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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育学》读书笔记

2026/03/19读书笔记

文学网整理的《普通教育学》读书笔记(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普通教育学》读书笔记 篇1

刚借到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时,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惊讶,当时还问了同学我们确定是读这本书吗?回答是肯定的。后来想想既然老师推荐我们读这本书,那么这本书就有它应读的价值。我花了三天的时间把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大概读懂了,但是有个别的还真的还是不懂。下面我来说说我读完后的感受吧!

普通教育学这部分分为三部分:管理、教学、训育。我影响最深的是赫尔巴特在儿童管理方面强调严格的纪律,要求在一定情况下采取威胁与惩罚手段,甚至主张体罚。认为儿童还没有形成道德意志就凭借惩罚或体罚来约束他们,但是又并不提倡无限制运用体罚,认为威胁不过是管理的一种消极措施。他说道:“当责备无济于事的时候,我们往往采用的是体罚手段。但是,如果试图完全排除体罚也是徒劳的,必须极少采用。”虽然说赫尔巴特在管理方面主张把体罚作为必要措施,没有完全摆脱封建专制性的强迫教育观念。但是还是有些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教育孩子,无非就是想孩子成为我们所想的那样,所教的那样的。

我们都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希望儿女有出息,然后教育他们。但是有些家长往往是按照他们自己的'那一套去教育孩子的,成功了就说我的教育方法是对的,值得大家借鉴的,就好像虎爸、狼爸的教育孩子方式,我们一看就有种这样的想法:怎么会有这样教育孩子的爸爸呢?难道精神有问题?但是我们不可否认虎爸、狼爸现在在教育孩子这一块都出名了,还有很多人借鉴呢。但是我们不能说它完全可以适用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所以教育管理方法都有缺点的。还有,赫尔巴特说道:“当责备无济于事的时候,我们往往采用的是体罚手段。但是,如果试图完全排除体罚也是徒劳的,必须极少采用。”这个我们可以想到当孩子在幼儿园时候,不可能没有被老师体罚过。因为孩子还小,思想上都还没有成形,不听话老师教导不听的话,在一定程度上,老师肯定会以惩罚手段管理孩子,这种现象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我们并不提倡老师的惩罚过度,一定的惩罚还是有必要的。

还有,赫尔巴特的兴趣观对现代教育产生了有益的影响。因为我们都知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赫尔巴特说道在兴趣中,一个人可以很容易的去完成他的各种决定,而且是使他觉得到处做事都会很有兴趣,并不会因为有其他要求而取消他的计划。是的,我是同意的,因为当我们有兴趣做一件事情时,无论前面最多在大风雨也会继续前行,跨越阻碍完成我们要做的事,这就是兴趣所带来的动力。当然,我们不是做什么都可以凭着兴趣去做的,有些事是必须去做的,比如学习。我们就有这个义务。但是我们要把学习当做兴趣去学,不仅我们个人要努力培养兴趣,更重要的是老师的引导,因为我们读书每天面对最多的就是我们的老师,老师有责任去让学生对自己所学的科目产生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在兴趣中学习,在学习中找兴趣。这样我们才在学习中更有利于成长。

《普通教育学》读书笔记 篇2

大一的时候教《普通心理学》的老师就已经给我们推荐《普通教育学》这本书了,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赫尔巴特是近代著名教育科学的创始人,在教学的心理学方面做出了很重要的贡献,被认为是“现代教育学之父”和“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那时候老师介绍我们看时,我觉得那么有名的人写的书应该都是比较深奥的,所以就一直迟迟没有去看。

这个学期因为外国史这个课程,我终于有机会去看它里面的内容了,借来这本书一看,原来我之前的感觉是对的,这本书真的挺深奥的,概念性的东西很多,理解不了他要表达的,可能我们看的都是经过其他学者翻译过来的吧,或许看英文版本的话会更容易理解。不过虽然它比较的深奥,但我还是能够吸收一点他里面的.精髓的东西的。

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写管理的方法中提到了用权威和爱来进行管理,他认为教育者应该在儿童心目中树立权威的形象受到他们的爱戴,树立权威的关键在于卓越的智慧,而受到爱戴的关键在于教育者自己要爱儿童,与他们保持亲密的关系。我觉得这是非常的正确的,因为一个教师必须要具备渊博的知识,才能够使儿童对你信服,让他们觉得你是有这样的资格来做他们的老师的,如果一个老师在课堂上经常被学生指出他的错误的话,那么学生或许就不再地信服他。当然,除了有卓越的知识,教师还应该爱儿童,跟他们保持亲密的关系,长时间的相处和温柔的爱抚都是很好的方式,这样儿童便会喜欢自己的老师,一旦学生喜欢自己的老师,他们便会喜欢听这个老师的课,不会做出一些违反课堂纪律的事情,这样便能很大的程度上减少课堂的管理。

赫尔巴特他也提倡通过赞许和责备来对儿童进行训育,他认为应该通过应得的赞许给儿童以快乐,这是训育的出色的艺术。我觉得适当的奖励和责备对儿童来说也是必须的,用奖励这种方式能够激发儿童的积极性,而责备则让儿童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不能一味地奖励,这样儿童不会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所以有时候责备也是很必须的。

这是我觉得书中比较值得我们借鉴的,当然这本书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我们应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吸收那些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普通教育学》读书笔记 篇3

老实说,对我来说,读《普通教育学》这本书还是挺具挑战性的,因为这本书的语言比较抽象,难懂。但是细细品来,作者赫尔巴特的很多观点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以下是我比较深刻的几点看法。

首先在对儿童进行管理方面,赫尔巴特提出的措施之一是权威与爱,也就是说教育者应该在儿童心目中树立权威的形象,受到他们的爱戴。而树立权威的关键在于卓越的智慧;受到爱戴的关键又在于教育者自己要爱儿童,与他们保持亲密的关系。本人是非常赞赏这种观点的一旦获得了爱,它就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减轻管理的困难,这是自不待言的。

赫尔巴特指出:“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他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养成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公平等五种道德观念。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应该引起当代社会的注意。因为在当下这个道德缺失的社会,很多人哪怕是知识也会做出一些危害社会的事情来,如果是这样,那受再多的教育又如何?还不行害人又害己,酿成了教育的悲剧?所以说,道德教育不是来得更重要吗?而赫尔巴特正是强调了德行培养的重要性,指出并非“有知识”的人都是有“德行”的。这难道不正是我们当代人应该要反思的地方吗?

还有,在西方教育史上,赫尔巴特第一次明确、系统地提出并论证了教育性教学原则。他强调说:“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这个概念,反过来他也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他把教学作为道德教育最基本的途径和手段,即教育离不开教学,要以教学为载体,而且任何教育都必须具有教育性。我觉得这个原则对我们今天的教育是很有借鉴意义的。一方面,这告诉了我们思想品德这门课是有其存在意义的,学校开设这门课,让学生从小就接受道德教育,也就是说通过教学来进行教育。另一方面,也提醒了教育者在设计课堂时时刻记得“无教育的教学”,也就是说设计任何一个课时,任何一个教学步骤都应该要思考其对学生是否具有教育意义。

当然,凡事都具有两面性,《普通教育学》这本书也不例外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是无可厚非的,我觉得我们要做的是取其精华吧。

《普通教育学》读书笔记 篇4

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是1806年发表的。该书所阐述的学校管理制度、道德教育的理论以及教育目的等,从其政治方向来说,是为“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服务的,但是,该书所论述的教学理论,说明了心理学对于教育学的意义,提出了教学的形式阶段的原理,论证了教育性的教学这一概念,特别是指出了培养多方面的兴趣对于促进学生学习的意义。所有这些,在教育史上都有一定的价值,这就是赫尔巴特的教育理论在世界各国得到传播的原因之一。

《普通教育学》是从绪论开始的。在绪论里,赫尔巴特着重说明教师学习教育学的意义与作用。他指出,“教育学是教师自身所需要的一种学问,但同时他亦必须谙于传授它的知识的方法。”这就是说,教师必须学习并掌握教育科学的知识,进而遵循教育原理的要求来施教。而教师要做好教育工作,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正如赫尔巴特所说的,“我曾要求教师有科学与精神的力量。”而对于一个教师来说,应该学习心理学。因为“人类活动的全部可能性的概要,均在心理学中从因到果地陈述了。”如果教师深入观察人的思想、感情,有了心理学的一般知识,“那末,教育者所应注意的事项,一定像一张地图展开在他的面前,或者可能像一张城市建筑计划蓝图一样,在这张图上所有方向相同的线条,都准确地交织成相同的角度,使得看的人不需要准备就可以一目了然。可见,教师认真学习心理学是十分重要的。

在该书的绪论中,他还论述了教学与教育的关系以及教育目的与作用等问题。

在绪论之后,《普通教育学》分三卷分别阐述了对青年一代进行教育的各种问题。在第一卷里,赫尔巴特说明了教育的一般目的,基中包括对儿童的管理及“正式的教育”。在第二卷里,他论述了兴趣的多方面性,并且以“兴趣说”为基本原理来解释学校的教学计划与学科设置,以及各门学科在智力教育中的作用。同时,他在“多方面兴趣”这个论题下,阐述了“教学的进程”和“教学的结果”的一般原理。可以说,他在“兴趣的多方面性”这个总题目之下阐述了他的全部教学论思想。这一部份是《普通教育学》一书的核心,也是比较有价值的部份。在第三卷里,赫尔巴特说明了性格的道德力量。他认为,人的性格与人所受的教育、社会环境以及人的健康是互相制约的。在上述三卷中,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两个问题是:(一)儿童的管理;(二)教学理论。

(一)儿童管理

赫尔巴特在《普通教育学》第一卷的第一章里详细地论述了儿童管理的理论。必须明确地指出,他是以“性恶论”的思想为指导来阐述关于儿童管理的问题的。他认为,儿童生来“有一种处处驱使他们不驯服的烈性”,“还有一种盲目冲动的种子。”这样,儿童就不守“秩序”。显然,这种看法是一种唯心主义的遗传决定论。实际上,儿童并不存在先天“不驯服的烈性”。他宣传这种观点的目的在于:尽力加强对儿童的活动的控制,所以他说,“如果不坚强而温和地抓住管理的缰绳,任何功课的教学都是不可能的”。更重要的是,他论述加强对儿童的管理是具有社会意义的。他一再说明,学校教师加强对儿童的管理,要达到的目的是:使存在于儿童身上的“冲动”与“欲望”的“种子”的发展,“不致是反社会的方向”的,是“避免社会本身所陷入的争执状态的那种冲突”的。

在“儿童管理”这一章中,赫尔巴特说明了管理的方法。其中主要有:“惩罚的威胁”、“监督”。而辅助的方法是“权戚”与“爱”。在他看来,“一切管理制度首先采取的是惩罚的威胁”。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手段”。教师利用这种管理手段有助于提高管理的“效果”。不过,教师要注意的是,在“压制、强迫、惩罚时,某些精细的差别需要注意”。而在运用“压制”的.方法时,教师要“冷静、简明、无感情”。很明显,这是封建的等级思想在师生关系中的反映。在他看来,有一部分儿童不怕威胁,而大多数儿童是经不住威胁的,所以要用监督的方法。“监督业已被认为是儿童管理中绝不可少的部分”。而教师加强对儿童的管理和监督的目的是“要造成一种守秩序的精神。”儿童在学校时只有“安分守已”,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如果放任儿童撒野,不予监督,不予教养,那么,是不能“培养成伟大人物”的。十分清楚,他是从教育的目的角度来看待对儿童管理的方法的。对儿童进行管理的第三种方法是命令和禁止。赫尔巴特指出,命令是儿童要绝对服从的,所以命令和禁止要具体。第四种管理方法是“惩罚”。赫尔巴特提出的惩罚方法有:“罚站”、“禁止用膳”、“警告”、“剥夺自由”、“体罚”等。

然而,赫尔巴特认为,“在经常监督的压力之下成长的人们,不能希望他们多才多艺,不能希望他们有创造的能力,不能希望他们有勇敢的精神,不能希望他们有自信的行为。” 于是,他提出管理儿童的辅助方法是“权威”和“爱”。因为“人心屈服于权威,权威能拘束心的出乎常轨的活动,因此在压制一种倾向于邪恶的、正在成长的意志,权威可以有很大的用处”。由此看来,在对儿童管理中,借助教师的权威也是十分必要的。而从师生的关系来说,“爱可以使师生的关系和谐。”教师要“爱”学生,把自己的“心分授以儿童”,这样,教师就要“深入到儿童的感情中去”,并设法以某种特殊的方式使学生的情感接近自己的情感,如果做到这一点,那么,教师对学生施教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教学理论

我们在上面已经指出,赫尔巴特在“多方面的兴趣”这个论题下阐述了他的教学理论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五个主要问题:

(1)教学论的心理学基础。赫尔巴特在《普通教育学》里谈到教学论的心理学基础这个问题时,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有以下四点:

第一点就是什么是“观念”。在赫尔巴特看来,“观念”是意识活动的最基本的要素,同时,它也是人们认识的对象。由于他认为世界是由许许多多的“实在”组成的,而且这些“实在”的自身是不可认识的。至于人的心灵,它也是宇宙中无数“实在”的一种。这样,人所认识的只是“心灵”和其他“实在”发生的关系而构成心灵内容的各种观念。从这个角度来看,观念就是知识。他的教学论,实际上就是阐明“观念”的形成、变化和发展的原理的。但是从他的德育理论来看,“观念”所指的并非“知识”,而是人们对于事物、社会制度等的看法。由此看来,在赫尔巴特的教育理论中,“观念”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具有多方面的内容的,应该根据他所论述的问题及其性质来判断其真实的含义。

第二点就是什么是“统觉”。从赫尔巴特在《普通教育学》一书中所论述的教学原理来看,所谓“统觉”,就是新旧知识互相融合的过程。可以说,赫尔巴特是以“统觉论”为根据来阐述“启发式”教学法的。他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考虑学生已经获得的观念,并以类似的观念来“启发”、“诱导”其它观念的“再生”,正是在新旧观念互相“融合”、“同化”过程中学生掌握了新知识。

第三点就是关于“观察”、“注意”、“想象”、“思维”在教学中的作用问题。他从长期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教学经验及其对学生的观察、注意、想象、思维在教学中的见解是有价值的。他认为,让儿童对事物进行观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官能上的印象”是最深刻的鲜明的。而教师在引导学生对事物进行观察时,要特别注意观念的清晰性。但是,在教学中有些事物是学生看不到的。在这种情况下,教师除了运用图画、教具等直观手段外,要运用描述的方法,通过描述来“唤起”旧观念。在这里,教师必须“慎重注意于其想象”,特别是在美育的鉴赏活动之中,更要注意这一点。可是,要让学生掌握理性的知识,教师就要注意学生“深思”这个环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有勤于用脑思考,他们才能掌握一般的科学原理。然而,一般科学原理是建立在对个别事物的认识的基础上的。因此,教师引导学生认识事物时,要有一个“层次”,则让儿童先认识个别的事物,然后把各个个别的事物“联结”起来,通过较高级的“致思”作用而认识事物的整体。

第四点就是赫尔巴特在论述他所提出的“教学阶段”的理论时,主张把教师的活动、学生的心理活动以及教师所运用的教学方法统一起来加以论证。这是他在关于教学过程的理论方面应用心理学知识的具体表现。我们清楚地看到,他运用儿童的注意、期待、思维等心理活动来说明各个教学阶段的区别,其目的在于使他的教学理论具有“科学性”。应该指出,他这种尝试在教学论史上是有重大意义的。

(2)“多方面的兴趣”的意义。赫尔巴特力图所教学原理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之上,在他看来,培养儿童的兴趣,与实现教育目的、培养学生的能力,向学生传授知识以及正确地安排普通学校的课程这些问题都是直接联系着的。于是,“多方面的兴趣”就自然而然地成为赫尔巴特的教学论的核心,他以“兴趣说”为中心论述了教学论中很多重要的问题。

首先,赫尔巴特说明了兴趣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多方面的兴趣”是学生意识活动的“内在动力”。他明确地指出,“因为我们有兴趣,我们内心是主动的。”这就是说,学生如果有多方面的兴趣,就能使他主动地去追求知识,这样,从学生的心理活动来看,兴趣能过渡到“欲望”或“意愿”。同时,由于“兴趣是在注意中展开的”,于是学生就能产生“专心的活动”,一心钻研课业,使自身也“浸沉于其中”。“由于爱好而占有人的心灵”,学生就能有效地掌握知识,达到教学的目的。

赫尔巴特认为,“知识是在观念中摹写在它前面的东西”。各种呈现在学生面前的教材、直观教具等包含着无数的观念。从赫尔巴特的“统觉论”的观点来看,在教学过程中,各种新观念被旧观念所吸收、融合的过程的各个阶段都是与学生的兴趣分不开的。人们由于对“外界实物”发生兴趣,于是“外界实物”新引起的表象与儿童意识中的旧观念就联系起来。随着儿童心理的变化,当人们进一步探求事物的本质时,兴趣得到进一步激发,而这时心智则要“静思”。由于“知识对象的范围包括自然和人类”,因而儿童的心智随着他们的学习范围的逐步扩大就涉及自然与社会的现象并探求其实质。在这个基础上,人们往往想进一步了解新的东西,“于是欲望即从兴趣中产生”。而当人们运用他们的知识时,兴趣表现为行动。可见,赫尔巴特是根据注意——期望——要求——行动”这个发展过程来说明兴趣在教学中的作用的。

其次,赫尔巴特说明了培养学生的多方面兴趣与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的关系。在《普通教育学》中,当他谈到儿童的“德行”问题时,就在论述“多方面的兴趣——道德性格的力量”中论证了培养学生具有多方面兴趣对于形成学生的品格、养成“善”与“正义”的观念的意义。他认为,培养学生具有“多方面的兴趣”,这是教育目的的一个方面。在他看来,“多方面的兴趣”,就是“多方面的匀称的兴趣”,学生有了“多方面的匀称的兴趣”,他们就能够通过学习而获得广泛的知识,从而明辩“善”和“恶”以及“正义”的观念,并形成人的性格,这就是他所说的“多方面的兴趣——道德性格的力量”的内容。

再次,赫尔巴特根据“多方面的兴趣”的理论,建立了一个包括广泛学科的课程体系。他认为,“多方面的兴趣”与学科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六种:

第一种是经验的兴趣。赫尔巴特认为,“人由于经验而达到知识”,所以经验的兴趣这是知识之源。

第二种是思辩的兴趣。赫尔巴特认为,人由于“深思而了解事物的因果关系”,所以他特别注意思辩的兴趣这个问题。思辩的兴趣比经验的兴趣是进了一步了。他举例说,人对所仰望的天空发生了兴趣,这就是属于经验的兴趣。如果人们在观察天空的基础上,进而研究星辰起源等问题,这则属于思辩的兴趣。与思辩的兴趣相适应的学科是逻辑、数学、文法等。

第三种是审美兴趣。赫尔巴特说明,审美的兴趣是从美的自然界、优美的艺术品以及人的品行中引起的。儿童如果具有审美的兴趣,则他们的心灵就会向往美的事物。与审美的兴趣相适应的学科是图画、唱歌、文学等。

第四种是同情的兴趣。赫尔巴特说明,同情的兴趣是与人交往中表现出来的。学校与家庭都要培养儿童具有“仁爱”、“正义”和“善”的精神。与同情的兴趣相适应的学科是国语、外国语等。

第五种是社会的兴趣。赫尔巴特说明,社会兴趣的中心内容是人们所表现在对社会和国家的关怀,要教育儿童关心“社会利益”,使人们能“和谐”相处,这样,就不会引起社会“冲突”。与社会兴趣相适应的学科是政治、公民、历史、法律等。

第六种是宗教的兴趣。赫尔巴特从他的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出发,认为必须对儿童进行宗教教育,这样,人们的心灵才能“平静”。在日常生活中宗教的兴趣表现在对上帝的信仰上。家庭和学校都要通过宗教教育使“宗教观念”在儿童的脑中扎根。与宗教的兴趣相适应的学科是神学。

(3)培养与发展学生的智力。他提出了儿童各种能力和谐的发展这个问题。从《普通教育学》一书中联系到关于儿童能力的发展,问题来看,他认为,人的“天资”是人的能力发展的基础。同时,他还说明,“天资”各个人是不相同的,是“因人而有程度上的差异”的。据此,他认为,有的儿童是属于“敏捷的人”,这种人易于接受教师的教授,“心智”发展快,勤敏而有能力。但是,为了发展儿童的智力,教师对这种人要加强培养和训练。然而,他进一步指出,有的儿童的心智是比较迟缓的。对这种儿童,教师要负起责任来,对他们进行细心的教学。

(4)教育性的教学。在教育史上,揭示教学具有教育性这一原理的功绩应该归于赫尔巴特。他在《普通教育学》一书的绪论、“教学”、“教学的结果”等章中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教育性的教学这个问题。在《普通教育学》的绪论中,他主要是从教师要了解教育目的和努力实现教育目的的角度来谈教育性的教学的。这样,他就把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与实现教育目的统一起来,所以,当他说明教师必须学习教育学,“精通传授知识的科学”时说:“在这里我要立刻承认,我想不到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在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 “决不是所有教学,都是教育性的。例如,为了得到收益而学习,为了谋求生计,为了娱乐,不管学习的人由此是好是坏,这里都和教育性的问题无关。” “教育的唯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可见,把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这是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最有效的途径。

(5)教学阶段论。赫尔巴特在《普通教育学》第二卷“多方面的兴趣”和“教学的进程”这两章中论述了教学阶段的理论。他以“统觉论”的思想为指导,根据教师必须向儿童传授知识并引导与组织他们运用知识的要求,探讨了教学的进程以及在这个进程中的各个阶段教师的任务以及他们所运用的教学方法,提出了“教学形式阶段”的理论。他把教学划分为四个阶段,就是:“明了;联想;系统;方法。”

赫尔巴特学派莱因等人,对赫尔巴特的教学阶段论加以改造,提出了“五段论”。例如,莱因的五段论就是:准备、呈现、联合、概括、运用。莱因说明,教师开始上课时要唤起学生头脑中的旧观念,使它与新教材联系起来,并集中学生的注意,为教学做好准备。然后,教师就呈现新教材,在这个基础上,教师所讲授的新知识与学生原有的旧知识“联合”起来。第四个阶段是概括和抽象,让学生掌握科学原理、公式、规则等。最后就是让学生把掌握的知识运用于实际。这种“教学程序”当时被德国、美国等许多国家的教师接受和运用,对于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积极的影响。

《普通教育学》读书笔记 篇5

“教育史上的经典著作永远是教育工作者的最佳启蒙”。通过对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的阅读,我体会到了赫尔巴特所构建的科学教育学体系的历史价值及其对现实教育问题的借鉴意义。

下面就几个方面,结合现实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拙见。

1、课程改革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以培养新型人才为目的是方法的先导。首先应该从各地的实际出发,确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目标。在现代教育理念的指导下,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去设计、去实施。一定要强调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改革的实效和教育目的的达成度。

2、赫尔巴特论证的教学法往往被人认为是教师的“教法”,而不包括学生的“学法”,这就是忽视了他的“教法”是建立在学生心理发展规律之上的。根据学生兴趣活动的四个阶段:注意、期望、要求、行动来规定教师不同教学阶段的教学活动和方法,以促进学生统觉团的形成和扩大,他没有否认学生的主动性,而是更多地论述了教师如何去做,以促进学生的最大发展;而杜威也忧虑,“迎合学生的任性和兴趣”会有危险,需要有成人的指导来发展学生的民主,他没有否认教师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和规范。

3、如何构建我们自己的教学法,首先,无论采用哪一种教学方法,都不可能孤立的发展知识或能力,二者之间

的对立也就没有那么绝对。其次,对于赫尔巴特和杜威教学法,不能一切“拿来”,更不能一概否定,要辩证分析,取长补短。第三,现在各种教学法如雨后春笋,更要汲取各家之长,为我所用,切不可今日学习“魏书生”,明日又学“洋思经验”,一定要学其思想的内核,而非形式。如同今日我们仍然要研究赫尔巴特一样,主要是研究和学习其教育思想。

4、赫尔巴特的眼里,教育目的'之间存在着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为相互联系的三重目的。首先,培养学生对知识的浓厚兴趣是实现最高教育目的的首要条件。没有兴趣,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道德教育。兴趣必须是多方面、均衡的。教学中如果只有单一的兴趣,或者某个方面兴趣过度,会出现与完全缺乏兴趣相同的结果:破坏完善道德的培养。因此,兴趣必须向多方面发展,多方面的兴趣应该构成一个匀称的统一体。其次,多方面兴趣的培养就是个性多方面发展的教育。赫尔巴特提出,教师应该使个性向多方面性发展,使个性、品格、多方面性融为一体。他所说的个性与多方面性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个人发展的要求与社会需要的反映。个性愈益同多方面性相融合,品格即愈益易于驾御个人。三者结合起来既为实现教育的最高目的——道德的完善奠定基础,又为实现可能的目的创造了条件。他有时把教学放在第一位,有时又把训育放在第一位,原因也就在这里。他说:“假如道德在多方面性中没有根基的话,那么,我们自然可以有理由撇开教学来探讨训育了;那样的话,教育者就必须直接控制个人,激发他,

驱使他,使善在他的身上有力地生长起来,使恶劣的习性销声匿迹。教育者可以自问,这样一种人为的、被强调的单纯的训育至今是否有可能? 假如不可能,那么,教育者必须有一切理由假定,人们首先应通过扩展了的兴趣来改变个性,必须使其接近一般形式,然后才可以设想个性有对普遍适用的道德规律发生应变的可能;同时在对付过去业已变坏了的儿童时,除了应考虑他现存的个性以外,还应着重估量他对新的和较好的思想范围的可接受性与他接受它们的时机。” 因此,教育目的的三个部分是可以合并起来的。赫尔巴特把多方面兴趣、道德、个性联合起来作为培养目标,反映了资本主义政治和经济发展对教育的需要,具有历史进步意义。即使在今天对我们也不无启迪作用。

笔者认为在理解赫尔巴特的儿童管理思想时,应该同他的培养儿童个性的教育起点联系起来,且不可以点带面、以偏概全。赫尔巴特谈到,教育学是教育者自身所需要的一门科学,但他还应掌握传授知识的科学。他认为,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也不存在“无教育的教学”。教学在向儿童提供知识的过程中引起了儿童心理的变化,产生了对知识的兴趣,然后,由知识兴趣上升到欲望,最后在行动中表现为意志。因此,赫尔巴特认为整个学校教育无法分为两个孤立的过程: 一是通过情感和意志的训练进行道德陶冶的过程;一是通过传授知识进行智慧的过程。如果只讲道德而忘记多方面的培养,就可能导致无知识与能力的人支配社会;同样如果只进行知识教育而缺乏教育性也会导致无信仰的人支配社会。显然,他把实现教育目的与

传授文化知识看作同一过程,不存在无教育的教学,也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正如他所说,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所以教育性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平衡的多方面兴趣,使他们形成思想范围。多方面兴趣分为认识与同情两大方面,经验、思辩、审美、人类、社会和宗教六大种类。多方面兴趣是教育的视野投向全人类的社会生活,是教学过程中教育要实现最高目的所必须培养的东西。它既是教学过程的起点,也是教学过程的终点。赫尔巴特指出训育是一种持续的诱导工作。他认为,冒失是青少年的通病,教育者需要通过训育以维持他的想法。它通过交际、榜样、启发使学生直接得到积极发展方面的促进。训育就是要直接地陶冶儿童的性格,在儿童身上培养一种有利于教学的心理状态。训育的措施可以是抑制、惩罚、赞许和奖励。

当我们今天对其重新审视时,会发现其对我们的教育和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有重大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