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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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 篇1
今年9月,国家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检查考评。为了做好迎检的最后冲刺工作,根据XX区委、区政府和XX乡党委、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中央文明办、自治区文明委和XX区委、区政府以及XX乡党委、政府总体部署为依据,严格对照《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主攻薄弱环节,全力做好最后冲刺阶段的整治提升、宣传教育和常态管理工作,以最好的状态迎检,确保我村在桂林市创建文明城市中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突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做好迎检的最后冲刺工作,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尤其是加强各自然村的村容村貌、我村辖区内绕城高速周边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广大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集中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陋习,促进文明行为达标;必须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一)完备材料准备。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宣传材料、经验材料、村委主要领导向上级汇报材料等主要书面材料的备案归档。
(二)开展自查自检和专项集中整治
各自然村要按照创城迎检工作要求开展自检自查,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各自然村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作到人人熟知创城口号。并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各自然村、绕城高速和桂磨路周边的环境卫生以及社会治安等进行专项集中整治,以良好的村容村貌和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迎接文明城市检查。
(三)大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特别是检查验收期间要加大编辑创建宣传板报橱窗的力度,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村民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工作责任
1、确保迎检期间辖区内绕城高速和桂磨路周边可视范围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城市秩序良好。
2、确保迎检期间辖区内绕城高速和桂磨路周边可视范围环境全日卫生整洁。
3、确保迎检期间各种活动阵地、活动场所设施干净整洁,并保证随时能够开门查看。
4、确保迎检期间全村社会稳定。
5、确保迎检期间辖区内各自然村特别是西江村和江背村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村委会和各自然村要充分认识到创建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引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迎检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村委会和各自然村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将职责任务具体细化,责任到组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全面完成,突出重点。对区委、区政府和XX乡党委、政府明确我村要完成的创建任务,责无旁贷,必须坚决完成好。工作中要坚持全面清查整治与突出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确保高质量迎接测评。
(四)加强协调,合力推进。村委会和各自然村积极加强对内和对外多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全面提升创建活动的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三、方法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全市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和市文明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市城建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建惠民、为民创建”的创建理念,坚持《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打基础、突重点、补短板、强宣传、抓落实,巩固成果、夯实基础、深化内涵、提升水平、提高素质,为襄阳市在20XX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进入全国、全省前列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业务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创文内容标准要求及测评方式方法。
1.调整思路,适应测评指标体系。系统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XX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及中央文明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创文办安排,计划于5月份组织系统学习,于7月份组织重点学习。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2.分解任务,落实指标工作责任。分解责任指标任务标准、内容、要求,落实责任指标进度、责任。对创文工作任务进行目标分解,制定《城建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确保各项指标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干。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加大重点工作的攻坚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二)强化工作重点,全力夯实创建基础,推进测评体系指标达标。
3.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纳入党校、党委中心组的培训课程,并作为道德讲堂的重要内容,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完善行业规范;开展“推荐身边的好人”活动,在城建委系统建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公示栏;以“好家风、好家训”为重点,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四型机关”为重点,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宜居村庄建设、精准扶贫为重点,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做一个遵德守礼的襄阳人”为重点,评选推荐一批“襄阳楷模”“襄阳好人”。
责任科室:人事科、村镇科、扶贫专班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4.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发布、诚信奖惩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通过媒体定期公布一批建筑市场黑名单;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行建筑市场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选树一批诚信典型,引导建筑市场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责任科室:建筑业科、质安科
责任单位:建筑市场管理各相关单位
5.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大力宣传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在全社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好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好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及创文迎检期间的志愿服务;组织好广场、公园的志愿服务;组织好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的志愿服务。
责任科室:人事科、工会、老干科、团委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6.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重阳、中秋节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俗文化活动,把优秀传统文化经典送到群众心里,同时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我们的节日”活动。
责任科室:人事科、老干科、团委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7.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活动。扩大“道德讲堂”建设面,委属各文明单位都要承办“道德讲堂”。利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传播好襄阳声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确保“道德讲堂”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8.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爱学习、爱科学、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美德少年”“小手拉大手”“国旗下讲话”“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经典诵读活动。
责任科室:老干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9.深入推进倡导勤俭节约风尚。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广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0.大力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城区广场、公园悬挂张贴文明行为公约,设置文明提示牌,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11.大力提升窗口行业文明诚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主管部门组织窗口单位进行规范整改,按要求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文明提示牌、环境整洁,有明确标准、服务公示,消防安全设施齐全,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建立高效投诉机制,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责任科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城建委驻政务服务窗口
12.治理公共场所环境。加强广场、公园公共场所的维护管理,确保环境整洁、设施完备、功能完好。完善消防、无障碍设施、公厕、垃圾箱、电子监控探头,设立便民利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活动。
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13.治理背街小巷的环境。背街小巷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保证道路通畅。道路、街巷路牌标识齐全规范。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处
14.治理车站周边、公交车站秩序。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设置文明提示牌,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每月15日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主动让座,站台及周边保持环境整洁,无随意吸烟现象。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5.治理文体场所秩序。对广场、公园,设置文明提示牌、提示语和创文公益宣传牌;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引导观众文明观看;保持场所秩序良好、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三)进一步强化创文宣传,大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16.在办公楼门厅、楼道、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在醒目位置设置《襄阳市民文明公约》牌;在院落内或空旷显眼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停车场、绿化带、休息场所和厕所均设置与环境相协调的遵德守礼提示牌;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负责本单位临街围墙的公益广告设置,公益广告数量要达到50%以上。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7.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广泛宣传以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在城区建筑围挡投放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广告总量50%;在广场、公园、游园、过街天桥、路灯灯杆、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益广告提示牌,确保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零遗漏。
责任科室:质安科、工程科
责任单位:安全站、园林管理局、市政管理处、路灯管理处
(四)进一步加大创文活动开展力度,全面提高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
17.强化网格结对共建,深化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组织委属文明单位与社区广泛开展结对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创建热情,提高市民群众对创文工作的认同感、支持度、参与度和满意度。通过部门协作,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建设,实现社区服务“步行10分钟服务圈”,全面提高居民群众幸福指数。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8.强化文明劝导,推进路段管理责任制落实。科学安排路段管理责任制工作,组织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每周五在责任路段路口、每月15日在公交站台开展文明劝导、文明引导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养成文明交通、文明卫生习惯。对市民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吐痰、乱丢垃圾、乱摆摊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管,并且公开曝光,使市民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 篇4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促使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焕发乡村文明新风尚,决定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以创评活动为抓手,通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二、评选标准
(一)爱党爱国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3、关心国家大事,自觉拥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4、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5、积极参与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6、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二)勤劳致富星
1、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2、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3、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4、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正规渠道创业致富;
5、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
6、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7、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三)诚实守信星
1、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2、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
3、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信谣传谣;
4、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5、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四)团结友善星
1、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
2、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3、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
4、不排斥外来人口;
5、尊重并学习本村(社区)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
(五)孝老爱亲星
1、孝老爱亲成为家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
2、爱中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
3、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4、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
(六)遵规守法星
1、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
2、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3、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
4、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
5、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6、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七)绿色环保星
1、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建设;
2、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植绿活动;
3、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4、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5、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6、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7、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8、不私采挖河道路砂土、石头;
9、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10、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和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八)优生优育星
1、自觉遵守优生优育政策、法律、法规,实行优生优育;
2、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领养,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3、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优生优育政策。
(九)卫生健康星
1、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
2、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牲畜乱跑)现象。不占道出店经营等;
3、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
4、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关注并知晓个人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情况;
5、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6、积极创建无烟家庭环境。
(十)科教文体星
1、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
2、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
3、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4、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5、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6、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连接互联网,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到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
三、评选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县指导,镇组织,村实施”的原则进行。村(社区)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要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深入人心,通过评选活动,有力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要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纪教育、科技普及教育、道德规范教育。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审评小组,根据自评以及各村民小组初评结果,结合有关部门(综治、计生、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被评为七星以下的不挂牌,七星以上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要登记造册,并将档案报乡镇(城区)备案;对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要进行隆重表彰和广泛宣传。对未评上“星级文明户”的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使其尽快达到“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村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评选类别与标准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统一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重德守法星、创业致富星、敬老爱幼星、助人为乐星、清洁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和明理重教星。“十星级文明户”的数量原则为每个村、社区各20户,每类不超过2户(已经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不再参与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家庭成员能够自尊、自强、自爱,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好村民。
(二)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真诚待人,不欺不骗,群众口碑好、威望高,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三)重德守法星:尊崇社会公德,具有正义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敢于同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做斗争,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创业致富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坚持科技兴农,有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人均水平,执行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合理使用土地,不撂荒,不弃管。
(五)敬老爱幼星: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不虐待老人和儿童。
(六)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七)清洁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九)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不健康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十)明礼重教星:树立良好家风家规,家庭文明礼貌、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教育,培养学子。
三、评选原则
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
(一)宣传发动(20xx年7月12至7月16日)。各村(社区)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广播、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措施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居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浓厚氛围,为创评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对标创建(7月19日至21日)。村两委、社区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三)自评申报(7月22日至23日)。各村(社区)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四)民主评议(7月25日至27日)。组织召开村民(居民)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各村(社区)于7月30日前将推荐表送党政办。
(五)审星定级(7月28日至30日)。村民(居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镇党委政府综合各方意见进行审核评定。村(社区)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六)张榜公示(8月2日至8月9日)。村(社区)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评选结果要在镇公示栏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七)表彰授牌(8月10日至13日)。公示期满后,正式确认星级,由镇党委组织填写星级证明和表彰授牌活动,十星级文明户的授星授牌工作由村两委采取开会集中授星方式进行。十星牌的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八)典型宣传(8月16日至9月16日)。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要在人民群众集中居住的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九)资料报送(8月10日至20日)。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音像、图片等全部资料与最终评选结果于8月20日前报镇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本着实事求是、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步骤进行评选推荐,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塑造优良家风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广场等阵地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的积极性,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每年要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星级降到六星以下者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要把创星成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十星级文明户”在物质激励之外还要在其评优评模、政策扶持、创业贷款、公共社会福利享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 篇6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 篇7
今年是xx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深入常态化推进市直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市直工商系统年度创文工作以“对标补差、形成常态”为目标,以确责明责履责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对标办公区、家属区、工商所、三无小区等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完备各项基础设施,对接融合各项相关工商管理业务,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文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直工商系统各项创文工作,市局成立以市局领导,各城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市局各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创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市局创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创文办),固定专人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具体负责市直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部署、联络协调、指导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田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城区分局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相应配备创文工作联络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市局创文办统筹安排和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下,切实推进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实。
三、责任分工
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xx市工商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径图》(以下简称《路径图》、见附件1),把创文任务分解为九大类21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协调落实(创建档案资料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系统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点位创建工作以《xx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实地考察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市直工商系统)》(以下简称《测评标准》)为标准(见附件2、标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工商部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上阵、持之以恒不松懈。要通过创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履职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内要充分运用宣传牌、提示牌、微信、现场测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单位办公区、窗口、工商所以及家属区要持续保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维护或更新,常态化保持全覆盖。对外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和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以及工商部门创文工作成效,营造工商部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对标创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路径图》和《测评标准》规定的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对标准、强措施、重实效上保持常态,要在“细、小、实”上下功夫,全面认真抓好协调落实。同时,加强资料收集,并按时保质报送市局创文办。对于暂未开展或暂未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开展或完成;对于工作开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改进方法措施,尽快整改达标,力争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联动,强化责任。牵头单位和各城区分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推进到位,全面实现各项创建项目达标。市局创文办将会同市局督察队,加强协调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工作,对于出现被市级通报、测评中较大失分、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