和和地去了。“爱己”送他的“鞋”,他却终没能穿去。仅带去了几句诗词,带去了一只背带蓝火焰的蜥蜴。
在开始读书的时候,我就发现,封面是一张被洗褪了色的绿色布料。它经岁月洗涤,绿色中带了些淡淡的黄色。正如这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平淡而朴实,像一张粗布,初见时只觉乏味,细细端详,才觉其中美感。
文中的一些段落,总令人有时光倒错的感觉。中学女生的校服,母亲的一件衣物,甚至一只蜥蜴。这种写法令人耳目一新,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方法。
在写到这里后,我再阅自己写出的文字,只觉有些不足。纸上单薄,阅书时的感情都不知如何表达。翻书,瞟到最后一页的下脚,有几滴水渍,不知是何时沾上的。水渍落下的地方,正巧是作者目光所及之处。那里有一只灰色的蜥蜴曾爬过,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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