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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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xx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x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xxx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xx%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xxx个。
20xx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xx%。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x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
(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x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
(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
(1)每个保洁员配置x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x个垃圾集并点,每x-x个村配置x台垃圾收集车。
(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x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
(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
(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农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
(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
(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
(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
(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20xx)》,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xx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xx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现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管理网络、完善规章制度、明晰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考核,全民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着力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主动性,听民意察民需,从群众角度出发,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市环卫部门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体系有效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冬季煤灰、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冬季取暖产生的煤灰,建筑废料等。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二)垃圾分类收集方式。
1、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投放到指定区域。保洁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收集,运送到到垃圾转运站或按照规章制度处理。
2、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各村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收集垃圾,对垃圾进行再利用或集中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订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各村实施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农户适度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引导农户积极参与。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入户指导。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责任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发挥农村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垃圾分类。
(四)强化考核督导。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评比细则,建立现场督查考评、日常督导抽查等考核制度。实现镇、村分级负责、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围绕生活垃圾“三化”、“四分”目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乡农村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人均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35%以上。
三、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难易结合,示范引导。在分类标准上,对农村垃圾实施“五分类”,即:建筑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xx村xx组先行实施,注重经验总结和推广,不断完善分类制度的体制机制。
3、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强化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与地方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县城管局牵头负责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推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推动建立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城管部门负责建立装修垃圾、绿化垃圾、易腐(餐厨)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农村垃圾治理模式
我乡农村垃圾分类按一二三四五模式治理。
1、一个银行兑积分。在乡办事大厅设立一个“文明积分银行”兑换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回收积分、“门前三包”积分等文明积分兑换。引导村民将塑料、纸、瓶类、旧电池、旧衣服等废弃物等由废品回收公司(现金)或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记积分),凭文明积分可到乡积分文明银行兑换生活用品。变废为宝,形成正向激励。
2、二次分拣显成效:第一次村民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腐”和“不可腐”,第二次,再将“不可腐”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让垃圾分类能被村民接受、深入人心。
3、三大主体抓管理。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明确了村民、村集体和垃圾分类督导员三大参与主体的责任。
(1)村民负责“门前三包”、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等职责落实;
(2)村、组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垃圾分类监督,并组织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和村民等主体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比;
(3)垃圾分类督导员、清运员、压缩员负责垃圾清扫、收集、压缩、转运。
4、四个环节建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四个环节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体系,改变了农村生活垃圾大量乱堆、分散焚烧、就地填埋的现状。
四个环节具体为:
(1)村民按照五类垃圾五种处理办法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
(2)村庄垃圾分类督导员做好村庄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扫和收集入桶;
(3)xx公司平板车负责将入桶垃圾清运乡垃圾转运点进行压缩处理;
(4)xx公司压缩车将压缩后的垃圾转运至县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进行填埋处理。
5、五种分类管源头。根据农村垃圾产生情况,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成大类,再将生活垃圾按xx的“四分法”进行分别收集处理。
(1)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或用于铺路填坑;
(2)可回收物先由村民暂存家中,量大预约废品回收公司上门现金收购,量少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无现金记文明积分,村民凭文明积分在乡文明银行兑换生活用品);
(3)有害垃圾先由村民存放在家中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定期上门回收(无现金记文明积分);
(4)易腐垃圾直接沤肥,就地处理,主要采取归山还田方式。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发动村民将易腐垃圾归山还田,实现源头就地减量,要条件成熟时采取阳光堆肥及机器制肥。
(5)其它垃圾由村民或垃圾分类督导员投入统一配备的其他垃圾收集桶,由xx公司转运处理。
(二)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及投放要求
明确我乡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操作规范。我乡农村垃圾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按xx的“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现将对“四分法”的垃圾种类、投放规定、处理方式等方面作明确说明。同时,还对大件垃圾、田园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定义、种类、投放规定、处理方式等方面作区分和详细介绍。
1、可回收物
(1)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
(2)塑料类:容器塑料和包装塑料等;
(3)玻璃类: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
(4)金属类:铁、铜、铝等金属制品;
(5)编织类:旧纺织衣物、鞋帽和编织制品等;
(6)废弃电子产品;
(7)废纸塑铝复合包装。
可回收物投放技术要求:
(1)纸类垃圾宜折好压平;
(2)塑料类垃圾宜用水洗净瓶内残留物;
(3)玻璃类应撕掉标签,用水洗净瓶内残留物,碎玻璃应包装牢固;
(4)易拉罐、罐头盒类宜压扁,金属尖利物宜包装牢固;
(5)纺织类应洗净并折好压平。
处理方式:
可回收物先由村民暂存家中,量大预约废品回收公司上门现金收购,量少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
2、有害垃圾:
(1)废电池类: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2)废旧灯管灯泡类:日常灯管、节能灯等;
(3)家用化学品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其他:废胶片、废相纸、废旧水银温度计、废血压计等。
有害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1)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
(2)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应采取防止有害物质外漏的措施;
(3)废荧光灯管应防止灯管破碎。
处理方式:
有害垃圾先由村民暂存家中,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
3、易腐垃圾
(1)厨余垃圾类: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2)餐厨垃圾类: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
(3)生鲜垃圾类: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类动物内脏等。
易腐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1)可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生鲜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桶;
(2)有包装物的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桶中;
(3)易腐垃圾投放时不应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和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村民家中宜在厨房设置易腐垃圾桶,厨余垃圾宜滤水后投放;
餐厨垃圾产生的单位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前应对餐厨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
处理方式:
易腐垃圾直接沤肥,就地处理,主要采取归山还田方式
4、其他垃圾:垃圾分类中,除上述三种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湿巾等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物品: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妇女卫生用品、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灰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的物品。
其他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其他垃圾应单独区分,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无法确认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时,按其他垃圾处理。
处理方式:
其他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由xx公司转运处理;
5、大件垃圾
(1)家具: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具有坐卧以及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制作家具的材料等;
(2)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电视机、电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电话机等;
(3)其他大件垃圾:厨房用具、卫生用具、车辆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种大件物品等。
大件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大件垃圾应单独投放,严禁危险废物混入;
不应随意堆放,应投放到指定的投放点、集置点或通过电话预约,属于可回收物的预约废品回收公司收购,不属于可回收物的预约xx公司清运处理;
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
6、田园垃圾
包括残枝、杂草、豆稿、竹笋壳等。
田园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田园垃圾按易腐垃圾处理方式就地归山还田。
7、装修垃圾
包括装修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木材、玻璃和塑料等。
装修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理;
(1)装修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玻璃、陶瓷等应袋装,按建筑垃圾处理;
(2)废弃的金属、木料、塑料、等应捆扎或袋装,按可回收物处理;
(3)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按有害垃圾处理。
(三)建立垃圾分类考核激励机制及积分办法
为提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性行为,真正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建立适当的奖励机制,推广“门前三包”和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
1、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
开展垃圾分类履约保证金制度试点。普通农户1人户每户缴纳50元,2人以上户每户缴纳100元履约保证金,低保户和贫困户自愿缴纳,村委会负责征收。年终根据年度文明积分表,月平均积分25以上的为优、21-25为良、20以下为差。对垃圾分类评价为优的农户,除返还履约保证金外,将按1:1的比例给予奖励;评价为良的,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评价为差的,仅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对垃圾分类评价每月为优的农户(不中断)评为年度“垃圾分类标兵”。通过这种激励处罚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农户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效提升了农户源头分类正确率。
2、垃圾分类督导员实行“五星考评”机制
垃圾分类督导员由村聘请,行使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同时接管原xx公司保洁员的村庄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工作。实行“五星考评”机制,由乡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站负责考评,即一月一评、三星起评、四星合格、五星嘉奖、零星清退,星级评定与工资直接挂钩。
3、建立村民正确分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回收积分奖励机制
(1)建立村民参与分类的文明积分制度。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检查村民是否正确分类,正确给予文明积分,不正确要求改正后再积分,不改正给予负积分。具体办法如下:
①垃圾能正确分类,正确率达90%以上计1分,70-90%计0、5,70%以下不得分;
②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积分参照(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或直接到乡文明银行兑换)1次,积分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价格和积分表》记分;
③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的,未随意乱丢的,每预约1次加2分;
④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宣传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加5分;
⑤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者,给予5分的积分奖励;
⑥未做到以上行为者,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指导村民予以改正,拒不改正者每次扣1分。
(2)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积分兑换制度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负责上户以市场行情给予村民现金回收或积分奖励兑换。
(3)积分的运用
①优秀评比奖励
根据生活垃圾积分情况,对垃圾分类评价每月为优的农户(不中断)评为年度“垃圾分类标兵”,并给予50分的文明积分奖励。
②积分兑换物品
农户可根据所得积分在任意时候携带户主身份证到乡文明银行自主兑换相应分值的物品,乡文明银行设在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③积负分曝光
凡每家庭积负分达到-10分以上的,由乡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站通知该村利用“红黑榜”曝光。
五、实施步骤
(一)配套政策制定等筹备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1、出台工作方案。出台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
2、落实机构队伍。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办”,由乡长效管护站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及督导。
(二)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1月)
1、广泛宣传发动。从8月初开始,通过新闻、广播、电视、网络、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其他有宣传载体的县直单位在本单位宣传载体上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
2、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在xx村xx组及乡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期试点。
(三)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1、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20xx年6月底前,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xx年12月底前,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提升改造建设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一是按强制分类类别要求全面规范设置垃圾桶。
六、保障措施
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乡副书记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乡相关站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垃圾分类办),办公室设在长效管护站,办公室主任由长效管护站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考核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篇4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xx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为打开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面,在村探索先行试点,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打造“和谐秀美里”,根据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运行模式和设施布局
(1)运行模式。
①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集中倒置在垃圾箱或垃圾桶内。
②村收集:村保洁员每日沿清运线路,将垃圾桶内垃圾转移至垃圾箱内,并清扫散落的垃圾,圩场保洁员逢圩清扫1次,负责将圩场范围内垃圾集中并清运到附近垃圾箱内。
③镇转运:村运输员使用钩臂式垃圾车及时将装满的垃圾箱转运到铅厂村垃圾中转站倾倒。
④县处理:由县环卫所将铅厂村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处理。
(2)设施布局。按照村现有户数390户,每8户放置1个垃圾桶,密集居住超过120人放置1个垃圾箱,圩场内三个方向各放置1个垃圾箱,总计放置52个垃圾桶,10个垃圾箱。具体位置分布初定为17个片区,并将根据农户反映及时调整。采取每户补助300元自建垃圾焚烧池的形式运作。
二、成本测算
(1)购置保洁工具,合计约18.86万元:
①钩臂式垃圾车1辆,8.5万元;
②钩臂式垃圾箱10个,每个7600元计7.6万元;
③大号240L带两轮户外塑料垃圾桶(绿色)52个,每个300元计1.56万元;
④重货运电动三轮车1辆,改装后费用1.2万元。
(2)保洁人员工资,合计2700元/月:
①保洁员、运输员各1名,每人每月800元基本工资+200元工具维护费用+200元绩效工资,计2400元/月;
②圩镇保洁员1名,按曾令忠模式向商户、摊贩收取保洁费,范围扩大至坳下桥头入口-橙香园餐馆-感恩苑集中点入口-老街桥边,每月由村补助300元。
(3)场地建设和日常费用:
①放置垃圾箱位置征地、硬化,约3.2万元;
②20户农户,每户补助300元自建垃圾池,计6000元;
③钩臂式垃圾车燃油、保养费用,约4万元/年;
④电动车充电、维修费用,约700元/年。
三、资金筹集
(1)根据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每人按6-10元/年缴纳家庭保洁费(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圩场内商户另按每店面20元/年缴纳商户保洁费。
(2)“三送”挂点单位及争取上级项目解决,已落实1.2万元。
(3)镇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村委会每年解决5000元日常运行费用。
(4)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
四、机构职责
(1)村委会、村环境保洁理事会共同负责:
①村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②监督保洁队的日常工作,确保村内垃圾箱、垃圾桶不出现积存的现象;
③向农户、商户、商贩收取保洁费,并按时支付保洁队员工资;
④监督环卫设施建设,督促资金、账目公开、公示。
(2)管理小区卫生责任人:初步划分为19个管理小区,每个小区确定本组组长为责任人、一名党员为义务监督员,负责监督本责任区卫生环境。
(3)村民代表大会:
①讨论卫生责任管理小区的划分和变动;
②确定家庭及商户垃圾处理费的具体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③通过“讲文明、爱卫生、好家庭”评比标准和具体奖励措施;
五、奖惩制度
(1)村委会每月在村内组织一次“讲文明、爱卫生、好家庭”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公示栏上公布。对连续3个月评选为优秀的,按家庭人口,每人给予100元奖励。
(2)通过《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联合理事会对以下行为进行处罚:
①对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的农户,连续告知收效不明显的,罚50元/户;
②对窃取或破坏公共卫生设施的,以一罚十,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
③对其他违反《村规民约》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警示教育,严重情况者追究相关责任。
六、实施步骤
20xx年5月底前——向村村民开展环保意识宣传;启动各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xx年6月底前——在村正式运行环卫系统。
20xx年9月起——根据试点效果,统筹建立村、村环卫系统。
20xx年内——在里基本建立长效机制,环卫系统正常运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环境综合整治,优美环境迎国庆动员大会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以干净、整洁、靓丽、有序的环境喜迎国庆节。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文明、科技、绿色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区“三化两区”的工作目标和牢牢把握我镇“四坚持、四树立、四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内涵,深化功能定位,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和村庄环境整治成果,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庆节。
二、总体目标
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写乱画;落实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城美、路美、村美、庭院美”。
三、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范围和重点是:对全镇环境进行地毯式全面整治,重点是全镇主要公路、河道两侧环境,景区周边环境和村庄环境和主街道。
重点内容是:
1、打造靓丽有序的村庄环境。
村内的环卫队要对公厕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维修,垃圾箱(桶)清洗粉刷。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密闭管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百分百,对垃圾站点,蚊蝇孳生地定期和及时喷药。及时清除非法小广告,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对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依据规划,坚决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标识和擅自设置的标语宣传品;对路灯设施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
2、打造通畅优美的道路环境。
做到“五无一建立”,即:视野内无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路两侧无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商贩;各类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无违规设置和破损、陈旧的广告牌匾;无枯树死叉和拉拉秧上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和落实责任制。
3、打造生态整洁的村庄环境。
做到“八”无“六”化,即: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倒、无残墙断壁、无乱写乱画、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大街小巷硬化、街旁路旁绿化、生活垃圾密闭化、公厕户侧无害化、污水排放网络化、卫生保洁经常化。
4、打造优雅干净的庭院。
做到庭院外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堆物堆料,庭院内物料存放有序,室内外保持卫生干净,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实行密闭化和分类管理。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9月上旬至20xx年10月中旬,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活动部署,明确活动的含义、目的.、任务、方法、步骤、措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建立台帐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镇政府也将对属地主要道路、整治内容和全部村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按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村主要公路、街道内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9月26日——10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足够的力量,轰轰烈烈的整,扎扎实实的整,以攻坚克难为突破口,以挂账内容为着重点,按照道路、村庄、庭院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好管护队伍,管护责任和监管制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6日——10月15日)
镇党委政府要在9月下旬,各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对全镇12个村排名在后三名的,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
按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9月11日—9月15日,区整治办对各村进行逐一检查,全面验收。
9月16日—9月25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各村对照“六无三落实”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9月25日——10月中旬)
召开全镇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此次整治活动,通报检查验收结果,表彰先进典型。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环境整治是“人文、科技、绿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镇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产业友好区,生态宜居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备内容;是庆祝共和国六十三诞辰的重要任务,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着深远的意义;也是各级领导驾驭全局能力的标志。
为加强此项活动领导,成立青龙湖镇迎国庆环境整治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各单位对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负责领导,明确治理标准。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此项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相结合,要与垃圾分类相结合。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做到具体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标准四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的保障。
3、挂账管理、阶段检查
建立台帐阶段。镇办公室要分别到各村指导、检查,协助建立环境整治台帐,做到掌握平衡、提高质量,为下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各包村督导组要深入到村,认真负责,每周至少要入村一次,督促各村抓好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在活动每一阶段,镇党委都将安排听取督导组和包村干部的专题汇报,并将包村任务完成情况与机关考评挂钩。
4、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活动自始至终,每个村要保证悬挂两条以上环境整治内容的横幅。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一篇。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长期持久的工作,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力度,严防死守的韧劲,持之以恒的作风,打好“综合整治一百天,优美环境迎国庆”这一仗。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青龙湖,打造山水文化名镇作出积极贡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集镇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要求,全面改善集镇市容秩序,提升集镇品位,努力营造稽东集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二、目标任务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提高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认识,强化作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沿街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门前整治工作。
2、落实管理,提高成效。对集镇道路要严格按县级街容达标路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把开展集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同平时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整治突击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结合本次整治,不断总结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新经验、新方法,研究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集镇环境秩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