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督导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督导方案 篇1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督导方案 篇2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治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我区《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二、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
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3、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结果运用
1、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督导方案 篇3
开展省级辅助器具中心达标验收工作;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加强辅助器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长江新里程计划、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等重点项目工作;积极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服务;推进辅助器具进社区、入家庭;开展辅助器具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相关产品规范制定;加快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产品研发推广;广泛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督导。
做好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检查督导,依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开展调研,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经费规模,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继续做好条例的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条文修改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委的沟通协调。努力在残疾人康复立法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证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及各省落实中央7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证制度建设,积极将有关残疾人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
继续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依照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抓两头带中间;面向基层、面向中西部的基本原则。如期完成年度各项任务,重点完成社区康复协调员10万名以上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积极申报康复咨询师、辅助器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做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准备并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xx届全国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
(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促进其全面发展,与卫生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完善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方法和康复机构管理方法。开展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工作。不时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和中国红十字会援建四川灾区康复机构项目工作。各地依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外地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定位、发展方向,充分整合资源,不时加强康复机构的软硬件建设。
(六)加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以点带面,坚持典型引路。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的'同时,探索和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带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全面开展,乡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质量,农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时深化康复服务内涵,探索有特色、满足社区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突破农村地区社区康复工作。
(七)做好各类康复救助项目。
努力实现三年内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与卫生部共同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复明一例”目标。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
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等各类救助项目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项目工作带动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和各地残疾人康复救助水平的提高。
(八)推动残疾预防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协调卫生部、国家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工作调研,制定儿童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卫生、计生、残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形成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并制作康复宣传折页、张贴画、音像制品等,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和康复项目,向公众、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康复知识。组织编印藏、维等少数民族版康复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进程。
二、各业务领域工作
(一)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终期检查。深化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效果,重点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行检查验收;完善空虚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在社区得到满足。加大社区康复协调员培养力度,规范培训内容,编制《中国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手册》
(二)完成6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并做好贫困患者手术数据统计工作。与卫生部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为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000名。完善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建设工作。准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三期视力康复项目工作,扩大项目和国际狮子会影响。举办第xx届国际低视力康复论坛,开展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对60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地(市、州、盟)县(市、区)工作规范》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推广使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规范》国家盲杖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扩大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三)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保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省级聋儿康复中心职能,带动基层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聋儿康复模式,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听障儿童康复保证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四)实施“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项目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肢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选好定点康复机构,加强业务指导,抓紧贫困脑瘫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举办脑瘫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康复指导读物和音像制品,指导各地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开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康复效果。
(五)认真组织实施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抓紧贫困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启动;做好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举办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读物和培训教材;继续做好第三批10个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省市残联康复中心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业务,提高康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点带面,推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六)对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进行督导。推动解决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问题;加强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建设和家庭康复,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服务;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对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进行评审,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工作。
督导方案 篇4
一、目标任务
结合国考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指导乡村补短板、强弱项、转作风、抓落实、促提升,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
三、督查范围
10个乡镇全覆盖;每乡镇抽取2-3个脱贫村和1-2个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每村抽取3-5户,每乡镇实地查看项目不少于1个。
四、督查内容
(一)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面。聚焦中办国办《通报》
指出6个方面问题和点对点反馈我省3个方面8个问题、以及资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具体看4项内容:
1.责任落实
在问题整改上,乡镇党委政府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整改推进是否有力,整改进度和成效如何;在工作推进上,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是否形成,目标管理、工作推进、政策调整机制是否健全;在学习培训上,就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乡镇开展培训轮训的进展和效果如何。在驻村帮扶上,驻村帮扶管理是否规范,帮扶工作开展是否有力有效。
2.政策落实
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对象应享受政策是否全面落实。“三保障”问题是否动态清零,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是否全面提升。兜底政策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3.工作落实
产业发展情况。收益分配评议公示资料是否齐全,有劳动能力的是否存在“一股了之”,对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标,村干部对集体收入构成是否清楚。
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情况。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比例如何,公益岗位安排是否合理,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数据质量是否真实准确。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是否健全。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和帮扶带动能力是否提高。引导大学生、退役士兵回乡任职,外出人员回乡创业效果如何。
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衔接资金项目是否按规定公告公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资本台账,是否有管护办法、管护台账,收益分配是否按规定落实。
4.成效巩固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是否有所提升,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的风险;衔接政策执行中是否有搞变通、打折扣现象;是否存在负面舆情,处置效果如何。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聚焦落实防贫监测“早、宽、简、实”要求,具体看4项内容:
1.“早”,是否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农户申报渠道是否通畅,基层排查是否全面,预警信息核查是否及时,村防贫网格员防止返贫政策是否熟悉,监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
2.“宽”,是否把识别认定标准放宽,是否做到了应纳尽纳,能纳多纳。是否存在人为提高门槛、对子女有房有车的“一刀切’等,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
3.“简”,是否简化程序,是否做到15天内完成识别纳入;是否存在民主公开不到位问题。
4.“实”,防贫监测针对性帮扶是否实,是否对有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监测对象采取差别化帮扶政策,帮扶措施是否实用有效。
(三)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方面。聚焦克服疫情影响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重点查看贯彻克服疫情的政策举措是否到位。稳岗就业方面,因疫停工、因疫返乡回流、因疫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是否采取帮扶措施,并已帮助实现就业。产业帮扶方面,因疫情暂停或间断生产的帮扶产业项目是否已恢复正常生产,因疫情出现的产品滞销是否得到解决。
(四)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聚焦“两个高于”目标,重点看5项内容:
1.抽查20xx收入下降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台账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今年收入正增长。
2.抽查收入低于我省监测标准7300元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重点帮扶,确保今年收入高于监测标准。
3.抽查收入低于全国脱贫人口平均水平12550元的`脱贫户,看实现是否制定增收目标计划,力争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4.抽查收入中“其他转移性收入”占比异常过高的脱贫户,看是否存在“赡养费凑收入”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产业、就业等方面收入。
5.抽查整户无劳动力且收入较低的脱贫户,看如何采取措施,确保无劳动能力脱贫户持续增收。
五、督查方式
(一)掌握整体情况。简要了解村级总体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部署、推进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
(二)随机抽样调查。每村随机至少抽取3户(含脱贫户、监测户、一般户),对国家反馈的点对点问题实行全覆盖督导。
(三)开展座谈访谈。采取小型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的形式,在村与乡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访谈,了解工作实情、查找薄弱环节、听取意见建议。
(四)实行明查暗访。在全面调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进行电话暗访,掌握实际情况,暗访发现问题要在问题清单中注明。
六、工作要求
(一)保证督查质量。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层面存在问题,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反馈意见建议。专项督查结束后,逐乡镇列出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反馈乡镇进行整改。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加重基层负担,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督导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总结(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督导方案 篇6
为全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早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结合我县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域内的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酒厂和蜂业有限公司。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当现场监督检查两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应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
(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
(2)一年内在质量监督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委托或受托加工保健食品的;
(4)无正当理由故意逃避监督检查的;
(5)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
(6)间歇生产的;
(7)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
三、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前,应当查阅相关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全面深入的了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前次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情况和近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硬件设施变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一查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相关证照、批件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二查原辅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并遵照执行;各种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库房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生产配方是否一致;库存原辅料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原辅料进出库帐、卡。三查生产过程管理。查看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建立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查成品管理。成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品及退货产品是否及时处理并有完整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先进先出;是否设有专门的留样室,是否做到批批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五查质量控制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是否按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六查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后,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一般缺陷项目,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严重缺陷项目,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对涉及的库存产品依法进行暂控,并抽样检验,依检验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
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
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使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确保令行禁止。
(三)按时上报情况
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分别汇总后与7月1日和12月1日前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督导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四早”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强化我镇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要求,现就全镇2020年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常态化定期督查,具体时间见督查排班表。
二、督查对象
本镇辖区内各村(社区)服务大厅、镇直单位、企业、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经营场所、商场、超市、药店、银行、饭店、宾馆、网吧等重点场所。
三、督查方式
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轮班开展督查,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立即整改落实。
四、督查主要内容
1、重点场所防控情况:商超、医院、敬老院、农贸市场,密闭空间等重点场所第35号公告落实情况,查看口罩佩戴情况,测温、扫码执行情况;查看员工测温登记情况,公共区域消毒灭杀记录。
2、重点人员防控情况:境外返回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发热病人、购买各类退烧药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冷链行业从业人员、各村(社区)省外务工返乡人员管控情况。
五、相关要求
督查组由镇疫情防控成员单位按照排班表完成督查,督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督查,不能流于形式,督查日对每个不同类型单位及重点场所至少要督查一个。督查组在当天督查结束后,将督查表纸质版报送至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