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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2025/04/13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精选9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篇1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关系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关系xx镇xx村的形象和竞争力。为深入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在全村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到20xx年春节前,达到xx镇xx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要求,建立起覆盖乡镇、村庄的城乡环境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内容

(一)城市环境治理工程

1、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治理环境卫生。全面加强民宅管理,建立健全“门前四包”。

2、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二)乡镇容貌治理工程

提高清扫保洁水平。全面清理公路沿线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搞好小街小巷、居民集中区居住环境治理,消除卫生死角。建立专人保洁制度,全面清理街巷、居民区、公厕、河沟、堰塘的垃圾和杂物。

(三)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开展“四清”。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重点清理房前屋后、道路、河道、沟渠的垃圾、污泥和杂物。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彻底治理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等现象。

(四)公民素质提升工程

1、普及卫生和文明常识。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突出抓好未成年人卫生文明教育。开展“文明出行,平安回家”教育活动。

2、培养公民良好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爱护公共设施,形成“讲清洁、爱卫生、讲公德”的良好风尚。

3、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社区等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融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

三、工作步骤

从20xx年3月25日—20xx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集中突击阶段(20xx年3月25日至5月1日前)

(二)推进深化阶段(20xx年5月1日至国庆节前)

巩固集中突击成果,初步形成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三)全面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xx年春节前)

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全面建立长效机制,使城乡环境治理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干部作风转变、居民素质提高的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村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立体式宣传,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宣传治理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热潮。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专报与通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小组、各户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策略,坚持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加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收集处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规范建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全面,实用可行。

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攻坚行动与村庄规划、城乡供排水、水环境功能区划、黑臭水体治理等相衔接,制定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的攻坚路径。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按照省、市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村庄聚集情况和周边自然情况等,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已建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施修复改造、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模式开展治理。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

遵循“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做到“可实施、可落地”。在全面摸清治理底数的基础上,明确治理模式。按照省、市重点村庄识别要求,明确重点村庄,梯次推进治理工作。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在确保治理设施高质量建设和提升改造的同时,加大对已建设施的运营维护,抓好运维管理机制建设。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治理长效。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省级资金、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同时可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在摸清全县已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的基础上,结合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摸排时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开展农村生活治理攻坚行动。通过4年努力,到20xx年,完成152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优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整改任务,确保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制定清单式实名制储备库,确保有序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详见附件3:丰顺县20xx-20xx年拟完成治理自然村“一村一策”储备库)。

具体治理任务安排如下:

1.20xx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2.5%以上;

2.20xx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5%以上;

3.20xx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7.5%以上;

4.20xx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60%以上,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考核管理,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设施建设

1.资源化利用。

对于居住较分散,常住人口较少或密度小的自然村,在周边无黑臭水体且水环境良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房前屋后“四小园”浇施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实施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应定期开展自然村内主要水体监测和治理成效评估,未达到要求的需结合原因加强整改和管护。当受纳体消纳能力不足时,周边有黑臭水体或水质保护压力大,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采用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优势明显、农用水灌溉需求大的镇(场),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特色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

2.纳入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充分调研,推动未满负荷的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自然村延伸,将邻近圩镇、城乡结合区域内自然村和设施周边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县、镇、村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做到能接尽接,管网收集率应达到60%以上。

3.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应综合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配套完善管网设施,选择管护简便、建设和运维费用低的工艺设备进行集中处理。常住人口多,但居住较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由镇(场)负责实施,管网收集率应达到60%以上。

4.推进已建设施提升改造与管网修复。

在科学确定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自然村生活污水实施资源化利用的,由镇村对照治理措施开展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原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负责整治;实施已建设施修复、改造和管网完善与修复的,由原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管理单位(镇政府、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整治。

(1)已建设施提升改造。对照全县摸排问题清单及省反馈问题清单,各镇(场)应制定问题设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按攻坚任务清单按时完成整改。对处于建设状态且停滞施工时间较长、主体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功能单元缺失导致闲置的设施开展修复;对于已建、设计规模不符合实际需求等的设施进行整改,对普遍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出水不稳定等问题,加快实施老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升级改造。

(2)管网完善与修复。对于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低的处理设施,利用现有管网,延伸主、支管覆盖范围;对于无配套收集管网或收集管网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原高程设计不合理等,应全面综合评价,重新调整规划设计,完善管网或改用分散治理方式,针对管网与设施未接通或衔接不畅,化粪池老旧或建设不规范,管网局部污水滴漏或外水渗入等问题,进行收集管网修复增效。

(二)开展成效评估

县有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及时跟进指导各镇(场)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牵头对照储备库开展治理情况月度调度和通报。各镇(场)按照“完成一个、报送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抽取不少于办理任务数的自然村报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应优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整改任务)。评估需以工程建设质量、治理综合成效为主,结合基础资料、运维管理以及村民满意度等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同时,结合评估情况组织甄选优秀治理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开宣传。采用不同治理模式应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认定为完成治理:

1.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村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村庄污水收集主管与城镇污水管网连接并通水;

(2)接入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2.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设施整改提升的村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施正常运转;

(2)设施出水执行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且排放口水质检测达标;

(3)有明确的运维主体、责任要求及稳定的运维资金保障。

3.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的村庄,在满足农田灌溉、施肥等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有农田、水塘或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等明确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受纳体;

(2)已配套污水暂存设施及输送至利用场地的设施设备或管网暗渠,建立了明确的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

(3)污水排放不超过资源化利用受纳体的环境容量,受纳体及周边不形成黑臭水体,不造成环境污染,污水资源化整体能够保持良性生态循环;

(4)河涌、水网等快速流动水体不作为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受纳体,污水原则上不直接排入。

(三)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明确运维管理责任主体。

建立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体系。各镇(场)要牵头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运维经费保障,明确运维管护经费使用细则,合理确定设施运维主体和模式。县政府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制订奖惩制度,以奖代补,确保各镇(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2.明确运维管理模式。

对处理工艺相对复杂且运维要求高的设施,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维单位进行运维;对规模较小、工艺简易、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低的设施及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鼓励镇(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运行维护,可聘用村民参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有偿服务工作。镇(场)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应遵守有关规定,明确专职人员,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做好运行记录,定期开展运行维护培训,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户做好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相关工作,引导农户主动检查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接入状况,做好化粪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渗漏、堵塞和破损等的维修更换,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管网、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等。非居民产生的污水应由经营主体负责处理。

运维单位应以自然村为单元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村庄概况、污水输送路径、管网情况、污水暂存或预处理设施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受纳体基本信息、管护人员安排、受纳体巡查及监测记录等内容。各镇(场)应定期组织开展治理成效评估,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及时排查原因,实施整改并加强管护。当受纳体消纳能力不足时,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3.严格水质监测。

各镇(场)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要求,督促运维单位定期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摸清摸实已建设施环境效益发挥情况,建立数据台账。生态环境部门按上级要求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对于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部门和负责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成立攻坚领导小组。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督办室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加强对各镇(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加强资金筹措。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的筹措,由县财政统筹,积极争取中央、省涉农资金支持。对已建设施进行完善管网、修复、改造的,整改完成后按原资金渠道和程序进行验收结算和拨付。原PPP、新农村等实施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按终止合同进行核实结算。修复改造完成后,按原资金渠道进行验收结算。对新建设施项目,按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

(三)严格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高质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考核内容。将治理设施日常巡查等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技术支撑。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的探索,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帮扶,组织运维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手机、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培育提升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工作;要引导村民参与项目前期设计、过程建设和后期监督,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提高村民在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感和满意感。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篇3

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着力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现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现在开始,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广大干群,集中对全区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和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由短期突击性整治向长期经常化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内外垃圾,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完善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乡道、出村路沿线垃圾和杂物,整治公路两侧私摆乱设、乱停乱放现象,修补残缺道路设施,实施绿化和美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峪口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沿山24个峪口内外垃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沣河、潏河、浐河、滈河河道内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取缔所有违法采砂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乡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实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标准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村庄内外无柴草乱放、建材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现象。主干道、支干道两侧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无收运不及时的垃圾。

2.美化标准。沿街建筑物干净、整洁,无残垣断壁和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报刊栏。空庄空院内无垃圾和空庄空院,杂物,并砌墙围挡。村庄内无私搭乱建、乱摆乱放、乱停乱靠现象。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篇4

根据xx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xx号)精神,为扎实推进全乡美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返乡农民工过一个干净、舒适、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xx乡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美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乡容村貌、环境卫生和“三线三边”(涉及我乡公路沿线、河流沿线、集镇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力争从现在起、用1个月的时间,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建立乡、村、组三级农村保洁服务组织队伍,健全生活垃圾、污水、三线三边和骑路市场的管理体系,完善乡容村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农民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三个集镇及两个示范村有所在村(居)为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2.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统筹考虑、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3.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整治任务

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和乡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具体任务如下:

1.开展“三线三边”综合整治,全力打造整洁优美舒适的绿色生态环境。

2.开展集镇结合部综合整治,全力打造“洁、绿、亮、美、畅”的集镇“窗口”。

3.开展公路骑路集市及沿线综合整治,全力打造“畅、安、舒、美”的道路通行环境。

4.开展集镇综合整治彻底清除集镇店外店,全力打造“特色鲜明、风景秀丽、宜居宜游”的风情小镇。

5.开展示范村综合整治,全力打造“天蓝、水清、地绿、人好”的美丽新家园。

四、整治范围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三个集镇、两个示范村相关村(居)。

五、整治标准

1.保洁员队伍建设

①所在村(居)要有专人负责。

②要有保洁员工作制度。

③保洁员要有分工及出勤记录。

④按要求发放保洁员工资。

2.“三线三边”(xx临路、驿欧路、向阳路、张寨路、向阳河、xx临河、驿堂沟等)集中整治

①102省道沿线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垣断壁、无乱堆柴草、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在我乡范围内的要高标准绿化。

②向阳河、驿堂沟等其他沟河塘无乱挖乱采、水面无漂浮物、河道无污泥堆积、堤岸无垃圾、河道畅通无障碍,水清岸绿。

③驿欧路、向阳路、张寨路、向阳河、驿堂沟等沿线周边道路硬化、环境绿化美化。

3.集镇整治

①规范市容秩序,无广告招牌、占道灯箱、出店经营、堆放杂物等户外广告统一规范设置,确保集镇规范有序。

②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

③集镇街道清扫每天1—2次,路面、街道无灰沙带、裸露垃圾堆、漂浮物,无污水乱流等现象。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④集镇集贸市场划行归市,划线经营,摊位整齐,干净整洁,乱摆点。提倡兴办规范的集贸市场和超市,基本取缔骑路市场。

⑤整治店招牌,实行一店一招、整齐划一,迅速提高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⑥集镇要建立公厕1—2座水冲式厕所,干净卫生,逐步取缔露天茅坑和简易茅房。

⑦集镇内无散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⑧拆除店外店。所有街道一律拆除,保障集镇整洁。

⑨集镇绿化。街道及驿欧路(集镇范围内)两侧高标准绿化。

4.示范村治理

①示范村垃圾桶摆放合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送到垃圾中转站或掩埋处理,做到无裸露垃圾。

②示范村内无露天粪坑,农户厕所普及水冲式。

③村容村貌整洁,道路平整,硬化率达100%,绿化率达25%以上。村民住宅清洁卫生(庭院绿化、美化,厨房采光通风良好),有较完整的排水设施,污水集中处理。

④村民屋前房后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裸露生活垃圾。

⑤行政村范围内河道、沟渠、岸坡保持整洁、生态,岸坡无乱建厕所、乱建圈舍、乱堆乱放、乱耕乱种等,无裸露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垃圾。

⑥示范村内不得饲养家畜家禽(可在指定的地点养殖)。

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乡规民约,11项公共服务设施和4项基础设施要有专人负责,每年组织开展卫生户评比活动,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

⑧建立保障机制。所涉及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要研究制定环境长效管理办法,明确领导分工;尽快建立农村保洁服务组织;按照“户集、村收就地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篇5

一、目标任务

从6月9日开始,全镇74个行政村、镇驻地和重点路域、重点部位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所有存量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除,确保6月30日前顺利通过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验收,为下一步全镇环卫保洁工作托管交接打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及整治标准

(一)村庄及连村路卫生清理。

清理范围:各村庄、村外100米范围内、连村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存量垃圾。

整治标准:

(1)清理垃圾。彻底清理村内主干街道、房前屋后、街头巷尾、路边沟、绿化带及村外100米范围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

(2)清理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粪堆、废弃建筑材料等;对季节性的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

(3)规范搭、建、放。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杂物乱放、房屋乱建、摊点乱设、车辆乱停现象,确保村内主干街道、胡同整洁通畅。

实施原则:分析各村任务量,按照分类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将全镇村庄分为以下三类:

(二)镇驻地卫生清理。对驻地主次干道、辅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路面及两侧的电线杆、灯箱、绿化带等附属公共设施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设广告牌等现象。

(三)公路沿线卫生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公路沿线两侧,河道、坑塘沟渠等重点部位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存量垃圾和杂草杂物。

(四)规范垃圾处理措施。采取集中焚烧或卫生填埋的方式,对各类垃圾进行处理,禁止采取简单覆盖、简单焚烧、转移位置等处理方式。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让环卫一体化工作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来。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一次性清理到位。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时通报清理情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

3、考核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村自检自验合格的,申请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各村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包社区领导、社区成员、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要明确责任意识,强化大局观念,迅速行动,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治,自觉爱护整治成果,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三)严格督导验收。将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村庄年度综合考核。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日调度、日通报,对行动早、推进快的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按照早完成早验收、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全镇所有村验收合格。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篇6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要求,为认真探索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法和途径,结合我镇实际,为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环境,特制定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环保、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建设一体化为总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源头分类、循环利用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不断改善和优化农村生态环境。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1、政府主导。实施政府主导、镇村联动、城乡联治、政策扶持、规划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工作。

2、农民主体。坚持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作为治理工作的根本办法和基础保障,把习惯养成和素质提升作为衡量环境治理成效的重要社会因素,把握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市场运作。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不断提升促进循环经济和资源化利用的社会绿色发展水平和后续社会化治理能力,走健康的、可持续治理之路。

4、科学治理。坚持全域规划,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强化宣传,并按照“试点→总结→全面覆盖”的方式开展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20xx年我镇工作目标如下:

1、7—12月份在镇政府机关、镇直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分析总结试点村工作成效及问题,完善全镇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

3、编制完成全镇垃圾分类处理总体规划。

4、形成全镇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长效管理办法。

三、分类方法

本着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将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成四类:

(一)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二)工业固废。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固体废物的一类,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

(三)可腐烂垃圾。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作物残留,主要包括秸秆、瓜秧和废弃木材,另一类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四)不可腐烂垃圾。是指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等。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旧电子产品、过期药品、过期化妆用品、杀虫剂容器、废油漆桶;其他垃圾主要包括: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贝壳等。

四、具体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主要涉及收集、运输、处理三个方面。

1、分类收集:对于以上四类农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一)建筑垃圾,对于建筑垃圾要求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处置,各村科学规划存放区域,集中堆放处理,一律不收集到镇垃圾中转站转运至县处理厂;

(二)工业固废,对各工业企业和村内加工点进行摸排,要求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固废回收,一律不准按照一般生活垃圾处置,违反规定者,由环保部门予以处理处罚;

(三)可腐烂垃圾,对于农业生产产生的秸秆、瓜秧等,推广秸秆收集,鼓励养殖户和有机肥厂进行农业堆肥,促进资源化利用,减少存量。对于厨余产品,要求分类收集,收集到村指定地点使用指定设施收集,经镇统一转运后,交县垃圾处理厂或就近设置处理厂处理;

(四)不可腐烂垃圾,按照现有转运体系进行收集。

1、集中收运:主要包括村和保洁公司采取安排专人每日到点收集或上门收集每户的.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运送到村储放中转点。结合实际,对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进行分别收集、清运。

2、集中处理:可腐烂垃圾由有机肥加工企业或填埋处理处理,不可腐烂垃圾由转运公司集中清运到县垃圾处理厂处理。

五、工作计划

从20xx年7月份开始,计划按照2年时间完善体系建设。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宣传始终贯全线,由始至终。各村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村要及时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妇女队伍培训会,形成人人皆知、户户参与的氛围,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资料分发到户。开展校园课堂教育。每个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课堂教育。课堂教育立足垃圾分类教材,丰富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5月;20xx年6月-20xx年12月)。分两阶段全面推进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落实村级保洁人员,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体系。3月-5月,完成第一批覆盖村(试点)垃圾桶招投标、发放、中转房、微生物处理或高速发酵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房工程完工并投入运行。6月-9月按计划完成其他行政村全覆盖工作。9月底处理设施投入使用,8月中旬完成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收集车、转运车等采购(改造)。

(三)总结长效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镇对各村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工作纳入常态化运行和日常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微信、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政策措施,倡导低碳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拓宽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适当收缴农户保洁费等,扩大资金来源。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加强对各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考核工作台帐,与农村转移支付、村保洁员工资挂钩。对农村主职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进行约谈、通报,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总体部署,坚决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按照《20xx年诸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年实施方案》(诸乡振组办〔20xx〕17号)要求,结合本镇实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助力美丽诸暨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要定时、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的“四分四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围绕六个“+”,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投放正确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1%以下。

三、工作任务

1.“自查+督查”,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列入镇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有效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镇、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月月开展督查排位,工作推进有计划,示范创建有目标,减量效果有指标,考核工作结果与工作待遇相统一,全面建立奖优惩劣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镇、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落实党员(村民代表)联系包干制度、专业督导制度、农户分类荣誉榜制度、农户门前三包保洁制度、农户分类质量挂钩奖励制度、三支队伍及清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等“6+X”工作制度。

2.“常态+多样”,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级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形成全民参与的'共治共管共享格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充分利用“五星达标、3A争创”“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家庭、学校、村居、农户互学互动活动。做到宣传窗和公告栏有内容、重点区域有标语、公共场所有资料、重点活动有声音、新闻媒体有报道、定期表彰有典型。

3.“优化+提档”,进一步提升收运能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和分类车辆的提档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分类村分类车、分类桶的标准化配置工作,确保分类收运,严禁混收混运。厨余(可烂)垃圾处理终端运行日常有专人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台账数据齐全,严格安全生产要求,合理新建改建终端,使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确保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优化生活垃圾中转站,周边环境整洁美观,转运能力能满足及时转运要求,建设生物处理、氧化吸收等废气处理设施。

4.“绿色化+智能化”,进一步健全分类回收体系。合理设置分类回收网点,推进资源有效合理利用。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逐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和有毒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再生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废弃农膜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回收处理体系。对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产生的有机肥、沼气、沼液要统一进行开发利用,拓展绿色循环利用渠道。鼓励各村探索第三方市场化服务管理模式和大数据智能化管理平台,运用“互联网+”形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规范化管理,创建智能化分类示范村。鼓励采用分类实名制、编码识别、智能投放、智能巡检、在线监控等运维方式,建立源头追溯制度,全程管理垃圾分类处理链条,督促农户提高分类投放正确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办。负责工作指导、检查督办工作。各行政村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主体,按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考核问责力度,全力推进分类工作。

(二)加大多元投入。各行政村按要求落实相应经费和人员,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建立“市财政补助、镇村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社会帮扶”等相结合的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公益金收费制度和绿色超市兑换奖励制度,多种方式提高村民垃圾分类积极性。

(三)加强工作考核。镇按考核细则每月对各行政村开展督考排位。同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美丽诸暨、健康诸暨、农村人居环境、“五星达标、3A争创”等考核内容,完善“平时有督查、村户有评比、月季有排名、年度有表彰”督考机制。考核结果与村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财政资金奖补相挂钩。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篇8

一、目的意义

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油气回收治理也是实施蓝天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节能减排的有力抓手,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对改善空气质量、维护群众健康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有序、稳步实施、系统推进的原则,从20xx年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治理后要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要求。

三、工作部署

(一)调查摸底

县商务局认真摸清我县加油站数量、规模和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设施等基础信息,建立管理台账。

(二)时间安排

1、社会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分两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10个):9月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名单:

第二批(9个):12月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名单:

2、中石油、中石化片区自行合理安排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于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所属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三)组织验收

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应向商务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商务局会同县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据相关技术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加油站,准予恢复营业;对验收不合格的加油站,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加油站根据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安排表,在实施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前7日内,将改造方案以书面形式报至商务局备案。

2、加油站在实施油气回收系统改造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落实好防爆和防火工作,确保安全施工环境。

3、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回收治理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4、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中石化、中石油片区应合理安排本片区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工作,应在保障地区油品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而对社会正常用油造成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工作,成立县商务局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

(二)积极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油品经营单位和群众充分了解治理的意义,定期公布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商务局同步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的监督法工作,对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采取定期检查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加强油气回收治理设备的运行监管。20xx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治理工作,责令限期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不予年检。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领域问题,确保《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提出的治理目标任务有效推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规划编制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问题。按照中央农办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XX﹞14号)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要求,各县(市、区)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时,要充分对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避免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

(二)整治污水治理责任不落实、推进工作不力问题。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要求,按照村庄不同定位、农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工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目标。

(三)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在项目安排上优亲厚友、不尊重群众意愿、贪污挪用或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各地要组织建立项目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四)整治管护运维长效机制不健全、设施失管“晒太阳”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XX年内必须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逐一明确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管护责任单位,明确运维管护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失管现象发生。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报省级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结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抽查督办,10月31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谋划、群众意见征集、项目公示、资金监管、推进实施、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抽查,坚决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省级将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对推进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统本专项问题线索情况,并于6月25日、9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按季汇总报送省纪委监委。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专项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11月20日前将年度问题线索及整治工作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报送省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各地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作用,指导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理顺垂改关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分别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管网和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卫健部门指导管护类村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纳,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二)定期调度督办。省级将依托生态云平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上报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针对性不强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省级将按时调度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并纳入生态环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监督机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闽政通”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平台和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厅局或有关市、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处理,有关单位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30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